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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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深处罕有人迹,没处抽大烟、逛窑子,简直是苦不堪言。
血蘑菇一伙金匪忍了三年,实在待不下去了,可又不放心马殿臣,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怎么样了。
因此隔上一阵子,便派出一两个手下回去打探消息。
一来二去探明了情况,原来马殿臣血洗许家窑,这件案子做得太大,惊动了整个东三省,躲入深山再没出来过。
如今风头过了,仍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估计死在深山老林里了。
血蘑菇不信马殿臣就这么死了,他还常常梦见那只白鹰,整天心惊肉跳,封在窍中的纸狼狐,也使他片刻不得安宁,又见一众金匪人心浮动,再在大漠深处待下去,就该有人在身后打黑枪了。
他狠了狠心,决定率众重返东北,豁出命去将此事做个了断。
关外的局势已经有了变化,东北保安司令整军经武,各地的土匪或被剿灭,或被招安,比之前少多了。
血蘑菇和他手下金匪,扮成卖皮货的贩子,短枪、短刀全用油布包严实,藏在大车上的货物里。
这些人骑马的骑马、赶车的赶车,风尘仆仆往关东走。
一路上接连听老百姓议论,关外出了一个富可敌国的“金王”,东北军都得跟他借钱充军饷。
金王怎么发的财呢?哪儿来的这么多金子呢?有人说是挖坟掘墓发了横财,关外是龙脉所在,王公贵胄的老坟不在少数,挖着一个就不得了;也有人说他是在深山中得了异人传授,可以点石成金;还有人说他得了吸金石,有了这件宝物,金子不求自来。
血蘑菇一听“吸金石”这三个字,耳朵可就竖起来了:吸金石?那不是金灯老母的法宝吗?我出生入死、忍辱负重,费那么大劲儿干掉了金灯老母,结果什么也没落下,倒让这个金王捡了便宜!他手下那些金匪也不干了,听之前回来打探消息的崽子说,王八盖子沟的金灯庙已经塌毁,黄毛下落不明,肯定都是这个金王干的,否则吸金石怎会落在此人手上?不把吸金石抢回来,以后还有脸当金匪吗?血蘑菇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也有心干这一票,打听到金王住在哈尔滨,从白俄大鼻子手里买下整幢的洋楼,两道大铁门,加高了外墙,从外边只能看见楼房的尖顶。
洋楼底下有地下室,楼有多高,地下室就有多深,不知藏了多少金砖。
血蘑菇带领手下金匪改道北上,一路上小心谨慎,未晚先投宿,鸡鸣早看天,非止一日,终于来到了哈尔滨附近,按照事先打探来的消息,冒充成给“吉瑞商行”送皮货的贩子,瞒过沿途的盘查混入城中。
吉瑞商行也是金王的买卖,在哈尔滨无人不知,大批收购药材、山货、干果、毛皮,转卖给白俄大鼻子,换回俄罗斯的宝石、玛瑙、手表、皮靴、伏特加酒、鱼子酱,倒手再卖给中国人,两头儿获利。
血蘑菇等金匪常年出没于关外深山老林,吃喝嫖赌顶多去县城或各处镇甸,这几年又躲在蒙古大漠,整天与风沙打交道,从没进过哈尔滨这么大的城市,眼见到处是高楼洋房,马路又宽又平,汽车、马车、人力车来回穿梭;路边的商店一家挨一家,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卖什么的都有;到了夜里更是热闹,路灯、电灯、霓虹灯,五光十色,照得大街上如白昼一般;酒吧、舞场、咖啡馆、西餐厅门口站着身穿洋装的门童,旋转门里传出怪里怪气的音乐;白俄美女所在皆有,个个长得牛高马大,隔着皮大衣也能看出细腰翘臀,一脑袋卷毛,涂着大红嘴唇,身上的香水味儿能把人熏一跟头。
众金匪眼珠子都不够使了,很多东西都是他们头一次见识,没少出洋相,都说:“难怪金王选了这么个地方,有钱人可真他妈会享福,等做完了这票买卖,咱兄弟也去开开洋荤!”
到了哈尔滨,想找金王宅邸太容易了,连路边要饭的乞丐都知道在哪儿。
这伙金匪先去踩盘子,打探出金王深居简出,平时不怎么出门。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金王不出门不要紧,上门找他结交的高官名卿可大有人在,不乏带着卫队来的,金王纵然财大气粗,却也不敢拒之门外。
所以金王常在宅邸中夜宴宾客,很多客人喝完酒半夜才出来。
金匪根据这一情况,商定了如何动手。
血蘑菇自己带十个心狠手黑的金匪,全扮成讨饭的叫花子,衣衫褴褛、目光呆滞,有的脖子上挂着用牛肩胛骨磨成、缀着铜钱儿的哈拉巴板儿,有的一手端着破盆烂碗、一手拿筷子敲打碗边儿,有的拖着打狗棒子,各揣一支带快慢机的德国造大镜面,全是加长的二十四响,暗藏利刃,借着夜色的掩护,蹲在金王宅邸的大铁门附近,躲到路灯照不到的地方。
哈尔滨大街小巷遍地“倒卧”,裹着破棉袄,奄奄一息地倚着墙根儿,第二天早上但凡还剩一口气,就扶着墙挪动到饭馆食铺捡饭底子,所以没人注意路边的叫花子。
血蘑菇谋划好了,等深夜里大铁门一开,立刻冲进去,尽量别开枪,不声不响见一个插一个。
哈尔滨不比别处,金王也不是乡下的土财主,必须快进快出,千万不能手黏,抢了吸金石马上走人,有多远跑多远。
其余的崽子分布在各处接应,万一惊动了城中军警,可以随时纵火开枪,使一众金匪趁乱脱身。
只要离开此地,往深山老林里头一躲,谁也想不到是他们这伙金匪作的案。
当天深夜,寒风凛冽,金王宅邸中灯火通明。
大铁门“哐当”一响,从里边打开了。
血蘑菇觉得时机已到,打个手势让众金匪用黑布上蒙脸,随后攥住怀里的刀柄,绷紧的身子如箭在弦,眼中凶光一闪,刚要冲上去动手,却见门中走出十来个人。
前头几个穿着呢子大衣,头顶貂皮帽子,捂得挺严实,各带一个随从,应当是赴宴之后告辞离去的权贵。
主人也带着几个亲随跟出来送客,双方站在门口寒暄作别。
血蘑菇只看这一眼,吓得钉在了原地,头发昏眼发花,身子发软腿发麻,哪里还敢上前?金王宅邸的主人竟是马殿臣,他身后四个随从均是顶天立地、身高膀阔、虎背熊腰,如同四大金刚下凡,那也不是旁人,马殿臣麾下四大炮头?穿云山、飞过山、占金山、古十三,绿林道上号称四大名山!
虽说马殿臣和四大炮头今非昔比,当年是走马飞尘、亡命山林的胡子,如今发了大财,居移气养移体,穿着讲究、红光满面,一举一动派头十足,加之时隔多年,说改头换面也不为过,却仍被血蘑菇一眼认了出来,真可以说是冤家路窄。
一个马殿臣就能把血蘑菇吓个半死,何况还有威震三江的四大名山,他连躲在背后打黑枪的胆子都没了。
直到马殿臣送完客人,带着四大炮头转身进去,大铁门再次合拢,血蘑菇这才喘了一口粗气,攥住刀柄的掌心中已全是冷汗。
他带着一众金匪杀气腾腾地来抢吸金石,到门口看见金王居然是马殿臣,屁也没敢放一个,怎么来的怎么走的,心里头这叫一个憋屈。
血蘑菇一向对马殿臣畏惧如虎,如今的金王马殿臣财大气粗,身边有四大炮头护卫,自己这伙人岂是对手?至于抢夺马殿臣手上的吸金石,那是想也不敢再想了,可又不甘心就此罢休,于是放出风去,说金王正是被判了枪决的匪首马殿臣,此人在行刑前一天的夜里,从省城大牢中逃脱,夜入许家窑杀了一十三条人命。
土匪属于绿林道,当逢乱世,吃这碗饭都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免不了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但是盗亦有道,绿林道也有绿林道的规矩,杀人放火不要紧,却不能不分良贱逮谁杀谁。
马殿臣为了报仇,钻地道夜入许家窑,红着眼一口气杀了十三个人,这其中有该杀的仇人,可也有不相干的人,许大地主固然死有余辜,烧火做饭的、打更守夜的,还有伺候人的丫鬟招你惹你了?怎么也都给宰了?所以世人对马殿臣的评价毁誉参半,怎么说他的都有。
马殿臣是豪杰襟怀,以前亡命山林当胡子的时候,根本不在乎杀人如麻,可在发了大财成为金王之后,不免愧疚于自己这辈子杀人太多,也害怕遭报应。
血蘑菇这个风声一放出去,黑白两道都盯上了马殿臣。
此人顶着金王的名头,自然是树大招风,身上积案如山,改名换姓瞒得了三年两载,可瞒不了一辈子。
多亏马殿臣先前找到一处与世隔绝的天坑,并在地底造了一座大宅子,住上百十口子也是敞敞亮亮,大宅里仓廪中屯有粮食,吃上个三五年也不成问题,加之可以在外围开荒耕种,有了收成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等于给自己留了这么一条后路。
马殿臣见外边风声太紧,干脆背上宝画《神鹰图》,带着心腹手下和几房妻小,以及攒下的大批财宝躲入天坑大宅。
随后切断了下到天坑底部的道路,又用树木枯枝遮挡洞口,上边盖满落叶。
打那往后,神仙也找不到这个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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