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工与大神》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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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推理是一门精巧活儿,要眼里能看见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脑子还得转得格外灵光。所以每当谭皎不写作、回到菜米油盐的生活时,总有种俯瞰芸芸众生的高手寂寞感。
不过,也有惊喜的时候。
譬如此刻,她盯着眼前背对着自己的这个男人,目光从他肌肉结实的肩膀,一直滑到窄瘦的腰,还有那两条被脏兮兮的深蓝色牛仔裤包裹的大长腿。被男性荷尔蒙弄得面红心跳之余,谭皎不忘断定——他呀,绝不是一个普通人。
时间:周一下午三点。
地点:谭皎家小区附近的汽车修理店。
事件:网络知名小说家谭皎(笔名:七珠),被一个肉体动人的汽车修理工,闪瞎了双眼。
天空飘着小雨,汽修店并不大,做的也是邻里生意。此刻店里没有其他客人,还有两个修理小工坐在门口抽烟。只有眼前这个男人,打开她的车引擎盖,俯身还在检查。
谭皎注意到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美色。
他的头发修剪得很短很整齐,脖子上有一道暗红色的伤疤。据谭皎读过的枯燥无比的《法医学》判断,大致可以判断出那是刀伤,并且是用非常锋利的匕首造成的,看位置差点切断了他的劲动脉。也就说,曾经对他动手的人,是个残忍并且冷静的用刀高手。
他修理的动作非常熟练灵活,尤其手指,细长有力。当然,身为一个手控,谭皎想到自己的车被这样一双手深度调教过,略略有些羞涩……不过她也注意到,他的操作跟她遭遇过的其他修理工有很大不同,太精准迅速了。这人的性格,一定非常精益求精,并且是个技术控。
然后,重头戏来了。还是他的双手。
按说修理工如果手磨出了茧,位置应该大多在虎口、指尖。
如果曾经握枪,茧的位置也应该在虎口、指尖和大拇指指腹。
可他双手的茧,位置都在每根手指的第二关节,以及大拇指指腹。很厚,肯定曾经磨出过血,又结了茧。
谭皎一时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事,会让茧长在那个位置。
不过,如果谁的身体,被这样一双手抚摸过,感觉一定很颤栗……
“上次保养是什么时候?”他忽然转身问道。
清亮平静的目光,落在她脸上。谭皎的心偷偷一抖,赶紧把脑子里属于二次元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抹去,清了一下嗓子,答:“呃……我记不清了,可能有五、六个月,七、八个月了吧。”
大概是从未见过如此迷糊的客户,男人又看了她一眼,也没多说什么,顺手将手里的工具往旁边箱子里一丢(不得不说谭皎又被丢东西这个动作帅到了),拉下引擎盖,说:“一点小磨损,已经修好了。还洗不洗车?”
谭皎:“哦,洗车多少钱?”
“15。”
谭皎:“洗。”他太便宜了,她给250也是可以的啊。
他点了一下头,然后把水管拉过来,开始洗车。另一个小工也过来帮忙。谭皎今天穿的是条文艺风十足的长裙子,怕被水弄脏,往后退了几步。她也不讲究,提着裙子,在店里的旧沙发坐了下来。假装心不在焉地继续观摩他……洗车。
期间,听到另一个修理工叫他“玉哥”。
他名字里有“玉”字,还是“煜”?谭皎抬起头,在墙上找了一圈,果然看到写着几人名字的工作记录表。第一个名字就是“邬遇。”
他叫邬遇。
又默坐了一会儿,谭皎摸出手机,给闺蜜发消息。
“我看到一个超级大帅哥!”
闺蜜:“在哪里看到的?上照片。”
谭皎:“汽车修理店……”
闺蜜:“年轻多金的店长?”
谭皎:“……不,只是勤劳勇敢的修理工。但是,真的很有气质很有味道。”
……
谭皎抬起头,四五米远处,邬遇正侧身,在擦车门。谭皎举起手机,又理了一下头发,做自拍状,然后对着他“咔嚓”一声轻响。
他微微低下的头,挂着细汗的手臂,还有腰……整个英俊又沉默的剪影,全被拍了下来。谭皎心头一喜,刚按下“保存”键,谁知身后就传来一个咋呼的声音:“遇哥,她在偷拍你!”
是店里另一个小工。谭皎一呆,脸红了。邬遇的动作也停下了,转头看着她。
那透着点寒意的目光,搭配至少180的身高,以及一身精瘦冷硬的肌肉,有点迫人。
旁边的两个小工却都在笑。一个小工说:“美女,你不是第一个偷拍我们遇哥的了。赶紧删了吧,他不喜欢。”
谭皎咳了一声,淡然说:“我没拍你,随便拍点景呢。洗好了没?我赶时间。”
邬遇盯了她一眼,扔掉手里的抹布,然后又扯了块干净毛巾过来,擦了几下手,然后朝她走来。
“你们接着洗。”他淡道。
谭皎尴尬极了,整个人都绷着,看他一步步走近。太丢人了!
邬遇在她跟前站定。谭皎警惕地盯着他:“你要干什么?别忘了顾客可是上帝……”话音没落,他忽然俯身。一切发生在瞬间,她的手腕被捉住了,五指下意识松开。他伸手轻轻拿走手机,然后站直了身体。
谭皎眼睁睁看着他把照片删除。此刻她已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拍就拍了,删就删了,不在乎!
邬遇把手机丢在她身旁的沙发上,也没有继续去洗车,而是点了根烟,走到店里另一个角落,谭皎也看不到了。
很快,车洗完了。谭皎付了钱,闷闷地把车开走了。店里重新安静下来。两个小工也点上烟,在邬遇身边坐下,一起望着窗外的细雨。像所有男人都喜欢品评有点意思的女人,他们讨论起谭皎来。
一个说:“以前没看到过她,是新搬来附近的吧?”
另一个答:“应该是。那么年轻,才二十出头吧,就开了辆好车。我看不是家里有钱,就是……”
两个男人都意味不明地笑了。
“她还调戏我们遇哥呢!遇哥,你说呢?”
邬遇吐了口烟,抬起头,笑了一下说:“她不是靠家里的富二代,也不是你们说的那种人。”
“遇哥,你怎么又知道了?那你说她是干什么的?”
邬遇靠在墙上,吸了口烟,手指按在眉心,淡道:“她开了辆好车,但身上的衣服都是便宜货。右手手腕有茧,应该是常期握鼠标,还有黑眼圈,看来经常熬夜,不像富二代。没化妆,也没香水味。虽然长得不难看,但是我看离靠姿色混饭吃……还差得远。今天虽然是工作日,她不用上班。不过车后座堆满了书,二十多本,新的,都是小说。我猜她是做跟图书有关的工作,是个编辑,或者作家之类的。”
“作家?嘿,遇哥你可真神了!每次什么事你都猜得最准,我们得叫你福尔摩斯-邬了!”
“遇哥,你干修理工之前,到底是做什么的啊?这么聪明,不会当过警察吧?”
邬遇笑笑:“不是。其实我也是随便猜的。”
——
谭皎回家后,想起今天的这一段小“艳遇”,内心还有点不平静呢。仔细一想,抢手机的时候,她可是被那人“沙发咚”了。趴在电脑前坐了一会儿,她摸出白纸和铅笔,开始窸窸窣窣地画。
呵……别小瞧混二次元的女人。照片是被他删了,但是她还可以画出来啊。
没多久,一幅模糊的男人侧影图就画了出来。虽然面目不那么清楚,但是分明能见挺拔轮廓。尤其是隐约的汽修店背景里,邬遇穿着白背心牛仔裤沉默站着的那股劲儿,透过纸面仿佛还在眼前。
兴奋之余,谭皎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发微博!
一分钟后,一条散发着淡淡的忧桑与明媚的文艺女青年范儿的微博,生成了——
“今天去修车,在这繁华空旷的都市里,却邂逅了一个安静的侧影。”
下面是那张素描图。
发完微博后,谭皎又对着图,欣赏了半天。再一看微博下的评论,我去!才短短几分钟,就有了一百多条。要知道谭皎平时发微博,每条微博下的评论,顶多也就三四百条。今天这架势,是要突破五百条去啊!那是要创造新纪录了。
谭皎激动地打开评论——
沙发。
沙发!
大大,你谈恋爱了吗?
好帅好帅!
七珠大大,这是新文素材吗?
好帅!求开新文!
七珠大大,什么时候开新文,文荒了!另外,真的好帅!
……
谭皎看完所有评论,回复了几条,又数了数评论和转发数量,心满意足地躺到床上。再拿起那张素描,看了几眼,放进了专门收集写作素材的抽屉里。
她以为,这个男人会像她在平淡生活中相遇的许多人一样,一纵即逝。虽然惊鸿一遇,轻惹波澜,却不会留下更多痕迹。
她以为他和她之间,只是这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