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饥勿饱 04-12Ctrl+D 收藏本站 关灯 护眼 小 中 大 繁 直达底部 欲调饮食,先匀饥饱。大约饥至七分而得食,斯为酌中之度,先时则早,过候则迟。然七分之饥,亦当予以七分之饱,如田畴之水,务与禾苗相称,所需几何,则灌注几何,太多反能伤稼,此平时养生之火候也。有时迫于繁冗,饥过七分而不得食,遂至九分十分者,是谓太饥。其为食也,宁失之少,勿犯于多。多则饥饱相搏而脾气受伤,数月之调和,不敌一朝之紊乱矣。 上一章:上一章 下一章: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