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的浪漫诗人岑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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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眼睛,应该是孩童的眼睛,像孩童一样,他们总是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对别人习以为常的东西,他们都有着初见般的惊喜和激动。世界万物在他们的眼里,始终是新鲜的,如同初恋。这样的诗人,才是缪斯眷顾的一群,才是诗神钟爱的选民。岑参应该就是这样的诗人吧。

岑参(717—770年),江陵(今属湖北)人。他的生平遭际和高适有些类似,如年轻时都曾至长安求仕不成,以及一度任卑职而终于弃官从戎。他的思想也和高适有相似之处,例如对于从军立功的向往:“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以及对权贵的反感:“何处路最难?最难在长安。长安多权贵,珂珮声珊珊。儒生直如弦,权贵不须干。”(《送张秘书》)但是,高适入仕后,更像一个老谋深算的政治家,而岑参却一直保持着孩童的眼光和心灵,也许,这就是高适后居高位而岑参始终沉沦下僚的原因。

后人对岑参的评价,说他是个“好奇”的诗人,如沈德潜说“参诗能作奇语。”(《唐诗别裁》)翁方纲也说:“嘉州之奇峭,入唐以来所未有。”(《石洲诗话》)杜甫也评价:“岑参兄弟皆好奇。”(《渼陂行》)这里的“好奇”,其实就是指的岑参对外物始终保持着的那份可贵的新鲜感,任何平淡无奇的东西,一入诗人法眼,腐朽便被化为神奇,平凡化为精美,再经诗人描龙摹凤之笔写出,如凤凰涅槃一般,脱去尘灰,成为不朽。如他写旅居之愁:“孤灯燃客梦,寒杵捣乡愁。”(《宿关西客舍寄东山严许二山人》)梦可以燃,燃烧的火焰大概也是幽幽的思念吧?乡愁可以捣,捣出的是否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无限愁思呢?岑参写对友人的思念更是想象奇特,令人叫绝:“长安何处在?只在马蹄下。明日归长安,为君急走马。”(《忆长安曲二章寄庞灈》之二)离别的痛苦在诗人眼中只是疾驰的马蹄,没有辗转的愁思,没有作儿女态的伤感,乐观之中又透出些许孩童般的顽皮,令人莞尔。

和高适一样,岑参也是唐朝曾在边塞居住和任职的真正的边塞诗人。他二十岁后有十年时间出入于京洛求仕,三十岁应举及第,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自天宝八载至至德二年春,岑参曾两度出塞。第一次赴安西(今新疆库车),为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僚属,第二次入封常清幕府,在北庭(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待了三年,经常往来于北庭和轮台之间。这样的经历在唐代诗人中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边塞的开阔和异国风情给生性好奇的诗人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子,也给了唐代边塞诗一个新的机会。诗人睁大了孩童的眼睛,贪婪地饱览着在中原绝难见到的奇景,一花一草,一山一石,都让诗人惊讶、兴奋。诗人描写异域的奇花异草:“叶六瓣,花九房,夜掩朝开多异香。”(《优钵罗花歌》)描写后来在吴承恩《西游记》里出现过的火焰山:“火山突兀赤亭口,火山五月火云厚。火云满山凝未开,飞鸟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写水咸不冻的伊塞克湖:“侧闻阴山胡儿语,西头热海水如煮。海上众鸟不敢飞,中有鲤鱼长且肥。岸旁青草常不歇,空中白雪遥旋灭。蒸沙烁石燃虏云,沸浪炎波煎汉月……”描写西域令人胆寒的飞沙走石:“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天宝十三载(754年),岑参再度出塞,充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他的前任姓武,岑参到任之后,军营置酒为卸任的武判官饯行,席间,岑参写下了他最杰出的作品:《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据施蛰存先生考证:《白雪歌》相传是黄帝时的琴曲。楚大夫宋玉对襄王云:“有客歌于郢中,歌《阳春》《白雪》,国中和者数十人。”可知当时能唱此曲的人很少。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年),太常寺乐官取帝所作雪诗,依旧传琴曲制谱,成《白雪歌》曲进呈。(《唐诗百话》)岑参此诗歌咏边塞雪景,即以“白雪歌”为题,是借用乐府歌曲名,下文的《送武判官归京》才是诗歌真正的题目: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此诗开篇即先声夺人,风未到而声先到,狂风卷地,白草折断,即使是汉高祖的“大风起兮云飞扬”,在这样的狂风面前恐怕也得相形见绌。而下句一个“即”字,故作惊奇之语,更暗示了此等景象是中原绝难得见的。第二句为后人传诵不绝,妙处就在诗人以春写冬,以妩媚的梨花写狂暴的风雪,严寒带上了春意,肃杀浸润了娇美,非心灵如孩童般澄澈天真,焉得有此妙语?有人说:品味这千古名句,恰有一个成语可以形容——妙手回春。

紧接着,作者继续描写雪中的严寒:雪花飘飞,飞入帐幕,狐裘锦衾也无法抵挡严寒;将军的弓无法拉开,冰冷的铠甲已经无法着身。诗人此处又将镜头一转,为我们展示出塞外雪漠的苍凉浩大的画面:“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有人评说,瀚海本指沙漠,沙漠怎么可能结冰呢?施蛰存先生也认为作者是误用了名词。我却以为,解诗似乎不必如此:飞雪漫天,堆积在大漠,看上去似乎结成了冰,诗人在这里使用了夸张手法,其实也是说得通的,更关键的是,“瀚海”一词描摹大漠之景无法替代,何必细究过多呢?

接着,作者又将镜头转到帐内,中军为朋友饯别,西域特有的乐器似乎正奏出急促繁复的乐音。宴会结束,众人走出营帐,天寒地冻,红旗居然被冻住了,无法飘动!诗人以静写动,在凝固的画面中观照运动的事物,可谓想象奇崛。在电影《黑客帝国》中,女主角崔妮蒂凌空飞起飞腿踢警察的特技,以及电影的招牌特技——尼奥的“子弹时间”特技,与一千多年前的岑参的技法可谓不谋而合:都是将运动的时间凝固,在静止中展示时间的流逝,从而取得了令人震撼的艺术效果,令人绝倒。而在岑参的诗中,白茫茫天地间那旗帜的鲜红一点,更在冷色基调上添上了一笔暖色,画面更拥有了生动感。

送君轮台,终有一别,大雪封山,但是朋友还是要在风雪中远离。汉代古诗有“步出城东门,遥望江南路。前日风雪中,故人从此去”的诗句,但是此诗的结句“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与之相比,更显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言有尽而意无穷,让人回味,齿颊留香。

杜确《岑嘉州诗集序》说,岑参的诗“每一篇绝笔,则人人传写,虽闾里士庶,戎夷蛮貊,莫不讽诵吟习焉”。也许,世事的纷繁和忙碌使人们离简单的美丽和快乐都太远了,于是,人们从这个如孩童般天真好奇的诗人的诗句里,还可以看到最平常的事物里蕴含的美,看到自然送给人们,但是却一直被人们忽视的礼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