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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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弟小姐的新工作,并没有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少变化。
她照旧一早出门上班,中午吃工作餐,晚上回来煮粥,生活水准比出版社时代并没有什么提升。至于我和公子小白,在品尝过几次有名的稀罕吃食之后,我们一致认为,还是猫粮和罐头物有所值,百吃不厌。招弟小姐不无遗憾地感叹,小时候的成长环境果然重要,即便是公子小白这样的资质,跟着她混几年,也变成了不折不扣的草根猫。
不过若说丰厚的收入对她全然没有影响,却也不尽客观。那就是,招弟小姐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悠闲神情。作为新员工,她的工作排得并不密,每月一般只做三四场口译,两三万字笔译,但她已经心满意足,不肯再做兼职,张罗着周末去学古筝。她兴致勃勃,倒腾来一张二手琴,那一阵子,我每个晚上都被迫翻来覆去地听上三四十遍单调的练习曲,直搅得我心烦意乱,和公子小白闹了好几次别扭。
天气渐渐寒冷,草地上积了厚厚一层黄叶,我在叶子堆里打几个滚,从头到脚都是萧瑟的味道。
招弟小姐惆怅道:“又是一年呢。”
停了停,她忽然出语惊人,“我想恋爱了……”
蘅蘅小姐一愣,“你准备好了?”
“应该是吧,总要重新开始嘛。”她看看蘅蘅小姐,纳闷道,“倒是你,蘅蘅,上次那段都过去三年了,你怎么还不恋爱?”
“我……我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可是,你认识那么多作者、插画家,都是有才华的人,也没有合适的吗?”
蘅蘅小姐沉默了。
招弟小姐疑惑地看看她,又自顾叹道:“唉,要是有人追我就好了……”
招弟小姐发出这句感叹不久,一大束玫瑰花就出现在我们面前——只不过,是送给蘅蘅小姐的。
招弟小姐大吃一惊,“原来你不声不响,暗度陈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蘅蘅小姐苦笑道:“这是没有的事。我早就拒绝了。”
“可是……”
蘅蘅小姐看看玫瑰花,有些无可奈何。
送蘅蘅小姐玫瑰的,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
原来,前一阵子,一个音乐团队忽然找到蘅蘅小姐,希望买下她以前写的一首古诗词,由他们谱上曲子,用来作一部动画的主题歌。由此,蘅蘅小姐和那位主创歌手有了几次接触,但没想到的是,歌还没有最后完成,歌手就向蘅蘅小姐表达了爱慕之情。据歌手说,他在网上看到那首词的时候,就爱上了写词的人,而第一眼见到蘅蘅小姐,他惊喜得差点落下泪来——自己终于找到了梦中的女孩。
招弟小姐听得发呆,“好浪漫……为什么浪漫的事,总是发生在你身上呢?”
她点点头,自己得出结论,“这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个浪漫的人啊。”
蘅蘅小姐哭笑不得地说:“我说了,我已经拒绝了。”
招弟小姐回过神来,“……为什么?”
蘅蘅小姐迟疑了一下,摇了摇头,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可能……是我自己有偏见吧。”
不知道蘅蘅小姐向歌手传递了怎样的信息,几天之后,歌手发来一首他为蘅蘅小姐写的歌。
歌并不难听,甚至,还颇有几分清透动人。
招弟小姐翻来覆去地听了好几遍,十分感动。
“真是有才华的人啊。”她喃喃道,“而且,肯这样用心,太难得了……”
她看看默然不语的蘅蘅小姐,有点着急,“蘅蘅,你怎么就不感动?”
蘅蘅小姐叹道:“招弟啊,你现在好像比我还文艺呢。”
招弟小姐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就算讲现实的,他的条件也不错呀——年纪相当,收入不错,事业在上升……”
看蘅蘅小姐依然不做声,她寻思了一会儿,忽然聪明道:“我明白了!你大概是觉得,到了咱们这个年纪,再讲浪漫太不靠谱了,所以你虽然感情上喜欢这样的人,但理智上又在拒绝……”
这个发现似乎让她颇为兴奋,于是继续发表高见,“但我觉得,凡事都不能矫枉过正,有浪漫情怀的人未见得就不能过日子。到咱们这个年纪,才更应该珍惜每一个机会……”
蘅蘅小姐终于忍无可忍,打断她,“谁说我喜欢这样的人?”
她看着招弟小姐,似乎有些心烦,又有些委屈说:“我为什么非得喜欢这样的人?”
招弟小姐张口结舌。
歌手的追求,仿佛湖面上的一朵小小水花,在荡起几圈涟漪之后,也就复归于平静。随着元旦的临近,招弟小姐的工作越来越忙,蘅蘅小姐却难得有了些闲暇。于是,在搁笔一两年之后,蘅蘅小姐终于开始着手写《白马篇》的第三部。在那些漫长的冬夜里,窗外寒风呼啸,屋内却温暖如春,蘅蘅小姐坐在灯下安静地写作,公子小白卧在她的手边,那情景恍如昨日重现。
不久,京城迎来了我记忆中的最大一场雪,雪片像漫天飞舞的芦花,无声无息地飘落在灰黄的大地上。我从窗缝里钻出去,湿凉的空气迎面扑来,顿时令我精神一振。新铺的雪毯又白又软,踩上去便留下点点清晰的脚印,我忍不住有些兴奋,在校园里跑了一大圈,停下时却发现自己正站在从前小屋的窗外。我跳上石棉瓦小棚向里张望,熟悉的窗口挂着陌生的花布窗帘,大床、书桌和书架摆放得一如往日,只是床头多了一张大照片,告诉我有一对年轻人正在这间小房子里度过他们人生的一段光阴。
我转过头去,望着柿子树枝头上那几个白雪掩映下的小红点,心里有些恍惚。到此时为止,我总共跟着招弟小姐换过四个住处。与某些猫族兄弟不同,我对住处并不产生执着的感情,住时既不在意,离开后也不甚怀念。可就在这个大雪天,在我们住了两年的小屋的窗外,我却忽然体味到一种类似怀旧的情绪,过往的六年时光,被这数间小屋分割成一个个阶段。我想,也许我该找个时间,去看看那些老地方了。
那天,招弟小姐和蘅蘅小姐回来得都比平时晚,她们的脸颊红扑扑的,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花,一边笑叹道路堵塞的盛况。匆匆吃过晚饭,招弟小姐开始准备第二天口译的材料,蘅蘅小姐似乎也灵感迸发,在电脑前刷刷地码字。我无事可做,拖着公子小白在爬架上运动——他太不爱动,眼看又胖了好些。
玩了不一会儿,公子小白就累得有点发喘,蓝眼睛告饶般的望着我。见我无视他的眼神,他索性趁我不留意,一溜烟地跑回蘅蘅小姐的房间,一头扎进自己的小窝,再也不肯出来。
我又好气又好笑,只得也回屋休息。我贴着暖气趴下,闭目养神,招弟小姐正热火朝天地写着什么,嘴里还发出念经般的嘟囔声,听得我昏昏欲睡。
就在我的意识将沉入混沌之时,耳边突然传来招弟小姐的惊叫声,我吓了一大跳,睁眼却看到房间里已漆黑一片,竟是停电了。
招弟小姐拉开窗帘,又发出一声惊叫,“好亮啊!”
雪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天空像水洗过一般,一轮团团的明月正挂在中天,清澈的光辉照在白雪覆盖的大地上,当真是一片皎洁。
招弟小姐激动地冲进蘅蘅小姐的房间,刷地拉开窗帘,把还呆坐在桌前的蘅蘅小姐拉到窗前,“看,多美啊。”
蘅蘅小姐终于回过神来,“原来,差点错过了这般好风景……幸亏停电了。”
招弟小姐这才想起来,“停电了,你写的东西岂不是损失了?”
“没事,反正这文也没人要看,就是给自己个交代,不急的。”
招弟小姐一怔,说:“其实,你写得非常好……可能,它只是不太适合在网上发表。”
蘅蘅小姐扑哧一笑说:“你可真会安慰人。但可惜的是,我写的并不是什么研究著作,只不过是个历史背景的虚构小说。难道我真能那么格调高雅,把通俗小说写得都不适合在网上发表了?”
她虽然在开玩笑,语气中却含着一丝淡淡的挫败感。
招弟小姐大概还想宽慰蘅蘅小姐几句,但一时间似乎想不出什么说辞,她正在寻思,蘅蘅小姐却打开了窗子,一股清清冷冷的空气扑进来,十分沁人心脾。
石棉瓦小棚上积着茸茸的一层厚雪,蘅蘅小姐小心地掬了一捧在手里,月色雪光中,她纤细的手指莹白如玉。
“你看这月光,竟像是能用手接住……这种时候,会觉得能活着,能感受到这个世界,也挺不错的。”
她们都不做声了,只有窗外竹丛里时而传来簌簌的落雪声。
过了一会儿,蘅蘅小姐轻轻嘘了口气,“雪霁云开,月光满室,这样的夜晚最宜抚琴。招弟,你来弹一曲吧?”
招弟小姐吓了一跳,底气不足地支吾,“那个……半亮不暗的,我怕摸不准弦……”
她大概有点过意不去,想了想,南辕北辙地提议道:“要不,我来炖苹果吃吧?很养胃的……”
说干就干,她三脚两步冲进厨房,利索地点火烧水,把两个大苹果削皮切块,丢进锅里煮上,加上几颗红枣、几粒枸杞,一边把香蕉切片放在小碟里,一边又调了小半碗蜂蜜藕粉。虽然厨房里更是半亮不暗,她却轻车熟路,并没有切破手指,也不曾打翻碗碟。
水很快烧开了,招弟小姐拧小了火苗,回到蘅蘅小姐屋里。蘅蘅小姐正抱膝坐在窗前,一动也不动,脸上的神色似乎竟有些寂寞。
招弟小姐轻轻走过去坐下,“我刚才想过了,你的小说真的很好——我真是这么认为的。看得出,每一段文字你都是用心写的,经得住细细品味……”
她看看蘅蘅小姐的脸色,继续道:“至于读者不多……唔,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你的文以载道的想法,影响了所谓的阅读快感?”
蘅蘅小姐一惊,“你觉得,我有文以载道的想法?”
招弟小姐点点头,说:“有一阵子,我也特别痴迷在网上看文章。说实话,如果那时我碰到了《白马篇》,我大概会想,嗯,作者很有功底,是一部有品格的文章。可是,恐怕我还是会绕开。”
“为什么?”
“因为会累啊。且不说文字古雅背景浩繁,就说主人公吧,担负着那么重的家国责任,在边地艰难地成长,没有爱情,没有宫廷,没有意淫的空间……或许,有不少读者其实也是识货的,只不过大家上网看文的时候,都愿意偷点懒。”
蘅蘅小姐不做声了,半晌,她自嘲地笑了笑说:“其实,我当初构思的时候,还特意加了些吸引人的要素呢。比如主人公本是游侠儿,翩翩少年,白马金羁,也想走青春偶像路线的……”
招弟小姐也笑了,说:“所以你给他画的肖像很有人气啊。英武的将军大漠纵马、塞下吹笛,想想就好唯美,可真要陪着他一年一年地苦守黄沙,就……”
蘅蘅小姐点点头,若有所思。
招弟小姐还想说什么,忽然吸了吸鼻子,又跑进了厨房。
不一会儿,她兴冲冲地端着两碗热腾腾的苹果羹回来了,一股甜香扑鼻而来。
“小心烫……”她小心地把托盘放在窗台上,又递纸巾给蘅蘅小姐。
蘅蘅小姐微笑着看看她,“招弟,有没有人说过,你是个很美好的女孩?”
招弟小姐一怔。
顿了顿,她像是不在意地笑笑,“有啊,以前的男朋友就说过,可那又怎样。他也好,高中的老同学也好,不都是……可能,我缺少女人的魅力吧。”
蘅蘅小姐不以为然地说:“有没有魅力,可不是根据一两个男人就能判断的。况且,高中时只不过是少年心思,往往会弄错对象。至于上一段感情,那是个例外,如果没有他前妻……”
招弟小姐摇摇头,“你不知道,如果没有他前妻……小菡的存在,他也许根本不会爱上我。以前,我也曾经想过,如果没有小菡,我和他就可以好好地在一起。可是后来我想通了,他本性里喜欢的,其实是小菡这样的女人,正因为他在她那里受过伤害,他才会转而寻求小菡所缺少的东西,比如温暖,比如平淡……”
她轻轻叹了口气,“这些我拥有的东西,或许能让他感到安宁,但他心里……大概还是会觉得缺点什么吧。就在这时,小菡回来了,而且,是一个长大了的、不再会伤害他的小菡,可以满足他的所有梦想。所以,他无法拒绝,也不是不可以理解……”
“那……他们后来在一起了?”
招弟小姐淡淡道:“嗯,他们复婚了——今年夏天,我收到过他一封信,他写了很多,大概想得到我的祝福吧。可是我那会儿状态不好,没有理他……”
我吃了一惊,自从行简君和招弟小姐分手后,我再也没听到有关他的消息。虽然他和小菡的复合在意料之中,但此时乍一听,我心里却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我回想一下,夏天里招弟小姐正被一堆堆稿子所困,几乎每天都状态不好,倒也不记得她哪天曾经拍桌子打板凳,所以行简君何时写的信,竟是无从考证了。
说到这里,她流露出一丝懊恼,“唉,现在想来,没必要那么小气的,就祝福他一下,也不吃什么亏。”
“可是……”蘅蘅小姐欲言又止,但终于还是问道,“你真的希望他们幸福吗?”
“嗨,我当然没那么高尚。可事到如今,就算他们不幸福,对我又有什么好处。所以,世上能多一对幸福的人也不错哦。”
“招弟,你真是很善良。”
招弟小姐白了她一眼,“你就没有别的词儿了吗?我现在想听的赞美是,很漂亮,很迷人,很有女人味……”
“你当然很有女人味啊,心灵手巧,又通透……”蘅蘅小姐笑嘻嘻,“真想看看,以后什么样的男人才有这个福气呢?”
招弟小姐作向往状,“嗯,平平常常、踏踏实实的人就行……不过有一点,他得是真心喜欢我,觉得我才是最可爱的女人……还有,要对老人好点。”
她转过头问:“那你呢,你想要什么样的男人?”
蘅蘅小姐迟疑了一下,“我……我怕是找不到合适的人了。”
招弟小姐一愣,“怎么会?”
这个话题像是勾起了蘅蘅小姐某种深藏着的情绪,一时间,她似乎不知如何说起,只低垂了眼睛,手指无意识地顺着公子小白的长毛。
“怎么不会呢……”她慢慢地说,“因为我是这么眼高手低,不切实际。”
她看看一脸迷惑的招弟小姐,“你刚才说,我写东西时有文以载道的想法,当然你这是高抬我了,可我确实有一种执拗的偏好,做什么都喜欢追问一下‘意义’。就说写小说吧,我无法安于只讲一个好玩的故事,非得加上些大义啊责任,仿佛这样才算有了意义,可结果连故事也无法讲得有趣。
“恋爱上也是……你还记得以前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奇幻小说作者吗?你当时还开玩笑,其实,他确实对我表达过好感,说我是他的知音什么的,情形和这次的歌手有些类似。你知道,他帮过我的大忙,我也很感激他,可我总是无法说服自己喜欢他的作品,接受他的人,总觉得缺点什么……嗯,就是缺点什么。这几年我遇到的人,我都觉得缺点什么……”
招弟小姐若有所思,“缺点什么?唔,都说志同道合,你想要的,也许是‘志’或‘道’层面的东西了吧?”
蘅蘅小姐脸上闪过一抹局促之色,苦笑一下说:“所以我活该找不到啊。我自己又有什么志和道,偏对别人这样苛刻……等过几年再回头看,估计会觉得自己很可笑,但那时已经晚了……”
招弟小姐摇摇头,“可别这么说。此时此刻的心意也很重要啊。比如我吧,以前我一想到自己考研那些年,心里就懊恼得很,大好年华里执迷不悟,耽误了多少机会啊。可现在想来,当时我的愿望是那么强烈,那么真实,那一步无论如何难以避免,如果不那样,倒不是我了……”
蘅蘅小姐微微一笑,“斯人也而有斯疾。可能我的心结,就落在这个地方了吧。”
“真实一点,起码不会遗憾。而且,世上的人形形色色,总会有你喜欢的。”说到这里,招弟小姐精神一振,“蘅蘅,等开了春,咱们主动出击吧,幸福要靠自己去寻找。”
蘅蘅小姐有点害羞,“我……”
招弟小姐想了想,忽然说:“蘅蘅,等你有空的时候,画张画儿送我吧。”
“行啊,你喜欢什么题材?”
“嗯……都行,比如阿赳小白淘气图。”
蘅蘅小姐笑了说:“这倒是。不过我得练练,我不太擅长画动物,尤其是阿赳的眼神……当初学花卉翎毛的时候,我就偏爱花卉,连鸟都……”
招弟小姐不在意地说:“那没事啊,你多画几张花卉给我也是一样。”
蘅蘅小姐纳闷,“你要拿去……糊墙?”
招弟小姐神秘地笑,“非也。我要拿来作压箱宝底。等日后你成名了,这就是你馈赠同居密友的早期真迹。”
这句话把蘅蘅小姐打败了,她哭笑不得地瞪招弟小姐几眼,无言以对。
一时间,室内寂静无声,只有月光如水。
忽然,窗外嘭的一声轻响,想是一条竹枝抖落了积雪,挺直起来。
招弟小姐打了个哈欠,“美景不可贪多,明天须得早起。我们怀抱明月入梦吧。”
那一场大雪在京城留存了半个多月,直到春节将近,校园里的背阴处还可见点点残冰剩雪。招弟小姐却已经收拾行装,带着我和公子小白踏上了回老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