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刘英 09-10Ctrl+D 收藏本站 关灯 护眼 小 中 大 繁 直达底部 刘英同志:大示敬悉。您要那张照片的复制品,现随函奉上一帧,请查收。 至于湖南人民出版社拟出闻天同志纪念册,要写回忆事,当勉力为之。容稍缓数日,写好奉致。我能回忆的,一是抗战时我到延安,二是解放后闻天同志任驻苏大使时,我到莫斯科有事曾到大使馆见过他。可惜那时的谈话现在只能记个大概。 匆此,即致敬礼! 我住在交道口南三条十三号。 沈雁冰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上一章:上一章 下一章: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