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人情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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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道德准则极端要求回报义务和自我约束,似乎坚决要把私欲谴责为罪恶并要求从内心根除。古典佛教的教义就是这样。但日本的道德准则对感官享乐十分宽容,这就更加令人惊异。日本是世界上有数的佛教国家之一,尽管在这一点上,其道德伦理显然与释迦及佛典对立。日本人并不谴责满足私欲。他们不是清教徒。他们认为肉体的享乐是件好事,是值得培养的。他们追求享乐,尊重享乐,但是,享乐必须恰如其分,不能妨碍人生重大事务。
这种道德准则使生活经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对于日本人容许感官享乐的后果,印度人比美国人更能理解。美国人不认为享乐必须学习,在他们看来,拒绝沉溺于感官享乐就是抵制已知的诱惑。但实际上,享乐像义务一样,也需要学习。在很多文化中是不教享乐的,因而人们容易献身于自我牺牲的义务。甚至连男女之间的肉体吸引有时也受到极度限制,却几乎毫不威胁家庭的圆满生活。在这些国家中,家庭生活与男女爱情不同,是以另外一些考虑为基础的。日本人一方面培养肉体享乐,另一方面又规定不能把享乐当做严肃的生活方式而纵情沉溺。这样,日本人就使生活变得很难处理。他们把肉体享乐当作艺术一样加以培养,品尝个中趣味,又牺牲享乐,献身于义务。
日本人最喜欢的一种细致的肉体享乐是洗热水澡。从最贫穷的农民、最卑贱的仆人,到富豪贵族,每天傍晚都要浸泡在滚烫的热水中,这已成为生活常规之一。最常见的浴槽是木桶,下面烧炭火,水温可达华氏110度或更高。人们在入浴以前要洗净身体,然后全身浸入热水中,尽情享受温暖和舒适。他们在桶中抱膝而坐,状如胎儿,水浸至下腭。他们每天洗澡,其重视清洁与美国无异,但此中另有一番艺术情趣则是世界其他各国的洗澡习惯难以媲美的。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年龄越大,情味越浓。
他们在洗澡上想尽办法节省费用和劳力,但入浴则绝不可少。在城镇中,有像游泳池那样大的公共浴池,人们可以到那里洗澡,并与偶遇者谈笑。在农村,几个妇女轮流在庭院里烧洗澡水,供几家人轮流入浴,洗澡时被人看见也不在乎。即使是上流家庭,入浴也必须遵守严格顺序。首先是客人,依次是祖父、父亲、长子,最后是家里最下等的佣人。出浴时浑身绯红,状如熟虾。然后阖家团聚,同享每日晚餐前的轻松愉快。
恰如酷嗜热水澡,视为一大享乐一样,他们也重视“锻炼”,其传统包括最严厉的冷水浴。这种习惯往往被称作“寒稽古”(冬炼)或称“水垢离”,至今仍很盛行,但已不是老传统方式。从前,必须在黎明前出去,坐在冰凉的山间瀑布之下。寒冬之夜,即使在无取暖设备的日本房间里往身上泼些冰凉的冷水,也是非同小可的苦行。帕西瓦尔·洛厄尔(Percival Lowell)记述了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盛行的这种习惯。那些志在获得医治疾病或能够预言的特别才能的人们——他们并不想去当僧侣或神官——在就寝前要进行“水垢离”,凌晨二时,“众神入浴”时要起床再做一次。早晨起床、中午及日落时也要各做一次。①那些急于学习乐器或其他手艺以求谋生的人中尤其盛行黎明前的这种苦行。还有,为了锻炼身体,人们把身体裸露于严寒中。据说,练习写字的孩子们尤其要锻炼,哪怕把手指冻僵、长冻疮,说是特别有效。现代的小学里没有取暖设备,据说这对锻炼孩子们的意志大有好处,将来能够忍受人生各种艰苦。西方人则对日本孩子经常感冒和流鼻涕印象更深,因为这种习惯只能如此。
睡眠是日本人爱好的另一种乐趣,也是日本人最熟练的技能之一。他们不管什么姿势,也不论是在我们认为根本不能入睡的情况下都能舒舒服服地睡眠。这件事情使许多研究日本的西方学者惊奇不已。美国人几乎把失眠和精神紧张看成同义语,而按我们的标准衡量,日本人的性格是高度紧张的,可是他们却毫不费力就能熟睡。他们晚上睡觉很早。在东方各国很少发现有如此早睡的国民。村民们都是日落不久就入睡。我们的信条是为明天积蓄精力;他们早睡则不是如此,因为他们没有这种盘算。一位十分了解日本人的西方人写道:“到了日本,你必须放弃那种认为今晚睡眠与休息是为准备明天工作的想法;你必须把睡眠与解除疲劳、休息、保养等问题分别考虑。”好比一项工作提议一样,睡眠也是“自成一案,与任何所知生死之事无关”。②美国人惯于认为睡眠是为了维持体力。我们大多数人,早晨一觉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计算昨晚一共睡了几个小时。睡眠的长短告诉我们,白天可以有多少精力和多大效率。日本人睡觉则不是为了这些。他们就是喜欢睡觉,只要没人妨碍,他们就能高高兴兴地入睡。
同样明显,他们也能毫不吝啬地牺牲睡眠。准备应考的学生通宵达旦地用功,根本不考虑睡眠会使他更能应付考试。在军队训练中,睡眠完全服从于训练。杜德(Harald Doud)上校1934年至1935年曾在日本陆军工作,在谈及与手岛大尉的一次谈话时说,“平时演习中,部队连续三天两夜行军,除了十分钟小憩和短暂间歇可以打个盹以外,丝毫不能睡眠。有时士兵们边走边打瞌睡。有一个少尉熟睡过去,撞到路旁的木堆上,引起大笑。”好不容易回到兵营,还是不能睡觉,都被分配去站岗或巡逻。我问:“为什么不让一部分人去休息呢?”大尉回答说:“噢,不用,他们都知道怎样睡觉,现在是要训练他们不睡觉。”③这段话简洁生动地表达了日本人的观点。
像取暖、睡觉一样,吃饭既是享乐式的休息,又是一种严格训练。日本人在余暇喜好烹调多种菜肴来品尝,一道菜只有一羹匙,色味都很讲究。但在另外情况下又强调训练。埃克斯坦(G. Eckstein)引用日本一位农民的话说,“快吃快拉是日本人最高德行之一”。④“吃饭不被认为是大事,……吃饭只是维持生命的需要,因此,应当尽快地吃完。对孩子们,尤其是男孩,总是尽量催他们快吃,而不像欧洲人那样,劝他们慢慢地吃”⑤(重点号是著者所加)。在训练僧侣的佛教寺院,饭前的感恩祈祷中,僧侣必须把食品看做是良药⑥,意思是说,正在修行的人不应把吃饭看做是享乐,而只应看做是必需。
按照日本人的看法,强行绝食是测试意志坚强的良法。像却暖弃眠一样,绝食也表示能够忍受苦难,就像武士那样“(腹中饥饿时)口含牙签”。如果经受住绝食的考验,体力不仅不会因卡路里、维生素的缺乏而下降,反而会因精神胜利而提高。美国人认为营养与体力是一对一的对应关系,日本人则不承认这一点。因此,才有东京广播电台对战时在防空洞内避难的人们宣传体操可以使饥饿者恢复体力和元气的事情。
浪漫主义的恋爱也是日本人培养的另一种“人情”。这在日本已成为习惯,尽管它和日本人的婚姻方式、家庭义务全然相反。日本小说充满了这类题材。和法国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主角都是已婚者。情死是日本人喜欢阅读和谈论的话题。十世纪的《源氏物语》⑦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杰出小说,与世界上任何国家当时发表的伟大小说相比毫不逊色。封建时代的大名及武士们的恋爱故事也同样具有浪漫色彩。它还是现代小说的主要题材。这与中国文学的差异是很大的。中国人忌谈浪漫主义的爱情和性的享乐,由此免去许多纠纷,家庭生活也相当平稳和谐。
在这一点上,美国人对日本人要比对中国人更加理解。但是这种理解仍然是肤浅的。我们对于性享乐的许多禁忌是日本人所没有的。日本人在这个领域不大讲伦理道德,我们则是要讲的。他们认为,像其他“人情”一样,只要把“性”放在人生的低微位置上就行。“人情”没有什么罪恶,因而对性的享受没有必要讲伦理道德。英美人认为日本人珍藏的画册有些是淫秽的,认为吉原(艺妓与妓女集中地)是悲惨的地方。对这种评论,日本人一直很重视。日本人开始与西方人接触之初,就非常注意外国人这种评论,并且制定了一些法律,以使他们的习惯接近西方标准。但是,任何法律也不能消除文化上的差异。
有教养的日本人充分知道,他们并不认为那么不道德、猥亵的事,英美人却认为是不道德、猥亵。但是他们并没有充分意识到,我们的习惯态度与他们那种“人情不能侵入人生大事”的信条之间有巨大鸿沟。而这一点也正是我们难以理解日本人对待恋爱和性享乐态度的主要原因。他们把属于妻子的范围和属于性享乐的范围划得泾渭分明,两个范围都公开、坦率,而不是像美国生活中那样,一个可以公之于世,另一个则只能避人耳目。日本人对两者的区别是,一个是属于人的主要义务的世界,另一个则属于微不足道的消遣世界。如此划定范围,“各得其所”,这种办法使这两类活动对家庭中的模范父亲和市井中的花柳之徒都能分别适用。日本人不像我们美国人,他们的理想不是把恋爱与结婚看做一件事。我们所赞许的恋爱是以选择配偶为基础的,“相爱”就是我们结婚的最好理由。结婚以后,如果丈夫与其他妇女发生肉体关系,那就是侮辱他的妻子,因为他把理应属于妻子所有的东西给了别人。日本人则不这样看。在选择配偶问题上,他们听命于家长,盲目地结婚。他与妻子的关系必须遵守清规戒律。即使在很融洽的家庭中,孩子们也看不到父母之间性爱的表现。正像一位现代日本人在某杂志中说的:“在我们国家里,结婚的真正目的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其他任何目的,只能歪曲结婚的真实含义。”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日本的男子只在这种循规蹈矩的生活。他们如果有钱就去另找情妇。与中国的重大差别是,他们不把自己迷恋的女人带到家里来作为家族的一员。如果那样,就会把两种应当分开的生活范围混而为一。他的情妇可能是精通音乐、舞蹈、按摩以及其他技艺的艺妓,也可能是妓女。不管是哪一种人,他都要与那种女子的雇主签订契约,以防止那个女人被遗弃,契约要保证给女方金钱报酬。他将为她另筑新居。只有当女的有了小孩,男人希望把这个小孩与自己的孩子一起抚养时,可以例外地把女人接到自己家里来。进门以后,这个女的不是妾,而是一个佣人。孩子们称正式夫人为“母亲”,不承认生母与孩子的关系。中国那种显然已成为传统习惯的东方式一夫多妻制与日本迥然不同。日本人对家庭义务与“人情”,甚至在空间上也是泾渭分明的。
只有上流阶级有钱蓄养情妇。多数男子则是不时与艺妓或妓女玩乐。这种玩乐完全是公开的。妻子为出去夜游的丈夫梳洗打扮,妓院可以给他的妻子送账单,妻子照单付款,视为当然。妻子可能对此感到不快,但也只能自己烦恼。到艺妓处玩乐比到妓院花钱要多,但与艺妓玩乐一夕的费用并不包括性行为的过夜。他所享受的乐趣是欣赏训练有素、衣着入时、举止得体的美女的款待。如果要与某一艺妓进一步接近,男的就必须成为这位艺妓的保护人,签订契约,规定是他的情妇。或者男的魅力迷人,打动了艺妓而自愿献身。当然,与艺妓共度一夕之欢也绝不排除色情之事,艺妓的舞蹈、风趣、歌谣、仪态都是传统的,具有挑情性,而且故意表现上流夫人所不会表现的一切。这些都是“人情世界”中的事,对“孝的世界”是一种解脱。没有理由不去纵情享乐,但这两个领域则必须划分清楚。
妓女都住在烟花巷。有的人在与艺妓玩乐过后,如果余兴未尽,还可以再到妓院去。由于妓院费用低,钱少的人便满足于这种玩乐,而放弃艺妓。妓院外面都挂有妓女的照片,游客通常毫不避讳地在人前长时间地面对照片品评挑选。妓女的身份低微,地位不像艺妓那么高。她们大都是因家境穷困而被迫卖给妓院,不像艺妓那样受过训练,懂得艺术。过去,在日本人还没有注意到西方人的非议、旧习惯未除之时,妓女亲自坐在人前,以没有表情的面容面对顾客,听其挑选肉体商品。现在则代之以照片。
一个男人可以挑选一位妓女,与妓院签订契约,作为她唯一的保护人,而妓女则成为其情妇。这种妇女受契约的保护。对于女侍或女店员则可以不签订契约而使之成为情妇,这种“自愿情妇”最无保障。她们才最接近通过恋爱与男对象结合,却被排除于公认的“义务世界”之外。当日本人读到美国关于年轻妇女被情人抛弃,“婴儿绕膝”,悲伤失意的故事或诗歌时,他们会把这些私生子的母亲与日本的“自愿情妇”视为等同。
同性恋也是传统“人情”的一部分。在旧时代的日本,同性恋是武士、僧侣等上层人物公认的一种享乐。明治时期,日本为了赢得西洋人的赞许,宣布许多旧习为非法,同性恋也规定要惩处。但是,至今这种习惯却仍被认为是“人情之一”,不值得郑重对待,只是必须把它限制在一定范围,不能妨碍家庭关系。因而不必担心会出现西方人所说的那种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变成”同性恋爱者的危险,虽然有的日本男人自愿当职业男妓。对于美国存在着成年男子扮演同性恋的被动角色,日本人感到特别吃惊。在日本,成年男子选择少年为对象。对于成人来说,扮演被动角色认为有损人格。日本人有他们自己的界线(什么事可以做而不伤害自尊),不过他们的界线与我们的不同。
日本人对于自淫性享乐也不认为是道德问题。再没有其他民族像日本人那样有那么多的自淫工具。在这个领域内,他们也试图避免过于昭彰,以免外国人非议。但他们绝不认为这些工具是坏东西。西方人强烈反对手淫,欧洲大部分国家比美国还要强烈,这一点,在我们成年以前就已经印象很深。大人会悄声地告诉小男孩,手淫会得神经病、头发会秃掉等等。母亲从孩子小时候起就监视着,发现这种事,就会非常严厉对待,施以体罚,甚至把双手缚住。或者说,这样会受上帝惩罚。日本的幼儿和少年没有这种体验,他们长大后也不可能与我们采取同样的态度。他们丝毫不觉得自淫是罪恶而认为是一种享乐,只须在严谨的生活中把它放在微不足道的地位,就能充分控制。
酗酒也是被允许的“人情”之一。对美国人发誓要绝对禁酒,日本人认为是西方的怪行奇想。对于我们地方上举行投票号召禁酒的运动,他们也这样看待。饮酒是一种乐趣,任何正常的人都不会反对,但它只是一种小消遣,因此正常的人也绝不会为它所困。按照他们的看法,正如不必担心会变成同性恋者一样,也不必担心会成为醉鬼,强制防止酒精中毒也确实没有成为日本的社会问题。喝酒是一种愉快的消遣,因此,家庭,以至社会都并不嫌恶醉酒的人。他不会胡来,也没有人认为他会打自己的孩子。一般常见的是,纵情歌舞,排除严格的礼仪束缚,无拘无束地畅饮。在城市的酒宴上,人们则喜欢坐在对方的膝盖上。
古板的日本人严格区别饮酒和吃饭。在农村的宴会上,如果谁开始吃饭,就意味着他不再喝酒。他已涉足于另一个“世界”,对这两个“世界”区别得很清楚。在自己家里,他有时也在饭后饮酒,但绝不会一边饮酒一边吃饭,而是先享受一种,再享受另一种。
日本人的上述“人情”观具有一些重要后果。它从根本上推翻了西方人关于肉体与精神两种力量在人的生活中互争雄长的哲学。在日本人的哲学中,肉体不是罪恶。享受可能的肉体快乐不是犯罪。精神与肉体不是宇宙中对立的两大势力,这种信条逻辑上导致一个结论,即世界并非善与恶的战场。乔治·桑塞姆爵士写道:“在整个历史上,日本人都似乎缺乏这种认识恶的问题的能力,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不愿意抓住这个问题。”⑧事实上,日本人始终拒绝把恶的问题看做人生观。他们相信人有两种灵魂,但却不是善的冲动与恶的冲动之间的斗争,而是“温和的”灵魂和“粗暴的”灵魂⑨,每个人、每个民族的生涯中都既有应当“温和”的时候,也有应当“粗暴”的时候。并非注定一个灵魂要进地狱,另一个要上天堂。这两个灵魂都是必需的,并且在不同场合下都是善的。
甚至他们的神也显然如此兼具善恶两性。他们的最著名的神素盏鸣尊⑩是天照大神(女神)之弟,是“迅猛的男神”。这位男神对其姐姐极为粗暴,在西方神话中可能把他定为魔鬼。天照大神怀疑素盏鸣尊到自己住房来的动机不良,想把他赶到屋外。于是,他放肆地胡闹,在天照大神的大饭厅里乱拉大便,而大神与侍者正在饭厅里举行尝新仪式⑪。他毁坏稻田的田埂,这是滔天大罪。最坏的,也是西方人最不可理解的是,他竟然在姐神的卧室的上端挖个窟窿,从中投入“倒剥皮”的斑驹⑫。由于素盏鸣尊干了这些坏事,受到诸神的审判,被处以重刑,赶出天国,放逐到“黑暗之国”。⑬可是,他仍然是日本众神中一位招人喜爱的神,受到应有的尊敬。这样的神在世界神话中也常见,但在高级的伦理性宗教中,这种神则被排除在外,因为把超自然的东西划成两个不同集团,以分清黑白,更符合善与恶的宇宙斗争哲学。
日本人始终明确否认德行包含同恶进行斗争。正如他们的哲学家和宗教家们几百年来所不断阐述的,认为这种道德律不适合于日本。他们大声宣布,这正证明日本人道德的优越。他们说,中国人不得不树立一种道德律,即提高“仁”,亦即公正、慈爱的行为的地位,把它作为一种绝对标准。以仁为标准,一切有缺点的人或行为,就能发现其所不足。他们说,“这种道德律对中国人是好的,因为中国人的劣根性需要这种人为的约束手段。”十八世纪伟大神道家本居宣长⑭就是这样说的。⑮近代的佛教家及国家主义指导者们也就同样的题目发表著述或举行讲演。他们说,日本人天生性善,可资信赖,没有必要与自己性恶的一半进行斗争,只需要洗净心灵的窗口,使自己的举止适合各种场合。如果它允许自身污秽,其污秽也容易清除,人的善性会再度生辉。日本的佛教哲学比其他任何国家的佛教都更加主张凡人皆可成佛,道德律不在佛经之中,而在于打开自己的悟性和清净无尘的心灵之扉。那么,何必自我怀疑心灵中的发现呢?恶不是人心生而具有的。基督教圣经《诗篇》中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⑯日本人没有这种神学。他们没有关于人的堕落的说教。“人情”是天赐幸福,不应谴责。无论是哲学家还是农民都不谴责人的情欲。
美国人听到这些似乎认为,它必将导致一种自我放纵的纵欲哲学。但是如前所述,日本人把履行义务规定为人生的最高任务。他们完全承认,报恩就是意味着牺牲个人欲望和享乐。他们认为,把追求幸福当做人生重大目标的思想是令人吃惊的、不道德的。他们认为:耽于行乐的幸福只是一种消遣而已。把这种幸福看做大事,以之作为判断国家和家庭的标准,那是不可思议的。人们履行“忠”、“孝”及“义理”的义务,要常常经受苦难,这是他们早已想到的。这虽然使人生艰苦,但他们有充分准备。他们经常放弃自己毫不以为是坏事的享乐,这需要有坚强的意志,而这种坚强意志正是日本人最称颂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