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int 4 对方希望你记住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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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和陌生人第一次接触时,我们应先问问人家“您贵姓”“您怎样称呼”,这是人际交往的基本礼节。而当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如果能脱口而出他的名字,就会显得自然而亲切,立刻拉近了彼此的距离。牢记对方的名字好像是一个见面礼,又好像是进入交往大门的通行证。如果叫不出对方的名字,或者把对方的名字叫错,就会感到语塞,自然给交往造成巨大的阻力,交往之门便很难打开。
可以说,牢记对方的名字是一种既简单但又很重要的获得好感的方法。记住对方的名字,是与人相处的最起码的要求。因为,姓名是一个人的标志,人们由于自尊的需要,总是最珍爱它,同时也希望别人能尊重它。可以说,记住别人的姓名,是对别人最起码的礼貌和尊重,又是一种情感投资。
而且,生活中你肯定也会有这样的感受:当你与曾打过交道的人再次见面,如果对方能一下叫出你的名字,你一定会感到非常亲切,心中难免就有几分窃喜,感到自己被他人尊重,对对方的好感也油然而生;而如果对方只觉得面熟,再次向你请教“贵姓”,双方一定都觉得非常尴尬,亲切、愉快的气氛也会一扫而光。其实每个人都渴望受到别人的关注和尊重,而关注和尊重很重要的一步就是叫出对方的名字,强调对方的名字。
你可曾想过,如果一个曾经只是点头之交的人,多年后突然和你相遇,你忘了对方的名字,你自己认为理所当然,但对方却叫出了你的名字,那样的感觉你应该不陌生吧,那时候大概只恨为何我没有多花点心思去记住他的名字,只觉得当时自己好尴尬吧!
其实,记住对方的名字,就很容易赢得好感。因为姓名代表一个人的自我,只有在自我受到尊重的时候,人们才会感觉快乐,我们一定不能忽视这一点。
在46岁时,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吉姆,得到了4所著名大学授予的荣誉学位,并成为美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的负责人。所有这些都来源于吉姆与人建立密切人际关系的专长——第一次见面,就能牢记对方的姓名。
在身居要职之前,吉姆是一家石膏公司的推销员。就在他满世界地推销公司产品的时候,他发明了一种能够牢记别人姓名的方法。这个方法很简单,他与别人初见,就将对方的姓名、家庭情况、政治见解等都记录在一个小本子上,并且经常翻阅自己建立的人际关系档案,努力将有关信息牢记在心。下次再与对方见面时,不论相隔半年或一载,吉姆都能准确无误地问候对方家庭的每位成员及庭院里的树长得怎么样了之类的生活问题。吉姆的谈话给人的印象是亲切的、平易近人的。
由此可见,如果你能够准确地叫出对方的名字,就会使对方产生莫大的好感,这比那些无聊的奉承话更具说服的魔力。相反,如果你忘记或写错别人的名字,很可能招致意想不到的麻烦。
我记得戴尔·卡耐基曾这样说过:“我们应该注意每一个名字里所能包含的奇迹,并且要了解名字是完全属于我们交往的这个人,没有人能够取代。名字能使人出众,它能使他在许多人中显得独立。在我们与别人交往时,名字会显示它神奇的作用。”卡耐基这种记住他人名字的方式,是他的领导才能和重要秘密之一。他以能够叫出许多员工的名字而自豪,认为无法记住别人的名字,就等于无法记住他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曾说过:“记住别人的名字,使别人觉得自己很重要。”有个曾为美国历届领导人制造小汽车的汽车公司,在一次聚会上,公司经理张伯伦曾把机械师坎茨介绍给总统。几年后,当张伯伦带着机械师坎茨再次见到总统时,罗斯福首先热情地和他们握手,亲切地叫着他们俩的名字,这使张伯伦和坎茨都特别兴奋。为报效总统的异常记惦和知遇之情,回公司后,他们精心设计,用上将近一年的时光,专门为罗斯福制造出了一辆特别坚固、精致的小车。
很多人说,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可名字却也是一个人伴其一生的东西,是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性的。所以,你如果重视别人,就首先要重视他的名字。而我们每天都会遇见许多张新面孔,初见时热烈的寒暄,互递名片,可是一转身,我们也许就想不起来对方的名字。有人归结为,我的记忆力不好。当然,由于各种原因,人们不可能将所有与他沟通过的人的名字全部记下来。即便再见面时忘记了对方的姓名,也千万不要像第一次见面那样直接请教,否则对方会有一种被忽视、不受尊重的感觉,而应该尽力地回忆,比如与对方谈一些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万一回忆不起来,便要用非常委婉的方式请对方告知,或坦率地承认自己的失误,以弥补对方的缺憾。
所以,初次见面时,我们要记住对方的名字,不是刻意去讨好别人,而是最基本的一点要求。任何一个人,记住他所结识过的人的名字,都会得到对方的喜爱。这是因为,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而记住他的名字,就会得到对方的喜爱。
情景训练:记住新认识的朋友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