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之“令”“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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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之“令”字与“命令”一义无涉者,有下列诸项:

(一)《毛传》以“命令”为缨环声者:

《齐风·卢令》“卢令令”。

(二)《郑笺》以“脊令”为雍渠者:

《小雅·常棣》“脊令在原”。笺曰:“雍渠,水鸟。”

《小雅·小宛》“题彼脊令”。传曰:“脊令不能自舍。”

(三)《郑笺》以为训善者,或未明说,按其文义应与训善之“令”为一辞者:

《邶风·凯风》“我无令人”。笺曰:“令,善也。”

《小雅·蓼萧》“令德寿岂”。

《小雅·湛露》“莫不令德”。笺曰:“令,善也。”

同,“莫不令仪”。

《小雅·十月之交》“不宁不令”。笺曰:“天下不安,政教不善之征。”

《小雅·车》“令德来教”。笺曰:“喻王有美茂之德。”

《小雅·宾之初筵》“维其令仪”。笺曰:“令,善也。”

《小雅·角弓》“此令兄弟”,不令兄弟。笺曰:“令,善也。”

《大雅·文王》“令闻不已”。笺曰:“令,善。”

《大雅·既醉》“高朗令终”。笺曰:“令,善也。”

同,“令终有俶”。

《大雅·假乐》“显显令德”。笺曰:“天嘉乐成王有光光之善德。”

《大雅·卷阿》“令闻令望”。笺曰:“令,善也。”

《大雅·烝民》“令仪令色”。笺曰:“令,善也。”

《大雅·韩奕》“庆既令居”。笺曰:“庆,善也。”(按此犹言善其善居也。)

《大雅·江汉》“令闻不已”。笺曰:“称扬王之德美。”

《鲁颂·閟宫》“令妻寿母”。笺曰:“令,善也。”

以上因字义之绝异,知其与令命字无涉。所有郑笺以之训善之令字及其同类之令字,在《诗经》本书皆原作霝字,不作令字,其证如下。

上段所举“高朗令终”,笺以其中之“令”字训善者,当即后世所谓善终。此一吉祝辞,屡见于金文,皆作霝终,且有与令字同出一器者。从此可知训善之令,在金文皆作霝,与令绝不相混,亦不相涉也。如:

zaozip157 (啸下·五一)万年无疆,霝终霝令。(按以后世通行字写之,当作“令终令命”。)

鼎(薛一〇·九四)屯右眉寿,永令霝终,其万年无疆。(以后世通行字写之当作“永命令终”。)

克鼎、(恪五·五)眉寿永令,需终,万年无疆。

颂鼎、(恪四·二三)万年眉寿无疆,臣天子,霝终。(按此祝已福,非祝天子之福,犹云服臣于王,得保首领以没。臣当连下读。)

据此,《诗》中训善之令字古皆作平声之霝,不作去声之令。后人既以命字代令字,乃以令字代霝字。故凡此训善之令字皆可剔出,以其与命令之辞意无关也。兹更图以明之:

上图仅表示今本《诗经》对金文书式大体之转变,非全数如此。如“灵雨既零”,灵字未改写令。“自公令之”,令未改写命,是也。

此训善之令字既剔出,则知今本《诗经》中之令字存原义者,仅有两处,未改写命字:

《齐风·东方未明》“自公令之”。上章言“自公召之”,则令即召也,即命也。

《秦风·车邻》“寺人之令”。笺曰:“必先令寺人,使传告之。”此外皆作命字,动用名用无别。(霝冬即令终,宋人已如此释金文。王怀祖先生更证明之,见《广雅疏证》卷一上“灵善也”及卷四下“冬终也”条。《诗》笺以为训善之令字原作霝,段茂堂已揭之,见《说文》令字注。)

《诗》中所有作动用之命字如下:

《小雅·出车》“王命南仲”。

同,“天子命我”。

《小雅·采菽》“天子命之”。

《大雅·崧高》“王命召伯”。(三见)

同,“王命申伯”。

同,“王命傅御”。

《大雅·烝民》“王命仲山甫”。(再见)

《大雅·韩奕》“王亲命之”。

《大雅·江汉》“王命召虎”。(再见)

《大雅·常武》“王命卿士”。

同,“命程伯休父”。

《周颂·臣工》“命我众人”。

《鲁颂·宫》“乃命鲁公”。

以上命自王。

《鄘风·定之方中》“命彼倌人”。

以上命自君。

《小雅·绵蛮》“命彼后车”。(三见)

《大雅·抑》“匪面命之”。

以上泛言命自在上者。

《大雅·文王》“上帝既命”。

《大雅·大明》“命此文王”。

同,“保右命尔”。

《大雅·假乐》“保右命之”。

《商颂·玄鸟》“天命玄鸟”。

同,“古帝命武汤”。

同,“方命厥后”。

《商颂·殷武》“天命多辟”。

同,“命于下国”。

以上命自天。

《诗》中所有自动词出而变作名词或形容词之命字,如下:

《郑风·羔裘》“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据惠栋、戴震、王国维诸氏说,舍训释,命则君王之命,《郑笺》失之。)

《小雅·采芑》“服其命服”。(笺云:“命服者,命为将受王命之服也。”)

《大雅·卷阿》“维君子命”。

《大雅·烝民》“明命使赋”。

同,“出纳王命”。

同,“肃肃王命”。

《大雅·韩奕》“韩侯受命”。

同,“无废朕命”。

同,“朕命不易”。

同,“以先祖受命”。

《大雅·江汉》“自召祖命”。

以上王命,或泛言在上者之命。

《唐风·扬之水》“我闻有命”。

《大雅·抑》“谟定命”。

以上亦自在上者之命一义出,引申为政令。

《小雅·十月之交》“天命不彻”。

《小雅·小宛》“天命不又”。

《大雅·文王》“其命维新”。

同,“帝命不时”。

同,“假哉天命”。

同,“天命靡常”。

同,“永言配命”。(又见《下武》)

同,“骏命不易”。

同,“命之不易”。

《大雅·大明》“有命既集”。

同,“有命白天”。

《大雅·皇矣》“受命既固”。

《大雅·文王有声》“文王受命”。

《大雅·既醉》“景命有仆”。

《大雅·卷阿》“尔受命长矣”。

《大雅·荡》“其命多辟”。

同,“其命匪堪”。

同,“大命以倾”。

《大雅·云汉》“大命近止”。(再见)

《大雅·江汉》“文武受命”。

同,“于周受命”。

《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

《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

《周颂·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

同,“夙夜基命宥密”。

《周颂·思文》“帝命率育”。

《周颂·敬之》“命不易哉”。

《周颂·桓》“天命匪懈”。

《周颂·赉》“时周之命”。(又见《般》)

《商颂·烈祖》“我受命溥将”。

《商颂·玄鸟》“受命不殆”。

同,“殷受命咸宜”。

《商颂·长发》“帝命不违”。

同,“帝命式于九围”。

《商颂·殷武》“天命降监”。(笺曰,“天命乃下视下民”,故此句之命字为名用,与“天命玄鸟”之为动用者不同。)

以上天命。

《召南·小星》“寔命不同”。

同,“寔命不犹”。

《鄘风·螮蝀》“不知命也”。

以上自天命之义引申而出,为“命定”之义。(“命正”“命定”诸解,均详中卷。)

据上文所分析,《诗经》中命字之字义,以关于天命者为最多,其命定一义,则后来儒墨争斗之对象也。所有《诗》《书》中之天命观,及东周时代此一线思想之演变,均详中卷。

(选自《性命古训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