一个诗人的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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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方采风时,有一次因为事先没有做功课,误入一个景区,遭了不少罪。该景区以水景著称,其时已值深秋枯水期,没什么水了,但是人却不少。用工作人员的话说:“总有高峰时的一半吧!”就这一半人,其景象已经非常可观,以至于你在里面根本注意不到什么自然风光。景区面积虽大,无奈人太多,人均占地面积约0.3平方米,四处拥挤不动。我一路南下,人多的地方见了不少,多到这个份儿上还是头一遭,顿时诗兴大发,口占七绝一首,其诗云:

七绝·观景区游人拍照有感
面似山魈身如猴,
拍完钟楼拍鼓楼。
城墙以上趴垛口,
景区门口抱石头。

吟罢自叹此诗意韵深远,体例谨严,还使用了艰涩的由求辙,十分有我张氏一门有名的大诗人张宗昌先生的遗风。跟朋友一说,答曰:“狗屁。”这样评价古诗,真是有辱斯文。可是当天晚上离开这个万恶的景区,住在当地一个有名的古镇里,许多方面的印象又都得到了扭转。一方面是,这个古镇虽然名头响,但人意外地少,很是清静;另一方面则是,古镇里有诗人,藏龙卧虎,非常不得了。我觉得自己刚刚踏入诗门,决心去拜访一下这位诗人。

我这人十分擅长听贼话,擦肩而过的旅人说句什么,往往就能提供重要的线索。根据路上听来的只言片语,配合卓越的搜索引擎使用技巧,我很快找到了这位诗人的家。说是家,其实是个饭馆,上挂一面金字大匾,题曰“白家老店”。三间门脸大排面,全都下着板儿,门口挑一面酒幌,颇有古风。

进店的时候,隐约觉得哪里不对,以至于坐下以后强迫症发作,抓心挠肝,只好又跑出去观看。凝目谛视之,原来那酒幌儿与众不同。别家酒幌都是杏黄绸子滚红边儿,当间蓝月光儿写个斗大的“酒”字;这家却是白绸子滚蓝边儿,黄月光儿里题个“奶”字,真乃一绝。不仔细看,还以为这家出了丧事,门上准得贴着“大雅”“去矣”“驾鹤西游”一类的联子。这个“奶”字也太耐人寻味了!我懒得寻味,就跑去找老板。

老板坐在柜台里,东抓一把,西抓一把,正在调制一种黏稠液体。四围站着一些年轻姑娘,一副游客打扮,跷着脚尖往里看着,满脸期盼,这种场面无法不令人联想到巫婆贩卖那爱情的灵药。看了半晌,老板端出来两杯递给姑娘们,这群孩子迫不及待地喝了几口,眼睛眯成了一道道好看的黑线,叽叽喳喳地点头议论,神情十分夸张,好像出娘胎以来第一次喝到这么美味的东西,搞得我十分好奇。等了半晌,她们终于走了,我凑过去对老板说:“啥东西,我也来一杯。”老板低着头,抄起杯子开始加料,然后边倒边对我说:“啥玩意儿你都不(知)道你就来,你说你这叫啥玩意儿。”

我听罢大惊,并且花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我为什么大惊。这是因为我眼下身处祖国南方,再走走就离我小时候老听说的“老山前线”不远了。一路走来,当地方言越来越难懂,到此处已经基本无法交流。有一次我买一种当地特产的豆腐,就这个“四”跟“十”的问题,我跟老板娘掰扯了五分钟,给她看手指头都不行,最后我急道:“Four?”老板娘喜道:“对对对,Four!”令人绝倒。当然,急归急,没有法律规定人家必须会讲普通话,这倒不是什么问题。只是这谁能想到,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听到一口地道的东北话!这真令人备感亲切,同时又产生了各种疑问。比方说,东北出诗人吗?同行的朋友说:“出啊,张宗昌!”我怒道:“放屁,张宗昌是山东掖县人,不知道别说,丢人!”终于报了他有辱斯文的仇。

现在问题就来了:一个东北大汉,不远万里,跑到这么偏南的地方开饭馆,还挑个奶幌儿卖奶茶,这是一种什么精神?顺便一提,他家的奶茶十分地道,但里面分明有足量的酥油。我们几人都是走过不少地方的,当然知道这东西原产地是内蒙古一带,跟这个依山傍水的江南古镇完全不沾边。但是他又讲东北话。大伙儿品着奶茶一合计,齐声道:“赤峰!”一问果然,老板是赤峰人。

赤峰人我接触过,太招人喜欢了,每一个都想拜把子。他们是内蒙古人,带着一身草原汉子的豪气,又讲一口东北话,一张嘴就让人开心,根本停不下来。他们为人豪爽仗义,乐于助人,很值得一交。最对我脾气的是,他们都特别能聊,而且愿意聊。这就给我们解开前面的谜团提供了有利条件。我拣个离柜台最近的桌儿坐下,点了几个菜,看看客人不多,就招呼老板过来聊天儿。老板使劲绷着脸。绷着的这层表情下头,藏着一张憋不住要乐出来的脸,颠儿颠儿地过来了。

这种时候要打开话题,需要一些技巧。你不能一上来就问:你内蒙古的为啥跑这儿来开店啊?万一人家身背巨案,让你这么一问,场面会变得很尴尬。我们都是老江湖,本着不忘初心的原则,从诗谈起。因为我们此行是来寻找诗人的。

老板的奶茶杯子上,用系统自带楷体题着一首新诗,略曰:

“有人说/我们的奶茶/挺好喝的/扯犊子/我们的奶茶/是天下最好喝的”

诗是印刷在纸杯上的,看来是白家老店定制品。做过设计的人都知道,如果你不是欠别人钱或者女儿被人绑架了的话,一般你是不愿意用楷体的。至于诗本身,虽然没我写得好,但我也不便过多评论,新诗我实在不懂。我有个朋友新近写了一首诗是这样的:

“我上辈子/是一个生在美国的/四川人/早睡早起/锻炼身体/最后因为/吃不到麻辣小龙虾/自杀了”

这个人现在的微博认证是“旅美诗人”。文化圈的事情你不能深琢磨。大家都说这诗有点海子的意思,但格局不够大,只能叫泡子。这事儿跟白老板一提,他立刻拊掌称善。因为他是内蒙古人。在内蒙古,天然淡水分淖子、海子、泡子等,大小不一。我这位诗人朋友无意中帮助了我,一下子拉近了我们的距离,不然后面那些让现代人惊个倒仰的事也就听不到了。

白老板的店里还挂着一些书法作品,其字体跟我喝醉以后用脚写的差不多,但舍得用墨,一幅的墨够我姥爷写个百米长卷的。上面都是一些新诗,体例格局跟前述奶茶诗差不多,就不一一赘述了。我问老板:“这都是你写的吗?”老板脸一红,拿抬头纹吓唬我,说还能不能聊了?我忙道,能能能。也不知道他脸红是为诗还是为字。都有脸挂出来,还怕人问,怪人。

不过诗只是打开局面的工具,我虽然作诗很有天赋,但其实根本不喜欢诗。我真正关心的是他来此开店的心路历程。根据我们一行人写作采风的经验,这种身世一定非常狗血,充满了激动人心的八卦,这对我们提高文化素养是十分必要的。

出乎意料的是,白老板一点都不忌讳讲这段历史,这跟我们的经验有点出入。一般要得到这种狗血八卦都需要经历一番斗智斗勇,搞不好还要打起来。白老板不同,他很健谈,而且好像憋很久了。在后来的交谈中得知,他来此地已历十几载,结婚生子,安家置业,现在算是半个当地人了。算了算岁数也对,他是一九七六年生人,现在三十八岁,迄今为止有一半的人生是在这里度过的。

正要开讲时,一个七八岁的短头发小女孩,戴着红领巾背着小书包像松鼠一样蹦了进来;也没听清管白老板叫了声什么,就蹿进后堂去了。白老板苦笑道:“这是我女儿,投错了胎,本应该是个男孩,一会儿你们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了。”这句话说完没两分钟,后面传来小提琴声:小松树,快长大;绿树叶,新枝丫。难听极了,而且速度极快,拼命似的拉完了一首,不响了。我正待开言,小女孩拎着琴跳了出来,嚷道:“@%&*$!”(译:爸我练完啦!)白老板一挥手,喝道:“爱玩儿啥玩儿啥去吧!”小女孩就消失了。

一个朋友问白老板:“你女儿说本地方言,你说家乡话,你俩还能交流,这是什么道理?”白老板说:“本地话我学了十年,就学会一句;孩子她妈说本地话,我说家乡话,孩子其实两种都会说,但同学都说本地话,习惯了。”朋友又问:“你学会了哪一句?”白老板答说:“老板结账。”我捅了朋友一下,心说问的都什么玩意儿,不在点儿上。我接过话茬问:“她这小提琴跟谁学的,干吗拉这么快?”众所周知,当一个中年人跟你谈他的孩子时,你应该围绕孩子展开话题,而不是他学了哪路方言,白痴。

白老板果然神采奕奕而又沮丧地说:“是想培养培养气质,有点女孩儿的样子,结果她根本学不进去,天天糊弄我,唉。”“神采奕奕而又沮丧”这种神情,你只有在一个谈自己孩子的中年人脸上才能见到。正待再问,后院突然传来怒吼:“不好,定远号起火了!啊,镇远号沉了!”白老板大约是看我一脸诧异,解释说,这是女儿在玩火烧战船——即把纸船放在后院水渠里漂,然后一边推动它们往来冲突,一边点火。古镇密布水渠,里面都是活水,安全又放心。我们真心服了。

由于此时海战的噪声过大,我们聊天不便,又上了几桌客人,老板就去忙他的了。我吃完饭,在店里四处溜达,忽然发现靠近后堂处挂着一幅字,其字体雄洒挺拔,与其他脚书颇不同。落款写“白狗”,奇哉。这是一首词,取牌《水调歌头》,文字晦涩,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事。中有句云:

“十年死生契阔,百般寸断肝肠,千里点鸳鸯。”

其遣词粗鄙,诗句不知所云,又涉抄袭,说不上什么好词。但是看完之后总感觉我们一路闻着味儿寻找的那段狗血八卦就在眼前,不一探究竟简直就要憋出屎来。耗了半天,白老板终于忙完了,我打定主意要问个明白。当然,我是一个有丰富采风经验的文字工作者,我十分清楚要探听八卦不能单刀直入,必须找个相对温和的切入点。于是我选了这首词的落款,揪过白老板问道:

“老板,这个‘白狗’是你吗?”

白老板愣了一下,哈哈大笑,拊掌道:

“不是,这是我爸。”

说完,他双手交握,笑吟吟地看着我,等我捧哏,好像如果不顺着话茬开始聊他爸的一生,便要揍我。我行走江湖多年,哪能挨这路窝心揍?于是识相地问道:“他为什么叫白狗啊?”白老板心满意足,开始讲他爸的一生。当然,这主要是为了引出他自己的一生。

白家爷们儿的诗才,乃是家学渊源,辈辈相传。据说这位白狗老爷的父亲是个学究,当过教员,很有学问,可惜很早就去世了。这一家原本不是内蒙古人,到白老板的父亲也就是白狗先生这一辈才因为一个著名的历史事件落户内蒙古,娶妻生子。这是后话。白狗先生很了不起,他是1949年10月1日出生的。他本来当然不叫白狗了,原本他的父亲白老学究才高八斗,给他起了个很有文化底蕴的名字,叫白解放。这是因为怀上小白狗那一年,他们所住的城市才刚刚解放。要是老学究能够未卜先知,也许白狗的原名就会叫作白建国。那样的话,他后来绝对会被打死。

但是白解放比白建国也好不了哪儿去,白解放自己就很不满意。白老学究去世后,他立刻就去改名字。结果当时已经是1965年前后,跃进炼钢什么的都过去了,而且如果起名叫白跃进、白炼钢,估计还是会被打死。他对自己的这个姓绝望了,一怒之下,改名叫白狗。据说,这是为了向他十分喜爱的一位诗人致敬,该诗人曾作诗曰:

咏雪
江山一笼统,
井口一窟窿。
黄狗身上白,
白狗身上肿。

白狗不负诗人所望,长成了一个胖子,这在困难时期是非常罕见的。1966年,白狗参加大串联,一路白吃白住,到处蹭车,迤逦来到南方。相传大串联期间的学生,没什么准确目的地,有什么车就蹭什么车,火车、汽车、驴车都蹭,结果蹭到了山坳坳里,出不去了。当地民风淳朴,方言晦涩,交流上有很大障碍。再加上旅途劳顿,水土不服,急火一攻心,白狗就病倒了。

此时,一位上山伐竹归来的青年发现了倒卧山路旁的白狗,将他单手一提,夹在腋下带回家去。所谓的家,不过是一间破屋。这地方的建筑很漂亮,即使是穷人家的房子,也是白墙灰瓦,青条石墁地,只是里面破败得很。白狗喝了两碗米汤,昏昏沉沉地睁开眼一看,眼前一个光棍儿青年,浓眉大眼,面黑似铁,穿着一件色彩斑斓的布坎肩,两臂像涂了油,肌肉虬结,在油灯下亮闪闪的,看得他很有食欲,想吃肉。两人虽然语言不太通,但经过简单的交流,也表达清楚了肉这个东西,青年比比画画地说了几句,出去了。俄而门外刀勺一响,“刺啦啦”炒起菜来,香气扑鼻,直冲白狗的五脏六腑十二重楼,颇与洪武皇帝的珍珠翡翠白玉汤效用相似。一会儿饭菜端了上来,白狗身体虚弱,但食欲大振,也没看清是什么东西,总之一碟菜,一碗饭,都是白花花的泛着油星,在六几年这种东西怎么敢想?想多了生怕它化了,赶紧端起碗狼吞虎咽起来。其肉与北方颇不同,外皮响脆,内里柔嫩异常,沾舌即化,裹着米饭的清香倏然直下,真个唇齿留香。一大盘菜、两大碗饭将将吃完,白狗觉得有了精神,坐直了身子打了两个嗝,这才定睛往盘子里看了看自己吃的是什么。这一看不要紧,白狗先生忽地站起,更不搭话,夺门而出,到院里扶着墙哇哇吐了起来。

浓眉大眼的青年十分不解,心说这是我们这里最好的食材,莫非油性太大,吃得急了吗?出得院来,拍着白狗的背,呜哩哇啦地问长问短。白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你给我吃……吃虫子!”有关浓眉大眼的青年给白狗吃的东西,现在当地还十分流行,即清炒大肥肉虫。

白狗在小山村里住了一段时间,觉得十分舒服,慢慢地也能跟当地人沟通了,诸如“吃饭”“喝水”一类的词十分熟练。村里有个老头,老得沟壑纵横,走起路来三摇两晃的,每隔三天来给他看一次病,喂他吃一些蜈蚣、蜘蛛什么的。吃了两次,吐了三回之后,白狗坚称自己的病已经好了,还帮助浓眉大眼的青年挑水伐竹来证明。这种山居生活让白狗觉得很惬意,山里人好像都不知道外面正在发生什么,虽然当地也有军代表,但住的地方都在山外面,这个古老的村落一派安宁,既没有大字报,也没有各种DIY的武斗用具。

浓眉大眼的青年名叫石英。千方百计弄清楚自己没把人家的名字搞错之后,白狗非常惭愧,觉得人家山里的青年名字都比自己英武。石英是个光棍,穷得连叮当都响不出,但是有把子力气,靠伐竹为生。在当地,砍竹子是最笨的活儿,砍下来的竹子卖给下游的人家,哪一段都有用,拆开来做成各式用具,进县城一卖,即使在那个乱时候、穷时候,也比整根的原竹多赚十几倍。而且山里有规矩,什么样的竹子能砍、什么样的竹子不能砍,都是有讲究的,不是说你有力气有功夫就能无限地生产竹子。

白狗念大专的时候,是学机械的。他发现当地完全没有任何机械化的意识,连滑轮都不会用,于是利用专业知识,大幅提升了石英的生产效率。但是能伐的竹子并没有增加,效率提升以后,空闲时间就多了起来。白狗便教石英认字,说普通话。他自己的普通话也很不标准,因为普通话这时候才十几年的历史,很多地方的学校都不教。他主要的目的是把诗歌这种优雅的文体介绍给石英,好让他分享自己最大的快乐。现在看来,这种做法就好像一个21世纪的人穿越到了新石器时代,要教给他们使用互联网,跨度有一点大。

石英四肢发达,头脑却不太好用,学写字很艰难,每次练字都跟白狗吃蜈蚣和蜘蛛时的表情差不多。但他心无旁骛,一颗心纯净质朴,很快还是学会了“锄禾日当午”“白日依山尽”一类的东西。石英也把本地代代相传的民歌教给白狗,两人成了劳动上的同志和精神上的战斗伙伴。

白狗在石英家住了一年。虽然多了一张嘴吃饭,但石英的家境却有了明显的好转,可见知识就是力量。这一年是1968年,就是马丁·路德·金遇刺、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的那年,但不要说这些国际上的事情,连北京在发生什么,白狗闭目塞听,都完全不知道了。年底的一个晚上,石英没有回家,白狗着了急,到山上附近的邻居家里用蹩脚的当地方言询问,可是大家一听石英的名字,都露出一种高深莫测的笑容,谁也不说话,只是指指山头。无奈之下,一介书生白狗腰插砍竹刀,上山找他的好朋友去了。

快到山顶时,只听一阵歌声传来,其间夹杂着一些当地人的起哄声。这种起哄声洋溢着幸福感和难以抑制的喜悦,是在山外面听不到的。赶到山顶的平地一看,一棵大树之下,石英跟一个当地姑娘手拉手正在唱歌跳舞,外面围了一圈起哄的老百姓。这些起哄的人真心替里面的人儿高兴,哄了一会儿,他们就再也憋不住了,纷纷拿出喜庆用品,跳起杂技一般的舞蹈来。

当时,破四旧还没破到这个山洼里来,这也就是说,石英跟这个姑娘通过这个简单的仪式,已经被认可结婚了。

白狗弄明白以后,很替自己的好哥们儿高兴,于是作诗一首,诗曰:

惊闻山上乱纷纷,
原来石英要结婚。
姑娘长得真不错,
看得我也想结婚。

写完之后,白狗忽然惊觉自己的诗才全都不见了,如果是两年前,自己断不会写出这种张宗昌味儿的诗来。他喜欢的是韩柳欧苏,李白杜甫。当然,这些人的诗都加在一起,也比不过毛主席的诗。一想到这种事还需要事后补充,白狗顿时意识到,自己在这个山坳坳里停留得已经太久了,觉悟下降了,文化水平也下降了。

他准备跟石英告别,回到红色的海洋中去。说实话,当时的他并不知道山外面还有没有红色的海洋。

过了一阵子,有一天他收拾停当,正准备出门去迎石英,好跟他告别,没想到石英带着媳妇正进门,笑呵呵地拉住他说话。虽然此时白狗已经能跟当地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了,但还是一段儿一段儿的,他们的语法太复杂,难以掌握。石英跟他说话,得用名词堆砌,然后辅以动作,他才能看懂。这天,石英指着媳妇的肚子,又指了指白狗,然后说:“孩子!”白狗一惊,心说,当地还有这种习俗吗,指我干吗?他连忙对石英解释道:“不不不,兄弟,你不能这样,我们是文明人,孩子是要自己跟自己的老婆生的,不能请朋友帮忙。”石英听不懂他在讲什么,顿足道:“孩子,结婚!”说完又指山顶,又跳舞。两人比画了一下午,白狗终于搞明白了。

石英是想让白狗也生个孩子,然后跟他们的孩子结婚。在当地,这是一种对亲密友情的至高无上的表达方式。翻译成我们的话说就是指腹为婚,区别是有时他们会指男人的腹,因为这个男人眼下还没有媳妇。白狗弄懂了之后,十分困惑。他如果在这个时候跟石英说自己要走,似乎太不仗义了。但是如果不走,又想不出拒绝的理由,于是只好支支吾吾地点了点头。

石英一看他点了头,大喜过望,拿出一只小银镯子来,塞给他。这镯子口径跟一块自来白差不多,显然不是给大人戴的。两人进屋以后,白狗回想起石英结婚以来这些日子,因为只有一间破屋,所以他们只能用竹屏风隔出两块空间来住,石英跟媳妇有没有制造过孩子,他当然是听得真真儿的了。白狗心想,就冲这种住法,也不能在这儿待下去了。当天夜里,他给石英留下了一封信,然后连夜出山,投奔军代表去了。

白狗留给石英的信里,除了告别,还提出了三个问题:

1.如果我们都生了男孩或女孩,怎么办?

2.我们那里到二十岁才结婚,你们这里十六七就结婚了,这个时间差怎么处理?

3.等到二十多年后,我的孩子拿着镯子来找你的孩子,你的孩子已经结婚了怎么办?

这些问题是指腹为婚领域的经典FAQ,历史上也有很多答案,最常见的三个答案是:结拜兄弟/姐妹、等、不可能。石英大概也会这样回答,如果他能看懂的话。白狗留下了老家的通信地址,但他知道石英不可能给他写信。他这一走,石英对他一定失望透顶,但他一定要回到山外面去。什么才华流失,这些不过是借口罢了。他在信的最后附了一首《水调歌头》,体现了他的真实水平。至少不是张宗昌范儿的。

白狗就这样回到了老家,又辗转去了内蒙古。他娶了当地的姑娘,1972年生了一个儿子。他把镯子给儿子戴上,结果儿子总是咬它捏它,把镯子都捏变形了。这一年距离白狗离开山窝已经四年了,等这个孩子二十岁时,石英的孩子大概已经二十三四岁了,女孩的话这在当地是不可能不嫁人的年龄了。

听到这里,我们都觉得故事既狗血又传奇,但隐约有什么地方感觉不对。我们看着眼前的白老板,觉得故事的结局大概已经能猜到了,结果等我们往后一听,不但发现了不对的地方在哪儿,还发现之前的狗血和传奇都根本算不上狗血和传奇。而且结局也猜错了。

在革命斗争形势的不断变化中,白狗渐渐把这件事放在了一边。他把精力放在革命诗歌的创作上,写下了很多不朽的诗篇,但在“文革”末期,郭沫若先生发表了《水调歌头·粉碎四人帮》之后,白狗自惭形秽,把这些手稿都撕了。这一年,他有了第二个儿子,此时大儿子四岁,石英的孩子七八岁。

白狗的大儿子叫白新文,二儿子叫白新武。他给这两个儿子起名的时候福至心灵,忽然想到了让白姓不那么负面的办法。比方说,白崇禧这个名字听起来就一点不负面,你只要别用一个现成的动词当名字就行了。

白新文随妈妈,生得细皮嫩肉,说话慢条斯理,兼有近视,戴上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白新武随爸爸,身高体阔,孔武有力,性格刚毅,说一不二。两人开始接受教育时,“文革”已经结束了。后来改革开放,白家兄弟都接受了一些先进思想的教育,但反映出来就不太一样。老大变成了一个文艺青年,有点神神道道的,老二则朴实无华,踏实肯干。等到高中毕业时,老大决定浪迹四方,追随其父的足迹,做一名云游诗人,这种想法在九十年代初是很先锋、很浪漫的。老二则考上了大学,学物理。

白狗一看老大的性格如此洒脱,心说正好,你云游去吧,我给你指条明路!于是找个合适的时机,跟白新文把二十年前这段往事说了。按说,这是一段佳话,放在当年,也是既先锋又浪漫,没想到两人一下子说翻了。这是因为“结婚”这个词对刚刚崭露头角的文艺青年和诗人来说太烟火气、太世俗、太不浪漫了,何况还是去跟山里的村姑结婚。白新文说:“我又不认识她,我们之间能有爱情吗?”爱情这个词在那个年代也就能从白家哥们儿嘴里说出来。

白狗勃然大怒,二十年来积蓄在心头的压力一下子喷薄而出。他说了一大串没过脑子的蠢话,把自己都震惊了。比方说:我跟我的救命恩人指腹为婚,这是多么神圣的约定,我怎么能放任你破坏它!这种话在当时来说是标准的屁话,尤其不应该从一个经历过革命洗礼的人嘴里说出来。当时的人们虽然不太好意思公然谈论爱情,但私下里谈得很欢,而且非常反感包办婚姻。年轻人接受了西方先进思想,认为自己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父母而活,你跟别人瞎约定,干我鸟事,我刚起床牙还没刷呢。父子俩闹翻了之后,白新文就带上几个零钱,离家出走,重游大串联老路去也。

这一年白新武二十岁,白新文二十四岁。石英的孩子如果健康地活着,恐怕已经二十七八岁了。很难想象在当地这么大年纪的姑娘还没嫁人。白老板的故事讲到这里,我们都已经发现了之前感觉不对的地方问题之所在——白老板看起来很年轻,而且高大威武,他听起来不像哥哥白新文,倒像是弟弟白新武。

白老板像所有擅长讲故事的人一样,在这里给我们拴了个扣,忙活生意去了。我们愣在当场,慢慢消化着这个故事。故事讲到后来,节奏明显加快了,这是因为结局已经显而易见,我们所有人都猜错了。白狗没有毁约,真把自己的儿子送来了这个山村。不但如此,他还真的找到了石英的孩子;不但如此,石英还真的生了个女孩;不但如此,这个女孩还真的等到了二十八岁没有嫁人;不但如此,两人还真的结了婚;不但如此,结婚后他们还开了家门脸这么大的饭馆,现在有了女儿,看起来日子过得美极了。我这一串“不但如此”如果放在高考试卷上,作文准保得零分,但是这些让我们吃惊的事情联系得太紧密了,我只好这么写。

却说当年白新文出走后,白狗一筹莫展,整日里饮酒消愁。白新武锐身自任,表示愿意为父亲完成这个重大的约定,令白狗又惊又喜。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白新武辍学来到这个古村,找到了石英的女儿。石英的妻子1982年死了,但石英还活着。九十年代末,一家旅游集团开发当地旅游资源,发现了这个依山傍水的古村。他们保留了村内所有居民和住房,投资让他们开店做买卖。后来,山上修路,一部分村民的房子和山地被占,得到很多补偿款,石英家就在其中。这个砍柴少年如今已经比我们在座的任何一个人都有钱很多很多倍了。他六十多了,早就不砍竹子了,在后院陪孙女玩火烧战船,很少到前面来。

他当年砍竹子的那个地方,如今也开发成了一个旅游景点,想看看他砍过的竹子,非得交三十块钱才行。墙上那些七扭八歪像是用脚写的书法作品就是他写的。也算自成一体吧。

同行的有个作家问白老板:“你就是弟弟白新武?”

我真想泼他一脸奶茶。

白老板一笑:“讲这半天,你要连这点都没整明白,你可真没治。”

我很想见见那个替父亲遵守约定守候了二十八年的白夫人,可惜没见着。掐指一算,这位老板娘如今四十五六岁,年富力强,不知道为什么没在堂上奔忙。可能做什么更大的生意去了。想到这里,我又产生了一个疑问:我该管白新武叫“白老板”还是“白老板娘”呢,这种倒插门老板我还是头回遇到。技术上讲,他媳妇才是老板,他最多叫CEO。

我又问到他哥哥白新文的下落。白老板说他哥哥后来云游得穷了,只好回老家;因为没上大学,没有一技之长,只好种地为生。我问:“他来看过你们吗?”白老板说:“当然来过,可是我没见着,我媳妇见着了。”有一年,白新文云游到此,穷得肋骨透风,饭都快吃不上了。他大概是在附近的巷子里埋伏了很久,等到白新武出门进货,他去找老板娘讨了碗奶茶喝,喝完潸然泪下,对老板娘说:“你真是个好人。”临走时,他用随身携带的钢笔留下一幅字,上面写道:

“有人说/我们的奶茶/挺好喝的/扯犊子/我们的奶茶/是天下最好喝的”

写完又说,我是诗人,我的诗很有名,你们可以印在杯子上,我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

我看了看杯子上的诗,想不出白新文当时的心情。他想必觉得弟弟正过着自己作为一个文艺青年一生都在梦想的生活——在一个游人如织的古镇里开一家奶茶店。他看到老板娘的时候,心里想些什么,我就没法分析了,因为我这人太猥琐,分析出来也尽是些猥琐的想法。

同行中有个人提出了一个终极思考,他说:“白新文当时肯定有一个跟我一样的疑问——白老板和老板娘之间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爱情,值不值得歌颂?”

我说:“这个问题的答案,用我们北京人的话说,你们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