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共有十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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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把有缘分叫作“因缘”,使用得频率高了,就把它当成一个熟语,不再追究它背后的含义了。

“因缘”本是佛教用语,使事物生起﹑变化和坏灭的主要条件为因,辅助条件为缘。更直观地说,引出结果的直接原因叫“因”,外来相助的间接原因叫“缘”。譬如一朵盛开的花,种子是“因”,使种子生根、发芽、开花所必需的土壤、阳光、水分等等就是“缘”。

“因缘”也就是“缘起”,即“因缘生起”的略称。“缘”的意思是关系或条件,“缘起”即诸法由缘而起。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的生起变化,都有相对的互存关系或条件,佛教常用“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来说明缘起的理论。

在佛教理论中,“因缘”共有十二种,称作“十二因缘”,也称作“十二缘起”,是由十二支前后刹那无间相续之法依次缘起。

一、老死。包括老、死、忧、悲、苦、恼等人生生来相随、无法免除的痛苦事实。

二、生。这是“老死”的源头,没有生何来老死?

三、有。即“存在”,是“生”的源头。

四、取。即执著的意思。

五、爱。是执著的源头,也是现实界的根源。

六、受。即“感情”,由外界刺激而引发。

七、触。即感情之所依。

八、六入。又叫“六根”,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六根清净”的“六根”,具体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根”是“触”所依赖的感觉器官,也是一切爱欲缘起的条件。

九、名色。“名色”是五蕴的总称,受、想、行、识四蕴为名,色蕴为色,总称“名色”。“名色”可以理解为整个生命体,乃是“六根”产生的基础。

十、识。即“认识”。

十一、行。即“业”,造作、行为。

十二、无明。无知的意思。“无明”为一切烦恼之根本。

佛教理论认为,摆脱了这“十二因缘”,即可出离生死而证得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