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保护和慎用匿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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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篇《百度网络实名制》的介绍说,网络实名制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由以前的个人博客实名制、专栏实名制到目前人群众多的微博实名制只是一个短暂的发展历程。另看到一个材料说,中国正在探讨网络的"有限实名制",即"后台实名,前台匿名",以平衡个人隐私、公众利益与国家利益。这显然比好多年前有人提出的"网络实名制"有了很大进步。
当时有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提出,"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具体措施是,"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这个建议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匿名并不等于假名(用笔名K用笔名发表文章是完全正常的,因为匿名和假名与实名(真名)的关系是不同的。
"匿名"(anonymity)一词原意是"没有名字"或"无名"。匿名是把真实姓名藏匿起来,变得"无名"。在网上发表各种意见的,确实有这样匿名的,如"新浪网民"。但是,大多数用的是"文善学"、"浦江小舟"这样的网名。这种网名介于无名与假名(pseudonymity)之间。人们最熟悉的假名就是"笔名"。假名与匿名是不同的,假名不是无名,而只是不用真名而已。
假名与匿名的重要区别在于,假名是一种与某些他者确定和保持长期关系的身份确认,例如,一个作家与读者保持长期关系的假名便是笔名。相熟的朋友知道用这个笔名的作家是谁。就算不知道的读者,他们也能由这个笔名认识这位作者,喜欢他的作品,成为他忠实的读者。他们会对他像一个熟人似地进行评论,并对他形成一个连贯的个人印象,也就人们平时所说的"名声"(reputation)。
假名的用途当然不限于作家,我们每个人都在使用某种假名,这个假名也都包含着某种长期的关系和名声。这可能不是一个个性化的名字,而只是一个数字。例如,学生有一个学生证号码,公民有身份证号码、银行客户有账户号码。在这些情况下,每个人只是看上去匿名而已,其实是"后台实名,前台匿名"。银行知道每个号码的客户是谁,但客户用的是号码的假名。同样,网络也可以不禁止人们使用假名(笔名),而照样有效管理。
在一个正常的公共社会里,匿名和假名与实名(真名)一样,有它们的身份标志功能,需要具体地看待,不可一概而论地偏废。匿名最重要的功能表现在民主选举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虽然投票是匿名的,但选民登记必须是实名的。许多其他匿名行为也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购买物品不必告知你是谁、不愿披露姓名的捐款。因某事而可能有危险或威胁时,保护新闻来源或犯罪行为检举人,都涉及当事人的匿名权利。著名演员、导演普列斯特里(Jason Priestly)说,"在你失去匿名之前,你不会知道它有多么可贵。匿名是一种个人的隐私权,是不想让人知道你是谁的时候,有法律在保护你不让别人知道。"
名字对人的行为有重要的心理影响,中国人说"名声",因为名字与名誉总是联系在一起。可以说,名字是一个人与荣誉或耻辱的一种长期联系方式。因为爱惜名声,人会对自己的行为变得比较负责任,比较克制。谁不爱惜、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呢?但是,匿名会改变一个人看待自己名声或行为责任的方式,由于匿名,人可能做出在实名情况下不做的事情。例如,两个陌生人交谈,可以因为匿名而更无话不谈,如果说了对熟人难以启齿的事,事后也不会因此觉得难堪。陌生人与陌生人吵架,又当着陌生人的面,会变得加倍粗野,使用各种污言垢语,甚至变得非常下流,与在熟人间的"那个人"判若二人。
我们所说的"那个人",其实就是一个人与他的行为和名声之间的一种长期联系。匿名无须在乎这种联系,"那个人"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匿名是一种能改变"那个人"行为方式的新人际关系,在互联网上尤其如此。著名的美国道德哲学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说,"互联网超越了政治,人与人以新的方式联系着,我们所认识他人的那种联系允许各种各样的匿名和欺骗,我们该如何向他人作出回应,这是一个新的问题。"这是一个还有待深入认识的问题,不是用简单禁止笔名发言可以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