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白话文解释 17章 治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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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章 治国原则
大道废,有仁义。
智慧出,有大伪。
大道:合乎自然规律的治身之道和治国之道。仁义:仁爱和正义,是人类最美好的思想品德。智慧:人类特有的辨析判断和发明创造的能力,也是区别于兽类的主要标志。
老子是体道圣人,深明矛盾的对立转化规律,矛盾着的双方是互相对立、互相依存的,只强调一个方面,矛盾必然会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脱离了大道而强调仁义,就会出现不仁不义;脱离了大道而强调智慧,-阴-谋诡计就会相伴而生。人们赞美仁义,渴求智慧,是因为身处大道废驰、社会纷乱、人性*贪婪的时代。如果社会本身就是至纯至朴的,人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仁义、智慧还有谁会强调呢?就象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他不会去感激良医;不是痛不欲生,他不会渴求杜冷丁;一个内心世界丰富的人,用不着寻求外来刺激。这里,老子所要说明的是,舍大道而强调仁义、智慧,是舍本取末、背道而驰。仁义、智慧虽不失为一付治世良药,但它治标不治本,再说,有良药出现,就会有假药降生。假药可查,假仁假义则不易识破。强调仁义、智慧的作用,是站在“有”的层面上说法,是不懂得辩证法的精髓,关键是没有体“无”。老子谈道论德,是要求人们树立合乎道的思想观念,通过自身实践把握世界的本质规律,用来指导人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以及自我与真我之间的矛盾。
六亲不和,有孝慈。
国家昏乱,有忠臣。
孝慈和忠臣,都是受人们尊敬的。家庭需要孝慈,国家需要忠臣,然而孝慈和忠臣的背后却是家庭不和、奸臣当道,这又是人们所不愿看到的。昏乱,是说先有昏君而后有国乱。治国和治家,道理是一样的,都应该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不改变传统的价值观念,不端正人的道德意识,只强调孝慈和忠臣的作用,“六亲不和”、“国家昏乱”的现象就永远不会改变。
以上四句是提出问题,针对仁义和智慧、孝慈和忠臣的负面效用进行了分析,指出强调仁义、大伪出现、六亲不和、国家昏乱的现象,都是大道废驰的结果。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圣”:圣王,泛指人治社会的统治者,如天子、帝王、君主以及独一裁主义者,而不是指老子所说的圣人。
“绝圣弃智”,就是杜绝一切背道而驰的独一裁统治,弃绝一切“以智治国”的政治体制。已往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不论是仁治、礼治,还是法制,都是建立在君主帝王的“以智治国”基础上的,实行的是专制主义。只要消灭了专制主义,人民自然会提高百倍的利益。“绝圣弃智”,是对一切专制统治的彻底否定。
仁义思想是站在有为的层面上设言施教,引导人们弃恶从善,化解社会矛盾,但这是主观片面的。在阶级社会里,仁义与否只能以统治者的利益标准来衡量。因此,仁义必然会成为统治阶级剥削和压迫人民的精神工具,仁义的本质就是吃人。“绝仁弃义”,是对套在人民头上的精神枷锁的彻底否定。
“巧”,这里是机巧、欺诈的意思。“利”,是利己主义。以利己主义的人生观来指导人生,在物质利益的诱一惑下,不择手段的强盗、惯偷自然出现。“绝巧弃利”是对个人名利思想的彻底否定。br /> 以上三句,指出要想“民利百信”、“民复孝慈”、“盗贼无有”,就必须“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
故令有所属:
见素抱朴,绝学无忧,少私寡欲。
“此三者”,指“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属:归属、归结。
“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三种具体方式,但是,只用文字来说明是不够的,所以,还要让它们归结到具体的措施上来,那就是“见素抱朴,绝学无忧,少私寡欲”。
见:现,呈现,推出。素:没有染色*的生丝。这里比喻品质纯洁、高尚的圣人。朴:没有加工的原木。这里比喻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律。社会法律是神圣的,是在全民的共同培育下形成的,是合乎客观规律的,不允许有任何私意的加工和雕刻,否则就失去了自然性*。合乎客观规律的法则是自然法、无为法,否则就是人为法、有为法。
“见素抱朴”,是说要推举圣人,实行法治,即用“无为之治”取代“有为之治”。“见素抱朴”对应于“绝圣弃智”。
“绝学无忧”,是说要弃绝唯心的仁义说教,解除统治阶级的精神枷锁,用“不言之教”取代言教。“绝学无忧”对应于“绝仁弃义”。
“少私寡欲”,是说要少些个人主义思想,多些集体主义思想,以集体主义取代个人主义。“少私寡欲”对应于“绝巧弃利”。
“见素抱朴、绝学无忧、少私寡欲”是老子提出的治国的三项具体措施。
本章是政治论。第一部分指出社会矛盾加剧的原因。第二部分指明解决这些社会矛盾的策略。第三部分则指明了治国的具体措施。
附:本章由通行本第十八章、第十九章合并而成。另外,“绝学无忧”一句,有的版本放在本章的最后,有的则作为下一章的首句,感觉都不合适,故作调整,放在“少私寡欲”前面,和上文“绝仁弃义”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