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自然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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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栖居在大地上,来自泥土,也归于泥土,大地是人的永恒家园。如果有一种装置把人与大地隔绝开来,切断了人的来路和归宿,这样的装置无论多么奢华,算是什么家园呢?
人,栖居在天空下,仰望苍穹,因惊奇而探究宇宙之奥秘,因敬畏而感悟造物之伟大,于是有科学和信仰,此人所以为万物之灵。如果高楼蔽天,俗务缠身,人不再仰望苍穹,这样的人无论多么有钱,算是什么万物之灵呢?
人是自然之子,在自然的规定范围内,可制作,可创造,可施展聪明才智。但是,自然的规定不可违背。人不可背离土地,不可遮蔽天空,不可忤逆自然之道。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之谓也。
一位英国诗人吟道:“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创造城市,在大地上演绎五彩缤纷的人间故事,证明了人的聪明。可是,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把自己与上帝的作品隔离开来,那就是愚昧。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排挤和毁坏掉上帝的作品,那就是亵渎。
人类曾经以地球的主人自居,对地球为所欲为,结果破坏了地球上的生态环境,并且自食其恶果。于是,人类开始反省自己的行为。
反省的第一个认识是,人不能用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对待地球,人若肆意奴役和蹂躏地球,实际上是把自己变成了地球的敌人,必将遭到地球的报复,就像奴隶主遭到奴隶的报复一样。地球是人的家,人应该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管好这个家,做地球的好主人,不要做败家子。
在这一认识中,主人的地位未变,只是统治的方式开明了一些。然而,反省的深入正在形成更高的认识:人作为地球主人的地位真的不容置疑吗?与地球上别的生物相比,人真的拥有特权吗?一位现代生态学家说:人类是作为绿色植物的客人生活在地球上的。若把这个说法加以扩展,我们便可以说,人是地球的客人。作为客人,我们在享受主人的款待时倒也不必羞愧,但同时我们应当懂得尊重和感谢主人。做一个有教养的客人,这可能是人对待自然的最恰当的态度吧。
我们应向一切虔信的民族学习一个基本信念,就是敬畏自然。我们要记住,人是自然之子,在总体上只能顺应自然,不能征服和支配自然,无论人类创造出怎样伟大的文明,自然永远比人类伟大。我们还要记住,人诚然可以亲近自然、认识自然,但这是有限度的,自然有其不可接近和揭穿的秘密,各个虔信的民族都把这秘密称作神,我们应当尊重这秘密。
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现在大概不会有人公开赞成掠夺性的强盗行径了。但是,同为主张善待自然,出发点仍有很大分歧。一派强调以人类为中心,从人类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利用自然。另一派反对人类中心论,认为从根本上说,自然是一个应该敬畏的对象。我的看法是,两派都有道理,但说的是不同层次上的道理,而低层次的道理要服从高层次的道理。合理利用自然是科学,不管考虑到人类多么长远的利益,合理的程度多么高,仍然是科学,而科学必有其界限。生态不仅是科学问题,而且是伦理问题,正是伦理为科学规定了界限。
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
我寻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却发现到处都是广告喇叭、商业性娱乐设施和凑热闹的人群。
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必须经常问自己一个问题:我们将给子孙留下什么?我们是否消灭了该留下的东西,又制造了不该留下的东西?我们把祖宗在这片土地上创造的宝贵遗产糟蹋掉了,把大自然赠予的肥沃田野鲸吞掉了,盖上了大批今后不得不拆的建筑,它们岂不将成为子孙的莫大难题、一份几乎无法偿还的账单?建设的错误是难以弥补的,但愿我们不要成为挨好几代子孙骂的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