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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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顿报告书〔2〕采用了中国人自己发明的“国际合作以开发中国的计划”,这是值得感谢的,——最近南京市各界的电报已经“谨代表京市七十万民众敬致慰念之忱”,称他“不仅为中国好友,且为世界和平及人道正义之保障者”(三月一日南京中央社电)了。
  然而李顿也应当感谢中国才好:第一,假使中国没有“国际合作学说”,李顿爵士就很难找着适当的措辞来表示他的意思。岂非共管没有了学理上的根据?第二,李顿爵士自己说的:“南京本可欢迎日本之扶助以拒共产潮流”,他就更应当对于中国当局的这种苦心孤诣表示诚恳的敬意。
  但是,李顿爵士最近在巴黎的演说(路透社二月二十日巴黎电),却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中国前途,似系于如何,何时及何人对于如此伟大人力予以国家意识的统一力量,日内瓦〔3〕乎,莫斯科乎?”还有一个是:“中国现在倾向日内瓦,但若日本坚持其现行政策,而日内瓦失败,则中国纵非所愿,亦将变更其倾向矣。”这两个问题都有点儿侮辱中国的国家人格。国家者政府也。李顿说中国还没有“国家意识的统一力量”,甚至于还会变更其对于日内瓦之倾向!这岂不是不相信中国国家对于国联的忠心,对于日本的苦心?
  为着中国国家的尊严和民族的光荣起见,我们要想答复李顿爵士已经好多天了,只是没有相当的文件。这使人苦闷得很。今天突然在报纸上发见了一件宝贝,可以拿来答复李大人:这就是“汉口警部三月一日的布告”。这里可以找着“铁一样的事实”,来反驳李大人的怀疑。
  例如这布告(原文见《申报》三月一日汉口专电)说:“在外资下劳力之劳工,如劳资间有未解决之正当问题,应禀请我主管机关代表为交涉或救济,绝对不得直接交涉,违者拿办,或受人利用,故意以此种手段,构成严重事态者,处死刑。”这是说外国资本家遇见“劳资间有未解决之正当问题”,可以直接任意办理,而劳工方面如此这般者……就要处死刑。这样一来,我们中国就只剩得“用国家意识统一了的”劳工了。因为凡是违背这“意识”的,都要请他离开中国的“国家”——到阴间去。李大人难道还能够说中国当局不是“国家意识的统一力量”么?
  再则统一这个“统一力量”的,当然是日内瓦,而不是莫斯科。“中国现在倾向日内瓦”,——这是李顿大人自己说的。我们这种倾向十二万分的坚定,例如那布告上也说:“如有奸民流痞受人诱买勾串,或直受驱使,或假托名义,以图破坏秩序安宁,与构成其他不利于我国家社会之重大犯行者,杀无赦。”这是保障“日内瓦倾向”的坚决手段,所谓“虽流血亦所不辞”。而且“日内瓦”是讲世界和平的,因此,中国两年以来都没有抵抗,因为抵抗就要破坏和平;直到一二八,中国也不过装出挡挡炸弹枪炮的姿势;最近的热河事变,中国方面也同样的尽在“缩短阵线”〔4〕。不但如此,中国方面埋头剿匪,已经宣誓在一两个月内肃清匪共,“暂时”不管热河。这一切都是要证明“日本……见中国南方共产潮流渐起,为之焦虑”〔5〕是不必的,日本很可以无须亲自出马。中国方面这样辛苦的忍耐的工作着,无非是为着要感动日本,使它悔悟,达到远东永久和平的目的,国际资本可以在这里分工合作。而李顿爵士要还怀疑中国会“变更其倾向”,这就未免太冤枉了。
  总之,“处死刑,杀无赦”,是回答李顿爵士的怀疑的历史文件。请放心罢,请扶助罢。
  三月七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三月九日《申报·自由谈》,署名干。
  〔2〕李顿报告书李顿(V.Lytton,1876—1947),英国贵族。一九三二年四月,国际联盟派他率领调查团,到我国东北调查九一八事件,同年十月二日发表所谓《国联调查团报告书》(也称《李顿报告书》),其中竟说日本在中国东北有“不容漠视”的“权利”及“利益”。日本侵入东北,是因为中国社会内部“紊乱”和中国人民“排外”使日本遭受“损害”;是由于苏联之“扩张”及“中国共产党之发展”使日本“忧虑”。在《报告书》的第九章中,把孙中山早年关于引进外国技术、资金以帮助中国开发建设的主张加以歪曲引用,提出“以暂时的国际合作,促进中国之内部建设”,实际上是主张由帝国主义共同瓜分中国。《报告书》还荒谬地提出使东北从中国分割出去的“满洲自治”主张。当时国民党政府竟称这一报告“明白公允”,对《报告书》原则表示接受。
  〔3〕日内瓦瑞士西部日内瓦州的首府,国际联盟总部所在地。这里的意思是指英、法等帝国主义集团。
  〔4〕“缩短阵线”这是国民党宣传机构掩饰其作战部队溃退的用语。如《申报》一九三三年三月三日所载一则新闻标题为:“敌军深入热河省境,赤峰方面消息混沌,凌原我军缩短防线。”〔5〕这也是李顿在巴黎演说中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