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传奇之尸
06-15Ctrl+D 收藏本站
金万堂把前世,说的如此玄乎,我还真有了几分期待。
这世界上能让我觉得离奇的东西已经不多了,金万堂也知道这一点,那他既然敢说得如此神秘,必然是有所底气的。我当时心中就在想,这麻袋里,不管是任何动物的,人的尸体,乃至于妖怪的尸体,都不够精彩……那难不成不是活物,而是某种器物,比如说,一块巨大的玉璧,又或是什么奇怪的化石,让他以为自己是什么石猴转世。
金万堂把蛇皮袋摊开之后,我却不免有些失望,那分明就是一具人的骨骸,身材瘦小,已经完全白骨化了,所以金万堂才能一直手提起来。胖子则更加失望,这段时间他都闲出鸟儿来了,揶揄他道:“您上辈子竟然也是个人,可喜可贺啊,我还以为您上辈子是头修行的驴,积德积的好,这辈子就成了这般才俊,就是脸有点长,男生驴相。”
金万堂就完全没接话,只盯着我:“小三爷,您给仔细看看,这不是一般人,要只是发现一具野尸,我绝不至于搬来劳烦你。”
我也觉得,他说得那么动情,绝对不是一具白骨那么简单,而且他运一具人骨——看成色年代还不远,不属于古尸——从内蒙古运到杭州来,这也不是上个车下个车能做到的,得打通无数的关节,这成本可够高的。金万堂那么抠门,不会开如此大方的玩笑。我于是就蹲下来,仔细观瞧。
这人骨大概一米五的身高,是个男性,皮肉化得很快,内蒙古那种地方,土里虫多,来不及腐烂,就被虫子把皮肉都吃完了。按道理,骨头应该是散架了。所有的尸体,白骨化后骨头还能和骨头连一起,主要是因为皮肉腐烂液化黏连,之后又干涸贴在骨头上,形成了筋膜一样的东西。如果是腐烂得非常干净的,骨头肯定是散架的。但是这一具白骨,很多地方都连在了一起,透露着蹊跷。但仔细去看,立即就能发现,那些连在一起的关节处,骨头上都打着小孔,里面有铜丝穿过。铜丝大概有圆珠笔芯粗细,如今也生锈得厉害,但是看得出来质量很好,还非常有韧性。
我知道这种手术,铜丝是用来做关节固定用的,但这具尸体,几乎所有的大关节,都有这样的铜丝。
金万堂就道:“小三爷看出来么?”
在我的记忆里,只有一种人会这么做,这种人因为盗墓,长期需要脱掉自己的关节,用脱臼的状态在狭窄的墓道中爬行,所以到晚年,关节全部钙化,几乎所有的关节都需要做这种手术。
但只要是新中国成立后的手术,都是用的钢丝,这具尸体却是铜丝,而且,骨头上固定铜丝的钉子,还是莲花头的,上面还刻有非常小的繁体字:藤王接骨无当尊下仙驱邪缚魅,非常讲究。这是民间手术,不是正规医院做的手术,而且手法是道家的医术,这接骨钉是道家用来驱邪的。我在我爷爷的笔记上看过特别详细的记录,他以前去过一个道观,那个道观专门治骨头上的毛病,这种手术看上去很大,其实那道士用一根手指粗细的铁杆刺进去,然后套入铁管,就可以开始手术。
胖子也知道,我们闲聊的时候聊过,我和胖子都抬头看金万堂。
“这是一个大瓢把子,这手术应该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做的,那时候他的关节应该都废了,做手术的年纪应该是在五十左右,死的时候应该刚过六十,可能是刚建国的时候死的。因为骨头上的骨伤已经愈合得非常老了,得有十年。”我说道,“这是一个绝顶高手啊。怎么就死在内蒙古的荒郊野外了呢?”
“再看,这都是次要的。”金万堂就道。
我皱眉,心说你还来劲了,金万堂已经迫不及待地给我指出了需要注意的地方,那是这尸体的胸椎部分。我一看,吆喝,确实奇怪,这哥们儿肋骨比正常人少了一半,胖子就翻找,是不是丢麻袋里面了。但我一看就不知道,看骨缝就知道了,这哥们天生肋骨畸形。
我想了想,忽然手脚发麻,一下拽住胖子,我明白金万堂为何如此兴奋了,我甚至一下子就知道这具白骨是谁了。
天生肋骨畸形的大盗墓贼,民国时期成名的,在爷爷的笔记里,只有一个人,这个人也不是个秘密,几乎当年道上的都知道,这人的外号叫“过堂风”,本名谁也不知道,但是都知道他是陕西三大恶盗党玉琨手下最大的盗墓头子。党玉琨是当年陕西的地方军阀,自己早年是有名的刀客,发迹之后,养着很多盗墓贼当手下,全是亡命徒。这过堂风就是其中最厉害的一个,不说家国仇恨,光说挖坟倒斗,这哥们儿真的把当时党玉琨属地凤翔区域所有的秦汉古墓都盗完了。党玉琨兵败的时候,被缴获的古董有上百箱,里面全部都是秦汉时期的青铜器和马车。为了备战,党玉琨已经售卖了几乎全部的古董换军火,这都剩下了上百箱,可见当时他们到底盗窃了多少。
这过堂风为什么那么厉害,据说就是因为没有肋骨——从小他的肋骨就比别人短小,而且少了一半,所以他的身子如果不借助竹架子,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但这个身体,在墓道之中,特别是墓道里的排水口里,就非常管用。传说,那些能走狸花猫的空间,他都能走。
胖子抓了抓头发,就跪下磕了个头,说:“这是北派的大祖师爷,虽然行为恶劣,但还是得拜一下。”磕完之后,胖子就去把门关上,让金万堂坐下,给他作揖。
金万堂何时受过胖子这样的款待,一下就跳起来,“别,胖爷,你这是又想玩我,不可不可,我今天不想被玩。咱们还是赶紧说正事。”
“这具骨头能来我们吴山居,就是北派和南派一次大交融,这是百年盛世,我得谢谢您。”胖子说道,就把尸骨往后院抱。金万堂道:“胖爷你干什么?”
“这是北派的祖师爷,我得包起来。”
“这是我前世,你包起来干嘛。”
“上面写着你前世啦。”
“我操,胖爷,刚才你说的话是放屁啊,你怎么连人的前世都抢。”
“这叫劫富济贫。”
“我哪儿富裕了,前世我也就一个……”金万堂整个人扑过去,就把尸体抢了回来。我拦住胖子,让他别闹了,老金这一次看样子不是来忽悠人的,他表情扭曲,看样子内心有着巨大的触动,不好乱开玩笑。我就问道:“就算这是过堂风,这也是一次民俗上的大事,你来找我们做什么,我们又不会验尸,没法给你一个准信。”
金万堂道:“我不仅在那个地方找到了这具尸体,我还找到了六七件物件,都是尸体抱在怀里的,那六七件物件,都是冥器。”
“哦,”胖子道,“这么大的盗墓贼,身上有几件冥器,很正常啊。”
“这身上的冥器都很大,都不是随身带的老金印、扳指这种东西,一看就是,从斗里拿出来的。”金万堂掏出一只iPad给我,里面的图片已经打开了,我看到了他说的东西,愣了一下。
第一张图片,是一件非常特殊的,首先是很大,真的非常大,乃至于不可能随身当行李搬着走,金万堂说的没错。这东西绝对是刚刚从某一个斗里挖上来的。但最让人震惊的是,这东西上面的款项,一看就是一个元代的皇家款项。
我皱着眉头,看金万堂,用目光让他说怎么回事,金万堂道:“你知道这几件冥器,是来自于哪个古墓呢?你可知道,我的前世,是盗完了那座古墓之后,死在了那片小林子里?”
“哪座?”
“您仔细看看着几个蒙古字,您真认不出来么?”
我仔细去看,蒙古字我了解的不多,但稍微定神一看,就明白这是谁的落款了,不由得盯向金万堂:“玩呢吧?”
“千真万确,这是那个不能说的陵里的陪葬品,小三爷,我相信,这过堂风,我的前世,北派的祖师爷,在死之前,找到了天下第二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