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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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土层里清晰无比的再度传出“咻咻”两声,接着有东西从里向外刨土。
我两顿时吓的魂飞魄散,这要是突然伸出一只暗青色皮肤,长着黑色长指甲的鬼手出来,还不把我们给活活吓死,想到这儿我道:“这地方太邪门了,赶紧走吧。”话音未落果真一只爪子从土层里直戳了出来。
57、诡异死亡为依然秋水长天皇冠第一次加更
但是这只爪子却没有把我两吓死,因为这是一只长满了青灰色毛,胖嘟嘟的小肉爪。
土层下埋的并非僵尸,居然是一只小狗。
这事儿也太巧合了,刚刚才说想要买只狗养着,结果就见到了“弃婴”。
不是说这狗是名种,我们占了天大的便宜,而是在于一个“巧”字,讨了一个好彩头。
于是我两赶紧顺着土层往下挖,很快一个肉滚滚、胖嘟嘟的小奶狗就被我们给挖了出来。
这应该是一只土狗,鼻子狭长,腿部的毛泛青灰色,背部的毛则是土黄色,此刻它瞪着一对滴溜滚圆的眼珠子“好奇”的打量着我和王殿臣,非但没有丝毫害怕,反而脑袋一个劲的往我们跟前凑想要舔我们。
我摸着它毛茸茸的脑袋道:“老王,这可是老天爷送来的,说什么来什么。”
“是啊,可得把它养好了。”王殿臣看着小奶狗满眼是笑道。“不过边哥,这只小狗为什么会被埋在土层里?难道被人给活埋了?”
“这你就不懂了,有时候野狗养崽儿就喜欢找隐蔽的地方生产,这也是野生动物的天性,你别看它被埋在土层下,土只是盖了薄薄一层,而且很松弛,透气不是问题。”
“也就是说这可能是狗妈妈暂时存在这儿的狗宝宝?”王殿臣道。
“咱们抱回去先给它洗个澡然后再给它弄些吃的,别把小家伙儿饿到了,能遇见都是缘分,如果它妈妈找回来咱们送还就是了,老狗找不到小狗会闹出很大动静的。”
什么叫“闲的蛋疼”?我和王殿臣现在就是,于是两个老爷们也不睡觉了,用油漆桶装着小狗,烧了一壶热水给它仔仔细细洗了个澡,毛色干净柔顺之后的小奶狗显得更加可爱,而且它非常驯良,往地下一放立刻就摇着小尾巴跑到我们脚旁边,我们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
真是越看越喜欢。
第二天早上宁陵生也看到了这条小狗,他道:“老乡送的?”
“没有,说起来你都不信,在坟地里刨出来的。”我道。
“什么?在坟地里刨出来的?”宁陵生似乎是吃了一惊,随后他抱起小奶狗仔细打量了一番。
说也奇怪,原本活蹦乱跳的小狗在他手上突然就一动不动了,成了一只“死狗”。
我笑道:“宁哥,看来它是不怎么喜欢你。”
宁陵生也笑了道:“好像确实是这样。”说罢将小狗递给我道:“修坟的挖出了一根千年老树根,看来这座坟也不是那么好修的。”我们这才注意到坟地区域已经围了一圈人。
“宁哥,千年老树根有没有什么特殊含义?”
“这可不好说,树是往上长的,但也有的树往下长,所以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这树只长根却没有干。”
“那可真是新鲜了,我从没见过倒着长的树。”
王殿臣道:“边哥,去开开眼呗,咱不说话就是了。”
我心里实在好奇,于是和王殿臣两人一起走到坟地处,只见修坟人在地下挖出的土坑处有一根巨大的沾满泥土的树根,根部粗细不一的根须密密麻麻的和土层连在一起,四名修坟人在一边低声商量着,而刘兰生因为忙活了一夜,此时正在睡觉,所以还不知道消息。
我想凑到坑口看的更加仔细一点,就觉得脖子后面一紧,我以为是王殿臣在拉我,扭头一看却发现身后空空如也。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来由的头皮一紧,浑身发麻。
稳定了一下情绪我尝试着再度往前走,可是当我迈出这一步时又觉得脖颈处的衣领一紧,这次可以肯定是有一股我看不见的力量再阻止我继续往前上。
但凡怪事,必有原因。想到这儿我一把拉住想要上前的王殿臣,冲他摇了摇手,接着往回就走。
离开人群后他问我道:“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就是想离开。”我估计这事儿十有**和我脖子上的素罗囊有关,但是我真不想提这茬,所以敷衍了一句。
回到属于自己的“地盘”我们又逗小狗玩了会儿,便各自回去睡觉了。
在带小狗睡觉这块我们也达成了“协议”一人带一天,第一天是我带,因为是我最早听到它哼唧声音的。
这小狗也是真够粘人的,在帐篷里没有一时一刻的停歇,不是扑到我的身上脸上,就是不听的哼哼唧唧,总之我给它吵的根本就睡不着觉,到了晚上我头晕脑胀的出了帐篷,正好见到神清气爽的王殿臣,赶紧把狗交给他,连饭也没吃钻回帐篷我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我是在警笛鸣响中被吵醒的,走出帐篷就看到坟地处围了一群人。
除了看热闹的老百姓还有警察在,这肯定是出事了,可是我也不敢过去看情况,只能问去过现场的工友,他们说那四名修坟人昨天晚上全部死在了挖出树根的洞口,而且这些人的死亡原因令人无法理解,他们死于一场械斗,四人手持凶器互相在对方身体上捅了十七八刀,四人同归于尽。
听了工友对现场的描述我实在是无法理解,这四人都是叔伯兄弟,而且平时关系也挺好的,怎么会一夜之间内斗到这种程度呢?
有工友道:“这四人活该,昨天出点子说用火把坑穴里的树给烧了,肯定是说错话造报应了。”
难怪我会感应到那股力量,千年老树不是凡物啊。我心里感叹。
没见到王殿臣遛狗,估计是睡觉了。
想到这儿我走到他帐篷前看了一眼,小奶狗对着外面探头探脑,看到我随即蹦蹦跳跳的窜了出朝我跑来。
“你大哥呢?”我笑着调侃道随即伸头进帐篷看了一眼。
只见王殿臣用被子裹着脑袋,坐在帐篷一角,看脸色就不对劲,我道:“你怎么了?”
他叹了口气道:“那四个人我知道他们为什么死的。”
“不是说起内讧互殴至死吗?”
“确实是互殴至死,但不是起内讧,他们是被一个女人勾引的。”说罢王殿臣仔细说了他昨晚看到的诡异一幕。
当晚我们全部睡下之后他闲着没事就在外面逗狗玩,大概是过了午夜一点多,小狗就不在乱跑,而是非要钻进他怀里一动不动,王殿臣还以为是狗玩累了,就准备带它回去睡觉,可是刚走到没几步他就远远看到树坑所在的位置站着一个身着红色连衣裙的女人。
女人长得很漂亮,长发及腰,一身红色的无袖连衣裙衬得她气质高雅,身材修长,雪白的皮肤即便是远观也让人心动不已。
这个女人姿态优雅的站在原地,还扭头冲王殿臣抛了个媚眼,并连勾手指让他过去。
“不瞒你说,当时我差点就过去了,可被小狗在下巴上舔了两下湿漉漉、热烘烘的我一个激灵又回过神来,知道自己看到脏东西了,于是我就低着头往回走,可是没走多远就听到四个男人吵了起来。”
“我看过去就是那四个修坟的人面对面站在树坑前不知道在说什么,但情绪都有些激动,而那个红衣女人不停的在四人的耳朵边说悄悄话,她说一句,四个人的情绪就激动一分,就这样来回转了几圈那四人就掏出身上藏着的匕首开始互相捅对方,那个场面真是说不出的诡异,明明是杀兄弟和工作上的伙伴,但这四人脸上还保持着笑容,就好像刀捅在身上很舒服似的。”
“他们是一点不手软的杀死了自己兄弟,我后来看着女的朝我这飘来,再也不敢看了,闭着眼装睡着,早上我和那些村民去现场,结果你猜除了四个死人的尸体,我还看到了什么?”
我头皮一紧道:“你看到了什么?”
“就在那四人脚踩的土层下被挖出了一具没有皮肤一团血肉模糊的女尸。”说到这儿王殿臣眼里露出了极度恐惧神色。
58、诡异人身
说到这儿王殿成浑身抖如筛糠。
很快警方在当地土层下挖掘出数十具或是**不堪,或是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下事情闹大了,市刑警队立刻介入调查,现场所有人都被控制起来,包括我们在内。
不过这件事很快就水落石出,说起来一点也不复杂,这些被掩埋的尸体并非是遇害身亡,而是被刘兰生塑化工厂处理失败的“残次品”。
尸体塑化是一项异常复杂的工艺手段,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样品毁损”的状况,按照规定一旦出现尸体塑化失败,就必须送去火葬场火化,因为此时的尸体是含有剧毒的。
刘兰生将这件事交给了村长的小舅子去做,而火葬场每接收处理这样一具尸体费用是在三千元上下。
九十年代初三千元可不是小数,但还真别嫌贵,因为除了火葬场没有地方能处理这些尸体,所以即便明知道被人敲竹杠,也得顶着脑袋往前上。
但让刘兰生没想到的是在这件事里真正敲到他竹杠的还真不是火葬场,而是另有其人。
这人就是青叶村村长根叔,这位看似憨厚的农民让他的小舅子将运出来的尸体全部偷偷埋在青叶村的集体公墓中,处理尸体的钱两人则对半分了。
当时以青叶村的人均年收入只有五百多元,这二人也算是黑了一笔巨款,而代价就是曾经青草遍地的村庄如今已是一片灰土,即便是生命力再强的植物也无法在这片土地上生长。
而村长得知刘兰生要修祖坟,知道事情迟早要暴露,便和修坟的人暗中勾结,想要拿一笔钱出来瞒天过海,而对我们则是想点子把我们逼走,把修祠堂的活儿也交给修坟四人去做,这就是二者间的交换条件。
只是他没想到我们居然把这种以特殊工艺黏合的板墙给拆除了。
小小的青叶村下埋了多少具枯骨以无从得知,根据土壤测算出的有毒化学元素超标的多达十五项,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片区域已经不适合住人了,而小宝肤色异常就是因为体内中了毒素,因为他经常被村里的小孩按在地下殴打。
这里没有凶恶的杀人犯,这里也没有发生恐怖的恶性案件。
但是几个贪婪的人却毁了几百人繁衍生息几十年的村寨,青叶村已经不适合再住人,所有人都将被迫迁出他们赖以生存了几十年的地方,一群人前途未卜。
刘兰生的祖坟和祠堂计划全部搁浅,她在这件事里看似无辜,却是造成一切悲剧的源头。
但这里的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结束,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而这个麻烦的来源则是王殿臣。
期初我们没有丝毫察觉,他表现的也一直很正常,从公安局出来之后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贫嘴和人开玩笑,当晚我们准备离开青叶村时,宁陵生说我们在这儿沾了晦气,也祭拜当地山神,于是就让厨师老李准备了祭拜山神的贡品,贡品是很有讲究的,这绝不是随便弄点蔬菜肉食就可以。
首先需要一个猪头,因为因为猪是家畜之首,用猪做贡品相当于告诉山神老爷祭拜他的是人,其次是要鸡,因为鸡是山里最常见的野物,也是山神老爷真正最喜欢的食物。
有了这两样东西后其余贡品根据各地风俗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别,但这两样是必须要有的,老李去买办了一应材料之后就开始烧火做饭,王殿臣带着小狗在火塘周围转悠看能不能弄点动物下水给小狗开开荤。
说也奇怪,这条狗对于荤腥食物似乎并不是特别感兴趣,它特别喜欢吃笋、马铃薯这类根茎植物,如果想要喂它吃肉,那就得把肉斩成肉末然后和素菜在一起拌匀后煮饺子或是包包子,这样它一顿能吃六七个,纯肉类的东西我还真没见它碰过。
王殿臣说这狗肯定是在寺庙里出生的,否则哪见过犬类动物不开荤腥的。
但是这条狗和雪儿是“极其不对谈”,当然狗对于银貂其实没有恶意,它太小了,只知道玩闹,但雪儿“高傲”的性格使它对于这位坟地里扒出来的“**丝朋友”丝毫不感兴趣,偶尔看到小狗只要对方试图靠近它就会发出威胁似的尖叫声,随后一眨眼就消失了。
银貂的速度我到现在为止都没搞清楚究竟是因为太快还是“瞬间转移”,总之人的肉眼是无法捕捉到它行动轨迹的。
那天两名厨师其中一位闹了肚子,只有老李一人忙活,真是忙的四脚朝天,到了傍晚估计实在感觉力不从心了,就和我商量道:“小秦,麻烦你帮我把鸡给宰了成吗?”
“有什么不行的,反正我也没事。”
说罢我正要动手,王殿臣走过来道:“我来吧,你看着小狗。”说罢他从笼子里弄出一只鸡就往外走。
“你上哪去?”老李道。
“我去河边上杀鸡,顺便把弄干净了。”
“没事儿,这也不是给人吃的,没必要洗。”
“还是洗干净点,显得咱们心诚。”王殿臣笑呵呵道,随即拎着鸡去了溪水处。
过了一会儿老李道:“这孩子真够粗心的,连刀都没带怎么杀鸡?”说罢抄起一把菜刀给我道:“还是得麻烦你。”
接过菜刀我朝溪水方向走去,拐了个弯我走到溪水处赫然就见王殿臣倒拎着两只鸡腿对着嘴巴不停抖动着。
鸡血基本已经流干,滴滴答答的滴落,看这样子鸡血一点没糟践全进了王殿臣的肚子里。
他背对着我,所以没有发现我,而王殿臣这一诡异的状况让我由内而外的感受到了一股寒意,血液干涸后他用舌头将鸡脖子沾着的血丝舔的干干净净,这一过程中还啧啧有声,仿佛喝的是鸡汤一般。
我悄悄退了回去。
回到烧菜的地儿老李道:“鸡杀好了?”
“嗯,杀好了。”我有些慌乱的道。
他哪知道这里面的变故将锅里放入开水道:“下去抄一道开水就成了。”
片刻之后只见王殿臣拎着一只拔了毛的鸡慢悠悠走了过来,表情没有丝毫异样,脸上、衣服上有明显的水洗痕迹。
“你……鸡都洗干净了。”我注意到鸡头已经没了。
“洗干净了,这点小事还能做不好吗?”王殿臣笑道,随后将鸡丢给了老李。
他弯下腰逗小狗,小狗“昂昂”直叫四下乱跑,王殿臣道:“行啊,今天开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