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白话文注解 02章 圣人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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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章 圣人之治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美,凡指一切美好的事物。恶,凡指一切丑陋的事物。
当天下人都知道什么是美的时候,这说明丑陋的东西已经遍布天下;当人们都在为美好的善行而欢呼的时候,这说明不善已经充斥整个社会。
美丑和善恶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之所以知美,是因为有丑存在;之所以知善,是因为有恶存在。至道之世,人们不知有丑恶,也不知有美善,一切皆顺其自然,发乎道性*而已。不道之世,那些以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为人生观的人,为了追求名利,往往用假美、假善来伪装自己。因为集美善于一身则名利双收,而美善存伪,丑恶即生。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故:所以的意思。通过对上句美丑、善恶这两对具体矛盾具体分析,揭示出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转化的规律,进而引出下文。
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它们的关系都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如果不能辩证地看待它们,矛盾就不可能得到很好地解决。世人无不追求有、易、长、高、声(名声)、前,而厌恶其反面,其结果往往因追求的方式不科学,造成求而不得的痛苦。老子所要向世人指明的是,求“有”须向“无”中求;求 “易”必须重视“难”;欲“长”必先始“短”;欲“高”必先为于“下”;欲播声于“外”,必先发音于“内”;欲处人之“前”,必先居人之“后”。总之,要以辩证法的观点,从所追求事物的对立面着手,让其自然而然地由量变到质变向正面转化。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是以:连词,承上启下,通过总结上文得出结论。
人生一世,谁不想有所作为?要想社会安定一团一结,不端正人们的思想观念怎么能行?因此,“有为”和“言教”成为社会的普遍理念。然而,根据对立转化规律,统治者强调自我有为,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的无所作为;强调言教,必然导致人心不古、道德堕一落。所以,社会上的丑恶现象都是片面追求“有为”和“言教”之过。“有为”的对立面是“无为”,“言教”的对立面是“不言之教”,为了实现无所不为和社会淳朴的目的,所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正是具体运用了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最根本的规律,也是老子辩证法的灵魂。
圣人:就治身而言,指体悟大道、返朴归真的人;就治国而言,指理想的统治者即神圣法律的代言人。
“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作为辩证法大师的老子向世人推出的济世安民的两**宝,是对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运用,也是圣人治身、治国的最根本措施。
我们须知,老子的《道德经》是治身理论和治国理论的统一,治国理论源于治身理论,只有从治身和治国两个方面去阐释《道德经》,才能明白老子伟大的哲学思想及其千古魅力。
先说“处无为之事”。就治身而言,处无为之事,就是要求自我要有虚己守静、无私无欲、自失忘我的精神境界。“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自我不带有任何主观偏见,始终遵循客观规律,让规律发挥作用。“无为”的目的在于大有作为、无所不为。欲达到这一目的,就要采取辨证的观点:我不直接治身而首先解放心灵,解放心灵的过程就是凝聚真朴的过程,凝聚真朴的过程就是强身建体的过程,朴成则以朴治身,以朴治身才能健康长寿。自我“无为”,才能充分发挥体内每个细胞的内在协调作用,使真朴得以逐渐形成;自我“有为”则灵受制于魂,灵受制于魂则真朴不现。自我的力量是有限的,朴的力量是无限的。我“无为”事朴,朴 “无不为”治身。以朴治身,则百邪不侵,百病不生,自一由、幸福、健康、长寿之目的也就达到了。就治国而言,处无为之事,是要求统治者不要玩一弄心计,搞独一裁统治,而是虚己谦下,无私忘我,还百姓以自一由,充分利用全体人民的智慧,建设公平、公正、正义的国家法律。总之,就是抛弃人治,实行法治。统治者“无为”,法律才会健全、神圣,以神圣的法律治国,国家必然有持久的繁荣和稳定。统治者的智力是有限的,法治的力量是无限的。“处无为之事”,收获的却是无所不为的成果。与之相对的是“有为之治”,而有为之治是所有阶级社会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它强调的是统治者以一人之心或少数人之心奴役天下人之心。有为的背后是个人英雄主义,是英雄史观。有为之治正是阻碍社会发展,产生历史悲剧的根源。
现在,人们对老子的“无为”思想认识不明,是几千年封建思想的余毒在作怪,人民群众还没有真正觉醒的缘故。统治者的有为观念,必然导致官僚主义和个人崇拜,而官僚主义和个人崇拜又必然导致政治fu败和社会混乱。
“处无为之事”是言“治”,“行不言之教”则是言“教”。和“不言之教”相对的是设言施教。设言施教是统治者希望利用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思想观点进行表面说教。有人说,言教只是一种语言游戏和思想控制的拙劣形式。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表面的说教不可能触及每个人的心灵,彻底改变并巩固所有受教育者的思想观念,造就真正意义的人和健康向上的社会。“不言之教”则是通过每个人的自身练功实践活动去参悟大道,实施自我教育,并自觉自愿地摒弃与客观规律相违背的自我意识,使之逐渐统一到客观规律上来。所以,“不言之教”所追求的教育成果是创造全社会的共识,形成共同的道德观念,因为世界的根本规律是至诚不移的。这一共识的形成必然成为改造现实世界的巨大物质力量。“不言之教”实际上是将人类的品德修养付诸解放心灵、求证大道的实践过程之中,是对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
“不言之教”关注的是人的灵魂,但又不同于宗教信仰。宗教信徒信奉的是上帝和真主的说教,说教即“言教。”值得辩明的是,佛教和道教的根本,不属于宗教。宗教是讲世界是由唯一的神创造的,如基督教的“上帝”、伊斯兰教的“真主”。佛教和道教则不同,佛教是讲世人皆有佛性*,人人可以修身成佛。所谓佛,是大彻大悟的人,而不是主宰世界的神。道教讲修道成仙,所谓仙,是通过自我修炼塑造出了与自我对立的陽神的人,这一陽神就是朴,也不是世界的主宰者。中国历史上有太多的成佛和成仙的人物,但他们要么是师徒关系,要么是同学关系,都是自身修炼的结果,他们之间只有境界的不同,没有身份的不同。佛教和道教虽然也具有太多的“言教”即鬼神说教的成分,但这只是后期的演化,其根本还是没有脱离“不言之教”。奉老子为始祖的道教已经偏离了老学的宗旨,成为和佛教相通的具有出世思想的组织,但是,他们的出世思想是有其历史原因的。总之,世界上的一切宗教以及佛教、道教,都是老子朴学的未完成式,它们或深或浅地解释了对大道的认识成果,但还没有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只有消除宗教,让人类文化归结到老子朴学思想上来,世界才会和谐有序,人类才能消除信仰危机,获得真正的幸福和自一由。br />
“不言之教”的宗旨,是要求万物之灵的人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以严肃的、科学的态度和方法,通过自身实践去开启那个真实存在的既不属于上帝也不属于他人的心灵家园,并利用潜在的智慧,来指导人生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实现“小国寡民”的人间天堂而创造人生价值。“不言之教”,既使灵魂有所寄托,又不去为了灵魂得救而牺牲了尘世生活,因而是积极的、科学的、无与伦比的施教措施。
“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实践和认识的高度统一,是基于微观认识论并通过自我身心健康来检验真理的。“处无为之事”是法治,“行不言之教”是德治。只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才能确保人类的和平及人生幸福。“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世界上最科学的方法论,也只有真正体悟大道的老子才能揭示出这一哲学方法论。
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万物涌现而不躲避矛盾、推脱责任,真朴生成而不占为己有,追求有为而不恃自我之智,功成而不居功自傲。正因为不居功自傲,功勋才永不磨灭。“夫唯弗居,是以不去”,是说圣人有功而不居功,人民却把功劳记在了圣人身上。正如泰戈尔所说:“你从不寻求名声和崇拜,可是爱之神却发现了你。”相反,若是居功自傲,有功而无功。
本章揭示了矛盾的对立转化规律,中心论点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也是整部经书的灵魂,以后各章论述都是围绕着“无为之治”和“不言之教”这一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而展开的。
处于“有”的层面的人,总是以自我为中心,强调有为,追求功利,施行言教,其结果只能是强化自我意识,加剧自身矛盾和社会矛盾。人类只有彻底转变价值观念,参玄悟道,追求真朴,才能超越自我,创造真我,取得“无为而无不为”、不言而胜于言教的成果。
我们知道,《道德经》是以自身修养功夫即以生命科学作为理论基础的。现在,人们把我国古代的修养功夫通称为“气功”,但是用“气功”二字来说明道家功夫是不恰当的。
它只强调了气的功能,目的也仅仅是为了强身健体,其认识境界不明确,指导思想狭隘。道家功夫是基于微观认识论,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根本目的,以返朴归真为最高原则,要求在内创造无限自一由的精神天堂,在外创造“小国寡民”的人间天堂。而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则是在悟道修德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实现的,是不为而为,无私而成其私。因此,我们不妨称道家功夫为“道德功”。道德功是自我通过练功实践活动,平衡-阴-陽,创造真我,开启智慧,把握世界的本质规律,使自我意识完全符合客观规律,从而更好地追求人生幸福的功夫。
道德功的三要素是:正念,正身,正术。正念(或称正心),是指要树立合乎道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人生法则统一于宇宙法则;正身,是指端正自身,使身姿合乎修道要求;正术,是指要正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包括导引术、吐纳术、存想术、房一中一术等。道德功是严肃的人一体科学,忽视了科学理论的指导是极其危险的。正术的背后是强调尊师重教。
修炼道德功依次出现的境界是:一、自我回忆,在道境之中直观人生历程。二、自我透一视即返观自身的内部构造。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所说的“内景隧道,唯返观者能照察之”就是这一境界,我国的中医理论即基于此。三、细胞、微粒透一视,直观人一体基因组和微观粒子,破译基因密码和宇宙密码,彻悟人生规律和自然规律,从而实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四、返朴归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