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患难见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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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巷子里住的无疑是大户人家。
    大户人家要防外面的盗贼去偷他们,所以他们宁愿看不到阳光,也一定要把围墙做得很高。所以这条巷子两边都是高墙,连天马堂的轻功都无法一跃而上的高墙。
    巷子很深,很暗,前面来的有四个人,后面也有三个。七个人都穿着黑色的紧身衣,而且还用黑布蒙住了脸。他们走得都很慢,看起来一点都不着急,因为他们知道这两人已经好像是池中的鳖,网底的鱼,根本已无路可走。
    马如龙也压低声音,道:“你用不着害怕,我会叫他们放你走的。”
    大婉道:“他们会让我走?”
    马如龙道:“这件事根本和你完全没有关系,为什么不让你走?”
    大婉说道:“你认为,他们是来找你的?”
    马如龙道:“当然是。”
    大婉道:“你错了。”她叹了口气,道:“我也希望他们是来找你的,可惜不是。”
    马如龙道:“为什么不是?”
    大婉道:“你是个凶手,来捉拿凶手,不但光明正大,而且是很露脸的事,为什么要把脸用黑布蒙起来?”
    马如龙终于想起,她也跟他一样,也有麻烦,也有人在追杀她。
    大婉道:“可是你也用不着害怕,我也会叫他们放你走的。”
    马如龙道:“你认为我会走?”
    大婉道:“我们非亲非故,别人来要我的命,难道你也要陪我一起死?”
    马如龙道:“不管怎么样,我总不会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大婉道:“为什么?”
    马如龙道:“因我做不出这种事。”
    大婉道:“这理由不够好。”
    马如龙道:“可是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大婉道:“说不定我是个坏女人,是个贼,你本应该帮他们把我抓住才对。”
    马如龙道:“我知道,你绝不是这种人。”
    大婉道:“你怎么知道,你连我究竟姓什么都不知道。”
    马如龙道:“可是我相信你。”
    大婉看着他,忽然又叹了口气,道:“我本来以为你已经变得聪明了些,想不到你还是这么笨。”
    这条巷子虽然很长,七个黑衣人走得虽然很慢,现在还是距离他们很近。七个人都带着兵刃,都是极少见的外门兵刃,有个人手里竟拿着对自从上官金虹死在小李飞刀之下后,就没有人再使用过的龙凤金环,还有人竟提着对“鸳鸯跨虎篮”。
    这都是江湖中绝迹已久的兵刃,因为这种兵刃的威力虽大,却极难练。能使用这种兵刃的人身手绝对不弱。马如龙实在没有对付他们的把握,但是他绝不气馁胆寒。
    大婉忽然道:“喂,你们是来找我的?还是来找他的?”
    手提龙凤双环的黑衣人,短小精悍,步履沉稳,从蒙面黑巾中露出来的一双眼睛灼灼有光,锐利如鹰,无疑是个高手。这人冷冷道:“是来找你的又怎么样?是来找他的又怎么样?”
    大婉道:“如果是来找他的,就没有我的事了,我既不是英雄也不是君子,你们就算杀了他我也绝不管你们的闲事。”
    这人冷冷道:“你不必说,我也看得出。”
    大婉道:“可是你们如果是来找我的,情况就不同了。”
    这人道:“哦?”
    大婉道:“他自己的麻烦虽然已经够多,还是不肯像我一样袖手旁观的,你们只要动一动我,他就会跟你们拼命。”
    这人道:“所以我们若是要动你,就一定要先杀了他。”
    大婉看着马如龙,道:“是不是这样子的?”
    马如龙道:“是。”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说出这种话的,其实他现在还有很多事要做,这件事还没有水落石出时,他绝不能死。如果他现在就死在这里,不但死得不明不白,他的冤枉也永远没法子洗清了。可是他已经把话说了出来,他既不想反悔,也绝不后悔。
    大婉道:“喂,你们听见他说的话没有?”
    这黑衣人冷笑道:“看来他不但是个英雄,还是个君子。”
    大婉道:“看来他的确是的。”
    这人道:“只可惜这种人总是不长命的。”
    大婉叹了口气,道:“这句话我早就告诉过他了,可惜他偏偏不听。”
    “叮”的一声,双环拍击,火星四射。昔年上官金虹威震天下,创立了雄霸江湖的“金钱帮”,不但雄才大略,武功也极惊人。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中,“上官金环”虽然列名第二,但是江湖中大多数人都认为,他的武功并不在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之下。
    他掌中一对龙凤金环,被公认为天下最霸道的一种武器。这种武器在这黑衣人手里,虽然没有上官金虹昔年那种独步江湖、不可一世的气概,威力却还是很惊人。大婉却连看都没有去看一眼,她在看着马如龙,眼睛里充满笑意,笑得那么温柔,那么愉快。
    强敌已经追杀而来,生死已在瞬息之间,她居然还觉得很愉快。因为马如龙并没有抛下她一个人逃走,不管她嘴里说什么,在她心里的感觉中,这一点仿佛已经比她的生死更重要。
    马如龙忽然也觉得愉快起来,就连她那双浮肿的眼睛,现在看来都似已变得可爱多了。美与丑之间,本来就没有绝对的标准,能让你觉得愉快的人,就是可爱的人。
    大婉轻轻的问:“你怕不怕?”
    马如龙并不是完全不怕,恐惧一直是人类最难克服的弱点之一,幸好人心中还有几种更美的情感能战胜恐惧。
    大婉道:“如果你怕,现在要走也许还来得及。”
    马如龙道:“我不走。”
    大婉又轻轻的叹了口气,道:“那么我……”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她的声音仿佛忽然被一把看不见的快刀割断了,她的咽喉仿佛忽然被一双看不见的魔手扼住。她的眼睛里忽然露出种恐惧之极的表情,就好像忽然看见别人看不见的恶鬼。
    马如龙回过头,就会发现她看见的只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很平凡的女人,身上穿着件很朴素的青布衣裳,手里提着一篮花。刚转入这条窄巷。马如龙没有回头,所以忍不住要问:“你怎么样?”
    大婉道:“我要走了,你不走,我走。”她居然真的说走就走,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她的身子已经飘飘飞起,掠上了那道任何人都想不到她能上得去的高墙。
    那个平凡的卖花女一直低着头往前走,好像根本没有看见有道高墙挡住了她的路,大家眼看着她要一头撞到墙上去,撞得头破血流。想不到她的头没有被墙撞破,墙反而被她撞破了。只听“噗”的一声响,两三尺厚的风火高墙上,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形破洞,这个平凡的卖花女竟已穿墙而过,就好像穿过了一张薄纸。
    马如龙怔住了,每个人都怔住了,大婉的轻功令人吃惊,卖花女的武功更惊人。天色仿佛忽然间就已变得很暗,风仿佛忽然就变得很冷。现在她们虽然已走了,杀人的人却仍在风中,夺命的金环也仍在手。
    马如龙终于问:“你们要找的是她?还是我?”
    黑衣人道:“是她。”
    马如龙道:“她已经走了。”
    黑衣人道:“对你来说,很不好。”
    马如龙道:“为什么?”
    黑衣人道:“因为你应该知道,利剑出鞘,不能不见血,否则必定不祥。”
    他的掌中仍有杀人之利器,眼中也仍有杀机:“我们这些人也一样,只要我们出手,就非杀人不可,现在她已走了,我们只有杀你。”
    马如龙道:“很好。”
    其实他也知道这情况很不好,无论对谁来说,这情况都很不好。他掌中既没有杀人的利器,心中也没有杀机。他也没有选择的余地。
    ──人为什么要杀人?他痛恨暴力。在某种情况下,只有用武力才能制止暴力。他已将全身的精气劲力集中,他只有一条命,他还不想死。他认为暴力一定要被制止。
    又是“叮”的一声响,双环再次拍击,火星乱雨般四射而出。马如龙的人也射出去,箭一般射了出去。
    他没有杀气,可是他有另外一股气。血气!
    他的目标并不是这个掌中有金环的黑衣人,而是另外一个人。“擒贼先擒王”这句话,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适用。现在他要攻的是对方最弱的一环。
    在正邪不能两立,敌我势难并存的情况下,能保全自己,就要保全自己,能消灭敌方一人,就得要消灭对方一人。他攻击的目标是黑霸。
    黑霸姓黄。每个人都叫他黑霸,只因为他是他们组织中最黑,最高大,看来最有霸气的一个人。黑霸身高八尺九寸,肩宽三尺,手臂伸出来比别人的大腿还粗,拳头大如孩童的头颅。
    马如龙怎么会将这么样一个人看成对方最弱的一环?是不是因为这个人一直都紧跟在夺命金环的左右?
    藤萝只有依附大树才能生存,狡狐只有依仗猛虎的威风才能吓人,弱者总希望能依附强者,得到保护。一个人的强弱,绝对不是从外表可以判断的,马如龙的判断没有错。
    黑霸用的武器是一对混元铁牌,看来至少有六七十斤重的混元铁牌。
    马如龙冲过去,这对混元铁牌也发动了攻势,一横扫,一直拍。可惜一种武器的强弱,也不是可以用它的重量来判断的。
    马如龙挥拳,一拳就已经从这对横扫直拍的铁牌中穿过去,一拳就已痛击在黑霸的鼻梁上。这一拳击下时,只有很轻的一声响,就好像一拳打在一块死肉上,甚至连呼喊的声音都没有,黑霸就已仰面躺下。
    马如龙可以从这个已经躺下了的人身上冲过去,冲出这条窄巷,也可以乘机冲入墙上那个破洞。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并不是不可以跟这些人拼一拼,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只要还有一分机会,他就绝不放弃。他一向是个骄傲的人,非常非常骄傲的人。
    黑霸倒下时,他已用足尖挑起了一面铁牌,用左手抄住,乘势横扫,扫退了金环。他的右手已猛切在另一个人的手腕上,击落了一只判官笔。
    可是金环仍在,在一双可怕的手里,另外还有一双可怕的手,手里还有一对跨虎篮。这两双手,两种武器,才是真正要命的。等到奇诡莫测的跨虎篮,配合着威猛无双的夺命金环攻上来时,他才发觉自己又犯了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他又低估了他的对手,高估了自己。
    这种错误绝不容人再犯第二次,一次已足以致命!但是他还可以拼,用他的血肉和性命去拼!一个肯拼命、敢拼命的人,不但危险,而且可怕,一个人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肯拼命。这些人为什么也不惜跟他拼命?──天杀!──他们本来就是来杀他的!他忽然想通了。
    黑霸已挣扎着站起来,破碎流血的鼻子使得他呼吸困难,喘息急促。他忽然用力撕开自己的衣襟,嘶声狂呼:“杀了他!杀了他!杀!杀!杀!杀!杀!杀!”
    惨厉的呼声,拼命的杀手!撕裂的衣襟里,黑铁般的胸膛上,十九个鲜红的血字──天杀!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一切,都要杀了他!
    马如龙握紧了拳头,咬紧了牙,死就死吧!又有一个人在他拳头下倒下。他已看不清倒下去的这个人是谁了。可是他忽然看见一道银光。灿烂夺目的银光凌空飞来,是一杆枪,银枪!
    “凤城,银枪,邱。”他看见这杆枪时,就听见于邱凤城的声音:“你们要杀他,就得先折断这杆枪,你们要折断这杆枪,就得先杀了我!”
    他从来也没想到过邱凤城会来救他,可是邱凤城现在已来了!就在他身旁,以一杆枪,一条命,陪他一起跟别人拼命!──人们为什么总是要等到危急患难时才能认清谁是朋友?才能看清另外一个人的真面目?
    枪尖刺穿了一个人的咽喉,拳头又打碎了另一个人的肋骨。这次每个人都听见了骨头碎裂声音。
    还没有倒下的人,忽然间全部不见了,两个拼命的人,当然比一个更危险,更可怕,何况这两个人是邱凤城和马如龙。
    不知道什么时候,夜色已很深了,窄巷里阴凉而黑暗。马如龙只感觉到有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他的手。
    邱凤城的声音里也同样充满温暖:“我看得出你现在需要什么?你现在实在需要喝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