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法大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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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法大例】第四

論曰:用禁大例,誦禁文必不得出聲,令自耳聞聲,若聞之咒,即禁法不行,行之無益,慎之,慎之!受禁之時,不得令人、畜等一切見之,見之即不成。

受法時,刀及水盆,皆不得曾經酒、肉、五辛用者。

《神仙經》曰:對治禁,萬病擊同類:逢水難,土王擊之;逢土難,木王擊之;逢刀難,陽精擊之;逢鬼難,桃湯擊之;逢虎難,五常氣擊之。萬病擊同類對治,皆持刀、持桃、持火、持鑑、持水、持繩、持藥、持符、持戟、持弓、持箭、持弩、持食、持坐、持粉、持意、持神、持想、持氣、持畫、持石、持土、持鹽、持幡、持脂、持肉、持血、持面、持金、持玉、持印,故其法皆禁擊之。

所須用禁之法,有請、有告、有祭、有害(善神,即飲食祭之住之;惡鬼,即剋之卻之)、有殺、有畏、有愛、有喜、有惡、有死、有走、有住、有滅,是故對治用時各各條列。

《仙經》曰:用禁有六法:一牙齒禁,意存氣至牙齒;二營目禁,開一目閉一目;三意想禁,存意以去想諸疾以除;四捻目禁,謂手上有一十五目。五氣道禁,謂吹、呼、呵、噓、嘻、呬。六存神禁、存諸神在。以食醮祭之,感天靈氣至。又鳴天鼓,叩齒是也。

凡為人請療疾,出門三步咒曰:天殺黃黃,地殺正方,千鬼萬神,誰復敢藏,飛步一及,百鬼滅亡,急急如律令。

若至主人家,先當解穢,即作「五龍水法」,手持水□咒曰:東方青龍含水來,南方赤龍含水來,西方白龍含水來,北方黑龍含水來,中央黃龍含水來,五方五龍吐水沒殺邪鬼,急急如律令。訖,叩齒三百遍。咒曰:神水解天穢、地穢、生穢、死穢、人穢、鬼穢、身穢、病人之穢,速除去之,立令清淨,急急如律令。三噓三叱,以刀右攪三回,以右足跟蹴地三下,含水四方噴之,及噴病人上,盡令清潔。然後按法思神行禁,又存氣至牙齒令住,閉一目,存意已去,即捻目,然後用存七星在其頂上,存青龍、白虎、朱雀、玄武來護身,存大神在其前後,五星存之腹內,吐氣存如雲擊彼處。令如徐行,行步法乾坤,如此行按,即外邪不入五臟,神明自通,仍皆須審之,萬不失一。

又法,欲向病人家,當須存想,作白虎吐火,燒病人家屋舍,皆令蕩盡。又作龍舐病人身肉令盡,還作充滿悅懌,然後用氣急治之,欲擊物,一一皆如是。此令行禁,神明萬物,皆神效驗,須精審之。若唾熱病,以冷氣吹之二七,然後禁之。若唾冷病,以熱氣呵之二七,然後禁之。三唾之後行禁,禁後三唾,乃放之。

《仙經》曰:受符禁同法,先當修身潔己,安魂定魄,口勿妄言,潔齋百日,可致神仙。避逆惡氣,除滅災祥,可以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