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庆吊 03-16Ctrl+D 收藏本站 关灯 护眼 小 中 大 繁 直达底部 (十一)庆吊 一、参加吉礼,不谈衰丧话,不戚容,不啼泣。 二、居丧不参加吉礼,只送仪物。 三、丧服不入公门,不观吉礼。 四、贺婚在众宾前,辞不谐谑。 五、临丧不笑。 六、里有殡,不巷歌。 七、饭于丧家,酒不赭颜。 八、佩会葬徽章者,礼终即卸去,不佩带他往。 上一章:上一章 下一章: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