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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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目光平静,“我会。”我再次强调,用的是和目光同样平静的声调。
罗兴定定地盯了我一会,似乎是想从我的眼神中找出一隙破绽,过了一会,他耸耸肩。
“一开始,大家都这么告诉我。”他说,“‘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一定相信你’,大家都这么说,我所有的家人,朋友,哦,还有他妈的警察……在一开始,他们都拥有着和你一样的、试图让我觉得安心的眼神。”
罗兴忽然笑了,是那种带着自嘲的笑容。
“最后,他们推荐我去看医生。”罗兴咧嘴,消瘦的双颊上,法令纹更明显了,“而我的医生一开始也发誓会相信我讲的每一句话。”他说。
我忽然觉察到了什么,顿时将目光投向老刀。
老刀将烟灰弹落在玻璃烟灰缸中,然后继续抽了一口,他甚至好整以暇的伸了个懒腰,吐出一个烟圈,然后朝我挑了挑眉毛,语气近乎无赖:“没错,他是被我从精神病医院捞出来的。”
正文 第二章 罗兴的叙述
点上一根烟,罗兴稍稍镇定了一些,眼神中那种惊疑不定的光芒,也逐渐沉淀了下来,然后他开始了自己的讲述。
他的名字叫罗兴,今年二十六岁,他的人生经历和绝大多数人一样的平常,普普通通,波澜不惊,几乎没有任何可供记录的地方。
出生,上学,毕业,工作……然后应该就会像绝大多数人一样,结婚,买房子,还贷款,生孩子,接着便是日复一日,慢慢老去。
这是身为一个普通人的可悲,因为平淡乏味;这也是身为一个普通人的幸福,理由同样是因为平淡乏味。
或许,只有当你真正面临所谓的“惊险曲折”、“生离死别”之后,你才会明白,有着“平淡乏味”的生活,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但是,在三个月前,罗兴的原本平稳如一条的直线的人生轨迹,起了波澜。
事情要从一场原本普普通通的酒吧小聚说起。
罗兴是一个过着循规蹈矩生活的人,但再循规蹈矩的人,也有自己的好友。
有好友,自然也就有相聚小酌的时刻。
更何况,他的这些好朋友,从中学时代开始,便始终存在于他的生活小圈子里,现在更是都在一个公司就职。
林森,方哲,柳瑶,孟蓉,这便是罗兴那四个好友的名字。
他们五个人,在初中时便相互认识,高中时候也在一个学校,而且都选择了念理科。高考填志愿的时候,由于大家的估分都差不多,罗兴玩笑似的提议:索性大家都填同个大学同个志愿算了。这本身算是玩笑话,没想到却得到了其他人的一致同意。
更令人跌破眼镜的是,他们五人居然真的被同一所大学录取了,且是计算机程序设计专业的同班同学。
临近毕业时,有一家新组建的网络公司,来学校招聘程序员,因为这个公司提出的福利待遇还算不错,当时班里很多人都报名了,但最后只录取了五个人,加入公司的技术部——没错,正是罗兴他们五人。
三年多的时间,技术部的人员变动频繁,来来去去不下十几个,他们五人却是一路坚持了下来,凭借着老同学之间建立起的相互信任的关系,他们作为一个团队进行工作时,效率很高,五人间的友谊也是更为深厚。
狐疑如我,在听到这里的时候,不禁眉心微跳:这五个人,有问题。
这五人,从初中时候结识开始,便如同被无形的强力胶黏在了一起:初中在一起,高中在一起,然后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在同一个大学班级念书,毕业时将一家公司仅有的五个招聘名额全数占去,而在工作了三年之久后,居然也还仍然在一起上班!
这种事情,从纯粹的概率学上讲,或许不值一提,你看全世界每天都有人中彩票,甚至有人连中大彩,这概率,恐怕更可怕。
但是,这不是数学,这是现实生活,活生生的现实生活。
现实生活做不到数学问题那样的纯粹——单单一个结果,确实简单明了,但对这个结果起了作用的原因,你如果细究,你会发现那有千头万绪……那是复杂多变到令人绝望的一团乱麻。
如果你闭着眼睛都能从一团乱麻中轻松抽出其中最长的一根,相信我,这一定不会是偶然,而是冥冥之中设定好的必然。
连中大彩的人,一定能轻松抽到那一团乱麻中最长的一根麻线。而我也确定,在罗兴的手里,必然也有那么一根无形的“长长的麻线”。
我的工作,恰恰就是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为何偏偏是你轻松抽到了这根最长最完整的麻线。
我需要挑战的,往往不是概率学,而是那股使你恰好抽到“绝妙好签”的、隐藏在种种不可知之后的、且未名所以的力量——所以,像我这样的疯子,能活到现在,他妈的也不知我家有多少座祖坟一起冒了青烟(老刀的原话)。
我个人觉得,我的人生过到现在,可以用两个字概略大意:作死。
所以,罗兴讲述的故事透出了不平常,我反倒是起了兴致。
我微微抬手,请罗兴继续说下去。我表现出来的那种态度,是真的在认真倾听、而绝非敷衍的样子,这或许让罗兴感到了一些安慰,他点点头,又狠狠抽了一口烟,继续他的讲述。
从毕业参加工作开始,罗兴他们的五人小团体,就慢慢形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每周五晚上都小聚一番,照常是先吃饭,然后ktv、酒吧、麻将室,不一而同,玩累了就聊聊天,算是每周工作结束后的放松。
那天是星期五,饭后的余兴节目,选择了酒吧。
一番小酌,五人都到了微醺,话题是由方哲挑头的。
“你今天下午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偏偏在那时候睡觉啊?你不知道‘杜阎王’下午上班时间都是在三点左右吗?”方哲将杯子里的红酒一口而干,然后拎起一瓶新开的酒,扬手给大家满上。
方哲嘴里的“他”,指的是林森。
“杜阎王”则是他们科室的科长,科长姓杜,据说是依靠裙带关系才进来的,业务方面一无所长,但为人是典型的官场腹黑作风,对上奉承拍马,对下则尖酸刻薄——在管理员工上,作风硬朗,犹如黄世仁面对杨白劳一般,而在面见上级时,则神似皇军翻译官,更懂得带长官一起去某些场所欺负欺负小白菜,于是混的风生水起,甚至有传言说会在年内升职。
今天下午,林森趴在自己工作台上睡的死死的,杜科长拿了张报纸卷成团,边叫林森边敲林森的头,被吵醒的林森不知道是杜阎王驾到,猛地站起来大吼了一句国骂……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不用多说:林森被杜阎王叫到科长办公室,足足训了一个小时。
“不对。”罗兴眯起了眼睛,看着林森,“不知道你们发现了没有,反正根据我的观察,这小子最近老是在白天睡觉偷懒……好像有情况啊——”
“哈哈,没错没错!快老实交代,你晚上都去干什么偷鸡摸狗的坏事了——搞的白天精神萎靡?”方哲拍拍林森的肩膀,笑道。
“怎么可能!我一向没有熬夜的习惯的。”林森放下酒杯,辩解道。
“唉,林森同学,你要是真的外面有人了,估计我们柳大美女可要伤心了啊……”一边的孟蓉还不忘煽风点火。
“去去去,可别拿我开涮。”柳瑶娇嗔,又故意低压声音对孟蓉说道,“让我猜猜,真正伤心欲绝的人,是不是孟蓉你自己啊?”
“啊?!该死的柳瑶,你才伤心欲绝呢!”
两个女人笑作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