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直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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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们有一些预设立场来认定事实的做法,这也许是一种偏见,有时候甚至会歪曲历史。本章通过对大量珍贵史料的钩沉与梳理,以生动的文字,抽丝剥茧般地层层推理,严密论证,拨开迷雾,还原那些历史真相,并教会我们辩证地看待历史。
“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
中国相当多的近代史书似乎一直在告诉我们:1905年,日本政府出台了一个旨在侮辱、禁绝清国留学生的《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于是,在东京的清国留学生们奋起抗议,其中,爱国青年陈天华因此悲愤投海而死。
但是,这样的历史,恐怕也是失真的。
我在耕读了关于本案的多种史料之后,发现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却是迥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
当时在东京的清国留学生,有相当的一部分已经被革命党、同盟会策反,他们积极从事反清革命活动。在这种情况下,1903年,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向清廷写了名叫《鄂督张奏约束鼓励赴日游学章程折》的一份奏折:
“……伏查,游学日本学生,年少无识惑于邪说,言动嚣张者固属不少,其循理守法潜心向学者亦颇不乏人,自应明定章程,分别惩劝,庶足以杜流弊而励真才,当即酌拟约束游学学生、鼓励毕业生章程各一通……拟定约束章程十依,已往者当知,续往者有范,上示朝廷瘴疠之公,下以昭学术邪正……”
张之洞的这份奏折,翻译成现代中文,大概是如下的意思:
“……我调查得知:中国在日本的留学生,年少无知,容易被革命党煽动,张狂的人不少,当然,守法向学的人也有,我觉得应该立一个法,该罚的就罚,管一管一些坏现象,端正学风,我已经草好了监管这些学生、鼓励这些学生的法律,胡萝卜和大棒一起下,已经在日本的,通报他们,后来的学生呢,就有个规矩了,这个法律,既显示朝廷的公正,也有利于改善学风……”
在征得朝廷的首肯之后,张之洞与当时的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商量订立《约束游学生章程》,要求日本帮助清国“管一管”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
“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的亲历者冯自由,在其所著《革命逸史》里面,也是这样回顾此事的:
“……值日本文部省徇清公使所求,颁布取缔留学生规则……”
冯自由的回忆也指证了日本这次监管清国留学生的立法行为,是日本政府和清政府互通款曲、共同策划出来的事物。
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立法监管留学生,这是属于干涉日本内政的事情,那么日本为什么心甘情愿帮这个忙呢?
这里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历史背景:当时日本刚刚在日俄战争当中打败了俄国,日军仍然盘踞在中国的东北地区,日本想向清政府适当示好,以便在东三省善后谈判事宜中,以条约的形式攫取一些殖民权益。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客观因素,那就是当时日本民间专门为清国留学生开办的“野鸡学校”已经泛滥成灾,而且清国留学生的确学风不好,整天在清国人同乡的小圈子里瞎混,终日在酒楼、妓院里游荡,耽于酒色,旷课成风,许多清国留学生甚至连日语都没能掌握好,这样的学风,已经严重影响了日本国内的教学秩序,的确需要整顿。
于是,1905年,日本政府拟订了一个监管清国留学生的新规定。
当时的清国驻日本公使杨枢消息很灵通,他获知日本政府打算出台这样一个规定之后,他找了日本政府要来草稿,看了之后,杨枢对日本政府出台这个规定表示了同意。
事后,杨枢在他给清廷发了一份名为《驻日大臣杨枢为学生罢学办理情形事奏折》的奏折,在这份奏折里,杨枢是这样报告这件事的:
“……日本文部省亦以中国学生来者日众,良莠不齐,而日本人之不肖者,复遍设不完全之学校相引诱,实于教育名誉有碍,因拟订一规程以整肃之,其用意虽极美善,而其内蕴非可揣测。奴才即亲告文部省:整顿学校,固所愿闻,
但于我国学生必有关系,请于未公布前抄稿示商,嗣准文部省所拟章程十五条抄稿送来,寻读全文,有为整顿学校者,亦有间接管理学生者,实无苛待之意,旋即公布……”
杨枢的这份奏折,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日本文部省考虑到中国到日本的留学生越来越多,这些人良莠不齐,而日本有坏人,开办了不少野鸡学校,引诱中国留学生去读,真是败坏学风,因此,日本政府打算立一个法,整一整这个歪风,日本政府的用意良好,当然,至于日本人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就不知道了,于是,我亲口告诉日本文部省:整顿学风,当然是好事,但是因为对我中国的学生有直接关系,所以我希望贵国能在这个法律公布之前,先给我看一看。于是,他们果真就送给我看了,我看了之后,觉得那条文确实是整顿学校、监管学生的,没有虐待中国留学生的意思,于是,我就同意日本颁布了……”
将法案草稿交给清国公使杨枢审阅并且征得杨枢的同意之后,1905年 11月2日,日本政府出台了《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这个《规程》的条文很长,读者不必一一研读,它里面有相当多的条文是约束日本人开办的“野鸡学校”的。在这个规定当中,关于监管清国留学生的,主要有如下四条的规定:
第一条,清国学生需要清国公使馆的介绍,方能入读日本公私学校。
第四条,清国学生转学、退学,需要征得清国公使馆的同意。
第九条,清国学生到校外租房子的,所在的学校需要加强监管。
第十条,因品行不端被学校开除过的清国学生,其他学校不准录取。
颁布了这个《规程》之后,1905年12月15日,日本文部省次官木场,在《读卖新闻》上发表了这样的评论:
“……(清国)留学生之中,属于革命派者甚多,他们经此次省令,必然蒙受一大打击……”
木场的这个评论,进一步旁证了日本出台这个《规程》,是为了讨好清政府,帮助清政府监管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防止他们被革命党策反。
《规程》出台之后,日本的中文报纸《新民丛报》发表了一篇旅日华人撰写的名为《记东京学界公愤事并述余之意见》的社论,其对《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作了以下七点的评论:
1.此规则之名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也,故无论内容奈何,吾辈义不可忍受,何以故?以损辱我国权故,日本人留学于欧美各国者,宁乏人?何以不闻某国有取缔日本学生之规则?即我国人留学他国者,宁止一日本?何以不闻某国开日本之先例?别为规则以取缔我也,若是夫彼日本明蔑视我国权也。
2.此规则之名,原清韩留学生取缔规则也,不过恐我国不认,姑为朝三暮四之计,去韩留清之尔,夫其使我与受被保护之韩国为伍,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3.规则第一、第四条言入学、转学需要经公使之介绍、承认,明侵害我入学自由。
4.规则中有侵害我书信秘密自由之件。
5.规则中有学生卒业后将姓名通告于我国政府,清其登用之语,使日本人欲结好我政府,愚弄我学生,以握我教育权,且渐干预我用人行政之权。
6.规则第九条剥夺我居住自由权,查日本唯待娼妓乃有勒令居住于指定场所之制,是娼妓我也。
7.规则第十条性行不良一语,不知以何者为不良之标准,广义狭义之解释界说漠然,万一我辈有持革命主义为北京政府所忌者,可以授意日本污指为性行不良,绝我入学之略,其设计之狠毒不可思议。
《新民丛报》这七点评论,其中第一点是值得读者注意的:
“此规则之名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也,故无论内容奈何,吾辈义不可忍受。”
这句评论翻译成现代中文,是这样的意思:
“日本政府出台的这个规定,叫作《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无论它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都不能接受!”
评论的意思是:因为它起名叫“取缔规则”,“取缔”二字十分刺眼,十分侮辱人,而至于这个规定的内容,就不再重要了,总之,一部连名称都叫作“取缔中国人”的法律,无论它的实质内容是什么,我们都是要反对的。
《新民丛报》这七点评论中的最后一点也是值得读者注意的。依照这个规定,日本学校可以根据清政府的要求,以“品行不端”的名义将和革命党有瓜葛的清国留学生开除,而且不准这些有革命倾向的学生再入读任何日本学校。这无疑是断绝了众多革命派留学生的前途。
但是,从文字上而言,这部法律本来名叫《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为何下发到了旅日华人那里,却改了名字变成了《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呢?
原来,这是日本报纸“标题党”惹的祸。日本报纸在报道这个新闻拟定标题的时候,或许为了吸引读者,或许出于排版原因,总之,日本报纸采用了一个简化了的新闻标题,将《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简称为《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以下简称《取缔规则》)。
其中,“取缔”二字十分刺眼。报纸一出,留学生和旅日华人哗然。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没有网络,没有电视、电台,日本政府出台一个新法规,许多清国留学生其实是很难有机会接触到法规的原文的。许多时候,除了读报,甚至要靠口口相传,三人成虎因而在所难免。
这里有一个不太显眼的陷阱:在日语里面,“取缔规则”的意思是“管理规定”。日语里面的“取缔”两个汉字,并非是“取缔”的意思,而是“管理”的意思。例如,日本企业里面的“取缔役”是“董事长”的意思。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误解。
可是,当时在日本的许多清国留学生,吊儿郎当,日语学得并不精,他们直接把日语的“取缔”理解成了汉语的“取缔”,换言之,他们是把“管理”错误地理解成“开除”和“禁绝”。
这个新规定一出台,顿时在东京的清国留学生之中掀起了轩然大波。清国留学生纷纷扔下课本,蜂拥般冲上街头,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罢课、游行、示威、抗议活动,风风火火,沸沸扬扬。
其中,依据张篁溪在《1905年留日学生罢课运动始末》的记录,以秋瑾为代表的部分清国留学生,鼓动全体清国留学生罢课回国,一些清国留学生更是组成了“纠察队”,带上棍棒武器,满东京跑,看到清国留学生就威胁他们:“你回不回国?”说“不回国”的,立即被群起围殴之。
但是,终归还是有明白人。黄尊三《三十年日记》记录了有一个清国留学生站出来说:“我们连那个所谓《取缔规则》的原文都还没有读过,发什么怒呢?我们是否应该先调查、研究,搞清楚之后,再反对也不迟呀!”
愤怒的留学生们当即这样回应他:“不用查了,还有什么好查的?!我们认为是这样,就是这样!”
而依据亲历者吴玉章的《辛亥革命》,鲜为人知的是:在这场留日学生的抗议回国潮中,汪精卫一派革命家,和秋瑾一派学生代表,立场是对立的。
汪精卫是不主张留日学生回国的。因为,汪精卫的上司——孙中山——担心这批革命派的留日学生回国之后,会被清政府一网打尽。于是,孙中山让汪精卫在东京办了一个叫作“维持会”的组织,规劝留学生不要跟风回国,尽快回归课堂,恢复学业。
与此同时,清国留学生胡瑛则成立了一个“联合会”,公开和“维持会”叫板。“联合会”私设法庭,对反对回国的汪精卫、胡汉民等一些革命党人判处了死刑。当然,他们没敢实际执行死刑,当时的日本已经是法治国家,随便杀人可不行。
在这次罢课回国的风潮当中,先后一共有八千二百名清国留学生离日返国,日本《东京朝日新闻》1905年 12月 14日发表了这样的社论:
“……要回去的,随便他们回去,别让他们在这里无理取闹,这种学生,就算我们有心培养他们,也是白费心机……”
在中国湖北这边,湖广总督张之洞对闹事的学生进行了这样的批评和指责:
“……盖此次中国学生八千余人先后全行退学,实为革命党所煽惑威逼,其中胁徒者十之八九,倡首滋事者不过十之一,特以乱党凶顽过甚,良善不能与抗,钦使监督避祸不遑,无从理论,近日本学生种种逆谋真情毕露实堪发指……”
这篇文字可参《张文襄公全集》。
清国留日学生陈天华在细细耕读了日本政府这个《规程》之后,发表了这样的评论(收录在杨源浚《陈天华殉国记》):
“……规则之颁,其剥我自由,侵我主权,故不待言……(然而)此次规则,出于文部省,专言我国学务,且细观条文,重在办学方面,与前报迥乎不同……”
这时,同在日本的公共知识分子梁启超,也认真地研读了日本政府的这个所谓《取缔规则》。读完之后,梁启超认为:“此规则利大于弊,与中国国家主权没有关系,也并没有侵犯我们中国人的地方。”相关文字收录在《饮冰室合集·集外集》。
同在日本的章士钊读完这个所谓《取缔规则》之后,也评价道:“与我国国体毫无关系”、“留学生是误解、胡闹”。
不久,日本报纸又有评论员发表社论,认为清国留学生根本没有认真理解,甚至根本没有读过日本政府这次出台的新《规程》,就蜂拥罢课闹事,真是——“放纵卑劣”。
这里,“放纵卑劣”四个字,对陈天华的刺激很大。
隔了没几天,陈天华跳海自杀了。
陈天华是不是为了抗议这次《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而自杀?不是。因为陈天华的遗书,把自己的自杀动机写得十分清楚。陈天华留下来的《遗书》(又名《绝命辞》),白纸黑字,是这样写的:
“……诸君而如念及鄙人也,则毋忘鄙人今日所言。但慎毋误会其意,
谓鄙人为取缔规则问题而死,而更有意外之举动。须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后,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唯须亟讲善后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报章所言,举行救国之实。则鄙人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矣……”
陈天华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文,是这样的意思:
“……(我死之后)大家如果想起我,就请大家不要忘记我今天说的话,但是也请大家千万不要误会我,我陈天华跳海自杀,并非为了抗议这次《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进而做一些意外的事情,要知道:我向来认为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自己争气,而不要怨天尤人,我死了之后,《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这个问题,能了结就了结它,不要太过偏执,只是要做好善后工作,要使大家中国人振作起来,不要再让日本人在报纸上侮辱中国人,大家要尽力救国,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尽管是死了,也虽死犹生啊……”
可见,陈天华跳海自杀,根本就不是为了抗议《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
陈天华跳海自杀的消息传出来以后,清国留学生更加悲愤,发动了规模更大的罢课闹事活动,并且放出狠话:“(留学生)谁敢不跟从(罢课),给我狠狠地打!”
这就是那场“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陈天华自杀事件”的基本经过。
梳理上述的史料,我们可以大概还原本案的发展逻辑如下:
1.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帮助监管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防止清国留学生被革命党策反。
2.日本政府在征得清国驻日本公使杨枢的首肯之后,出台了《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
3.这个规程在入学、转学、退学、在校外租房等方面对清国留学生进行了监管,限制了革命党活动的自由,而且规定一旦清国留学生因涉嫌革命党被开除,则再也不能入读日本的任何学校。
4.《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先后被日本报纸和中文报纸《新民丛报》错误地报道成《取缔规则》。“取缔”二字的中文、日文字义的区别使误会进一步深化。
5.《取缔规则》的出台使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哗然。清国留学生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罢课、回国运动。
6. 一向忧国忧民的清国留学生陈天华,目睹日本媒体对中国人“放纵卑劣”的评论,同时也目睹留学生中“维持会”和“联合会”之间的内讧等诸多原因,悲愤交加,跳海自杀身亡,但是,他在遗书中自述:他并非为了抗议日本政府的《取缔规则》而自杀。
我认为,这就是“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的基本事实,供读者鉴。
辫子真相
我写这篇文章,是为了纠正部分国民对近代史上“辫子问题”的一些错误认识。
部分国民典型的错误认识有如下三点:
1. 国民开始剪辫子,是清政府灭亡之后的事;
2. 晚清政府对剪辫子的人严厉处罚;
3. 晚清政府不考虑剪辫子。事实上,如果从第一手史料去管窥,这部分国民的以上三点认识,全部有待商榷。
剪辫子的真相如下。
真相一:在晚清最后十几年,国民剪辫子的风气已经渐开。
事实上,在晚清的最后那十几年间,已经有不少人剪掉了辫子。例如,依据张群先生的回忆:在日本留学的日子,尚处于晚清时代,那时,他和好友蒋介石,都剪掉了辫子。(参见《张群先生话往事》)
再举个例子:黎元洪所在的清军武昌新军部队,有的士兵就剪掉了辫子,对此,作为部队小首长的黎元洪,不但不反对,而且还称赞那些士兵:“剪得好!早就该剪掉了!”
还有,依据冯自由《革命逸史》的记载,早在 1900年,革命党人秦力山就剪掉了辫子,而且他还在中国走南闯北,肆无忌惮,以至于由于缺少辫子,惹来义和团对他的偏见。
又举一个例子, 在 1898年开办的天津“北洋硝皮公司”里面,为了方便生产,工人一律剪掉了辫子。(参《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1辑,第196页。)
有心的读者,只要你有时间广泛阅读近代史的第一手史料和浩如烟海的历史老照片,你就会发现:在晚清的最后十几年,其实有不少国人,早就剪掉了辫子。
真相二:晚清政府已经开始逐渐容忍国民剪辫子。
那么,晚清政府对于剪掉辫子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是什么态度呢?也许有一些地方政府对这种行为实施了各种各样的处罚,但是,我从近代史第一手资料中读出来的,却是相当多的官员对国民剪辫子的行为,竟然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例如,1906年的时候,前国军将领周斓在湖南高等学堂预科念书,他和几十个同学都剪掉了辫子。当地政府并没有处罚他们。在一所公立的、为清政府培养人才的高等学堂里,多达“几十个”同学剪掉了辫子,校方对此的处置竟然是:不处罚。周斓的这个案例,出自《湖南文史》第46辑第133页。
再如,1909年,广西陆军小学(注:这是一所清政府的公立军事学校)的全体学生突然全部剪掉了辫子!广西巡抚张鸣岐(相当于省级“一把手”)获悉之后,仅仅装模作样地训斥了学生一下:“务必重新留回辫子。”可是,学生们竟然没把张鸣岐这个省级“一把手”的话当一回事,没有一个人重新留回辫子!由此可见,在晚清时期的广西,剪辫子的处罚仅仅是“训斥”。广西陆军小学的这则史料,出自《李品仙回忆录》第 7页。
近代史中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有心的读者可以再去找找。
真相三:晚清政府已经在认真考虑废除辫子。
这是关于晚清辫子问题最鲜为人知、最令人震惊的真相:晚清统治者,实际上已经在很认真地考虑:废掉辫子。
比较早期的,是在 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皇帝进言:废掉辫子。这个议案虽然暂时未能获得通过,但是,康有为也并未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过了不久之后,竟然演变成一群清廷贵族提议:废掉辫子!这些清廷贵族例如:荫昌、善耆、载泽、载涛。其中,载涛在 1909年的时候,对剪辫子这个议案,是这样评论的:“非剪发易服,不足振起全国之精神!”
1910年冬天的时候,大清国资政院召开第一届常会。在大会上,议员罗杰、周震麟勇敢地提出了这样的议案:“剪掉辫子”。更惊人的是这个破天荒的、“政治不正确”的敏感议案,竟然经资政院表决并获得多数票通过!资政院的这个资料,出自《清实录》宣统三年十月下。
到了次年(1911年),大清国陆军部作出了一个这样的决议:“陆军部决于明年(1912年)正朔,各员皆剪发穿军服进署”。(参见香港《华字日报》1911年 1月 3日版。)
这就是辫子的真相。虽然历史不能假设,但笔者是否可以依据这些第一手史料,大胆地推测一下:就算清王朝不倒台,全民剪掉辫子,也是大势所趋,仅仅是时间的问题了。
结语:在晚清的最后十几年,大清国从上到下,相当多的人已经明白到辫子这个东西,与刚刚引进的西方生产方式和军事生活,已经严重脱节,已经到了非废不可的地步了。资政院和陆军部的决议,事实上已经几乎相当于宣布了辫子的死缓。
与时代潮流相悖的东西,几乎都是不得长久的。
再谈“东亚病夫”
在近代史上,外国人歧视中国人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同时也不能否认当时的中国人的确也有一颗十分敏感的玻璃心,于是,当我们的自尊心脆弱到极点的时候,别人有意无意地往地上吐一口唾沫,我们就会觉得是在骂自己。唾沫也许本身就有一点问题,但是更重要的是其实人心也出了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自信一些。
谈到中国近代史,中国人的心中,有无数的淤血团,其中,所谓“东亚病夫”这起辱华事件,就是这样的淤血团之一。可是,如果用放大镜去审视近代史,我们却不难发现,这件事,与我们一向理解的似乎还不太是一回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还请听我细细说来。首先,令你大跌眼镜的是:在近代中国,最早称呼中国为“病夫”的,其实还并不是什么“帝国主义者”,而是一个中国人,这个人的名字叫严复。严复于 1895年 3月发表于《直报》的文章《原强》,文中有以下两处称呼中国为“病夫”:
“……今夫人之身,惰则窳,劳则强,固常理也。而使病夫焉日从事于超距赢越之间,则有速其死而已。中国者,固病夫也……”“……盖一国之事,同于人身……今之中国,非犹是病夫也耶?且夫中国知西法之当师,不自甲午东事败衄之后始也……”
严复的这两段文字,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人的身体,懒惰则败坏,活动则强健,这是常理。但是如果叫一个病夫超速飞奔,跑得太快,则只有使他走上死路。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病夫……”
“……国家大事和人的健身,道理是一样的……现在的中国,难道不就是一个病夫吗?更何况中国早就知道应该学习西方,并不是从甲午战败开始的……”
我挖掘出严复在当年所写的这两段文字,是要告诉大家以下几点鲜为人知的事实。
1.在近代中国,最早称中国为“病夫”的,并不是外国人,而是中国人严复。
2.严复所说的是“中国是病夫”,没有说“中国人是病夫”,没有侮辱国人的意思。
3.当时的大清国,的确是一个“病夫”,严复所说的,其实是真话,他并没有错。
那么,外国人最早嘲笑中国为“病夫”的出处,又是哪里呢?
原来出自清末年代英国人在上海所办的一份英文报纸,名叫《字林西报》,英文名字是《NorthChinaDailyNews》。
1896年 10月 17日,上海英文报纸《字林西报》,登载了某位英国记者所撰写的一篇批评大清国国政颟顸、不思进取的文章,原文中含有如下的英语词句:
“……There are four sick people of the world——Turkey,Persia,China, Morocco……China……Sick Man of the East……”
翻译成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世界上有四大病夫:土耳其、波斯(伊朗)、中国(大清国)、摩洛哥……(其中)中国,是东方的病夫……”
我们把原文挖掘出来并弄清楚了事实之后,我们就可以知道以下几个基本要点:
1.英国记者并不仅仅称中国为“病夫”,而是在原文中,同时还批评了土耳其、伊朗、摩洛哥。
2.英国记者所说的是“中国是病夫”,而没有说“中国人是病夫”,因此,这位英国记者似乎也并没有要侮辱中国人的意思。
3.当时的大清国,的确可以比喻为一个“病夫”。这位英国记者所说的不过是一句真话而已,他并没有错。类似于医生告知病人“你有病”,实事求是。这似乎并不带有太浓重的感情色彩。
4.这位英国记者的言论,既谈不上“友好”,也算不上“恶意”,只是一篇典型的混稿费的文字。中国人太拿它当一回事,其实是过分在意它了。
5.退一步而言,就算这位英国记者的言论确实是在蓄意侮辱中国人,那也只能代表这位记者他自己一个人,而并不能代表全世界。难道不是吗?读到这里,读者要注意了,这份《字林西报》是一份英文报纸,它要面对的读者群,是当时旅居在中国的外国侨民,上述的这篇文章,原文是用英语发表的,并不是给中国人看的,而是给西方人看的。如果没有人翻译它,那么中国人根本就读不到。既然读不到,似乎也就很难谈得上是什么蓄意侮辱。
可是,有人翻译它并传播了。这个人是谁呢?正是当年的“公共知识分子”梁启超。梁启超读了这份《字林西报》之后,翻译了这篇社论,并于不久之后,在《时务报》上发表了评论。梁启超是这样翻译的:
“……夫中国——东方病夫也,其麻木不仁久矣,然病根之深,自中日交战后,地球各国始悉其虚实也……”
鲜为人知的是,和当时很多的国民不同,梁启超对英国记者用“病夫”一词批评中国一说,却是深表赞同的。梁启超于第二年(1897年),也特地撰文评论道:
“……若今日之中国,则病夫也,不务治病,而务壮士之所行,故吾曰,亡天下者,必此言也……”
梁启超的上述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这个意思:
“……今天的中国,就是一个病夫,不好好治病,而偏要学强壮人士飞奔快跑,所以说,这种(步子迈得太大)的言论,会亡国的啊……”
不久之后,梁启超更是写道:
“……中(国)人不讲卫生,婚期太早,以是传种,种已孱弱,及其就缚之后,终日伏案,闭置一室,绝无运动,耗目力而昏眊,未黄耇而骀背;且复习为娇惰,绝无自营自活之风,衣食举动,一切需人;以文弱为美称,以羸怯为娇贵,翩翩年少,弱不禁风,名曰丈夫,弱于少女,弱冠而后,则又缠绵床笫以耗其精力,吸食鸦片以戕其身体,鬼躁鬼幽,跶步欹跌,血不华色,面有死容,病体奄奄,气息才属:合四万万人,而不能得一完备之体格。呜呼 !其人皆为病夫,其国安得不为病国也 !以此而出与狰狞枭鸷之异族遇,是犹驱侏儒以斗巨无霸,彼虽不持一械,一挥手而我已倾跌矣。呜呼 !生存竞争,优胜劣败,吾望我同胞练其筋骨,习于勇力,无奄然颓惫以坐废也……”
梁启超上述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中文,概括地说,是以下的意思:
“……中国人不讲卫生,结婚生育太早,不利于优生,而且中国许多人终日闭门读书,根本不做运动,身体所以不强健,而且不少人还房事过度,而且还抽鸦片,身体当然不可能强壮。所以啊,中国人的体格根本就是病夫,由病夫组成的国家,怎么可能不是病国呢?希望我的同胞们,要锻炼身体啊……”
可见,梁启超从外国人称“中国”为“病夫”的社论当中,引申出了中国人的体格问题,并批评中国人不爱运动,因此,梁启超认为“中国人”是“病夫”,而由一群“病夫”所组成的国家(中国),这样的国家,自然也是一个“病夫”。
读到这里,有几点重要事实,需要注意。
1.梁启超是当年洛阳纸贵的“公共知识分子”,他的文字对当时国民舆论的影响,是不可小视的,在当时,绝大多数的国民没有能力阅读英文社论的原文,因而只能以梁启超的评论为参考。
2.清朝末期的中国人的确没有做体育运动的习惯,我们所熟知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口号是1949年之后才提出来的。到了 1904年,梁启超更是在他的《新大陆游记》一文里写道:
“……称病态毕露之国民为东亚病夫,实在也不算诬蔑……”
很清楚了,身为当年中国人意见领袖的梁启超认为“外国人称中国人为‘东亚病夫’,只是实话实说,谈不上污蔑”。这是梁启超的原话,读者要不服,可以找梁启超去理论,因为这是他的原话,并不是我的杜撰。
这里有一个魔鬼般的细节,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字林西报》的英国记者用英文评论“中国是病夫”,而到了梁启超翻译、传播、评论该事件的时候,却逐步演变成了“中国人是病夫”。
“中国”和“中国人”的概念显然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所谓“东亚病夫”这条信息,从梁启超这里,就开始被扭曲了。随后,“东亚病夫”这个名词,再一次得到大规模的传播,为什么呢?
因为在1904年,中国出版了一本畅销小说《孽海花》,作者名叫“曾朴”,而笔名为“东亚病夫”。这本小说在当年,热销得不得了,多次重印,作者笔名“东亚病夫”也就随着这本小说的走红,而名声大噪。
还有一个更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史实,鲁迅在年轻的时候在日本留学,看到幻灯片里日本军队砍杀一个给沙俄军队当间谍的中国人,同时看到许多围观的中国人表情很麻木,因此,鲁迅认为“中国人有病”,所以他“弃医从文”,走上了当作家的道路。
鲁迅说“中国人有病”,这恐怕是各位在小学年代就耳熟能详的片段了吧?
鲁迅说“中国人有病”,因而成了伟人。而英国记者说“中国有病”,却被中国人记恨了一百多年。
其实,我们中国人完全可以做得更自信一些。难道不是吗?
前文提到了英国记者最早嘲笑中国是“病夫”的同时,也嘲笑了土耳其、伊朗、摩洛哥。事实上,西洋鬼子的品性,远远不止如此,他们在西方世界的内部,也是互相嘲笑“病夫”。在此,我特列举几个例子。
早年西方人在 19世纪中期,嘲笑当时的“奥斯曼帝国”是“欧洲病夫”(The Sick Man of Europe)。
2009年 4月 3日,美国知名杂志《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登出评论文章,嘲笑日本是“亚洲病夫”(Sick Man of Asia)。
2009年10月29日,英国BBC电台,英国评论员笑骂本国(英国)为“欧洲病夫”(Sick Man of Europe)。
2007年,《经济学人》杂志(《The Economist》),讥笑葡萄牙为“新欧洲病夫”(A New Sick Man of Europe)。
在更早前的 2005年,同一本杂志《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还曾经讥笑意大利为“真正的欧洲病夫”(The real Sick Man of Europe)。
除此之外,法国、德国、希腊……都有被西方媒体笑称为“病夫”的历史。这些事例,根本列举不完。
可见,在英语媒体里,“病夫”(Sick Man)这个词语,原来是一个常用的比喻词,在英语世界里,记者、编辑们频繁使用这个词语,用来评论那些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出了问题,或者遇上了麻烦的国家,而被西方记者扣过“病夫”(Sick Man)帽子的,其实远远不只中国,而还有俄国、日本、英国、葡萄牙、意大利、法国、德国、希腊……
可见,在西方被称为“病夫”根本就不是一个事,或者至少可以说——不是一件什么大事。
不但如此,在近代史上,还有一个被我们严重忽略的事实。早在近代(清朝中叶)之前,有一些清朝统治者就看不起外国人,发明了相当多的贬义词来称呼外国人,例如:“红毛鬼”、“番鬼”、“鬼佬”、
“洋鬼子”、“蛮夷”、“夷人”、“倭奴”……读者只要换个位置思考一下,立马就能知道,这些名词,就其字义而言,只有比“病夫”更难听,而绝不比“病夫”更高雅。
总之,最早是某些清朝统治者蔑称外国人,后来才轮到外国人蔑称大清国的官民,这似乎也是一个铁的事实,但又是最容易被国人忽视的事实之一,也是国民最不愿意承认的事实之一。
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清朝的统治者用双重标准看待自己和他人,因此,判断问题当然不可能做到客观实际。凡事贵在换位思考。难道不是吗?
我挖掘了这么多事实,自信已经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基本上讲得很清楚了。在此,请容我作一个简单的总结如下:
1.最早将“中国”比喻为“病夫”的是中国人严复。
2.英国记者在英文报纸《字林西报》上评论:“土耳其、波斯(伊朗)、摩洛哥、中国,这四个国家,是当今世界上的四大病夫”。
3. 这条信息,经过梁启超翻译、传播、评论之后,变成了“外国人嘲笑中国人是东亚病夫”使信息产生了严重的扭曲。
4.“东亚病夫”一词,被畅销书作家曾朴采用为笔名,随着其小说《孽海花》的畅销,“东亚病夫”一词成为了近代史上的“热词”,继而家喻户晓。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东亚病夫”一词,从产生——传播——扭曲,再到发扬光大的基本过程。
“支那!支那!”
比日本人称呼中国为“支那”更早的,是一个唐代的中国人, 他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唐僧”——玄奘法师。玄奘法师在其口述的著作《大唐西域记》里面,记载了拘摩罗王和玄奘法师的一番对话如下:
拘摩罗王:“自何国来,将何所欲?”玄奘法师:“从大唐国来,请求佛法。”拘摩罗王:“大唐国在何方?经途所日,去斯远近?”玄奘法师:“当此东北数万余里,印度所谓摩诃支那国是也。”
这段文献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拘摩罗王:“你是从哪个国家来的?来我们这里干什么?”玄奘法师:“我从大唐国来,是来求佛经的。”拘摩罗王:“大唐国在哪里?要走多少天?有多远的路程?”玄奘法师:“往东北方向走几万里路,印度叫支那的,就是指的大唐。”
玄奘法师所说的,只不过是一个事实,古印度将大唐国称呼为“至那”、“支那”、“脂那”。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是在唐朝。当时的唐朝是日本崇拜和学习的对象。于是,从唐朝开始, 一些日本僧人就开始在文献中,称呼大唐国为“支那”——注意:那时的日本,不但对大唐丝毫没有恶意,而且还相当地仰慕大唐。唐朝时代的日本僧人,为什么称呼大唐为“支那”呢?因为当时的日本 僧人和唐僧(玄奘)所读的,是同一批的梵文佛经——古印度人将中国称为“支那”,唐僧也跟着学,于是,日本僧人也跟着学。
可见,“支那”一词,从其诞生的最初来看,其实并没有歧视、侮辱、蔑视中国人的意思。
“支那”一词在日本的影响进一步的扩大,是从江户时代(17世纪初)起,当时的中国处于明朝时期。
那么在明朝的时候,日本为什么不称中国为“中国”,而是沿袭旧称,继续称呼中国为“支那”呢?
因为——日本要避免混淆。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在明朝以前,“中国”这个名词,并不常用。当时大明国的周边小国,都知道“大明国”、“大明”,而不知道“中国”——反而是在日本,有一个地方名叫“中国”——日本本州岛西部的“山阳道”、“山阴道”两个地区,在日语中,合称“中国地方”,也简称“中国”。
因此,如果把大明国硬称为“中国”,则在日本国内必然会造成混淆。
两个地方叫同一个地名,很显然会造成误会。所以,日本从明朝开始,举国上下就习惯了称呼大明国为“支那”,而不叫“中国”——为的是与日本国内的“中国地方”区别开来。
直到后来抗战胜利,日本迫于战胜国——中国的压力,才普及了“中国”的称呼,并开始迁就中国,将日本的“中国地方”改称“山阳地方、山阴地方”。
事实上,将中国称呼为“支那”的,远远不止日本一国,至少还有以下国家的语言,都称呼中国为“支那”:泰语、法语、马来语、德语……更有甚者,俄语更是将中国称呼为“契丹”,至今仍是如此。
在中国的历史上,将中国称呼为“支那”的,也不仅仅是日本人,在中国,大量的汉民族英雄和成功人士,都曾经将中国称呼为“支那”。下面举一些例子:
我们知名的中国皇帝唐玄宗,写过一篇名叫《题梵书》的诗,行文如下:
鹤立蛇形势未休,
五天文字鬼神愁。
支那弟子无言语,
穿耳胡僧笑点头。
可见,咱们这大唐朝的堂堂皇帝,也把自己的国家叫作“支那”——这简直是反了,反了,成何体统。梁启超在他所著的《戌戍政变记》里面,也有这样一段话:
“我支那四千余年之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割台湾偿二百兆以后始也。”
看到了吗?我们近代史上的著名“公共知识分子”——梁启超——不但把自己的祖国叫作“支那”,而且还往上加了个“我”字——“我支那”。还有更疯的。章太炎写过一篇《正疆论》,他说:“以支那与日本较,则吾亲支那;以日本与满洲较,则吾宁亲日本。”章太炎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他说:“拿支那和日本来选择,我亲近支那;但是如果拿日本和清廷来选择,那么我宁愿亲近日本!”可见,“章疯子”不但称自己的祖国为“支那”,而且还高声唱道——“日本比清廷还要亲”。肉麻死了。还有,中国近代知名学者严复,曾经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翻译成《原富》,他是这样翻的:
“埃及、印度、支那三古国皆有海禁,以内地市场已广,不愿有外交致窥伺。然而是三国,皆古盛而今衰。”
很清楚,严复也将自己的伟大祖国——中国称呼为“支那”。孙中山,也写过一篇文章,叫作《支那保全分割合论》——事实上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孙中山远远不止一次称呼中国为“支那”。知名的革命女英雄秋瑾,写过一篇叫作《支那逐魔歌》的诗歌,也把中国叫作“支那”——该诗的行文如下:
四邻环绕欲逐逐,失权割地无时止,这等人儿还昏昏,如梦如醉如半死。吁嗟乎 !我国精华渐枯竭,奈何尚不振衣起 ?无心无肝无脑筋,支那大魔首推此。
还有,康有为流亡印度期间,他的女儿康同璧,从中国步行到印度去找她老爸。西游成功之后,她写诗自夸,夸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支那人”:
舍卫山河历劫尘,
布金坏殿数三巡。
若论女士西游者,
我是支那第一人。
再举一个例子,近代知名文学家、诗人闻一多写过一首名为《我是中国人》的诗,在这首诗中,闻一多曾多次高呼“我是支那人”。该诗歌的相关文字摘录如下:
我是中国人,我是支那人,我是黄帝的神明血胤;我是地球上最高处来的,帕米尔便是我的原籍。我的种族是一条大河,我们流下了昆仑山坡,我们流过了亚洲大陆,我们流出了优美的风俗。
伟大的民族,伟大的民族!……我们是四万万不灭的明星;我们的位置永远注定。伟大的民族!伟大的民族!我是东方文化的鼻祖;我的生命是世界的生命。我是中国人,我是支那人!
这还不算呢,许寿裳在其回忆录性质著作《我所认识的鲁迅》里面,记录了鲁迅的一段往事如下:
“鲁迅在日本住旅馆,要登记姓名、籍贯。鲁迅写下:周树人。但是籍贯却不能写中国。因为日本的山阳地区也叫中国,如果鲁迅写中国,会造成混淆,结果鲁迅写下‘支那’两个字。不料,日本旅馆店主见是清国人,认为是贵客,免费给鲁迅升级了房间。”
许寿裳作为日本留学生和鲁迅的知心好友,他的这一段回忆,说明了以下的几个问题:
1. 在近代史上的日本,说“中国”二字,的确会造成混淆。
2. 鲁迅称呼自己的祖国为“支那”,毫不以此为耻辱。
3.鲁迅自称是“支那人”之后,不但没有受到日本人的歧视,反而还因此被日本人视为贵客,免费给升级房间。
那么,为什么“支那”一词在近代史上,会被视为一个侮辱性质的词语呢?其实是因为自从甲午战争以来日本对中国的殖民侵略,在中国民间催生了一股强大的反日、仇日的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之下,中日两国之间任何的事情,都变得十分敏感——“支那”一词,也就难免成为众矢之的了。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一个客观的事实,在近代史上,部分日本人的确歧视中国人,这种歧视是客观存在的,在史料里也是有迹可寻的,在这种历史背景之下,“支那”这个原本是中性的词语,也就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侮 辱”的色彩了。这个逻辑用一个加法算式来演示,是这样的:
日本人歧视中国人+日本人称中国为“支那”=“支那”是侮辱词
我们从这个等式里可以看出来,“支那”称呼本身并不是问题,“歧视”才是问题的所在。因此,我们这个算式再简化一点,是这样的:
叫你“支那”≠“支那”是侮辱词
歧视你+叫你“支那”=“支那”是侮辱词
也就是说:在民国时期中日关系恶化之前,日本称中国为“支那”,当时的中国人不但不在意这个,而且还跟着这样叫。但是中日关系恶化之后,“支那”这个称呼就成为一个事了。当时民族自尊心较强的国民意识到,日本人歧视我们中国人,因而,“支那”这个词就成为了一个带有侮辱性质的词语了。
这就是“支那”一词的历史由来以及它的含义演变的过程。
“扶清灭洋”里的经济诉求
这个世界上的问题,不敢说全部,至少绝大多数的问题,从本质上而言,不外是经济问题,或隐,或现。义和团打着“扶清灭洋”的旗号,当中也许含有仇恨西洋人的情感,但是,从史料上来看,从义和团在这场运动中的种种实际作为来看,不难看出:义和团造反的许多参与者,在内心深处,有着他们强烈的“经济诉求”。
举个例子。我们首先来看看 1899年义和团早期和洋教士打架,摆出的谈和条件是什么。
1899年冬,义和团围攻河北省景县宋门镇洋教堂。清朝的地方官害怕在自己的辖区惹出事来,影响自己的乌纱帽,急急忙忙派人过来劝说解围。当时的洋神父,中文名字叫作“任德芬”。义和团对任德芬,提出了和洋教堂和解的三个条件如下:
第一个条件:洋教士要宴请义和团;第二个条件:洋教士要请义和团看戏;第三个条件:洋教士要到义和团的神坛来叩头。可见,义和团的第一、第二个诉求,都是经济诉求:要吃饭,要看戏。我们再来看看,义和团两位知名首领的出身。首领一:曹福田,清兵出身,退伍之后,找不到工作,待业青年。首领二:张德成,船夫出身,外国人的客运轮船把他的生意抢走了,他因而失业。这也可能是张德成仇恨洋人的一个原因。
可见,义和团的两位知名领袖,都是“失业青年”的背景。我们再来看看,其中的张德成,最终是怎么死的,这也许很能说明问题。
天津城被八国联军攻破之后,张德成逃到“王家口”这个地方,并对当地一个姓王的盐商进行勒索。那姓王的盐商不甘心被勒索,纠集了村民,大家一起动手,抓捕了张德成,并将张德成杀死了。
义和团的这位重量级首领,不是死于洋人之手,而是死于中国的一位富人之手,而导致杀身之祸的,正是张德成的勒索行为。
下面,我再举一个例子,看看义和团抓到了基督教的女信徒,是用来干什么的。
1900年农历五月初五日,河北省霸州县,在义和团的攻击之下,“圣若瑟会”的洋修女,带着二十二名女孤儿,逃亡到固安县地界,被义和团发现并抓住了。义和团在各个农村贴上广告,称:“我们抓到二十二名黄花闺女,哪家儿子缺媳妇的,过来赏个香油钱,就可以领一个回家去!”
答案很清楚:义和团抓到修女之后,是将她们用来出售、牟利的。
也许有人会说义和团抓到洋人,很多情况下是直接杀死,而不是抢劫钱财。但是事实上,部分义和团杀洋人的最初动机,是想得到清政府的奖励。清政府向十一国宣战之后,北京的街头贴出了悬赏杀洋人的官方告示:
“杀一洋鬼,赏银 50两。杀一洋妇,赏银 40两。杀一洋童,赏银 30两。 ”
值得一提的是,堂而皇之记录了义和团抢劫财物的种种劣行的,并不是外国人的文字,而是清政府的官方文字。其中,在“庚子国变”中对慈禧太后“护驾”有功的怀来县县令吴永,在其所著的《庚子西狩丛谈》里,白纸黑字地对义和团的出身和性质,下了这样的定义:
“拳匪多属市井无赖,及被胁诱之乡里农民。”
而史料《西巡回銮始末》,则以多处笔墨,记载了义和团抢劫财物的事实,笔者摘录两则如下:
“初五日,副都统晋昌亲率兵拳攻打沈阳各教堂,杀害西士数人,教民数百,抢劫洋货店十余家,挥刀切齿,举国若狂。”
这里的文字记录得很明白:清军将领晋昌所率领的这批义和团和清兵,在杀死西洋传教士之后,接下来所做的事情,就是抢劫“洋货店”,而当时的“洋货店”是谁开的?是中国人开的。
以下是第二则,《西巡回銮始末:东抚袁慰帅剿匪记》记载:
“有拳匪头目王玉振者,因与清和某村有仇,特借此纠集其党和尚徐福,及朱西公,朱士和,陈光训,邢殿五等各率党数百人,于庚子二月初九日窜入茌平,博平,司家营一带,扰犯清平县境之许庄,掳人勒赎。清平令梅汝鼎率勇役等追捕,而匪已窜入高唐之袁王庄。十一日傍晚,又窜入夏津之师提庄,肆行抢掠。”
这一则史料,也很清楚地记载了:义和团在山东省清平县,依靠的是抢劫和勒索起家,抢了“许庄”,又抢“师提庄”。总之,四处劫掠。
义和团事发在北京当年,国子监的官员罗惇曧,在其所著的《庚子国变记》里面,也写下了这样的忆述:
“董军、武卫军与拳匪混合,恣意劫掠。贝子溥伦,大学士孙家鼐、徐桐,尚书陈学荼,阁学贻谷,副都御史曾广銮,太常陈邦瑞,皆被掠,仅以身免。徐桐、贻谷,皆附和拳匪,亦不免也。溥伦翟基告荣禄,荣禄不能制。民居市廛,数里焚掠一空。”
可见,身为中央官员的罗惇曧,也毫不含糊地写下了义和团和清兵狼狈为奸,打着“扶清灭洋”的旗号、实际上干的却是抢劫清政府高官的事情,在罗惇曧的笔下,有以下的清政府高官,都遭到了义和团的抄家和洗劫:
1.贝子溥伦;
2.大学士孙家鼐;
3.大学士徐桐;
4.尚书陈学荼;
5、阁学贻谷;
6、副都御史曾广銮;
7.太常陈邦瑞。这还不算,义和团还将延绵几里地的北京民居,洗劫一空,而且还放火烧屋,夷为平地。
其中,甘军(清军的一支部队)士兵伙同义和团,闯进大学士、礼部尚书孙家鼐的家中,实施抢劫,将孙家鼐的儿子,除了一件短袖衣服之外,全部剥光。兵匪们还用步枪,顶着孙家鼐的腰部,逼迫他交出金银首饰。孙家鼐为了活命,只好把家中的珠宝首饰,全都交了出来。
当年在刑部,还有一位官员名叫“李希圣”的,也写了一篇同名的资料《庚子国变记》,在这册资料中,李希圣还记录了清政府高官那桐、许景澄也遭到义和团抢劫的事实:
“是曰,遣那桐、许景澄往杨村,说敌兵,令无入。遇拳匪劫之,景澄几死。”
这一类的历史资料,实在是列举不尽。总之,史料已经很清楚地记录着:有些打着“扶清灭洋”旗号的义和团,不但抢劫洋人,而且还抢劫大清国的老百姓,而更荒唐的是,义和团连清政府的高官也是照抢不误。
这些,都是在“扶清”的旗号下所做的事情。
亲历了义和团运动的日本人植松良三,也写下了同样的记载:当年,义和团的团员,大多来自于农村,见识不广,他们之中许多人,没有见过“金”和“铜”。在当时的天津城里面,有一家和英国太古公司有生意来往的商店,名叫“联茂号”。义和团以“勾结洋人”为罪名,将“联茂号”洗劫一空。当时,“联茂号”的墙上镶嵌着许多铜牌,铜光闪闪,义和团没有见过铜,以为那是金子,于是,他们将这些铜牌全部掀了下来据为己有。
打着爱国的旗号闹事,火中取栗,抢劫发财,这种事情被民间一些流氓地痞看在眼里,他们也眼红了,觉得当义和团有利可图,于是,京津一带,像雨后春笋一般,出现了许多假冒的义和团,并且引来了义和团首领之一张德成的查处。
根据史料《天津一月记》的记载,义和团首领之一的张德成,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天津假团太多,我特来查拿。”例如,在当时的河北易州,有一个名叫“张玉山”的人,假冒义和团,敲诈紫荆关的富户张芝华。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平民百姓,化装成义和团“公”报私仇,趁乱杀死自己的仇人。甚至,清军士兵也有穿上义和团的衣服,假冒义和团参与抢劫老百姓的财产。中国有句老话:听其言还要观其行。有些答案往往不在于口号,而在于实际上干了些什么。
“善后大借款”与镇压革命党
1913年,袁世凯找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借了二千五百万英镑,这笔借款,史称“善后大借款”,不少人认为:这是袁世凯镇压革命党的“专款”,因此,这笔借款,是蓄谋已久的,这也是袁世凯反革命的铁证之一……然而,事实的真相,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的近代史读物对袁世凯的诸多指责,其中之一是袁世凯向五国银行团借了2500万英镑,用以镇压1913年6月~7月间爆发的、由孙中山领导的“二次革命”。
我认为,袁世凯镇压“二次革命”是事实。但是,这笔借款,恐怕只是时间上的巧合。这笔钱与镇压“二次革命”之间,似乎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
袁世凯为什么要找外国银行团借钱?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央政府没有钱。其实,早在清廷倒台之前的 1911年,清政府也没有钱。而在中国的南方,当年的革命党也没有钱。
总之一句话:清政府、北洋军阀、革命党都没有钱,大家都穷得叮当响。事实上,孙中山早在(1911年10月10日)武昌暴动枪响之后,就拍发电报,找了各国政府去借款,可是,各国都不予理会。清政府没有钱打仗,革命党也没有钱打仗。于是,大家就只好坐下来谈。结果谈出了这样的结果:清廷倒台,由袁世凯组建“中华民国”,南北和平达成。
“中华民国”政府(北洋政府)成立之后,立即开始着手向外国银行团寻求借款。
依照民国第一位“财政总长”熊希龄在其《熊希龄遗稿》中的记录,民国政府(北洋政府)在组建初期,其北京财政库存只有六万元,是名副其实的“穷得叮当响”。
这种情况,无论如何,都是要借款的——换了任何人上台,都是要筹备借款的。没有钱,什么事都办不成,尤其是一个新生的国家,百废待兴。没有钱,能干什么?
说到这里,就有一则相当重要的而又长期被人忽略的史实,必须要指出来了:孙中山早在1912年 8月,曾经公开声明赞成“善后大借款”。
对此,《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九辑收录的《孙中山三次北京之行》这篇历史资料,透露了这么一个重大事实:
1912年8月,应袁世凯之邀,孙中山抵京共商国是。在京期间,孙中山和袁世凯切磋借债问题,孙中山是这样评价“善后大借款”的:
“目下财政极端困难,势不能不借外债,以济眉急,唯不可借多,致启政府侈肆之心。”
孙中山的这段话,翻译成现代白话文,是这样的意思:
“现在中央政府(北洋政府)穷得叮当响,必须向外国借钱,以解决燃眉之急,只是最好不要借得太多,以防止政府滋生奢侈浪费的风气。”
由此可见,早在 1912年 8月,孙中山不但赞成“善后大借款”,而且还严肃地指出,借款是“燃眉之急”。不料,短短一年之后,爆发了“二次革命”,革命党人于是突然反口,说袁世凯的“善后大借款”是蓄谋镇压革命党之用的。
所以说——“历史为政治服务”,不过如此。
这笔 2500万英镑的“善后大借款”,分 47年还清,利息是每年 5%,有理财经验的读者都知道这个利率是正常的,从 47年的期限看来,甚至可以说是优惠的。
而至于这笔借款的用途,是不是如近代史读物说的“专为镇压革命党”而用呢?
不是的。“善后大借款”,是有多种用途的:例如“裁撤军队”、“政府行政费用”、“整理盐务”等。在本文的尾部,我特摘录了《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的三个附件,分别是:《丁号附件:裁遣军队》、《戊号附件:行政费》、《己号附件:整顿盐务》。
从这些附件,我们就可以看得出来:这笔“善后大借款”,其初衷,不但不是为了扩军,而且是为了裁军,而且更重要的是,“善后大借款”的用途,包含了“政府行政费用”以及“整顿盐务”等各种正当用途,其中“行政费”则包含了例如“在外使馆经费”、“附属学堂经费”、“内外警察厅经费”、“清室优待费”、“保护清陵经费”、“监狱经费”等诸多是正当的、合理的用途。
尽管这笔“善后大借款”,实际上有一部分用于镇压了“二次革命”,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善后大借款”是早有预谋的、专门用于镇压革命党的借款。我们必须要从1912年初的历史说起,从这笔借款的初衷、原始动机等各方面的资料出发,去对它进行探讨,否则,我们很难写出客观、公正、真实的历史。
那么,至于许多革命党人指责袁世凯找帝国主义国家借这笔钱,没有经过国会的批准,因此,它是一笔“非法借款”——这种说法,是否符合事实呢?
我认为这也恐怕很难符合事实。
事实上,这笔借款的“非法”之说,是源自于以下的一个基本事实。
袁世凯的财政人员找外国银行团谈妥了这笔借款,年利息5%并征得了国会的批准,可是,正要签约的时候,外国银行团却反悔了,说要求增加利息,增加到年息5.5%。
北洋政府不死心,及时将这个变卦通知了国会,同时也缠着外国银行团不放,继续进行谈判,说:你为什么说话不算数啊?
经过复杂的谈判之后,外国银行团最终妥协了,又回到了原先的年息5%。
这样,袁世凯为了防止“夜长梦多”,遂命令财政部马上和外国银行团签约了。不料,此时在国会,却冒出了一片反对的声音。国会说我们之前是批准你签 5%的约,可是后来鬼子反悔了,他们抛出一个 5.5%的新利率,也就是说,此前的那个议案已经“过期”了。
国会还说,不错,你政府和鬼子继续谈,最终又谈回了5%——可是,这个“新谈成”的 5%,在法律上来说,是一个新的合同,是一个新的议案,既然是一个新的议案,那么,你袁世凯就必须重新回到我们国会,由我们国会再次投票表决“新议案”,你袁世凯才能和外国签约——否则,你就是违法!
这就是当年国会的指责之词。值得注意的是,当年国会议员,国民党员占了多数。这就是所谓“借款手续不合法”说法的来由了。实事求是地说,这种说法,是存在争议的。中方代表和外国银行团重新谈回到5%,这到底算是一个“新议案”,还是原先的那个“旧议案”?恐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了。本节最后,我附上当时的各种合同清单。
《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之《丁号附件:裁遣军队》
热河六十万圆广东一百零五万两
浙江五十六万圆江西六万两
《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之《戊号附件:行政费》
民国二年四月至九月预算约数
外交部所管 共一百七十七万六千二百一十二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八万一千五百三十二圆第二款 在外使馆经费 一百二十二万四千七百五十六圆第三款 附属学堂经费 十六万九千九百二十四圆内务部所管 共二百十九万二千六百二十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二十七万四千二百圆第二款 内外警厅经费 一百二十二万三千八百三十六圆第三款 附属医院学堂局所经费 八万零十一圆第四款 步军统领衙门经费 六十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三圆财政部所管 共一千三百零二万一千八百零八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二十五万圆第二款 附属局厂经费 十九万六千七百七十圆第三款 大总统府经费 三十万圆第四款 国务院经费包括法制、铨叙、印铸、蒙藏事务、临时稽勋各局
及审计处 四十七万五千八百十四圆第五款 议院经费 一百万圆第六款 清室优待费 二百七十七万七千七百七十七圆第七款 税务处及学堂经费 十万零三千四百五十六圆第八款 各税务衙门经费 二十二万一千八百圆第九款 各旗俸饷俸米折 六百六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圆第十款 外旗俸饷热河、察哈尔、密云等处 六十二万五千圆第十一款 保护清陵俸饷 四十万零四千五百二十五圆陆军部所管 共一千五百八十二万六千三百二十一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五十四万余圆第二款 直辖各镇局所等饷项 八百四十余万圆第三款 参谋本部及所辖各校局经费 一百七十六万一千六百七十五圆第四款 禁卫军饷 一百二十四万三千一百九十六圆第五款 拱卫军饷 一百五十三万二千八百四十四圆第六款 武卫左军饷 一百二十八万六千三百五十二圆第七款 武卫前军饷 九十七万四千二百七十四圆第八款 京畿军政执法处经费及军饷 八万七千九百八十圆海军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八万二千三百四十八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十八万二千三百四十八圆第二款 各司令处军舰学堂经费 一百二十万圆司法部所管 共六十二万六千零三十四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四万六千六百四十圆第二款 院厅监狱经费 二十七万九千三百九十四圆教育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三万七千六百零四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五十三万七千九百八十四圆第二款 学校局馆经费 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二十圆农林部所管 共三十五万一千三百九十八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万九千二百四十二圆第二款 场所经费 四万二千一百五十六圆工商部所管 共二十六万八千六百五十六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二十万零八千六百五十六圆第二款 各所经费 六万圆
交通部所管 共五十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七圆交通部路航邮电各费,应归
特别预算,应可相抵。至新添路线不在内。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万二千八百零六圆第二款 育才费 二十三万六千六百九十一圆以上共计三千七百三十二万二千四百九十八圆。
附:特别用款
印刷局 工程机器约七十五万圆造纸厂 工程机器约一百四十万圆造币厂 工程机器约五十万圆大学堂 建筑费约五十万圆崇陵 工程费约四百六十一万一千五百三十七圆议院 工程费约一百五十万圆元年积欠各部 行政费约三百八十四万五千圆皇室经费元年欠发商号挪垫 三百零一万七千三百三十三圆八旗米价 一百八十万七千七百五十圆共计一千七百九十三万一千六百二十圆。统计五千五百二十五万四千一百一十八圆。约合五百五十万磅。以上各节,每月之详细预算用度,应交银行所指定之代表人一份。
《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之《己号附件:整顿盐务》
整顿盐务用款概算
一收盐运盐基本金 七百万圆一设机器制盐厂 三百万圆
一整理场产 五百万圆一为按照将来与银行商允之银行办法备垫资本与盐商 五百万圆共计二千万圆,约二百万磅。
民国侠女施剑翘传奇
在民国的历史上,有一位挺身为父报仇的侠女,她的名字叫施剑翘。此人的故事相当具有传奇色彩,值得一写。
故事首先得从施剑翘的父亲——北洋军阀张宗昌的部下猛将施从滨讲起。
1926年,正值军阀混战的年头,施从滨和孙传芳在安徽省蚌埠地区开战,施军兵败、被孙军追赶。施从滨开着铁甲车狂奔,要夺路过桥,但是,桥上挤满了自己手下的兵,逃命要紧,施从滨把心一横,开着铁甲车,径直从自己的战士身上辗了过去,当场撞死、撞飞许多人。有的士兵被铁甲车压断一条腿,大声哭喊,场面十分凄惨。
尽管开着铁甲车狂奔,施从滨最终还是没能逃脱,在孙传芳士兵的重重包围之下,施从滨放下武器,投降了。被俘之后,施从滨的态度相当配合。尽管如此,孙传芳还是将俘虏施从滨杀死,并且割下了他的头颅悬挂示众。施从滨有一个女儿,名叫施剑翘。父亲施从滨的死,给她带来了无尽的悲痛。施剑翘立志:杀死孙传芳,为父亲报仇。施剑翘原想依靠男人为父亲报仇。不久,有个男子跟她说:“我同情你!我为你的父亲报仇!”施剑翘很感动,立即嫁给了他,并生下儿女。然后,施剑翘不断催促丈夫为父亲报仇,可是,这位丈夫却在婚后食言了,再三推搪,就是不去。施剑翘也要求过自己的弟弟(施从滨的儿子)动手为父亲报仇,可是,弟弟也不愿意。无奈之下,施剑翘不得不决定:亲自动手。当时,施剑翘和杀父仇人孙传芳,同时都住在天津。冤家路窄。孙传芳居然有个女儿名叫孙家敏,和施剑翘的大儿子在天津法租界“培才幼儿园”是同班同学!施剑翘准备好手枪之后,找借口和孙家敏小朋友套近乎,初步摸清了孙传芳的部分生活规律。可是,尽管如此,还是很难找到靠近孙传芳的机会。
有一次,施剑翘到天津“居士林”,给死去的父亲烧香倾诉,边烧边哭。一位老和尚看她可怜和她谈话。无意中,老和尚透露了惊人的情报:孙传芳下野之后,皈依佛门,竟然是本寺的常客,常来“居士林”烧香念佛!
施剑翘终于找到了下手的机会。
机不可失,施剑翘到“居士林”守候多日,终于在 1935年 11月 13日,等到了孙传芳的出现。施剑翘不动声色,趁孙传芳念佛的时候,朝他的后脑连开三枪。孙传芳当场身亡。
枪声响起之际,“居士林”的信众们吓得满堂乱跑。施剑翘不慌不忙,当场散发印制好的传单。施剑翘在传单里坦言:“……小女子我是为父亲报仇……”随后,施剑翘抱着必死的决心,镇定自若地拨打警察局的电话,报案自首。
很快,警察来了,将她带走。笔录之后,还见了记者。施剑翘属于自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施剑翘为父亲报仇,开枪打死孙传芳并入狱之后,冯玉祥、李烈钧、张继等国民政府大员都同情她,并为她到南京说情。全国舆论也为施剑翘说情。
(注意:孙传芳下野之前,是国民党北伐的主要军事敌人之一,故国民党人一般不同情孙传芳。)南京国民政府在考虑之后,动用了极少动用的特赦权,将施剑翘特赦了。这就是民国侠女施剑翘的真实传奇。
张作霖的身世和起家
张作霖的身世和起家问题,在近代史中,并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确是很多普通读者比较感兴趣的一个话题。笔者收集了一些张作霖身边人的证言,于此整理一下,对于对张作霖有兴趣的读者朋友,也许有一点参考的价值。
张作霖的父亲,名叫张有财。张有财以开赌场为生。有一天,张家的狗用嘴巴拉扯着张有财的老婆(张作霖的母亲)往外跑,一直跑到了树林里,找到了张有财的尸体。村子里传说张有财是被一姓王的赌徒给杀的。原因是那赌徒在张有财的赌场里输了钱,张有财说要人家的老婆抵债。人家当真了,急了,就动了杀心。
关于张作霖父亲的这段资料,出自于《吉林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张作霖青年时代纪略》中赵兴德(赵兴德是张学良的表兄)的回忆。
张作霖小的时候,本来是个读书郎,如果能将书读下去,也许人生的路会不一样,可是,他天生并非读书的料。
张作霖 12岁时,家里没钱供他念书,经过托人说情,和私塾先生谈成了这个方案:张作霖给私塾先生做饭,作为报酬,张作霖就可免费上学。
有一次,私塾先生批评小张作霖,不料老先生因此被张作霖给暴打了一顿。动手打了先生之后,张作霖知道这书再也念不成了,他对别人说:“人,干点儿啥都能混一口饭吃!这书,我不念了!”
打了人还不算,次日,张作霖回到私塾,拦住各位同学,不准他们上学,肆意扰乱私塾的教学秩序。
小小年纪的张作霖,就霸气外露,这人注定是当枭雄的料。
关于张作霖求学、退学的这段史料,也出自《吉林文史资料选辑》第 4辑赵兴德的《张作霖青年时代纪略》。
张作霖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在辽宁海城一家名叫“杜家店”的旅馆里面打工,干的是伺候住客,帮住客牵饮牲口的工作。如同今天酒店里帮住客搬运行李的服务生,英文职称为“Bellboy”。
有一次,张作霖欠下赌债,生了邪念,他偷了一个住客的一头驴,卖掉了,不久,张作霖被人告发,“杜家店”的老板立即找来打手,将张作霖暴打至晕厥,然后将张作霖扔到苇塘当中。
张作霖侥幸不死,醒来之后,决定落草、投匪,于是,他投奔了当时的著名胡匪(土匪)杜立山。
张作霖投奔土匪杜立山之后,不久就在清政府的一次剿匪行动中,被官府抓到了。那时的张作霖才十七八岁,长得矮小,又没有人来指认他有血案啥的,结果当官的仅仅把张作霖打了一顿板子,就放他走了。
张作霖被放走之后,不思悔改,继续拉帮结匪,后来又和张景惠匪帮结合,逐渐壮大。
关于张作霖从社会底层青年落草为匪的这段史料,出自《吉林文史资料选辑》第 4辑,赵庸声的《张作霖的起家》一文。
再后来,1900年,北方闹义和团,沙俄以此为理由,侵占了东北全境,给张作霖提供了真正成气候的机遇。那时,东北全境被俄军侵占之后,清政府的各个地方政府都关门打烊了。东北大地出现了无政府的“治安真空”状态。张作霖作为土匪,这时找到了一笔更大的,而且是比较“正当”的业务,那就是:收取各个村子的保护费,保护各个村子免受土匪侵扰。换言之,张作霖瞅准了机遇,从“土匪”摇身一变,成为了地方“保安”,而且还是一家“大型保安公司”的“老总”。
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张作霖这股武装力量被清政府招安,他本人就此成为了清军的一个地方将领。关于张作霖从土匪改行当保安,再被清政府招安的这段历史,诸位可参考唐德刚的《张学良口述历史》一书,出自张学良的口述回忆。再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我就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