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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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缘 起
我在《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后记》中说:“……这本书讲了许多儒家,其实我的兴趣也许更在老庄玄禅,这本书都是提纲,其实我更想对其中一些问题例如宋明理学的发展行程做些细致的分析。”十年过去了,这两个“其实”,看来一生也做不成了。时日如驶,马齿徒增;岁云暮矣,能无慨然?但既然还有点时间,又仍不做自己想做的事,却来译、注、记这本已有多人译过、注过、记过的《论语》,为什么?这岂不是将冷饭一炒再炒,太没意思了吗?我似乎首先应该向自己提出,同时也向关心我的读者交待一下这个问题。
所以,写这个“缘起”。
我之选择做这项工作,着手于1989年秋冬,时断时续,于1994年春完成。这倒并非一时兴起,偶然为之;也非客观原因,借此躲避。实际恰好相反。尽管我远非钟爱此书,但它偏偏是有关中国文化的某种“心魂”所在。我至今以为,儒学(当然首先是孔子和《论语》一书)在塑建、构造汉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历史过程中,大概起了无可替代、首屈一指的严重作用。不但自汉至清的两千年的专制王朝以它作为做官求仕的入学初阶或必修课本,成了士大夫知识分子的言行思想的根本基础,而且通过各种层次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以及他们撰写编纂的《孝经》、《急就篇》(少数词句)一直到《三字经》、《千字文》、《增广贤文》以及各种“功过格”等等,当然更包括各种“家规”、“族训”、“乡约”、“里范”等等法规、条例,使儒学(又首先是孔子和《论语》一书)的好些基本观念在不同层次的理解和解释下,成了整个社会言行、公私生活、思想意识的指引规范。不管识字不识字,不管是皇帝宰相还是平民百姓,不管是自觉或不自觉,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论语》这本书所宣讲、所传布、所论证的那些“道理”、“规则”、主张、思想,已代代相传,长久地渗透在中国两千年来的政教体制、社会习俗、心理习惯和人们的行为、思想、言语、活动中了。所以,它不仅是“精英文化”、“大传统”,同时也与“民俗文化”、“小传统”紧密相联,并造成中国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特点:精英文化与民俗文化、大传统与小传统,通过儒学教义,经常相互渗透、联系。尽管其间有差异、距离甚至对立,但并不是巨大鸿沟。这样,儒学和孔子的《论语》倒有些像西方基督教的《圣经》一书了。
中国没有像基督教或伊斯兰教那样的宗教。对人格神,许多士大夫知识分子经常处于似信非信之间,采取的似乎仍然是孔老夫子“敬鬼神而远之”,“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的态度。在民间,则表现为某种多元而浮浅的信仰和崇拜。其对象,可以是关公、妈祖、观音菩萨、玉皇大帝等等,不仅因人因地不同,常常改变;而且大都是为了求福避祸,去灾治病,有着非常现实的世间目的。重要的是,即使在这种多元而浮浅的民间宗教中,奇迹宣讲也并不突出,主要的部分仍然是在倡导儒学的人伦秩序和道德理念。记得有一次我乘坐台北市的计程车(Taxi),那位计程车司机向我津津乐道地宣讲他所信仰的佛祖,并特地给我看了他经常诵读的佛经读本。我仔细看了,发现其中绝大部分是地道的儒学教义,即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照顾亲族,和睦邻里,正直忠信,诚实做人,等等等等。真正佛家的东西并不太多。也是在台湾,我拜会了影响极大的证严法师。她曾赞赏病人死在有亲属在旁的家中,而不必死在医生、护士等陌生人手里。这也使我颇为吃惊,因为这里表现出的,似乎仍然是以亲子为核心的强烈的儒学人际关怀,而佛家本应是看破尘缘六亲不认的。这也使我想到,尽管中国历史上有过儒释道三教的激烈争辩,甚至发生“三武之祸”,但毕竟是少数事例;相反,“三教(儒、释、道)合一”倒一直是文化主流。孔子、老子、释迦牟尼三大神圣和平共存、友好相处,既出现在近千年前的宋代文人的画卷中,也仍然保存在今日民间的寺庙里。中国从来没有真正的宗教战争,便是世界文化史上一大奇迹。之所以能如此,我以为与儒学的包容性有很大关系。儒学不重奇迹、神秘,却并不排斥宗教信仰;在“三教合一”中,它不动声色地渗入其他宗教,化为它们的重要内容和实质成分。而儒学之所以能如此,其原因又在于它本身原来就远不止是“处世格言”、“普通常识”,而具有“终极关怀”的宗教品格。它执着地追求人生意义,有对超道德、伦理的“天地境界”的体认、追求和启悟。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儒学的这种品德和功能,可以成为人们(个体)安身立命、精神皈依的归宿。它是没有人格神、没有魔法奇迹的“半宗教”。
同时,它又是“半哲学”。儒学不重思辨体系和逻辑构造,孔子很少抽象思辨和“纯粹”论理。孔子讲“仁”讲“礼”,都非常具体。这里很少有“什么是”(what is)的问题,所问特别是所答(孔子的回答)总是“如何做”(how to)。但这些似乎非常实用的回答和讲述,却仍然是一种深沉的理性思索,是对理性和理性范畴的探求、论证和发现。例如,“汝安则为之”,是对伦理行为和传统礼制的皈依论证;“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对人生意义的执着和追求;“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是对人类主体性的深刻肯定。而所有这些都并非柏拉图式的理式追求,也不是黑格尔式的逻辑建构,却同样充分具有哲学的理性品格,而且充满了诗意的情感内容。它是中国实用理性的哲学。
正因为是靠理性、哲学而不靠奇迹、信仰来指引人们,所以孔子毕竟不是耶稣,《论语》并非《圣经》。也正因为不是空中楼阁或纸上谈兵,而要求并已经在广大人们生活中直接起现实作用,所以孔子不是柏拉图,《论语》也不是《理想国》。
儒学、孔子和《论语》这种既非宗教又非哲学或者说是“半宗教半哲学”的特征,我认为是真正的关键和研究的起点所在,但在今日中国学术界却很少被注意或强调。由于孔子不能呼风唤雨,起死回生,既非教主,也不是上帝的儿子,于是现代大多数学者只强调他作为思想家、哲学家的意义。牟宗三虽然强调了儒学的宗教性,但由于忽视了宗教所应有的现实作用和通俗性能,便仍然将儒学的宗教性弄成了凡人难懂的书斋理论、玄奥思辨和高头讲章,与大众生活和现实社会完全脱节。这就恰恰失去了儒学所具有的宗教性的品格和功能。牟在哲学上大讲“超越而内在”,用西方两个世界的观念硬套在“一个人生(世界)”的中国传统上,已大失儒学本义,从而与将孔学和儒学说成是纯粹哲学的人并无区别。(1)于是,孔子、《论语》和儒学近一个世纪以来便成了哲学史专家们的游戏对象:排列、组合、分析、综合其概念、范畴、论断,写出一本又一本或赞赏、或批判、或“批判地继承”的各种各样的大小著作,以为这样就处理好了孔子、《论语》和儒学。
于此,我有些疑惑。我觉得对孔子、《论语》和儒学,似乎还需要做另一种工作,这就是对这一“半宗教半哲学”的文化神髓既解构又重建的工作。
首先是解构。这解构有两个方面:现实(宗教)方面和理论(哲学)方面。当然,这两方面是非常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
譬如说,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代儒学,构建了一整套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宗教、伦理、政治三合一”宇宙观图式。这是哲学,但又不只是哲学;这是宗教,但又不完全是宗教。它仍然欠缺一个到处活灵活现的人格神上帝来不断干预人世。但天人感应、阴阳五行,却又是统辖、主宰、支配、制约整个政教体制的观念体系和意识形态,从“官制象天”到医药占卜。后者到今天也还在影响人们的活动和心理。
又譬如说,以朱熹为代表的宋明理学,构建了以“天理人欲”为核心的心性本体论。这当然是哲学,但又不只是哲学。它否认人格神的上帝,本身却是以一种不可违抗的宗教、伦理、政治三合一的道德律令展示出来的后期传统社会的意识形态和法规秩序。它统辖、主宰、支配、制约人们的行为举止、思想观念,甚至直到今天。所以现代各方面所谓“反封建”的攻击对象都指向了宋明理学。
以阴阳五行为框架的秦汉儒学和以心性本体为框架的宋明理学,是继孔、孟、荀之后的两大儒学发展体系。它构成了儒学发展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它们影响至今,两者都有宗教性和哲学性的方面而需要加以解构。
正因为儒学的宗教性和哲学性是交融一起融合无间的,儒学的宗教性不是以人格神的上帝来管辖人的心灵,而主要是通过以伦理(人)=自然(天)秩序为根本支柱构成意识形态和政教体制,来管辖人的身心活动。其特征之一便是将宗教性道德与社会性道德融成一体,形成中国式的“政教合一”,并提升到宇宙论(阴阳五行)或本体论(心性)的哲理高度来作为信仰。“教”在这里既是人文教育(teaching,education)又是人生信仰(faith,religion)。因此解构方面首先应是,将伦理道德作为个体的内心信仰、修养和情感(宗教性私德)与作为社会的外在行为、准则和制度(社会性公德)区分开来。“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伦理与政治的混同必须解构。情感信仰、理性思辨、制度设定等等各有不同的层面、位置和意义,应该从原典儒学(儒学第一期)开始定位和厘清,看看从孔子开始的儒学教义各个章句在哪个层面上具有或不具有价值。这样,对了解和消解传统以及今日中国的“政教合一”或称“政治宗教”,可能颇有好处。
例如,解构便要指出,原典儒学由于来自巫术礼仪,在这种远古礼仪中,对原始氏族首领的品质和人格的宗教要求与社会政治要求本就混在一起。其特征是在道德主义的命令话语下,宗教、政治、伦理三合一,三者交融混同。如前所说,其中,就有宗教性道德与社会性道德两种不同的成分。前者(宗教性道德)由孔、孟到宋儒发展为个体人生境界的儒道(释)互补的准宗教性的追求,而为理学所大力倡导,津津乐道。后者(社会性道德)则由孔子而荀子而与道家、法家和阴阳家合流互补,而成为一整套儒法互用的伦理—政治的规范、法则,支配了中国历史两千年。前者是“内圣”,后者是“外王”。这两方面都极重要。这二者一方面是分道扬镳,另方面又常纠缠一起。特别是宋明理学以及现代的革命伦理主义总将后者(社会性道德、公共政治)合并、纳入前者(宗教性道德、人格理想),要求前者决定后者。于是“以理杀人”、“以革命杀人”,便惨剧重重,层出不已。同时,也培育了一大批“假道学”、“伪君子”和“马列主义老太太”。
今天应该把这两种因素、两个方面、两种道德从儒学中分解出来,把剪不断理还乱的宗教、政治、伦理三合一的这个传统尽可能分缕清楚,从而才可能在各种不同层面上来谈“批判的继承”和“转化性的创造”。宗教性道德(“内圣”)可以经由转化性的创造,而成为个体对生活意义和人生境界的追求,它可以是宗教、哲学、诗、艺术。社会性道德(“外王”)可以经由转化性创造,而成为现代政治体系的中国形式:将重视人际和谐、群体关系、社会理想以及情理统一、教育感化、协商解决等特色,融入现代政治的民主体制建构中,而开辟某种独创性的未来途路。
总之,儒学作为“教”(宗教)需要厘定澄清和“意识化”。儒学作为“学”(哲学)的方面,也需要从种种体系化的“阴阳五行”、“性理天命”、“道德的形而上学”中解放出来,使它恢复原典儒学例如在《论语》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真正活泼、具体的人间情趣,这也就是我所说的“情本体”(见后)。
第二,解构之后,再“重建”否?在“教”的方面,当然不必模仿基督教或伊斯兰教,再去塑建人格神的上帝。但是否可以考虑回到“天地国亲师”——那松散而灵活、没有人格神上帝的儒学的“宗教”传统呢?这个“宗教”所具有的含糊性和开放性,使它可以有一个广阔的自由的解释空间。“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荀子》)。“天地国亲师”都不是“神”,却可以是尊敬、崇拜、献身的对象。对老百姓,它可以包容对人格神(上帝、佛菩萨、各种民间宗教)的崇拜礼仪;对“君子”们,它可以是某种心灵寄托、行为规范、生活归依。重要的是,“天地国亲师”不能复旧,它本身也需要一番解构和重建。例如需要把它从过去的政治宗教即“政教合一”的传统中解放出来,它不应再是“好皇帝”和“君师合一”的政治体制和幻想信仰,恰恰应该在这里强调改“君”为“国”的重要意义,这“国”不再指任何政府、政体、政制,而是指较含混而宽广地对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某种心理认同。它是Country,而不是State或Govemment。于是,“天地国亲师”便可以成为中国人对宇宙自然、家园乡土、父母夫妻、兄弟朋友、师长同学以及文化传统的某种道德和超道德的情感认同和精神皈依。它不再具有政治的和社会性道德的性质功能,却具有准宗教性的功能和内容。“天地君亲师”从内容和文字上可一直追溯到荀子,其根本精神当然来自孔子和《论语》。《论语》这种准宗教性则有如程颐所说:“读《论语》,未读时是此等人,读了后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读。”这就是说,读《论语》应使人“变化气质”,不只是获得知识而已。钱穆强调读《论语》是学习“做人”,仍然是在遵循这个传统的说法。所有这些强调儒学宗教性功能,都可以成为今日重建儒学宗教性的很好资源。黑格尔曾嘲笑孔子的《论语》不过是“处世格言”而已,表面看来也像。但是这些“处世格言”却有关乎人作为本体存在的价值体认。有此体认,虽然“山还是山,水还是水”,为人处世却大不一样了。从而,这里的所谓“处世格言”便并非为个人生存的利害,而成为有准宗教性能的教诫和体认。从而,如果今天从《论语》到《菜根谭》到《三字经》等等再作出某种新的摘录编选,重要的是加以新的解说发挥,它们不也可以与《圣经》、佛经和其他宗教读物一样起着同样的慰安人际、稳定社会、健康身心的功能作用吗?这是否仍有可为呢?当然,决不能也不可能再回到传统的“功过格”之类迂腐伪善的“修养”,但是否可以有新形式的创造呢?当然,要注意的是,如何使它区别于当前颇为荒唐、混乱、庸俗的国粹主义和所谓“国学热”。
在“学”的方面,则似乎不必再去重建各种“气”本体、“理”本体、“心性”本体的哲学体系了。“情本体”可以替代它们。因为“情本体”恰恰是无本体,“本体”即在真实的情感和情感的真实之中。它以把握、体认、领悟当下的和艺术中的真情和“天人交会”为依归,而完全不再去组建、构造某种“超越”来统治人们。它所展望的只是普通、平凡的人的身心健康、充分发展和由自己决定命运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儒学的哲学方面由于今日谈得很多,这里不想辞费(请参阅拙作《哲学探寻录》)。而这些,就是作《今读》的简单缘起。将在本读各“记”中不时加以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