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王马殿臣(上)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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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殿臣福大命大造化大,闯关东挖到了宝棒槌“凤凰单滴泪”,杀死仇人赵义吃了心肝,奈何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讲的就是个世事无常、福祸相倚,该是你的财跑不了,不该是你的也留不住,只能说是这九九八十一难还没凑够数,不到他发迹之时。且说马殿臣用宝棒槌“凤凰单滴泪”换了一口袋银子,一两也没来得及花,转眼之间又是半子儿皆无,无奈在关外乞讨要饭。眼瞅着到了天寒地冻的时节,他身上单衣单裤连一两棉花也没有,只好披个破麻袋片子到处逛游。常言道“十层单不如一层棉”,更何况披个麻袋片子顶得了什么用?眼看要冻死了,客死异乡,有好心人看他可怜,便出主意让他去投军。马殿臣一听这也是条活路,军队好歹能给口饱饭吃,如若战死沙场,那也是命该如此。

  适逢日本入寇平壤,大清朝将派大军去朝鲜打仗,到处都在征兵,来者不论出身,也不管你是干什么的,偷鸡摸狗、杀人越货一概不问,只要有个百十斤肉,上阵可以给官老爷挡一挡枪子儿就行,过去签字画押摁个手印儿,当场给你两吊铜钱。老百姓都说这两吊钱是“买命钱”,拿了这个钱,这条命就不是你的了。

  军中吃得饱穿得暖,马殿臣身上没少长肉,不过可不白吃这份军饷,他练过把式又胆大过人,打起仗来愿出死力,冲锋陷阵屡立战功,只要到了战场之上,肯定是打头往前冲,一点儿不含糊。同营中的小兄弟们都敬佩他,把他当大哥。军官见马殿臣如此英勇,也高看他一眼,破格让马殿臣使用马提尼步枪。清朝末年的军队,大多兵勇仍使用大刀、弓箭,有枪也是极为笨拙的一种土火铳,俗称“大抬杆”,一杆有好几十斤重,一个人都使不了,必须得是两个人,一个在前头用肩膀扛住枪管,再烫手也得抬稳了,另一个在后头搂火射击,三五次下来前头抬枪这个兵勇耳朵就给震聋了。那也比抡大刀挡枪子儿的差事好啊!不用冲上去近身肉搏,命起码保住了。即使在袁世凯的新军之中,也不是个个配发快枪。上官抬爱,破格给了马殿臣一支马提尼步枪,射程和准头比“大抬杆”强出百倍。马殿臣起初仅仅为了有口饱饭吃,有件衣服穿,免得冻饿而死,这才从军上阵,哪知道天生是这块料,胆子又大,一身本事在行伍之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一次战役中,他所在的部队刚登上一个山头,日军就攻到了。当时日军都穿黑色军装,黑裤子、黑上衣,腰里系皮带,黑帽子、黑鞋,腿上打白绑腿,居高临下一看,日军漫山遍野,真好似黑云万朵。山头上的清军才几千人,攻上来的日军不下两三万。见了这个阵势,清军兵勇未战先怯,眼见这场仗没个打,日军那个炮打得“咣咣”的,清军这边不仅没有炮,枪也不如人家,况且敌众我寡,如何守得住阵地?当官的也吓傻了,见日军发起了冲锋,丢盔弃甲头一个跑了。别看上来的时候磨磨蹭蹭、小心翼翼跟在兵勇的后边,这逃跑可一点儿都不含糊,嘁里咔嚓就把盔甲都扔了,拨转马头一溜烟儿是人影不见,那叫一个快啊!众兵勇见军官临阵脱逃,那还打什么仗,不免一阵大乱。马殿臣是个不怕死的,趴在山头上举起步枪,睁一目眇一目将枪口对准手握指挥刀的日本军官,一枪放倒一个,三枪打过出去,撂倒了三个军官。其余的清军兵勇正乱成一团,有胆小的想逃,却因一时慌乱还没摸准方向,当然也不乏胆大想打的,奈何当官的跑光了无人指挥。马殿臣这么一带头,他身边那些小兄弟也不跑了,抬枪的抬枪,搂火的搂火,与攻上来的日军展开了一场血战。马殿臣这几个人带动了一整营,这一个营又带动别的营,整支清军死守山头阵地,打退了日军一次又一次的冲锋。

  马殿臣和弟兄们奋勇杀敌以少胜多,然而这一次战斗无法扭转大局,清军终究一败涂地,死伤无数。马殿臣九死一生保住一条命,没有战死沙场,随军败退回关内整编。由于没有粮饷,众兵勇一哄而散,本就是为了吃穿来的,现在什么都不管了,还当什么兵?

  如果这一个人倒上霉,真是喝凉水都塞牙,放屁都能把脚后跟崩了。马殿臣回到山东老家还是没活路,一咬牙一跺脚,决定二闯关东。这一次可让他走了大运、发了大财、倒了大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