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名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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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词学名词释义
(一)词
“诗词” 二字连在一起,成为一个语词,在现代人的文学常识中,它表示两种文学形式:一种是“诗” ,它是从商周时代以来早已有了的韵文形式。一种是“词” ,它是起源于唐五代而全盛于宋代的韵文形式。但是在宋以前人的观念中,诗词二字很少连用。偶然有连用的,也只能讲作“诗的文词” 。因为在当时,词还没有成为一种文学形式的名称。
“词” 字是一个古字的简体,它原来就是“辤” 字。这个字,古籀文写作“” ,省作“辤” ;后来写作“辭” (现在简化为“辞” ),汉人隶书简化为“词” 。所以,“诗词” 本来就是“诗辞” 。到了宋代,词成为一种新兴文学形式的名称,于是“诗词” 不等于“诗辞” 了。
诗是一种抒情言志的韵文形式,《诗经》中的三百〇五篇,都是诗。诗被谱入乐曲,可以配合音乐,用来歌唱,它就成为曲辞,或说歌辞。《诗经》中的诗,其实也都可以歌唱,在当时,诗就是辞。不过从文学的观点定名,称之为诗,从音乐性的观点定名,就称之为曲辞或歌辞,简称为辞。“楚辞” 就是从音乐性的观点来定名的,因为它是楚国人民中流行的歌辞。其实,如果从文学的观点定名,楚辞也就是楚诗。
到了汉代,五言诗产生以后,诗逐渐成为不能唱的文学形式,于是诗与歌辞分了家。从此以后,凡是能作曲歌唱的诗,题目下往往带一个“辞” 字。魏晋时代,有白纻辞、步虚辞、明君辞等等。这个辞字,晋宋以后,都简化为词字。一直到唐代,凡一切柘枝词、凉州词、竹枝词、横江词、三阁词,这一切“词” 字,都只有歌词的意义,还是一个普通名词,并不表示它们是一种特有的文学形式。
在晚唐五代,新兴了一种长短句的歌词,它们的句法和音节更能便于作曲,而与诗的形式渐渐地远了。我们在《花间集》的序文中知道,当时把这一类的歌词称为曲子词。每一首曲子词都以曲调名为标题,例如“菩萨蛮” ,表明这是《菩萨蛮》曲子的歌词。
从晚唐五代到北宋,这个“词” 字还没有成为一种文学形式的固有名词。牛峤《女冠子》云:“浅笑含双靥,低声唱小词。” 黄庭坚词序云:“坐客欲得小词。” 又云:“周元固惠酒,因作此词。” 苏东坡词序云:“梅花词和杨元素。” 又有云:“作此词戏之。” 类此的词字,也都是歌词的意思,不是指一种文学形式。南宋初,曾慥编了一部《乐府雅词》,今天我们说这是一部词的选集,但在当时,这个书名仅表示它是一部高雅的乐府歌词。北宋词家的集名,都不用词字。苏东坡的词集名为《东坡乐府》,秦观的词集名为《淮海居士长短句》,欧阳修的词集名为《欧阳文忠公近体乐府》,周邦彦的词集名为《清真集》。没有一部词集称为《××词》的。
南宋初期,出现“诗馀” 这个名词,它指的是苏东坡、秦观、欧阳修的这些曲子词。无论“乐府” 、“长短句” 或“近体乐府” ,这些名词都反映作者仍然把它们认为属于诗的一种文体。“诗馀” 这个名词的出现,意味着当时已把曲子词作为诗的剩馀产物。换句话说,就是已把它从诗的领域中离析出来了。一部《草堂诗馀》,奠定了这个过渡时期的名词。
不久,长沙的出版商编刊了六十家的诗馀专集,绝大多数都改标集名为《××词》,例如《东坡乐府》改名为《东坡词》,《淮海居士长短句》改名为《淮海词》,《清真集》先改名为《清真诗馀》,后又改名为《清真词》。
从此以后,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形式的固有名称,“词” 这个名词才确定下来,于是有了“诗词” 这个语词。
文学史家,为意义明确起见,把歌词的“词” 字写作“辞” ,而把“词” 字专用以代表一种文学形式。
(二)雅词
词本来是流行于民间的通俗歌词,使用的都是人民大众的口语。《云谣集》是我们现在可以见到的一部唐代流行于三陇一带的民间曲子词集,这里所保存的三十首曲子词,可以代表民间词的思想、感情和语言。这种歌词,渐渐为士大夫的交际宴会所采用,有些文人偶尔也依照歌曲的腔调另作一首歌词,交给妓女去唱,以适应他们的宴会。这种歌词所用的语言文字,虽然比民间曲子为文雅,但在士大夫的生活中,它们还是接近口语的。《花间集》里所收录的五百首词,就代表了早期的士大夫所作曲子词。我们可以说:《云谣集》是民间的俗文学,《花间集》是知识分子的俗文学。
直到北宋中叶,黄庭坚为晏叔原的《小山词》作序,说这些词“嬉弄于乐府之馀,而寓以诗人之句法。清壮顿挫,能动摇人心。” 又说:“其乐府可谓狎邪之大雅,豪士之鼓吹。” 晁天咎也称赞晏叔原的词“风调闲雅” 。这里出现了一个新的信息,它告诉我们:词的风格标准是要求“雅” 。要做得怎么样才算是“雅” 呢?黄庭坚举出的要求是“寓以诗人之句法” 。曾慥编了一部《乐府雅词》,其自序中讲到选词的标准是“涉谐谑则去之” 。这表示他以为谐谑的词就不是雅词。詹傅为郭祥正的《笑笑词》作序,他以为“康伯可之失在诙谐,辛稼轩之失在粗豪” ,只有郭祥正的词“典雅纯正,清新俊逸,集前辈之大成,而自成一家之机轴” 。这里是以风格的诙谐和粗豪为不雅了。黄昇在《花庵词选》中评论柳永的词为“长于纤艳之词,然多近俚俗,故市井之人悦之” 。又评万俟雅言的词是“平而工,和而雅,比诸刻琢句意而求精丽者,远矣” 。他又称赞张孝祥的词“无一字无来处,如歌头、凯歌诸曲,骏发蹈厉,寓以诗人句法者也” 。这里又以市井俚俗语为不雅,琢句精丽为不雅,词语不典为不雅,而又归结于要求以诗人的句法来作词。从以上这些言论中,我们可知在北宋后期,对于词的风格开始有了要求“雅” 的呼声。
《宋史·乐志》云:政和三年“以大晟乐播之教坊,……颁之天下。其旧乐悉禁。” 这是词从俗曲正式上升而为燕乐的时候,“雅词” 这个名词,大约也正是成立于此时。王灼《碧鸡漫志》云:万俟詠“初自编其集分两体,曰雅词,曰侧艳,目之曰《胜萱丽藻》。后召试入官,以侧艳体无赖太甚,削去之。再编成集,……周美成目之曰《大声》。” 从这一记录,我们可以证明,“雅词” 这个名词出现于此时。又可以知道,“雅词” 的对立名词是“侧艳词” 或曰“艳词” 。曾慥的《乐府雅词》序于绍兴十六年,接着又有署名鲖阳居士编的《复雅歌词》,亦标榜词的风格复于雅正。此后就有许多人的词集名自许为雅词,如张孝祥的《紫薇雅词》,赵彦端的《介庵雅词》,程正伯的《书舟雅词》,宋谦父的《壶山雅词》,差不多在同一个时候,蔚成风气。从此以后,词离开民间俗曲愈远,而与诗日近,成为诗的一种别体,“诗馀” 这个名词,也很可能是由于这个观念而产生了。
词既以雅为最高标准,于是周邦彦就成为雅词的典范作家。《乐府指迷》、《词源》、《词旨》诸书,一致地以“清空雅正” 为词的标准风格。梦窗、草窗、梅溪、碧山、玉田诸词家,皆力避俚俗,务求典雅。然而志趣虽高,才力不济,或则文繁意少,或则辞艰义隐,非但人民大众不能了解,即在士大夫中,也解人难索。于是乎词失去了可以歌唱的曲子词的作用,成为士大夫笔下的文学形式。在民间,词走向更俚俗的道路,演化而为曲了。
这时候,只有陆辅之的《词旨》中有一句话大可注意:“夫词亦难言矣,正取近雅而又不远俗。” 这个观点,与张炎、沈伯时的观点大不相同。张、沈都要求词的风格应当雅而不俗,陆却主张近雅而又不远俗。“近雅” ,意味着还不是诗的句法;“不远俗” ,意味着它还是民间文学。我以为陆辅之是了解词的本质的,无奈历代以来,词家都怕沾俗气,一味追求高雅,斫伤了词的元气,唐五代词的风格,不再能见到了。
(三)长短句
有些辞典上说“长短句” 是“词的别名” 。或者注释“长短句” 为“句子长短不齐的诗体” 。这两种注释都不够正确。在宋代以后,可以说长短句是词的别名,但是在北宋时期,长短句却是词的本名;在唐代,长短句还是一个诗体名词。所谓“长短句” ,这“长短” 二字,有它们的特定意义,不能含糊地解释作“长短不齐” 。
杜甫诗云:“近来海内为长句,汝与山东李白好。” 计东注云:“长句谓七言歌行。” 但是杜牧有诗题云:“东兵长句十韵。” 这是一首七言二十句的排律。又有题为“长句四韵” 的,乃是一首七言八句的律诗。还有题作“长句” 的,也是一首七律。白居易的《琵琶行》是一首七言歌行,他自己在序中称之为“长句歌” 。可知“长句” 就是七言诗句,无论用在歌行体或律体诗中,都一样。不过杜牧有两个诗题:一个是“柳长句” ,另一个是“柳绝句” ,他所说“长句” 是一首七律。这样,他把“长句” 和“绝句” 对举,似乎“长句” 仅指七言律诗了。
汉魏以来的古诗,句法以五言为主,到了唐代,七言诗盛行,句式较古诗为长,故唐人把七言句称为长句。七言句既为长句,五言句自然就称为短句。不过唐人常称七言为长句,而很少用短句这个名词,这就像《出师表》、《赤壁赋》那样,只有后篇加“后” 字,而不在前篇上加“前” 字。元人王珪有一首五言古诗《题杨无咎墨梅卷子》,其跋语云:“陈明之携此卷来,将有所需,予测其雅情于隐,遂为赋短句云。” 由此可知元代人还知道短句就是五言诗句。
中晚唐时,由于乐曲的愈趋于淫靡曲折,配合乐曲的歌诗产生了五七言句法混合的诗体,这种新兴的诗体,当时就称为“长短句” 。韩偓的诗集《香奁集》,是他自己分类编定的,其中有一类就是“长短句” 。这一卷中所收的都是三五七言歌诗,既不同于近体歌行,也不同于《花间集》里的曲子词。这是晚唐五代时一种新流行的诗体,它从七言歌行中分化出来,将逐渐地过渡到令慢体的曲子词。三言句往往连用二句,可以等同于一个七言句;或单句用作衬字,那就不属于歌诗正文。故所谓“长短句” 诗,仍以五七言句法为主。胡震亨《唐音癸签》云:“宋、元编录唐人总集,始于古、律二体中备析五、七等言为次,于是流委秩然,可得具论:一曰四言古诗,一曰五言古诗,一曰七言古诗,一曰长短句。” 这里,胡氏告诉我们,他所见宋元旧本唐人诗集,常有“长短句” 一类。我曾见明嘉靖刻本《先天集》,也有“长短句” 一个类目,可知这个名词,到明代还未失去本意,仍然有人使用为诗体名词。
胡元任《苕溪渔隐丛话》云:“唐初歌辞,多是五言诗或七言诗,初无长短句。自中叶后至五代,渐变成长短句。及本朝,则尽为此体。” 这一段话,作者是要说明宋词起源于唐之长短句,但这里使用的两个“长短句” ,我们应当区别其意义,不宜混为一事。因为唐代的长短句是诗,而所谓“本朝尽为此体” 的长短句,已经是五代时的“曲子词” 或南宋时的“词” 了。
晏幾道《小山乐府》自叙云:“试续南部诸贤绪馀,作五七字语,期以自娱。” 又张镃序史达祖《梅溪词》云:“况欲大肆其力于五七言,回鞭温韦之途,掉鞅李杜之域,跻攀风雅,一归于正,不于是而止。” 这两篇序文中都以“五七言” 为词的代名词,晏幾道是北宋初期人,张镃是南宋末年人,可知整个宋代的词人,都知道“长短句” 的意义就是五七言。
但是,直到北宋中期,“长短句” 还是一个诗体名词,没有成为与诗不同的文学形式的名词。苏轼与蔡景繁书云:“颁示新词,此古人长短句诗也,得之惊喜。” 陈简斋词题或曰“作长短句咏之” ,或曰“赋长短句” ,或曰“以长短句记之” 。黄庭坚词前小序用“长短句” 者凡二见,其《念奴娇》词小序则称“乐府长短句” 。以上所引证的“长短句” ,其意义仍限于五七言句法,而不是一种文学类型。特别可以注意的是黄庭坚作《玉楼春》词小序云:“席上作乐府长句劝酒。” 因为《玉楼春》全篇都是七言句,没有五言句,所以他说“乐府长句” ,而不说“长短句” 。如果当时已认为“长短句” 是曲子词的专名,这里的“短” 字就不能省略了。
从唐、五代到北宋,“词” 还不是一个文学类型的名称,它只指一般的文词(辞)。无论“曲子词” 的“词” 字,或东坡文中“颁示新词” 的“词” 字,或北宋人词序中所云“作此词” 、“赋墨竹词” ,这些“词” 字,都只是“歌词” 的意思,而不是南宋人所说“诗词” 的“词” 字。
词在北宋初期,一般都称之为“乐府” ,例如晏幾道的词集称为《小山乐府》。但乐府也是一个旧名词,汉魏以来,历代都有乐府,也不能成为一个新兴文学类型的名词,于是欧阳修自题其词集为《近体乐府》。这个名称似乎不为群众所接受,因为“近” 字的时代性是不稳定的。接着就有人继承并沿用了唐代的“长短句” 。苏东坡词集最早的刻本就题名为《东坡长短句》(见《西塘耆旧续闻》),秦观的词集名为《淮海居士长短句》,我们现在还可以见到宋刻本。绍兴十八年,晁谦之跋《花间集》云:“皆唐末才士长短句。” 而此书欧阳炯的原序则说是“近来诗客曲子词” 。两个人都用了当时的名称,五代时的曲子词,在北宋中叶以后被称为长短句了。王明清的《投辖录》有一条云:“拱州贾氏子,正议大夫昌衡之孙,读书能作诗与长短句。” 这也是南宋初的文字,可知此时的“长短句” ,已成为文学类型的名词,而不是像东坡早年所云“长短句诗” 或“乐府长短句” 了。只要再迟几年,“词” 字已定型成为这种文学类型的名称,于是所有的词集都题名为“某某词” ,而王明清笔下的这一句“能作诗与长短句” ,也不再能出现,而出现了“能作诗词” 这样的文句了。
(四)近体乐府
在先秦时期,诗都是配合乐曲吟唱的歌辞(词),所以诗即是歌。从其意义来命名,称为诗;从其声音来命名,称为歌。不配合音乐而清唱的,称为“徒歌” ,或曰“但歌” 。汉武帝建置乐府以后,合乐吟唱的诗称为“乐府歌辞” ,或曰“曲辞” 。后世简称“乐府” 。从此以后,“诗” 成为一种不配合音乐的文学形式的名词,与“歌” 或“乐府” 分了家。
魏晋以后,诗人主要是作诗,也为乐曲配词,到了唐代,古代的乐曲早已失传,或者不流行了,诗人们虽然仍用乐府旧题目作歌词,事实上已不能吟唱。这时候,“乐府” 几乎已成为一种诗体的名词,与音乐无关,于是就出现了“乐府诗” 这个名称。初唐诗人所作“饮马长城窟” 、“东门行” 、“燕歌行” 等等,都是沿用古代乐府题目(曲名)拟作的歌辞,事实上是乐府诗,而不是乐府,因为它们都无乐谱可唱。
盛唐诗人运用乐府诗体,写了许多反映新的社会现实的诗,但他们不用乐府旧题,而自己创造新的题目,例如杜甫的“兵车行” 、“丽人行” 和“三吏” 、“三别” 等,这一类的诗,称为“新题乐府” 。后来,白居易就简化为“新乐府” 。新乐府也还是一种诗体,而不是乐府。
这是一个很突出的现象:唐代诗人集中的所谓“乐府” ,几乎全不是乐府,而是乐府诗。有许多真正配合音乐而写的绝句和五七言诗,例如《凉州词》、《促拍陆州》、《乐世》、《何满子》等,却从来不被目为乐府,而隶属于绝句或长短句。
北宋人把《花间集》、《尊前集》这一类的曲子词称为乐府,这是给乐府这个名词恢复了本义。晏幾道把他自己的词集定名为《小山乐府》,这是“曲子词” 以后的词的第一个正名。欧阳修的词集标名为“近体乐府” ,这是对晏幾道的定名作了修正。他大概以为旧体乐府都是诗,形式和长短句的词不同,故定名“近体乐府” ,以资区别。但是,宋本《欧阳文忠公近体乐府》第一卷中有“乐语” 和“长短句” 两个类目。“乐语” 不是曲子词,而“长短句” 则是曲子词。由此看来,欧阳修本人似乎还以“长短句” 为词的正名,而“近体乐府” 则为包括“乐语” 在内的一切当代曲词的通称。到南宋时,周必大编定自己的词集,取名曰《平园近体乐府》。这时候,“近体乐府” 才成为专指词的名词。
但是,“近体” 的“近” 字,是一个有限度的时间概念。宋代人所谓“近体” ,到了元明,已经不是“近体” 而成为古体了。元人宋褧的词集名曰《燕石近体乐府》,明代夏言的词集名曰《桂洲近体乐府》,这都是盲从了宋人,没想到元代的近体乐府,应当是北曲;而明代的近体乐府,应当是南曲。词已不是新兴歌词形式,怎么还能说是“近体乐府” 呢?
我们应当说,“近体乐府” 是北宋人给词的定名,当时“词” 这个名称还未确立,所以不能说“近体乐府” 是词的别名。
(五)寓声乐府
《花庵词选》记录贺方回有小词二卷,名曰《东山寓声乐府》。《直斋书录解题》著录长沙坊刻本《百家词》,其中有贺方回的《东山寓声乐府三卷》。“寓声乐府” 这个名词大约是贺方回所创造,用来作他的词集名的。后人不考究其意义,以为“寓声乐府” 也是词的别名,这就错了。
陈直斋解释这个名词云:“以旧谱填新词,而别为名以易之,故曰寓声。” 朱古微云:“寓声之名,盖用旧调谱词,即摘取本词中语,易以新名。” 此二家的解释,大致相同,都以为按旧有词调作词,而不用原来调名,在新作的词中摘取二三字,作为新的调名。但这样解释,对“寓声” 二字的意义,还没有说明。我们研究贺方回用这两个字的本意,似乎是自己创造了一支新曲,而寓其声于旧调。也就是说,借旧调的声腔,以歌唱他的新曲。陈、朱两家的解释,恰恰是观念相反了。苏东坡有一首词,其小序云:“仆乃作一曲,名贺新凉,令秀兰歌以侑觞。” 他这首词,题名《贺新凉》,而其句法音律,实在就是《贺新郎》。根据东坡小序,则我们应该说是以贺新凉新曲寓声于旧曲贺新郎,不能说是把《贺新郎》改名为《贺新凉》。如果说贺方回的词都是改换了一个新调名,那么“寓声” 二字就无法解释了。王半塘(鹏运)以为贺方回的“寓声乐府” ,和周必大的词集题名“近体乐府” ,元遗山的词集称“新乐府” ,同样都是用来与古乐府相区别(“所以别于古也” )。这是根本没有注意贺方回用这个语词的本意,所以朱古微批评他“拟于不伦” 了。
今本贺方回的《东山词》中,有寓声的新曲,亦有原调名。据黄花庵的选本,似乎二卷本的《东山寓声乐府》中,并不都是以新调名为题,也有用原调名的。花庵选录贺方回词十一首,都没有注明新调名。现在根据别本,可知《青玉案》为《横塘路》的寓声曲调,《感皇恩》为人南渡的寓声曲调,《临江仙》为《雁后归》的寓声曲调,其馀八首就不知道是新调名抑原调名了。据《直斋书录》所言,似乎他所见三卷本的《东山寓声乐府》都是新曲,然则贺方回的词恐怕未尽于此三卷。元人李冶《敬斋古今》谓“贺方回《东山乐府别集》有《定风波》,异名醉琼枝者云” ,又好像贺方回的词集名《东山乐府》,而其“别集” 中所收则为“寓声乐府” 。今其书不传,无可考索。
贺方回的词,现在仅存两个古本。其一为虞山瞿氏铁琴铜剑楼所藏残宋本《东山词》上卷。此本曾在毛氏汲古阁,但没有刻入《宋六十名家词》。清初,无锡侯文灿刻《十名家词》,其中贺方回的《东山词》一卷,即用此本,所以实际上是宋本《东山词》的上半部。其二是劳巽卿传录的一个鲍氏知不足斋所藏的《贺方回词》二卷。此本中有用新调名标题的寓声乐府,也有用原调名的。其词也有与残宋本《东山词》上卷重出的,例如《青玉案》一首,两本都有,《东山词》标名横塘路,下注《青玉案》;鲍氏钞本标名《青玉案》,而不注异名。如是则在残宋本为寓声乐府,在鲍氏钞本则不算寓声乐府了。鲍氏钞本中有《罗敷艳歌》、《拥鼻吟》、《玉连环》、《芳洲泊》等十六调,其下皆标注原调名,可知它们也是寓声乐府,但这些词均不见于残宋本,或者也可能在下卷中。又鲍氏钞本中有《菱花怨》、《定情曲》二词,皆从本词中拈取三字为题,可见也是寓声乐府,但题下却没有注明原调名。从这些情况看来,这两个古本并非同出于一源。鲍氏所藏钞本,来历不明,疑非宋代原编本。因为历代诗文集用作家姓字标目者,大多是后人编集之本。宋代原刻贺方回词,决不会用《贺方回词》这样的书名。
清代道光年间,钱塘王迪,字惠庵,汇钞以上二本,合为三卷。以鲍氏钞本二卷为上卷及中卷,以残宋本《东山词》上卷为下卷。又以同调之词并归一处,删去重出的词八首,又从其他诸家选本中搜辑得四十首,编为《补遗》一卷。全书题名为《东山寓声乐府》,这是贺方回的词经残佚之馀的第一次整理结集。但王惠庵以为贺方回所有的词都是寓声乐府,又以为贺方回的词集原名就是《东山寓声乐府》,因此,他采用此书名而自以为“仍其旧名” 。
光绪年间,王半塘四印斋初刻贺方回词,采用了《汲古阁未刻词》中的《东山词》(这就是残宋本《东山词》上卷),又将自己辑录所得二十馀首增入。又以为《东山词》这个书名是毛氏所妄改,因此也改题为《东山寓声乐府》,“以从其旧” 。此外,王半塘又不说明此书仅为宋本之上卷,于是,这个四印斋刻本出来以后,一般人都不知道有一个残宋本《东山词》上卷。过了几年,王半塘才见到皕宋楼所藏王惠庵编辑本,于是从王惠庵本中钞补百馀首,编为《补钞》一卷,续刻传世。这样一来,非但残宋本和鲍氏旧钞本这两个古本贺方回词的面目不可复见,连王惠庵的编辑本也未获保存。《四印斋所刻词》中,贺方回词的版本最为可议,这是王半塘自己也感到不愉快的。
以后,朱古微辑刻《彊村丛书》,关于贺方回的词,采用了残宋本和鲍氏钞本,都保存它们的原来面目。卷末附以吴伯宛重辑的《补遗》一卷,又不用“东山寓声乐府” 为书名。这样处理,最为谨慎,可见朱古微知道贺方回的词并不都是寓声乐府,而“寓声乐府” 也并不是词的别名。
南宋词人张辑,字宗瑞,有词集二卷,名《东泽绮语债》。黄花庵云:“其词皆以篇末之语而立新名。” 这部词集现在还有,用每首词的末三字为新的词调名,而在其下注明“寓×××” 。这里作者明白地用了“寓” 字,可知也是寓声乐府。作者之意,以为他所创的新调,寓声于旧调,所以是向旧调借的债,故自题其词集为“绮语债” 。《彊村丛书》所刻本,删去“债” 字,仅称为《东泽绮语》,大约朱古微没有注意到这个“债” 字的含义。
(六)琴趣外篇
陶渊明有一张没有弦的琴,作为自己的文房玩物。人家问他:“无弦之琴,有何用处?” 诗人答道:“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音。” 这是“琴趣” 二字的来历,可知琴趣不在于音声。后人以“琴趣” 为词的别名,可谓一误再误。以琴曲为琴趣,这是一误;把词比之为琴曲,因而以琴趣为词的别名,这是再误。宋人词集有名为“琴趣外篇” 的,现在还有六家:欧阳修、黄庭坚、秦观、晁补之、晁端礼、赵彦端。此外,叶梦得的词集亦名为“琴趣外篇” ,可是这个集子后来已失传了。所有的“琴趣外篇” ,都不是作者自己选定的书名,而是南宋时出版商汇刻诸名家词集时,为了编成一套丛书,便一本一本的题为某氏“琴趣外篇” 。于是,“琴趣外篇” 就成为词的别名了。
名义琴曲本是古乐、雅乐,在音乐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庾信《昭君辞》云:“方调琴上曲,变入胡笳声。” 可知以琴曲来奏胡笳曲,非变不可。李治《敬斋古今黈》云:“诸乐有拍,惟琴无拍,只有节奏,节奏虽似拍而非拍也。前贤论今琴曲已是郑卫,若又作拍,则淫哇之声,有甚于郑卫者矣。故琴家谓迟亦不妨,疾亦不妨,所最忌者,惟其作拍。” 这一段话,很有意思。琴是上古的乐器,所奏的乐曲,当然很原始,其时还没有节拍,或者说,还没有节拍的概念。音乐讲究节拍,大约起于周代的云韶乐,到了汉代,乐府歌辞都有“曲折” ,曲折也包含节拍在内。从此以后,人们已不知道古乐、雅乐中的琴曲原先是一种没有节拍的音乐。唐人以胡笳十八拍变入琴曲,那就是李治所谓“甚于郑卫” 的淫哇” 了。
在人们心目中,琴曲是那样高雅、古朴,不同凡响,而词本是民间俗曲,它们是怎样联系到一起的呢?原来,宋人为了提高词的地位,最初称之为“雅词” ,后来更尊之为琴操。这可以说是对词曲的莫大推崇。然而这个比拟却是不伦不类的,因为词的曲子与琴曲是完全不同的,对这一点,宋人也并不是不知道,苏东坡有一首《醉翁操》,自序云:
琅琊幽谷,山川奇丽,泉鸣空涧,若中音会。醉翁喜之,把酒临听,辄欣然忘归。既去十馀年,而好奇之士沈遵闻之,往游,以琴写其声,曰《醉翁操》,节奏疏宕,而音指华畅,知琴者以为绝伦。然有其声而无其辞,翁虽为作歌,而与琴声不合。又依楚词作《醉翁引》,好事者亦倚其辞以制曲,虽粗合韵度,而琴声为词所绳约,非天成也。后三十馀年,翁既捐馆舍,遵亦没久矣,有庐山玉涧道人崔闲,特妙于琴,恨此曲之无词,乃谱其声,而请东坡居士以补之云。
东坡这一段话,也说明了琴曲节奏疏宕,不与词同。醉翁用楚辞体作《醉翁引》,有人为他作曲,在演奏时,曲子虽然有了节奏,而琴声已失去其古音之自然。由此可见,苏东坡也知道词与琴曲是完全不同的。东坡的这一首《醉翁操》,本来不收在东坡词集中,因为它是琴操而不是词。南宋时,辛稼轩模仿东坡,也作了一首,编入了他的词集,于是后人在编东坡词集时,也把《醉翁操》编了进去。从此,琴曲《醉翁操》成了词调名。
《侯鲭录》记一段词话云:
东坡云:“琴曲有瑶池燕,其词不协,而声亦怨咽。” 变其词作闺怨,寄陈季常云:“此曲奇妙,勿妄与人。”
这段话是引用了苏东坡瑶池燕词的自序,其词即“飞花成阵春心困” 一首。由此也可知为琴曲而作的歌词,不协于词的音律,如果要以琴曲谱词,就非变不可。苏东坡这一段话,正可与庾信的“变入胡笳声” 对证。
以上二件事,都可以证明琴曲不能移用于词曲。因此,我说,以“琴趣” 为琴曲的代用词,此是一误;以“琴趣” 为词的别名,此是再误。
不过,宋代人还没有把“琴趣” 直接用作词的别名,他们用的是“琴趣外篇” 。所谓“外篇” ,也就是意味着,词的地位虽然提高了,但只能算是琴曲的支流,还不等于真正的琴曲,只是“外篇” 而已。这样标名是可以的,只犯了一误,而没有再误。可是,毛子晋跋晁补之《琴趣外篇》云:“《琴趣外篇》六卷,宋左朝奉、秘书省著作郎、充秘阁校理、国史编修官,济北晁补之无咎长短句也。其所为诗文凡七十卷,自名《鸡肋集》,惟诗馀不入集中,故云外篇。昔年见吴门钞本,混入赵文宝诸词,亦名《琴趣外篇》,盖书贾射利,眩人耳目,最为可恨。” 毛子晋这样解释,完全是夹缠。诗文不编入正集,而另行编为外集,作为附录,这是常有的事,但像晁补之这样,就应当称为《鸡肋集外篇》,而不是“琴趣” 的“外篇” 。又何以六家词集都标名《琴趣外篇》呢?
元明以来,许多词家都不明白“琴趣外篇” 这个名词的意义,他们以为“琴趣” 是词的别名,而对“外篇” 的意义,则跟着毛子晋的误解,于是非但把自己的词集标名为“琴趣” ,甚至把宋人集名的“外篇” 二字也删掉了。《传是楼书目》著录秦观词集为《淮海琴趣》,欧阳修词集为《醉翁琴趣》,汲古阁本赵彦端词集称《介庵琴趣》,《赵定宇书目》称晁补之词集为《晁氏琴趣》,都是同样错误。清代以来,词家以“琴趣” 为词的别名,因而用作词集名者很多,例如朱彝尊的《静志居琴趣》,张奕枢的《月在轩琴趣》,吴泰来的《昙花阁琴趣》,姚梅伯的《画边琴趣》,况周颐的《蕙风琴趣》,邵伯褧的《云淙琴趣》,都是以误传误,失于考究。
(七)诗馀
一种文学形式,从萌芽到定型,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这种已定型的文学形式,还需要另一个过程,才能确定其名称。词是从诗分化出来,逐渐发展而成为脱离了诗的领域的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其过程是从盛唐到北宋,几乎有二三百年的时间;而最后把这种文学形式定名为“词” ,还得迟到南宋中期。
近来有人解释词的名义,常常说:“词又名长短句,又名诗馀。” 这里所谓“又名” ,时间概念和主从概念,都很不明确。好像这种文学形式先名为词,后来又名为长短句,后来又名为诗馀。但是,考之于文学发展史的实际情况,却并不如此。事实恰恰是:先有长短句这个名词,然后又名为词,而诗馀这个名词初出现的时候,还不是长短句的“又名” ,更不是词的“又名” 。
胡元任《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序于绍兴四年甲寅(1134),后集序于乾道三年丁亥(1167),全书中不见有“诗馀” 这个名词,也没有提到《草堂诗馀》这部书。王楙的《野客丛书》成于庆元年间(1195—1200),书中已引用了《草堂诗馀》,可见这部书出现于乾道末年至淳熙年间。毛平仲《樵隐词》有乾道三年王木叔序,称其集为《樵隐诗馀》。以上二事,是宋人用“诗馀” 这个名词的年代最早者。稍后则王十朋词集曰《梅溪诗馀》,其人卒于乾道七年,寿六十。廖行之词集曰《省斋诗馀》,见于《直斋书录》,其人乃淳熙十一年进士,词集乃其子谦所编刊,当然在其卒后。林淳词集曰《定斋诗馀》,亦见《直斋书录》,其人于乾道八年为泾县令,刻集亦必在其后。此外凡见于《直斋书录》或宋人笔记的词集,以“诗馀” 标名者,皆在乾道、淳熙年间,可知“诗馀” 是当时流行的一个新名词。黄叔旸称周邦彦有《清真诗馀》,景定刊本《严州续志》亦著录周邦彦《清真诗馀》,这是严州刻本《清真集》的附卷,并非词集原名。现在所知周邦彦词集,以淳熙年间晋阳强焕刻于溧水郡斋的一本为最早,其书名还是《清真集》,不作《清真诗馀》。
我怀疑南宋时人并不以“诗馀” 为文学形式的名词,它的作用仅在于编诗集时的分类。考北宋人集之附有词作者,大多称之为“乐府” ,或称“长短句” ,都编次在诗的后面。既没有标名为“词” ,更没有标名为“诗馀” 。南宋人集始于诗后附录“诗馀” 。陈与义卒于绍兴八年,其《简斋集》十八卷附诗馀十八首。但今所见者乃胡竹坡笺注本,恐刊行甚迟。高登的《东溪集》,附诗馀十二首。登卒于绍兴十八年,三十年后,延平田澹始刻其遗文,那么亦当在淳熙年间了。况且今天我们所见的《东溪集》,已是明人重编本,不能确知此“诗馀” 二字是否见于宋时初刻本。宋本《后村居士集》,其第十九、二十两卷为诗馀,此本有淳熙九年林希逸序,其时后村尚在世。然《后村大全集》一百九十六卷,其卷一百八十七至一百九十一,共五卷,则题作“长短句” 。可见南宋人编诗集,如果把词作也编进去,则附于诗后,标题曰“诗馀” ,以代替北宋人集中的“乐府” 或“长短句” 。
“诗馀” 成为一个流行的新名词以后,书坊商人把文集中的诗馀附卷裁篇别出,单独刊行,就题作《履斋诗馀》、《竹斋诗馀》、《泠然斋诗馀》,甚至把北宋人周邦彦的长短句也题名为《清真诗馀》了。这样,“诗馀” 好像已成为这一种文学形式的名称,但是,我们如果再检阅当时人所作提到词的杂著,如词话、词序、词集题跋之类,还是没有见到把作词说成作诗馀,由此可知“诗馀” 这个名词虽出现于乾道末年,其意义与作用还不等于一个文学形式的名称。个人的词集虽题曰“诗馀” ,其前面必有一个代表作者的别号或斋名。词选集有《草堂诗馀》、《群公诗馀》,“草堂” 指李白,“群公” 则指许多作者,也都是有主名的。一直到明人张作词谱,把书名题作《诗馀图谱》,从此“诗馀” 才成为词的“又名” 。这是张造成的一个大错。
《草堂诗馀》的宋人序文已佚不可见,不知当时有无解释“诗馀” 名义的话。其他宋人著作中,亦不见有所说明。直到明代杨用修作《词品》,才在其自序中说:
诗馀者,《忆秦娥》、《菩萨蛮》为诗之馀,而百代词曲之祖也。今士林多传其书而昧其名,故余所著《词品》首著之云。
以李白的《忆秦娥》、《菩萨蛮》二词为“百代词曲之祖” ,这是南宋时人黄叔旸的话,见于《唐宋名贤词选》,其上句中“为诗之馀” ,则是杨用修自己的话。但这句话等于没有解释,他不过加了一个不起作用的“之” 字。到底李白这两首词何以为诗之馀,这个“馀” 字的正确意义是什么?仍不可解。从下一句揣摩起来,他似乎说:这两首词对于诗的关系,则为支流别派;对于后世的词曲,则为祖祢。词出于诗,所以称为诗馀。
从此以后,明清两代研究词学的人,根据各自的体会,对于诗馀有了种种不同的解释,也展开了论辩。俞彦《爰园词话》云:
词何以名诗馀?诗亡然后词作,故曰馀也。非诗亡,所以歌咏诗者亡也。词亡然后南北曲作。非词亡,所以歌咏词者亡也。谓诗馀兴而乐府亡,南北曲兴而诗馀亡者,否也。
这一段话,意义是可以了解的,但语文逻辑却大谬。既然肯定了“诗亡然后词作” 、“词亡然后南北曲作” ,为什么立刻就自己否定了这样提法,说是“非诗亡” 、“非词亡” 呢?既然亡的是“所以歌咏诗者” 和“所以歌咏词者” ,又何必先肯定“诗亡” 和“词亡” 呢?
俞氏之意,以为诗本该是可以歌咏的,到后来,诗亡失其歌咏的功能,于是有词代之而兴,此时人们歌咏词而不歌咏诗了。所以说词是诗之馀。再后,词也亡失其歌咏的功能,于是南北曲代之而兴,此时人们歌咏南北曲而不歌咏词了。但是,在这里,俞氏却不说南北曲是词之馀。他以为可以歌咏的诗歌,都是乐府。诗在可以歌咏的时候,也是乐府。诗到了不能歌咏的时候,诗还是诗,但已不是乐府了。因此他说:不是诗亡,而只是诗亡失了它的乐府功能。词(诗馀)在它可以歌咏的时候,也是乐府,所以不能说“诗馀兴而乐府亡” 。同样,南北曲兴起之后,诗馀只是亡失了它的乐能,故不能说是“诗馀亡” 了。探索俞氏这段话的意味,实际上他以为诗与词都是乐府之馀,但是他却说“诗亡然后词作,故曰馀也。” 这个“馀” 字的意义和作用,仍然没有解释清楚。
陈仁锡序《草堂诗馀四集》云:
诗者,馀也。无馀无诗,诗曷馀哉?东海何子曰:“诗馀者,古乐府之流别,而后世歌曲之滥觞也。元声在,则为法省而易谐;人气乖,则用法严而难叶。” 余读而韪之。及又曰:“诗亡而后有乐府,乐府缺而后有诗馀,诗馀废而后有歌曲。……凡诗皆馀,凡馀皆诗。余何知诗,盖言其馀而已矣。”
东海何子,指华亭(今松江县)何良俊,这些话见于武陵逸史本《草堂诗馀》,陈氏引用来解释“诗馀” 。何氏之意谓词出于古乐府,而古乐府则出于诗三百篇。因此,“诗馀” 的意义是诗三百篇的绪馀。这个“诗” 字应当理解为《诗经》。陈氏推演何氏之说,得出两句非常晦涩的话:“诗者,馀也。无馀无诗。” 意谓后世一切诗歌,都是《诗经》的馀波别派,诗三百篇如果没有馀波别派,则后世无诗歌了。所以,“凡诗皆馀,凡馀皆诗。” 凡是一切后世诗歌,都是《诗经》的馀波,凡是继承《诗经》的作品,都是诗。最后,他说:“余何知诗,盖言其馀而已矣。” 这个“诗” 字,又是指《诗经》的,他自谦不懂得《诗经》,只能谈谈《诗经》的馀波——词——而已。
这一段序文中用“诗” 字有不同的涵义,以致晦涩难解,明代文人,就喜欢写这种“恶札” 。同书又有一篇秦士奇的序文云:
自三百而后,凡诗皆馀也。即谓骚赋为诗之馀,乐府为骚赋之馀,填词为乐府之馀,声歌为填词之馀,递属而下,至声歌亦诗之馀,转属而上,亦诗而馀声歌。即以声歌、填词、乐府,谓凡馀皆诗可也。
此文也是发挥何良俊、陈仁锡的意见,以词为《诗经》之馀。“声歌” 即指南北曲。
清初,汪森序《词综》云:
自有诗而长短句即寓焉,《南风》之操、《五子之歌》是已。周之颂三十一篇,长短句居十八;汉《郊祀歌》十九篇,长短句居其五;至《短箫铙歌》十八篇,篇皆长短句。谓非词之源乎?迄于六代,《江南》、《采莲》诸曲,去倚声不远,其不即变为词者,四声犹未谐畅也。自古诗变为近体,而五七言绝句传于伶官乐部,长短句无所依,则不得不更为词。当开元盛日,王之涣、高适、王昌龄诗句流播旗亭,而李白《菩萨蛮》等词亦被之歌曲。古诗之于乐府,近体之于词,分镳并骋,非有先后。谓诗降为词,以词为诗之馀,殆非通论矣。
此文观念,较为明白。汪氏以为词的特征有二:其形式为长短句,其作用为乐府歌辞。以这两个特征为标准,以求索于文学史,则《南风》、《五子》、《周颂》、汉乐府,都具有这两个特征,故以为词之起源在古乐府。这意见与俞彦相同,不过俞氏只提出一个特征:有歌咏之道,而未直接提出乐府。至于“长短句” 这个名词的意义,汪氏亦与元明以来许多人的见解一样,以为长短句只要句法参差不齐的诗,就是长短句。他似乎不知道唐人以七言句为长句,五言句为短句,所谓长短句,专指五七言句法混合的诗体,古乐府虽有句法参差不齐的,还不能称为长短句。
又汪氏以为唐人五七绝歌诗是诗,李白《菩萨蛮》等作是词,二者既同时并行,故不能谓词出于诗。这个观点,亦有未妥。五七绝歌诗和《菩萨蛮》等词的最初形式,在唐代同样是乐府歌辞,没有近体诗与词的分界。以上两点,是汪氏持论未精审处。
李调元作《雨村词话》,其序言亦谈到了“诗馀” :
词非诗之馀,乃诗之源也。周之颂三十一篇,长短句属十八;汉《郊祀歌》十九篇,长短句属五;至《短箫铙歌》十八篇,篇皆长短句。自唐开元盛日,王之涣、高适、王昌龄绝句流播旗亭,而李白《菩萨蛮》等词亦被之管弦,实皆古乐府也。诗先有乐府而后有古体,有古体而后有近体,乐府即长短句,长短句即古词也。故曰:词非诗之馀,乃诗之源也。
此文虽然好像完全抄袭汪森的文章,但结论却不同。汪氏以古近体诗为一个系统,古今乐府歌辞为另一个系统;而李氏则以为今之词即古之乐府,而古诗则导源于乐府,因此,词非但不是诗之馀,亦不是古乐府之馀。因为词本身即同于古乐府,而为诗之所从出,所以他的结论是词“乃诗之源也” 。基于这一观点,故李氏视王之涣、高适、王昌龄的歌诗,与李白的《菩萨蛮》等词,同属于古乐府,这又是和汪氏不同之处。
吴宁作《榕园词韵》,其《发凡》第一条云:
词肇于唐,盛于宋,溯其体制,则梁武帝《江南弄》、沈隐侯《六忆》已开其渐。诗变为词,目为诗馀,乌得议其非通论?屈子《离骚》名词,汉武帝《秋风》、陶靖节《归去来》亦名词。以词命名,从来久矣。由今言之,金元以还,南北曲皆以词名,或系南北,或竟称词。词,所同也;诗馀,所独也。顾世称诗馀者寡,欲名不相混,要以“诗馀” 为安。是编仍号“词韵” ,从沈去矜氏旧也。
吴氏以为词出于齐梁宫体诗,足当“诗馀” 之称。又以词为通名,凡楚词、古歌词、南北曲,皆可称为词,则无以区别于《花间》、《草堂》形式的词。因此,他主张以“诗馀” 为词的正名,庶几专指这一种文学形式。但是,吴氏虽持此观点,而他的书还不便改名《诗馀韵》,因为他这部书是在沈去矜《词韵》的基础上改订的。
按:屈、宋楚辞,汉武、陶潜的歌赋,在文学史上,向来用“辞” 字,而不用“词” 字。“辞” 为文体专名,而“词” 则为通名,如歌词、曲词等。宋元以后,才有人把“楚辞” 写成“楚词” ,南北曲在金元间虽然亦称为词,但至明清间已逐渐称之为曲。故“词” 字的涵义,在宋代则正在由通名演变为专名,到元明以后,则已固定下来,自成为一种文学形式的正名,不会与楚、汉、金、元辞曲相混。吴氏主张以“诗馀” 为词的正名,我们暂且不必讨论其当否,从他所说“诗变为词,目为诗馀,乌得议其非通论?” 这句话看来,可知他是针对汪森而说的。汪氏把诗和乐府分为两个系统,他以为词源于乐府,故否定其为“诗馀” ,吴氏以为词是从诗衍变而成的,故应当名为“诗馀” ;但是他所举的《江南弄》、《六忆》等却是齐梁乐府,可知他关于乐府与诗的概念是混淆的。
宋翔凤《乐府馀论》中亦有一段诠释“诗馀” 的话:
谓之“诗馀” 者,以词起于唐人绝句,如太白之清平调,即以被之乐府。太白《忆秦娥》、《菩萨蛮》,皆绝句之变格,为小令之权舆,旗亭画壁赌唱,皆七言断句。后至十国时,遂竞为长短句,自一字、两字至七字,以抑扬高下其声,而乐府之体一变,则词实诗之馀,遂名之曰“诗馀” 。
作者以为词是从唐人绝句演变而成,故应当名为“诗馀” 。他并不否定词的乐府传统,不过他认为诗变而后“乐府之体一变” ,这个观点却颠倒了。
蒋兆兰《词说》有一段关于“诗馀” 的评论:
“诗馀” 一名,以《草堂诗馀》为最著,而误人为最深。所以然者,诗家既已成名,而于是残鳞剩爪,馀之于词;浮烟涨墨,馀之于词;诙嘲亵诨,馀之于词;忿戾谩骂,馀之于词。即无聊酬应,排闷解酲,莫不馀之于词。亦既以词为秽墟,寄其馀兴,宜其去风雅日远,愈久而弥左也。此有明一代词学之蔽,成此者,升庵、凤洲诸公,而致此者,实“诗馀” 二字有以误之也。今亟宜正其名曰词,万不可以“诗馀” 二字自文浅陋,希图塞责。
此文将“诗馀” 解释为诗人之馀兴,凡不宜写入诗中的材料,都写在词里。于是诗保存其风雅的品格,而词成为一种庸俗文学,名之曰“诗馀” ,即反映了词的品格卑下。蒋氏慨叹于明词之所以不振,由于明人对词的认识不高,词体不被尊重,词风也就堕落。因此他反对“诗馀” 这个名称,其意见恰与吴宁相反。
况周颐《蕙风词话》对“诗馀” 作另一种解释:
诗馀之“馀” ,作赢馀之“馀” 解。唐人朝成一诗,夕付管弦,往往声希节促,则加入和声。凡和声皆以实字填之,遂成为词。词之情文节奏,并皆有馀于诗,故曰“诗馀” 。世俗之说,若以词为诗之剩义,则误解此“馀” 字矣。
况氏此文讲词的起源,仍用朱熹的“易泛声为实字” 之说,但他又说词的“情文节奏,并皆有馀于诗” ,这就兼及到词的思想内容了。他以为词的内容、文辞、音乐性,都比诗为有羡馀,所以名曰诗馀。他以“诗之剩义” 为误解,这是针对蒋兆兰而说的。
从杨用修以来,为“诗馀” 作的解释,以上诸家可以作为代表。他们大多从词的文体源流立论。承认“诗馀” 这个名称的,都以为词起源于诗。不过其间又有区别,或以为源于三百篇之《诗》,或以为源于唐人近体诗,或以为源于绝句歌诗。不赞成“诗馀” 这个名称的,都以为词起源于乐府,乐府可歌,诗不能歌,故词是乐府之馀,而不是诗之馀。亦有采取折中调和论点的,以为词虽然起源于古乐府,而古乐府实亦出于《诗》三百篇,因此,词虽然可以名曰“诗馀” ,其继承系统仍在古乐府。综合这些论点,它们的不同意见在一个“诗” 字,对于“馀” 字的观念却是一致的,都体会为馀波别派的意义。
蒋兆兰、况周颐两家的解释是新颖的。况氏对“诗” 字的观念还与宋翔凤同,对“馀” 字的观念却是他的创见,不过他的解释,恐怕很勉强。蒋氏把“诗馀” 解释为“诗人之馀兴” ,这就完全与文体源流的观点没有关系。
宋人著作中,虽然不见有正面解释“诗馀” 的资料,但从一些零言断语中,却可以发现不少意见,为蒋兆兰理论的来源。《邵氏闻见后录》有一条云:
晏叔原,临淄公晚子,监颍昌府许田镇时,手写自作长短句上府帅韩少师。少师报书:“得新词盈卷,盖才有馀而德不足者。愿郎君损有馀之才,补不足之德,不胜门下老吏之望。”
这里所谓“有馀之才” ,本来并非专指倚声填词,不过赞美其才情富丽,但一百年后,王称为程垓的《书舟词》作序文,则云:
昔晏叔原以大臣子,处富贵之极,为靡丽之词,其政事堂中旧客尚欲其损有馀之才,岂未至之德者。盖晏叔原独以词名尔,他文则未传也。至少游、鲁直,则已并之。
这显然是误解了韩少师的话。韩意乃规劝小晏要修德行,而不要逞文才。王氏却解释为小晏作词之才有馀,而作诗文之才不足。他以为“有馀之才” 指词,“未至之德” 指“他文” ,这样就反映了他的观点是以词为诗文之馀事了。
黄庭坚序《小山词》,亦说晏叔原之词,乃“嬉弄于乐府之馀,而寓以诗人之句法。” 他把词称为“乐府之馀” ,又以为《小山词》之不至于堕落到里巷俗曲者,由于它们还有“诗人之句法。” 因此,他在下文论定小晏的词“可谓狎邪之大雅,豪士之鼓吹” 。这里可以见到黄庭坚论词的观念。他以为词是乐府之馀波,是里巷俗曲,如果像晏叔原那样用诗人之句法作词,就可以化俗为雅。乐府是词的形式,诗是词的风格。这样,“诗馀” 的意义,就已微露端倪了。
此后,有一些资料可以合起来探索:
公吟咏之馀,溢为歌词,有《平山集》盛传于世。(罗泌《题六一词序》)
右丞叶公,以经术文章为世宗儒。翰墨之馀,作为歌词,亦妙天下。(关注《题石林词》)
竹坡先生少慕张右史而师之。稍长,从李姑溪游,与之上下其议论,由是尽得前辈作文关纽。其大者固已掀揭汉唐,凌厉骚雅,烨然名一世矣。至其嬉笑之馀,溢为乐章,则清丽宛曲,……是岂苦心刻意而为之者哉?(孙兢《竹坡词序》)
唐末诗益卑,而乐府词高古工妙,庶几汉魏。陈无己诗妙天下,以其馀作辞,宜其工矣,顾乃不然,殆未易晓也。(陆游《跋后山居士长短句》)
以上诸文,虽然都没有直接提出“诗馀” 这个名词,但是以作词为诗人之馀事,这一观念实已非常明显。至于这个观念之形成,亦有它的历史传统。孔仲尼说过:“行有馀力,则以学文。” 孔氏的教育目的,以培养人的德行为先,其次才是学文,故学文是德行的馀事。到了唐代的韩愈,他是古文家,做古文也做诗,不过他说:“馀事作诗人。” 作诗成为学文的馀事了。从此以后,诗人作词,词岂非诗人之馀事么?蒋兆兰解释“诗馀” ,与历代诸家的解释不同,他也没有引证宋人这一类言论,使人以为他是逞臆而谈,为词的地位卑落打抱不平。其实,我认为,他的解释是有根据的,符合于宋人对词的观念的。“诗馀” 正是诗人之馀事,或说馀兴亦可,并不是诗或乐府的馀派。
现在可以弄清楚:在北宋时,已有了词为“诗人之馀事” 的概念,但还没有出现“诗馀” 这个名词。南宋初,有人编诗集,把词作附在后面,加上一个类目,就称为“诗馀” ,于是这个名词出现了。但是,这时候,“诗馀” 还不是词的“又名” ,甚至,这个时候连“词” 这个名词也还没有成立。只要看上文所引几条资料中,凡讲到词这种文学形式的地方,邵伯温称“长短句” ,黄庭坚称“乐府之馀” ,罗泌、关注称“歌词” ,孙兢称“乐章” ,陆游称“乐府词” 。惟有王称的《书舟词序》中称“叔原独以词名尔” ,这里才用了“词” 字,但这个“词” 字还不是文学形式的名词,而只是“歌词” 、“曲子词” 的省文。
再后一些时间,书坊商人把名家诗文集中的“诗馀” 部分抄出,单独刊行,于是就题其书名曰“某人诗馀” ,词选集也就出现了《草堂诗馀》、《群公诗馀》等等书目。这时候,“诗馀” 二字还不能单独用,其前面必须有主名,表明这是某人的“诗之馀事” 。整个南宋时期,没有人把做一首词说成做一首诗馀。
直到明代,张作词谱,把他的书名题作《诗馀图谱》,从此以后,“诗馀” 才成为词的“又名” 。从杨用修以来,绝大多数词家,一直把这个名词解释为诗体演变之馀派,又从而纷争不已,其实都是错误的。
(八)令·引·近·慢
唐、五代至北宋前期,词的字句不多,称为令词。北宋后期,出现了篇幅较长、字句较繁的词,称为慢词。令、慢是词的二大类别。从令词发展到慢词,还经过一个不长不短的形式,称为“引” 或“近” 。明朝人开始把令词称为小令,引、近列为中调,慢词列入长调。张炎《词源》云:“美成诸人又复增演慢曲引近。” 可知引、近、慢词到宋徽宗时代已盛行了。
“令” 字的意义,不甚可考。大概唐代人宴乐时,以唱歌劝客饮酒,歌一曲为一令,于是就以令字代曲字。白居易寄元微之诗云:“打嫌调笑易,饮讶卷波迟。” 自注云:“抛打曲有调笑令。” 又《就花枝》诗云:“醉翻衫袖抛小令。” 又《听田顺儿歌》云:“争得黄金满衫袖,一时抛与断年听。” “抛打曲” 的意义,未见唐人解说,从这些诗句看来,似乎抛就是唱,打就是拍。元稹《何满子歌》云:“牙筹记令红螺碗。” 此处“记令” 就是“记曲” ,可知唐代人称小曲为小令。
小令的曲调名,唐人多不加令字。《调笑令》本名“调笑” ,一般不加令字,《教坊记》及其他文献所载唐代小曲名多用“子” 字。唐人称物之么小者为“子” ,如小船称船子,小碗称盏子。现在广东人用“仔” 字,犹是唐风未改。曲名加子字,大都是令曲。如《甘州》原是大曲,其令曲就名为《甘州子》。又有《八拍子》,意思是八拍的小曲。渔人的小曲,就名为《渔歌子》。流行于酒泉的小曲,就名曰《酒泉子》。到了宋代,渐渐不用子字而改用令字,例如《甘州子》,在宋代就改称《甘州令》了。也有唐、五代时不加子字或令字,而在宋代加上令字的,例如《喜迁莺》、《浪淘沙》、《鹊桥仙》、《雨中花》等。令字本来不属于调名,《浪淘沙令》就是《浪淘沙》,《雨中花令》就是《雨中花》,二者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万树《词律》和清《钦定词谱》却以为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万氏明知“凡小调俱可加令字” ,但还认为许多人的作品词句不完全一样,坚持《浪淘沙令》不是《浪淘沙》,岂不是很固执吗?《猗觉寮杂记》称“宣和末,京师盛歌《新水》” 。这所谓《新水》,就是《新水令》。宋人书中引述到各种词调,往往省略了令字或慢字,不必因为有此一字之差而断定其不是同一个曲调。
引,本来是一个琴曲名词,古代琴曲有《箜篌引》、《走马引》,见于崔豹《古今注》和吴兢《乐府古题要解》。宋人取唐、五代小令,曼衍其声,别成新腔,名之曰引。如王安石作《千秋岁引》,即取《千秋岁》旧曲展引之。曹组有《婆罗门引》,即从婆罗门旧曲延长而成。此外晁补之有《阳关引》,李甲有《望云涯引》,吕渭老有《梦玉人引》,周美成有《蕙兰芳引》,大概都是由同名旧曲展引而成,不过这些旧曲已失传了。万树《词律》注王安石《千秋岁引》,谓此调与《千秋岁》迥别,徐诚庵《词律拾遗》则谓荆公此词,即千秋岁调添减摊破句法,自成一体,其源实出于《千秋岁》。徐氏云:“引者引伸之义,故字数必多于前。” 又云:“凡调名加引字者,引而伸之也。即添字之谓。” 此二家注释,皆近是而犹有未的。盖引与添字摊破,犹有区别。大概添字摊破,对原词的变化不大,区别仅在字句之间,而引则离原调较远了。
词调中还有用“影” 字的。我怀疑它就是引。汲古阁刻本《东坡词》有《虞美人影》一阕,黄庭坚亦有二阕。不知是否二人一时好玩,改引为影。但此词字数少于《虞美人》,又恐未必然。延祐刻本《东坡乐府》,此阕题作《桃源忆故人》。这个词调名起于南宋,陆放翁也作过这样一首,题作《桃园忆故人》。另有一首《贺圣朝影》,亦可能是《贺圣朝》的引伸。不过《贺圣朝》是四十七字,而《贺圣朝影》只有四十字,则可能另有少于四十字的唐腔《贺圣朝》,今已失传。《贺圣朝》这个曲调名,早已见于《教坊记》,可以肯定它一定有唐代旧曲。姜白石《凄凉犯》自注云:“亦名《瑞鹤仙影》。” 我怀疑它是从瑞鹤仙令词引伸而成。不过瑞鹤仙令词今已失传,便无从取证了。另有一百二十字的《瑞鹤仙》,这是瑞鹤仙慢词了。《阳春白雪》有徐囦子的一首《瑞鹤仙令》,实在就是《临江仙》,此必传写之误,不能与《瑞鹤仙影》比勘。以上三调,皆在疑似之间,影之于引,是一是二,均未可论定。
近,是近拍的省文。周美成有《隔浦莲近拍》,方千里和词题作《隔浦莲》,吴文英有《隔浦莲近》,此三家词句式音节完全相同,可知近即是近拍。以旧有的隔浦莲曲调,另翻新腔,故称为近拍。隔浦莲令曲早已失传,惟白居易有隔浦莲诗,为五言四句,七言二句,这恐怕就是唐代隔浦莲令曲的腔调句式。王灼《碧鸡漫志》谓《荔枝香》本唐玄宗时所制曲,“今歇指(一作歇拍)、大石两调中皆有近拍,不知何者为本曲。” 此文亦可以证明《荔枝香近》即《荔枝香近拍》,且有同名而异曲的,宋词乐谱失传,这个问题就无法考究了。
慢,古书上写作曼,亦是延长引伸的意思。歌声延长,就唱得迟缓了,因此由曼字孳乳出慢字。《礼记·乐记》云:宫、商、角、徵、羽,“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 又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 这两个慢字,都是指歌声淫靡。《宋史·乐志》常以遍曲与慢曲对称。法曲、大曲都是以许多遍构成为一曲,如果取一遍来歌唱,就称为遍曲。慢曲只有单遍,可是它的歌唱节拍,反而比遍曲迟缓。张炎《词源》云:“慢曲不过百馀字,中间抑扬高下,丁抗掣拽,有大顿、小顿、大住、小住、打、掯等字,真所谓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之语,斯为难矣。” 这一段话,其中有许多唱歌术语已不很能了解,但还可以从此了解慢曲之所以慢,就因为有种种延长引伸的唱法。唐代诗人卢纶《宴席赋得姚美人拍筝歌》云:“有时轻弄和郎歌,慢处声迟情更多。” 由此可见唐人唱曲已有慢处。到了宋代,有了慢词,于是曲有急慢之别。大约令、引、近,节奏较为急促,慢词字句长,韵少,节奏较为舒缓。令慢中也各自有急慢之别,如促拍《采桑子》,是令曲中的急曲子,《三台》是三十拍的促曲,就是慢词中的急曲子了。
词调用慢字的,这个慢字往往可以省去。如姜白石有《长亭怨慢》,周公谨、张玉田均作《长亭怨》。王元泽有《倦寻芳》,潘元质题作《倦寻芳慢》,其实都是同样一首词。《诗馀图谱》把《倦寻芳》和《倦寻芳慢》分为两调,极为错误。不知《扪虱新语》引述王元泽此词,亦称《倦寻芳慢》,可以证明这个慢字,在宋代是可有可无的。此外如《西子妆》、《庆清朝》等词,在宋人书中,有的加慢字,有的不加,都没有区别。大概同名令曲还在流行的,那么慢词的调名,就必须加一个慢字。同名令曲已不流行,或根本没有令曲的,就不必加慢字了。
(九)大词·小词
按照字数的多少,把词分为小令、中调、长调三类,这是明代人的分法,最早用于明代人重编的《草堂诗馀》。宋代人谈词,没有这种分法。他们一般总说令、引、近、慢,或者简称令、慢。令即明人所谓小令,引、近相当于中调,慢即是长调。大致如此。但另外还有称为大词、小词的。《乐府指迷》云:“作大词先须立间架,将事与意分定了。第一要起得好,中间只铺叙,过处要清新,最紧是末句,须是有一好出场方妙。小词只要些新意,不可太高远。” 《词源》云:“大词之料,可以敛为小词,小词之料,不可展为大词。” 此文目的是论词的创作方法,但使我们注意到,宋人谈词,只分为大词、小词二类。小词即小令,大词即慢词,这是可以理解的,惟有明人所谓中调,即引、近之类,在宋人观念里,到底是属于小词呢,还是大词?这一问题,在宋人书中,没有见过明确述及。蔡嵩云注《乐府指迷》此条云:“按宋代所谓大词,包括慢曲及序子、三台等。所谓小词,包括令曲及引、近等。自明以后,则称大词曰长调,小词曰小令,而引、近等词,则曰中调。” 蔡氏此注,已很明白,但是没有提出证据,何以知道宋人所谓小词,包括引、近在内?且“小词曰小令” ,这句话也有语病,应该说:“令词曰小令。”
宋人笔记《瓮牖闲评》有一条云:“唐人词多令曲,后人增为大拍。” 大拍即大词,可知令词以外,都属于大词了。但是,张炎《词源》云:“慢曲、引、近……名曰小唱。” 这是另外一个概念。他所谓小唱,并不等于小词。他这里是对法曲、大曲而言,不但令、引、近为小唱,连慢词也还是属于小唱。《词源》又说:“法曲、大曲、慢曲之次,引、近辅之,皆定拍眼。” 这两条中所谓引、近,都包括令曲而言,揣摩其语气,可知他以慢曲为一类,引、近为一类。由此可知宋人以慢曲为大词,令、引、近都为小词。陈允平的词集《日湖渔唱》分四个类目:慢、西湖十景、引令、寿词。” 这里两类是按词体分的,两类是按题材内容分的。其引令类词中有《祝英台近》,由此可知陈允平以慢词为一类,以令、引、近为一类,这就证明了宋人以令、引、近为小词,只有慢词才算大词。那么,宋人所谓小词,即明人所谓小令和中调,宋人所谓大词,即明人所谓长调。至于明人以五十九字以下为小令,五十九字至九十字为中调,九十字以上为长调,这样按字数作硬性区分,是毫无根据的。
元人燕南芝庵论曲云:“近世所出大乐:苏小小《蝶恋花》、邓千江《望海潮》、苏东坡《念奴娇》、辛稼轩《摸鱼子》、晏叔原《鹧鸪天》、柳耆卿《雨霖铃》、吴彦高《春草碧》、朱淑真《生查子》、蔡伯坚《石州慢》、张三影《天仙子》也。” 这里列举宋、金人词十首,有令、引、近、慢,而一概称之为“大乐” 。原来元代民间所唱,都是俚俗的北曲,唱宋、金人的词,已经算是雅乐。因此,不论令、引、近、慢,在元人观念中,都是大乐。大乐的对立面,就是小唱。宋人以词为小唱,元人以词为大乐,可知在元代,词人虽然不多,词的地位却愈高了。
(一〇)阕
一首词称为一阕,这是词所特有的单位名词,但它是一个复活了的古字。音乐演奏完毕,称为“乐阕” ,这是早见于“三礼” 、《史记》等书的用法,它是一个动词。《说文》解释这个字为“事已闭门也” 。事情做完,闭门休息,这就与音乐没有关系,只剩下完毕的意义了。《吕氏春秋·古乐篇》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 马融《长笛赋》云:“曲终阕尽,馀弦更兴。” 这里两个“阕” 字,已成为歌曲的单位名词了。但是,汉魏以来,我们还没有见到称一支歌曲或一首乐府诗为一阕的文献。直到唐代诗人沈下贤的诗文集中,才出现了《文祝延二阕》的标题,以后,到了宋代,“阕” 字被普遍用作词的单位名词,可知这个古字是在晚唐时代开始复活的。
《墨客挥犀》载天圣年中有女郎卢氏题词于驿舍壁上,其序言云:“因成《凤栖梧》曲子一阕。” 这是称一首词为一阕的最早记录。以后就有苏东坡的《如梦令》词序云:“戏作两阕。” 陈去非的《法驾导引》序云:“得其三而亡其二,拟作三阕。” 马令《南唐书》称李后主“尝作《浣溪沙》二阕” 。又谓冯延巳“作乐章百馀阕。” 都在北宋时期。
宋人习惯,无论单遍的小令,或双曳头的慢词,都以一首为一阕。分为上下遍的词,可以称为上下阕,或曰前后阕。无论上下或前后,合起来还是一阕,不能说是二阕。近来有人说:“词一片叫做一阕,一首词分做两片,三片,也可以说是两阕,三阕。” 又有人说:“一首词分两段或三段,每段叫做一阕。” 这话非常奇怪,不知有什么根据,我翻遍宋元以来词集、词话,绝没有发现以一首分上下片的词为二阕的例子。
“阕” 字用到后来,成为“词” 的代用字。东坡词序有“作此阕” 。白石词序有“因度此阕” ,“因赋是阕” 。又金陵人跋欧阳修词云:“荆公尝对客诵永叔小阕。” 又柳永词云:“砚席尘生,新诗小阕,等闲都尽废。” 赵介庵词云:“只因小阕记情亲,动君梁上尘。” 这些“阕” 字都代替了“词” 字,“小阕” 即是“小词” 。吴文英词云:“尘笺蠹管,断阕经岁慵理。” 这里的“断阕” 是指未完成的词稿,离开“阕” 字的本义愈来愈远,辞书里不会收入了。
(一一)变·徧·遍·片·段·叠
《周礼·春官·大司乐》:“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郑玄注曰:“变,犹更也。乐成则更奏也。” 这是作为音乐术语的“变” 字的最初出现。这个变字,是变更的变。每一支歌曲,从头到尾演奏一次,接下去便另奏一曲,这叫做一变。《周礼》所谓“九变” ,就是用九支歌曲组成的一套。古代音乐,以九变为最隆重的组曲,祭祖、祀神鬼,都用九变乐。
这个“变” 字,到了唐代,简化了一下,借用“徧” 字,或作“遍” 字。《新唐书·礼乐志》云:“仪凤二年,太常卿韦万石定凯安舞六变:一变象龙兴参墟,二变象克定关中,三变象东夏宾服,四变象江淮平,五变象猃狁伏从,六变复位以崇,象兵还振旅。” 又云:“仪凤二年,太常卿韦万石奏请作上元舞,兼奏破阵、庆善二舞,而破阵乐五十二遍,著于雅乐者二遍。庆善乐五十遍,著于雅乐者一遍。上元舞二十九遍,皆著于雅乐。” 又云:“河西节度使杨敬忠献《霓裳羽衣曲》十二遍。” 在同一卷音乐史中,或用“变” ,或用“遍” ,都是根据当时公文书照抄下来记录而没有加以统一的。由此可见,变字已渐渐不用,而遍则可以通用。《乐府诗集》收唐代大曲凉州歌,伊州歌,都有“排遍” 。白居易《听水调》诗云:“五言一遍最殷勤,调少情多似有因。” 这两个遍字,都是指全套大曲中的一支曲子。
宋代的慢词,其前身多是大曲中的一遍。例如霓裳中序第一,原为唐《霓裳羽衣曲》中序的第一遍。倾杯序,原为倾杯乐序曲的一遍。其后有人单独为这一曲作词,以赋情写景,就成为慢词中的一调。用这个调子作一首歌词,也就可以称为一遍。
既然把一首词称为一遍,于是一首词的前后段,也有人称为前后遍。贺方回《谒金门》词序云:“李黄门梦得一曲,前遍二十三言,后遍二十二言,而无其声。余采其前遍,润一横字,已续二十五字写之。”
王灼《碧鸡漫志》论《望江南》词调云:“予考此曲,自唐至今,皆南吕宫,字句亦同,止是今曲两段。盖近世曲子无单遍者。” 可见宋人称不分段的小令为单遍,那么,分两段、三段的词应当可以称为双遍、三遍了。但是事实上没有这样的名称。
在南宋,这个遍字又省作“片” 字。张炎《词源》云:“东坡次章质夫《水龙吟》韵,……后片愈出愈奇。” 又云:“大曲亦有歌者,有谱而无曲,片数与法曲相上下。” 这里所谓后片,即是后遍;所谓片数,即是遍数。
前遍、后遍,或称前段、后段。《瓮牖闲评》有“二郎神前段” 、“卜算子后段” 等说法。也有用上段、下段的,见《花庵词选》。也有称第一段、第二段的。《花庵词选》解周美成《瑞龙吟》词云:“今按此词自‘章台路’至‘归来旧处’是第一段。自‘黯凝伫’至‘盈盈笑语’是第二段。……自‘前度刘郎’以下是第三段。” 《碧鸡漫志》云:“今越调兰陵王凡三段,二十四拍。” 这些都用段字,与遍、片同义。
另有用“叠” 字的,唐代已有,也见于《新唐书·礼乐志》:“(韦皋)作南诏奉圣乐,用黄钟之均,舞六成,工六十四人,赞引二人,序曲二十八叠。” 王灼《碧鸡漫志》卷三引宋代沈括《梦溪笔谈》云:“霓裳曲凡十二叠,前六叠无拍,至第七叠方谓之叠遍,自此始有拍而舞。” 可知此叠字也就是遍的意思。叠遍,也就是排遍。周紫芝《浣溪沙》词序云:“今岁冬温,近腊无雪,而梅殊未放,戏作《浣溪沙》三叠,以望发奇秀。” 这里所谓三叠,就是三首。浣溪沙每首有二叠,三首当有六叠,现在以一首为一叠,这个叠字的用法,似乎是错了。
叠字的意义是重复。故词家一般都以一首词的下片为叠。《词源·讴歌旨要》云:“叠头艳拍在前存。” 叠头,即下片首句,亦即所谓过处。但杨湜《古今词话》论秦少游《鹧鸪天》词云:“此词形容愁怨之意最工,如后叠‘甫能炙得灯儿了,雨打梨花深闭门’,颇有言外之意。” 据此,则非但下片总是叠,即上片也可称为叠。既然上片可称前叠,下片可称后叠,援上下阕为一阕之例,以一首词为一叠,也就不能说是错误了。
万红友《词律》把词的分为二段者称为二叠,分三段者为三叠。这似乎不是宋人的观念。宋人虽然说前叠、后叠,但仍是一叠,而不以为是二叠。把三段的词称为三叠,在宋人的书中,没有出现过。
(一二)双调·重头·双曳头
元明以来,一般人常把两叠的词称为“双调” 。汲古阁刻《六十名家词》的校注,万树《词律》,清《钦定词谱》,都用这个名词。这其实极不适当。“双调” 是宫调名,词虽有上下两叠,或曰两片,但只是一调,不能称为双调。吴子律的《莲子居词话》中已指出万树的错误,但杜文澜在《词律校勘记》中还在引述了吴子律的批评后加一句道:“此论存参。” 这是因为杜文澜不敢冒犯《钦定词谱》的权威性,因而不敢对吴子律的批评表示同意。
“双调” 这个名词在宋代还没有这样的用法。一首令词,上下叠句法完全相同的,称为“重头” 。《墨庄漫录》记载一个故事,据说宣和年间,钱塘人关注子东在毗陵,梦中遇到一个美髯老人,传授给他一首名为《太平乐》的新曲子。关子东醒来后,只记得五拍。过了四年,关子东回到钱塘,又梦见那个美髯老人。老人取出笛子来把从前那个曲子吹了一遍,关子东才知道是一首重头小令。以前记住的五拍,刚是一片。于是关子东依照老人所传的曲拍,填成一首词,题名为《桂华明》。按“桂花明” 这个词调,至今犹存。此词分上下叠,每叠五句。上下叠句式音韵皆同,故曰“重头小令” 。这是明见于宋人著作的,可知宋代人称这类词为重头小令而不称为“双调小令” 。(“重” 字读平声,是“重复” 的重。)
“重头” 只有小令才有,例如《南歌子》、《渔歌子》、《浪淘沙》、《江城子》等词调都是。如果下叠第一句与上叠第一句不同的,这是“换头” ,不是“重头” 。换头的意义是改换了头一句,重头的意思是下叠头一句与上叠头一句重复。换头的地方在音乐上是过变的地方。过变,即今之过门。小令有重头的,也有换头的,但引、近、慢词则全都换头,而没有重头的了。《词律》、《词谱》没有仔细区别,一概称之为“双调” ,亦极不适当。不过,宋代人的书里,“换头小令” 这个名词我还没有看到过,因此,分上下两叠而用换头的令词,应当用什么名称,这还不能知道。可能在宋代,不管换头不换头,凡分两叠的令词都叫做“重头小令” 。晏元献《木兰花》词云:“重头歌韵响铮琮,入破舞腰红乱旋。” 可以想见,歌至重头处愈美,舞至入破处愈急。然则不论其词句同不同,其音乐节奏在下叠开始处都得加以繁声,不与上叠第一句相同。这样解释,似乎也可以,但我还不能下断语。总之,把上下两叠的令词称为“双调” ,以致与宫调名的“双调” 相混淆,这总是错误的。
《柳塘词话》云:“宋词三换头者,美成之《西河》、《瑞龙吟》,耆卿之《十二时》、《戚氏》,稼轩之《六州歌头》、《丑奴儿近》,伯可之《宝鼎现》也。四换头者,梦窗之《莺啼序》也。” 这里是把三叠的词称为三换头,四叠的词为四换头,但宋代人是否如此说过,还没有见到。我们知道,换头一定在下叠的起句。音乐师在这地方加了繁声,所以后来作词者依乐声改变了此处句法,与上叠第一句不同。上下两叠的词,只有一个换头。这一现象,只存在于令、引、近词中。至于慢词,有三叠的,有四叠的,或者各叠句法完全不同,例如《兰陵王》。或则第一叠与第二叠句法相同,但是有换头,而第三叠则句法与前二叠全不同,例如《西河》。这些都不能称为三换头、四换头。而且,换头既从第二叠开始,则三叠之词,也只有二换头,怎么可以称为三换头呢?至于四换头,又是唐词《醉公子》的俗名,是一首重头小令,更不可用于四叠的慢词。总之,三换头、四换头这些名词,都是明清人妄自制定的,概念并不明确,我们不宜沿用。
《瑞龙吟》一调,《花庵词选》已说明它是双曳头。因为此词第二叠与第一叠句式、平仄完全相同,形式上好似第三叠的双头,故名之曰双曳头。曳头不是换头。有人以为只要是分三叠的词,都是双曳头,这也是错的。《词律拾遗》补注《戚氏》词云:“诸体双曳头者,前两段往往相对,独此调不然。” 按戚氏本来不是双曳头,故前两段句式不同。三叠的慢词,并不都是双曳头。既称双曳头,则前两段一定要对。可知徐氏亦以为凡是三叠之词,都可以名为双曳头,于是会发此疑问。
郑文焯精研词律,可是在这些问题上,似乎还有不甚了了之处。他校笺周邦彦《瑞龙吟》词云:“汲古本引《花庵词选》旧注:‘此谓之双曳头,属正平调。自“前度刘郎” 以下,即犯大石调,系第三段。至“归骑晚” 以下四句,再归正平调。坊刻皆于“声价如故” 句分段者,非。’按此明言分三段者为双曳头。今人每于三段则名之为三曳头,失之疏也。” 又校笺《双头莲》词云:“按调名《双头莲》,当为双曳头曲。……考宋本柳耆卿词曲玉管一阕,起拍亦分两排,即以三字句结,是调正合。宋谱例凡曲之三叠者,谓之双曳头,是亦《双头莲》曲名之一证焉。”
按郑氏说起拍分两排者,名为双曳头,这没有错。但又说“凡曲之三叠者,谓之双曳头。” 这却错了。三叠的词,起拍未必都分两排,周邦彦《双头莲》词第一、二段句式完全相同,果是双曳头,取名“双头莲” ,即含此义。由此更可知三叠之词,并不都是双头,否则一切分三叠之词,都可以名为“双头莲” 了。考之《词谱》所收宋人三叠慢词,双曳头者并不多见。《瑞龙吟》、《双头莲》为一类,其一、二段句式全同。《西河》为一类,其一、二段虽同,但第二段用了换头。至于郑氏所谓“宋谱例” ,不知宋人有何谱何例传于今世。又云:“今人有以三段之词为三曳头者。” 我也未见词家有此记录。不过由此可知,清代已有人以“曳头” 为遍、片、段、叠的同义词,亦可以说“失之疏也” 。
(一三)换头·过片·么
词的最早形式是不分片段的单遍小令。后来发展到重叠一遍的,于是出现了分上下二遍的令词。《花庵词选》收张泌《江城子》二首,注云:“唐词多无换头。如此词两段,自是两首,故两押情字。今人不知,合为一首,则误矣。” 可知当时俗本,曾误以二首合为一首,认为是重头小令。幸而词中两押情字,可证明其原来是两首,否则就不容易辨别了。《花间集》收牛峤《江城子》二首,也都是单遍(第二首有误字)。宋代苏东坡作《江城子》十三首,都用牛峤词体重叠一遍,这种情况,宋人称为“叠韵” 。晁无咎有一首词,题作“梁州令叠韵” ,是用两首梁州令连为一首。梁州令原来是上下两遍的令词,现在又重叠一首,就成为四遍的慢词了。
词从单遍发展为两遍,最初是上下两遍句式完全相同。例如《采桑子》、《生查子》、《卜算子》、《蝶恋花》、《玉楼春》、《钗头凤》、《踏莎行》之类。后来,在下遍开始处稍稍改变音乐的节奏,因而就相应地改变了歌词的句式。例如《清商怨》、《一斛珠》、《望远行》、《思越人》、《夜游宫》、《阮郎归》、《忆秦娥》等等,都是。凡是下遍开始处的句式与上遍开始处不同的,这叫做换头。
现在词家都以为换头是一个词乐名词,因为诗与曲都没有换头。其实不然。在唐代的诗论里,已有了换头这个名词。宋代以后,这个名词仅用于词,谁都不知道诗亦有换头,因此更无人知道换头是从唐诗的理论中继承下来的名词。日本和尚遍照金刚的《文镜秘府论》有《调声》一章,他说:“调声之术,其例有三:一曰换头,二曰护腰,三曰相承。” 以下举了一首《蓬州野望》五言律诗为例,以说明换头的意义。他说:第一句头二字平声,第二句头两字当用仄声。第三句头两句仍用仄声,第四句头两字又宜用平声。第五句头两字仍用平声,第六句头两字当用仄声。第七句头两字仍用仄声,第八句头两字又当用平声。如此轮转终篇,名为双换头,是最善也。若仅换每句第二字,则名为换头,然不及双换头也。据此可知换头这个名词,起于唐人诗律,大概是相对于八病中的平头而言的。遍照金刚这部著作,过去没有流传于中国,唐宋人诗话中,亦从来没有提到过换头。所以无人知道换头这个名词的来历。清末刘熙载在他的《艺概·词概》中说:“词有过变,隐本于诗。《宋书·谢灵运传论》云:‘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盖言诗当前后变化也。而双调换头之消息,即此已寓。” 刘熙载没有见过《文镜秘府论》,已想到词的换头源于诗律。刘氏词学之深,极可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