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贼”为何用“贼”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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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贼又叫墨鱼,墨鱼的得名人尽皆知:它体内的囊状物能分泌黑色液体,遇到危险时放出,以掩护逃避,故称墨鱼。古人认为它分泌的黑色液体是腹中有墨,“怀墨而知礼”,文墨可为法则,故又称乌鲗,“鲗(zéi)”通“则”。因此古人又附会它是河神河伯的度事小吏,类似于文书。
乌贼还有一个有趣的别名,叫“算袋鱼”。算袋是古时百官随身携带,放置笔砚等的袋子。宋人苏易简所著《文房四谱》中载:“陶隐居云:乌贼鱼腹中有墨,今作好墨用之。海人云:乌贼鱼,即秦王算袋鱼也。昔秦王东游,弃算袋于海,化为此鱼,形一如算袋,两带极长,墨犹在腹,人捕之,必喷墨昏人目也。”
那么,乌贼又为什么用“贼”来命名呢?据唐人徐谦益《初学记》所引南朝沈怀远所著《南越志》载:“乌贼鱼,常自浮水上,乌见以为死,便啄之,乃卷取乌,故谓乌贼鱼。”意思是“言为乌之贼害也”。
还有一种说法出自宋人周密所著《癸辛杂识续集》,其中“乌贼得名”一条说:“世号墨鱼为乌贼,何为独得贼名?盖其腹中之墨可写伪契券,宛然如新,过半年则淡然如无字。故狡者专以此为骗诈之谋,故谥曰贼云。”正因为乌贼腹中之墨过时则淡,易于用来行骗的这种特性,所以《文房四谱》说:“其墨人用写券,岁久其字磨灭,如空纸焉,无行者多用之。”
按照周密的说法,乌贼之得名就是人类对乌贼的诬蔑,乌贼的腹中之墨为人所用而作伪诈骗,关乌贼何事?乌贼又何辜焉?人心之坏而移之于乌贼之名,呜呼!可发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