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马》是追求梦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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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还画过鸡蛋
哲哲二年级上学期时,一个周五下午,我去哲哲班级给小朋友讲了一次图画书。
为了照顾小朋友的不同个性,我特意选了4本:《冬冬,等一下》、《松鼠先生和第一场雪》、《艺术大魔法》和《驿马》。前两本很搞笑,让孩子感知好玩的故事,第三本是一本很有想象力的图画书,而《驿马》则让他们领略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小朋友的反响很热烈,发言也很积极,还不时迸发出无比开心的笑声。
讲《艺术大魔法》时,问他们:“你们知道那只蜥蜴为何叫达芬蜥吗?”“知道,因为有个画家叫达·芬奇——”“那你们知道达·芬奇画过什么吗?”“画过蒙娜丽莎!”“对,还有吗?”“画过一个女的,还有一个胖胖的小孩。”“嗯,对了,那幅画叫《圣母、圣婴和圣安妮》。还有其他答案吗?”此时,哲哲洪亮地喊了一声:“有,他还画过鸡蛋——”
这个答案一下子让我笑喷了——和小朋友在一起的感觉真好。
《驿马》是追求梦想的故事
我给孩子们读《驿马》的时候,教室里没有一丝杂音。
“青杨是一匹驿站的马。小时候,青杨经常听爸爸妈妈说起一个美丽的地方,在那儿,天蓝得像缎子一样,云白得像牛奶一样;河蓝得像宝石一样,羊白得像云彩一样。它,就是楼兰……”
这本书我读过很多遍,每次读都觉得萧袤的文字穿越时空的美。
记得前年刚买这本书时,给哲哲读过一次。后来问他课堂上听我读有什么不一样的感受。他歪头想了一会儿,说:“你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故事很好听。今天听你读啊,觉得这个故事很深刻。”“怎么个深刻呢?”“我觉得啊,人类要保护环境,要不很多地方都会像楼兰一样,GAME OVER了。”“如果让你用一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你会用什么词?”他又沉思片刻,说:“追求梦想——我觉得这是一个追求梦想的故事,尽管最终梦想的结果让人很难接受。”说完,小家伙还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我很佩服一个七岁孩子竟有如此强烈的艺术感知力。如果萧袤听了这话,想必也会引之为知己吧。
你今天的讲课还不错
给哲哲班级的小朋友讲完图画书,在外面等他放学。
放学的路上,没好意思问他自己讲课的效果,因为这是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这么多的小朋友,还是有点不自信。没想到,一见到我,哲哲就一本正经地告诉我:“爸爸,我觉得你今天课讲得还不错,很多小朋友都听入迷了。萧萧同学说他不爱听图画书,但我看他听得很认真,还笑了呢!”他说得有理有据,加上那一脸纯真的表情,我知道他没有故意安慰我。
其实,4个故事哲哲都听过,我之所以很麻烦地给图画书拍照、上传,制作成PPT,除了让其他40多位小朋友感知图画书的魅力,养成爱阅读的好习惯之外,还有一个用意就是,我希望哲哲将来也能很帅地站在讲台上,给其他人讲自己或别人的故事。
做爸爸的,不过是给他标注一个小小的起点。
这段文字真是太美了
讲完课没多久,我和哲哲一起进入《猫头鹰王国》的世界。
读到主人公赛林带着小伙伴灰灰、吉菲逃出圣灵枭孤儿院,和掘哥一起前往传说中的瑚尔海时,哲哲专心致志地听着,完全进入状态。
“哦,远边!远边!”皮太太一遍又一遍地惊呼,“我是在‘远边’啊!”她的喜悦带着嘶嘶的乐音划过夜空,赛林感到星星更加璀璨耀眼……
合上书,哲哲很高兴地说:这段文字真是太美了,我要是能飞就好了。以后啊,我也管天空叫远边。越来越觉得,哲哲不仅对自然有着超乎寻常的感知,而且对于文字也有与众不同的敏感。记得《土鸡的冒险》里的一句“仿佛看见自己的童年从蛋壳里爬出来”,也让他唏嘘半天。
哲哲完全可以成为一名好作家,因为他的语文素养已经很好。为了让孩子感悟汉字之美,我们多给孩子读书吧。
他们啊,品味太差
合上书,哲哲跟我说起一件事:几天前他和妈妈参加一个讲座试讲,课间休息的时候,老师给几个孩子放了电影《猫头鹰王国》中的一个片段。电影他很喜欢看,而其他小朋友都不太喜欢,强烈要求老师换成了《喜羊羊与灰太狼》。
由于读过《猫头鹰王国》的小说,看电影的时候,他有感觉,特别喜欢,但其他小朋友不喜欢让他蹙眉。我好奇地问哲哲:“你对其他小朋友要求看喜羊羊怎么看?”“他们啊,品味太差,太幼稚,太无聊,太……”一连吐出几个“太”。
有人说,阅读会提高一个人的精神品位。多读好书,自然就比那些只读快餐读物甚至不读书的孩子有了更多不一样的看法。所以,在娱乐至死的时代,阅读经典也许是让心灵诗意栖居的最好方式。
11个不一样的地方
第二天,我们专门找来《猫头鹰王国》的电影给哲哲看,让哲哲找不同。
看完后,哲哲接连找出了11个不一样的地方,让我很惊讶。
电影中昆郎和赛林一起掉下去的,而书中赛林是被昆郎推下去的。
电影中妮拉(注:昆郎的妻子)出现在圣灵枭,而书中出现在银纱森林。
电影中赛林先遇到掘哥然后遇到灰灰,而小说中正好相反。
电影中林伯被妮拉杀死了,小说中林伯是被斯嘣杀掉的。
电影中昆郎是被火烧死的,小说中昆郎是被赛林杀死的。
电影里阿莫将军是被赛林杀死的,而小说中是滑妞杀掉了它。
电影里没有出现冰封海峡。
电影里也有没有出现红藤的“雾”,更不用说向白伦和白兰汇报的事。
……
看来儿童的眼光是敏锐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作者写得真好
《猫头鹰王国》第12本《金树》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交替之夜来了又去,当白天来得更早,黑夜变得更长的时候,珊瑚巨树上的猫头鹰都开心极了,因为黑夜才是他们喜爱的时刻。他们在长长的白天睡觉的时候,炎热笼罩着他们,时间过得是那么慢,慢得像一条懒惰的毛毛虫在爬……”
听到这,哲哲反复地说作者写得真好,“真是太好了”。问他好在哪儿,他说:“你看时间慢得像毛毛虫在爬,多形象啊,说明炎热让人很无聊,猫头鹰希望快点结束。”
经典读多了,孩子就会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其实,对文字的感觉、语感的培养、对好词佳句的熟练运用以及写作技能的提升,都是经典阅读之后自然而然的产物。
我知道为什么叫久国
《猫头鹰王国》最后三本终于出版了,赶快买了给哲哲读。
讲到《久国》一本时,哲哲听得非常专注,注意力非常集中,因为故事中出现了第六个猫头鹰王国,那里的猫头鹰都是蓝色的,就像少年派一样,很有奇幻色彩。
第二天,哲哲很开心地对我说:“爸爸,我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叫久国了?”“为什么?”坦白说,读书的时候,我只顾着读文字,对内容并没有太深的思考。“爸爸,你知道吧,久国的猫头鹰不是蓝色的嘛,而且他们的寿命特别长。生命长久,所以叫久国啊!”
哲哲终于看出了门道,而且越来越入戏了。
一共是八场大战
终于讲完“猫头鹰王国”系列,如释重负。
15本书,近100多万字,不知道在哲哲心中留下了怎样的印象。意想不到的是,听完故事,哲哲考我:“爸爸,你说猫头鹰王国一共发生过多少次大战呢?”
心里念叨着,圣灵枭之战、一指大师被围困之战、与昆郎的决战、绝地之战、珈瑚巨树的烽火夜之战、与妮拉和强哥的决战,应该跟NBA的总决赛一样,一共是七场。
没想到,哲哲反驳我:“不对,爸爸,一共八场的,圣灵枭之战规模很小,偷蛋贼其实没怎么反抗就被纯族消灭了,这个不该算的。那个久国之战,还有那个冰霜王宫大战,就是艾林爵士进攻西弗王后的战斗,也应该加进去,因为这场战斗很激烈,规模挺大,关键是写得很好,吸引人。”
每个故事、每个细节都印在他的心里。再次感慨,孩子是一张白纸,在上面涂上美丽的色彩,没准哪一天,白纸就焕发闪亮的光彩,成为一张流传千古的名画。
你应该是歌佬炭火
还有一件跟《猫头鹰王国》有关的故事。
到了十月底,北京的天气转凉了。一天,我带哲哲从北京三中游泳馆游泳回来,由于没有穿棉衣,小家伙觉得有些冷,便让他从后面抱住我。走了两公里,问他还冷吗。他很大声地说:“爸爸,不冷了。”我很高兴:“那你说抱着我是不是如同怀里抱着一个热水袋?”“爸爸,不像热水袋,而是像爆砰火焰!”爆砰火焰是《猫头鹰王国》里火山喷发出来的岩浆,温度很高,却是制作战爪的必备原料。
过了一会儿,哲哲又言:“爸爸,我说错了,你不像爆砰火焰,应该是歌佬炭火!”歌佬炭火是唯一炙热的并且拥有神奇魔力的爆砰火焰。此评价让我的高兴再升一个等级。
但愿在孩子的心中,我们永远是那块具有魔力的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