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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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看到了那一段录像——也即是被我记录在这段故事的【序章之一】中的景象。
“难道这个小女孩和这个中年男人就是……”我只将这段录像看至一半,便向程城道出了心中的怀疑。
“没错。”程城沉痛地点点头,“我的女儿,程小紫,还有医院保安处的保安,李怀安。”然后他露出了极度心痛和脆弱的表情,这种表情本来绝对不该出现在一个刑侦队长的脸上,但此时我却很理解他,并觉得理所应当。
不过我还是理解错误了——但这是后话,此时程城虽然神情悲痛,但依然提醒我继续观看录像。
等我看到那一根从李怀安胸口伸出并连接至程小紫手中的暗红色锁链时,我再一次受到了极度的震动!
“那……那根锁链,是怎么回事?!”我指着笔记本屏幕,惊讶万分,而当我这句话脱口而出之后,我才反应过来:如果程城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便不会向我求助了,而我作为一名灵探,似乎有些失态了。
所以我立刻向程城道了一声抱歉。
“老刀告诉我,你是这解决方面事件的专家——但只是见多识广、直觉过人,而绝非吹嘘拥有降妖驱鬼法术的神棍。”程城对我摇摇手,表示不必道歉,“你这么说,我倒是对你多了点信心。而如果你信口开河跟我谈什么鬼魂妖魔,我可能会立刻摔门而去。”
我点点头:“所以,我只能保证我会尽我所能,但无法保证一定能完成委托。”
“警方也从不能保证一定破案。”程城道。
我松了口气,至少在这点上,我们算是达成了共识。
“那根锁链……”我将思绪拉回,开始分析,“假如真实存在,便是超自然的物体,一般来说,应该不能被肉眼直接看见……所以,那个摄像头是不是有问题?”
在我说这段话的时候,程城一直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我知道这是一道测试题,我若是言之无物,导致他认定我是个西贝货,那他肯定还是会摔门走人。
程城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问道:“哦,为什么这么说?”
他这么问,我便知道我的推测没错:“这根诡异的锁链,在这次事件中应当是关键之一。我可以大胆揣测,市南医院中那些陷入疯狂杀戮中的人,胸口应该全部被这根锁链连接着!但其他的录像中却没有出现锁链——唯一的解释就是,拍摄最后这段录像的摄像头与众不同。”
程城的反应却很奇怪,他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他像是踌躇着如何向我解释,好一会儿才道:“我们也发现了这个异常,经过物证科同僚的检查,那个摄像头确实有问题——它没有安装红外滤波片。但是,我们后来也对517惨案的幸存者进行了测试,却再也没有发现过那条锁链。”
程城表述地有些令人迷糊,但我却一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
普通的摄像头其实并不普通,它的感光芯片也是可以接收到广域光谱的,包括红外射线部分。但这么一来便会发生图像受红外光影响而出现发红的现象,所以,制造厂商一般都会在镜头或感光芯片外面加装一层红外滤波片,低通滤波,只透过红外波以下的可见光。
拍摄到李怀安胸口锁链的那个摄像头则恰巧没有安装红外滤波片,所以便拍下了那根以能量形式存在的暗红色锁链。
而之后警方对幸存者们做的测试,必然也是利用了红外镜头,但却再也没有捕捉到那根的诡异锁链。
正文 第三章 另一案件
“关于这一点,我倒有信心帮警方解惑。”我确实对这个问题已有腹稿,但这件事还得征询程城的意见,因为我得进入警局见到那些幸存者,这得得到相当的权限许可。
程城稍显犹豫:“这次事件太过严重,上面很多领导都盯着我们警局——你真的有信心?”
我点点头。
程城定定看了我一眼,最后叹了口气:“如果不是事情已经将我逼到了绝境,我不会求助于你——吉先生,我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警察,向你求助等同于我否认自己的世界观,你明白吗?”
“我们对世界的认知来源于很多方面,我们的发现能力受制于技术,基于发现而推导出的规则亦然。人类的文明史从某种意义上讲,便是一部不停推翻固有认知的历史,也就是说,有些东西可能现在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但并不代表这就是必然的谬误。”我用手指在办公桌的桌面上轻轻点了点,“每个人的世界观都是经历了长久的时间才形成的,它就像是一个结界,暗示我们在结界内一切安全,它是我们维持正常生活的基础条件之一——所以,我不认同你使用‘否认’这个词,用‘补全’或者‘拓展’更为恰当。”
我顿了顿,直视程城的眼睛:“毕竟,难以解释的事件已经真实地发生在你眼前了,不是吗?”
程城的动作僵了一下,然后他苦涩地牵动了一下嘴角:“这件事还有其他的巧合,以至于……原本我应该遵照‘当事人回避’的警务条例退出调查,但事关重大,老领导特许我破例——但我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如果真相揭露到某种程度,也许我无法保持冷静……”
他停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在我还是实习警察的时候,老刀就是我的前辈了,我信任他,所以我也相信他的推荐,而你的表现也没有令我太过失望——所以,从现在开始,我正式邀请你担任锦官城警务局城南分局刑侦科临时顾问,参与本案的调查行动,我会尽最大努力让你共享警方得到的一切信息。”
“谢谢。”我肃容回答,“我正式接受警方的邀请。”
程城点点头,从怀中摸出了一个信封和一封档案袋,他先将信封推到我面前:“信封里是我的咨询费——我知道你收费不菲,但我最近手头困难,抱歉了。”
“程队,太客气了。”我将信封推了回去,“先不论老刀的面子,这次的案子如此惨烈,我能为全市1200万市民尽一份力,顺便能帮到程队,已经是幸事,哪里还敢奢求什么咨询费。”
我的收费标准确实定的很高,但大多数情况,我实行的是跟寺庙似的“随缘赞助”,有时候甚至不收分文,所以,我哪里敢收辖区内警务局刑侦科长的钱,于情于理,这都不是个好选择。
但程城却像是听不懂我的话外之音,他皱眉道:“吉先生是嫌少?”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我见程城面色不愉,便只好将信封放进了办公桌抽屉内。
“三天之前,我家里发生了一间入室凶案,我的妻子失踪,小紫则受到了惊吓……市南医院的案子事发时,她正在住院治疗。”程城将另一只手中拿着的档案袋放到我的办公桌上,然后推到我的面前,“这是发生在我家的凶案的部分档案。”
接触程城眼神的时候,只是一个瞬间,我猛然发觉眼前坐着的并非一个老练精干的刑侦队长,而是一个陷入极度绝望的丈夫和父亲。
而他最后的希冀,则在我的身上。
刹那间,我明白了他为什么一定要我收钱——他怕我以为他是利用自己职权威逼我办事,我便未必肯倾尽全力。
我开始有些担心:由于程城的身份、发生在他家和市南医院的惨案,这三者之间相互纠结的关系,是否会真的让其无法保持冷静,以至于最后迁怒于我——假若我最终无法解决委托的话。
我是真的打心眼里不愿意和本地区的刑侦队长有过节,因为我接受委托中实在有太多罪案,很多时候都必须和警方打交道,获取协查许可、充当临时顾问,甚至需要警力协助之类。
但是,事到临头懊悔迟,何况这次事件也确实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郑而重之地接过档案袋,拆开仔细阅读,其中大意如下:
“5月14日,上午九点多,在锦官城市区南郊的河滨别墅群,发生了犯罪事件,有一人失踪。
失踪者的身份,是城南警务局刑侦大队队长程城的妻子,李雪,三十二岁,家庭主妇。
事发现场留有打斗痕迹,但没有暴力闯入的迹象。有发现大量血迹,并有人体组织碎末和脑组织残留物,现场血液样本和失踪者血型相符合。
李雪七岁的女儿程小紫当时在场,但所幸没有被凶手发现,逃过一劫。程小紫精神上受到严重刺激,显现自闭型精神受创综合症,拒绝和任何人沟通,所以暂时无法提供有用的线索。
其他证据的搜索仍在进行中。
现在警方怀疑为熟人作案,正在排查李雪的人际关系,并调看近期本市的出入境记录。”
我基本同意档案上的推理:这是一起熟人作案。
并且我要加上一条:罪犯极有可能并非预谋犯罪——也即是激情犯罪。
“难道这个小女孩和这个中年男人就是……”我只将这段录像看至一半,便向程城道出了心中的怀疑。
“没错。”程城沉痛地点点头,“我的女儿,程小紫,还有医院保安处的保安,李怀安。”然后他露出了极度心痛和脆弱的表情,这种表情本来绝对不该出现在一个刑侦队长的脸上,但此时我却很理解他,并觉得理所应当。
不过我还是理解错误了——但这是后话,此时程城虽然神情悲痛,但依然提醒我继续观看录像。
等我看到那一根从李怀安胸口伸出并连接至程小紫手中的暗红色锁链时,我再一次受到了极度的震动!
“那……那根锁链,是怎么回事?!”我指着笔记本屏幕,惊讶万分,而当我这句话脱口而出之后,我才反应过来:如果程城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便不会向我求助了,而我作为一名灵探,似乎有些失态了。
所以我立刻向程城道了一声抱歉。
“老刀告诉我,你是这解决方面事件的专家——但只是见多识广、直觉过人,而绝非吹嘘拥有降妖驱鬼法术的神棍。”程城对我摇摇手,表示不必道歉,“你这么说,我倒是对你多了点信心。而如果你信口开河跟我谈什么鬼魂妖魔,我可能会立刻摔门而去。”
我点点头:“所以,我只能保证我会尽我所能,但无法保证一定能完成委托。”
“警方也从不能保证一定破案。”程城道。
我松了口气,至少在这点上,我们算是达成了共识。
“那根锁链……”我将思绪拉回,开始分析,“假如真实存在,便是超自然的物体,一般来说,应该不能被肉眼直接看见……所以,那个摄像头是不是有问题?”
在我说这段话的时候,程城一直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我知道这是一道测试题,我若是言之无物,导致他认定我是个西贝货,那他肯定还是会摔门走人。
程城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问道:“哦,为什么这么说?”
他这么问,我便知道我的推测没错:“这根诡异的锁链,在这次事件中应当是关键之一。我可以大胆揣测,市南医院中那些陷入疯狂杀戮中的人,胸口应该全部被这根锁链连接着!但其他的录像中却没有出现锁链——唯一的解释就是,拍摄最后这段录像的摄像头与众不同。”
程城的反应却很奇怪,他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他像是踌躇着如何向我解释,好一会儿才道:“我们也发现了这个异常,经过物证科同僚的检查,那个摄像头确实有问题——它没有安装红外滤波片。但是,我们后来也对517惨案的幸存者进行了测试,却再也没有发现过那条锁链。”
程城表述地有些令人迷糊,但我却一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
普通的摄像头其实并不普通,它的感光芯片也是可以接收到广域光谱的,包括红外射线部分。但这么一来便会发生图像受红外光影响而出现发红的现象,所以,制造厂商一般都会在镜头或感光芯片外面加装一层红外滤波片,低通滤波,只透过红外波以下的可见光。
拍摄到李怀安胸口锁链的那个摄像头则恰巧没有安装红外滤波片,所以便拍下了那根以能量形式存在的暗红色锁链。
而之后警方对幸存者们做的测试,必然也是利用了红外镜头,但却再也没有捕捉到那根的诡异锁链。
正文 第三章 另一案件
“关于这一点,我倒有信心帮警方解惑。”我确实对这个问题已有腹稿,但这件事还得征询程城的意见,因为我得进入警局见到那些幸存者,这得得到相当的权限许可。
程城稍显犹豫:“这次事件太过严重,上面很多领导都盯着我们警局——你真的有信心?”
我点点头。
程城定定看了我一眼,最后叹了口气:“如果不是事情已经将我逼到了绝境,我不会求助于你——吉先生,我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警察,向你求助等同于我否认自己的世界观,你明白吗?”
“我们对世界的认知来源于很多方面,我们的发现能力受制于技术,基于发现而推导出的规则亦然。人类的文明史从某种意义上讲,便是一部不停推翻固有认知的历史,也就是说,有些东西可能现在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但并不代表这就是必然的谬误。”我用手指在办公桌的桌面上轻轻点了点,“每个人的世界观都是经历了长久的时间才形成的,它就像是一个结界,暗示我们在结界内一切安全,它是我们维持正常生活的基础条件之一——所以,我不认同你使用‘否认’这个词,用‘补全’或者‘拓展’更为恰当。”
我顿了顿,直视程城的眼睛:“毕竟,难以解释的事件已经真实地发生在你眼前了,不是吗?”
程城的动作僵了一下,然后他苦涩地牵动了一下嘴角:“这件事还有其他的巧合,以至于……原本我应该遵照‘当事人回避’的警务条例退出调查,但事关重大,老领导特许我破例——但我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如果真相揭露到某种程度,也许我无法保持冷静……”
他停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在我还是实习警察的时候,老刀就是我的前辈了,我信任他,所以我也相信他的推荐,而你的表现也没有令我太过失望——所以,从现在开始,我正式邀请你担任锦官城警务局城南分局刑侦科临时顾问,参与本案的调查行动,我会尽最大努力让你共享警方得到的一切信息。”
“谢谢。”我肃容回答,“我正式接受警方的邀请。”
程城点点头,从怀中摸出了一个信封和一封档案袋,他先将信封推到我面前:“信封里是我的咨询费——我知道你收费不菲,但我最近手头困难,抱歉了。”
“程队,太客气了。”我将信封推了回去,“先不论老刀的面子,这次的案子如此惨烈,我能为全市1200万市民尽一份力,顺便能帮到程队,已经是幸事,哪里还敢奢求什么咨询费。”
我的收费标准确实定的很高,但大多数情况,我实行的是跟寺庙似的“随缘赞助”,有时候甚至不收分文,所以,我哪里敢收辖区内警务局刑侦科长的钱,于情于理,这都不是个好选择。
但程城却像是听不懂我的话外之音,他皱眉道:“吉先生是嫌少?”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我见程城面色不愉,便只好将信封放进了办公桌抽屉内。
“三天之前,我家里发生了一间入室凶案,我的妻子失踪,小紫则受到了惊吓……市南医院的案子事发时,她正在住院治疗。”程城将另一只手中拿着的档案袋放到我的办公桌上,然后推到我的面前,“这是发生在我家的凶案的部分档案。”
接触程城眼神的时候,只是一个瞬间,我猛然发觉眼前坐着的并非一个老练精干的刑侦队长,而是一个陷入极度绝望的丈夫和父亲。
而他最后的希冀,则在我的身上。
刹那间,我明白了他为什么一定要我收钱——他怕我以为他是利用自己职权威逼我办事,我便未必肯倾尽全力。
我开始有些担心:由于程城的身份、发生在他家和市南医院的惨案,这三者之间相互纠结的关系,是否会真的让其无法保持冷静,以至于最后迁怒于我——假若我最终无法解决委托的话。
我是真的打心眼里不愿意和本地区的刑侦队长有过节,因为我接受委托中实在有太多罪案,很多时候都必须和警方打交道,获取协查许可、充当临时顾问,甚至需要警力协助之类。
但是,事到临头懊悔迟,何况这次事件也确实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郑而重之地接过档案袋,拆开仔细阅读,其中大意如下:
“5月14日,上午九点多,在锦官城市区南郊的河滨别墅群,发生了犯罪事件,有一人失踪。
失踪者的身份,是城南警务局刑侦大队队长程城的妻子,李雪,三十二岁,家庭主妇。
事发现场留有打斗痕迹,但没有暴力闯入的迹象。有发现大量血迹,并有人体组织碎末和脑组织残留物,现场血液样本和失踪者血型相符合。
李雪七岁的女儿程小紫当时在场,但所幸没有被凶手发现,逃过一劫。程小紫精神上受到严重刺激,显现自闭型精神受创综合症,拒绝和任何人沟通,所以暂时无法提供有用的线索。
其他证据的搜索仍在进行中。
现在警方怀疑为熟人作案,正在排查李雪的人际关系,并调看近期本市的出入境记录。”
我基本同意档案上的推理:这是一起熟人作案。
并且我要加上一条:罪犯极有可能并非预谋犯罪——也即是激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