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拟儒学深层结构说(1996)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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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建筑情理交融结构这一特征,当然充分表现在表层结构的“内圣”之学或道德形而上学上。由牟宗三所阐释的所谓“内在超越性”、“灵明一点”的“良知”,便充满了情感色调。它与康德那个与感性隔离、绝对森严的本体世界不大一样(参见拙作《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宋明理学片论》)。

而且这种情理结构也同样表现在表层结构的“外王”之学上。董仲舒的“仁外义内”、“天人感应”、“好仁恶杀”的政治哲学,同样以这种人性情感为基础,它并不是思辨的观念或逻辑的推理。实际上,它与孟子的“不嗜杀人者能一之”、“以德服人者王”倒是一脉相通的。从汉代的公羊学和“阳儒阴法”到后世讲的“得(失)民心”、“理无可恕,情有可原”等等,也都是这一具有情感特色的儒学“外王”传统的延续。值得重视的是,自汉代以来,一大批所谓“循吏”、“儒林”向广大民众推行“教化”,从而将儒学这种着重建立情理结构的思想学说,逐渐而不断地变为社会的普遍意识,所谓“以礼化乡里”、“邑里化之”。[1]如果要说“儒教”,便可追溯到这里。尽管它并不是标准的宗教,但已成为社会某种普遍接受的信仰、教义、规范、标准和风俗习惯;此后历代的各种家规、族训、乡约、里范等等,也是如此。儒家的思想学说便这样融化在日常生活、乡里人情、民间风俗之中。“大传统”也就这样渗入“小传统”。儒学教义由共同遵循的普泛观念、价值标准、道德要求就这样日益成为不自觉的思维定势和情感取向。表层结构积淀成了人心中的深层结构。

再重复一遍,我认为,儒学之所以能成为华夏文化的主流、骨干,主要在它已化为民族的文化心理状态。正因为此,不但在“大传统”中,而且也在“小传统”中,儒学都占据统领地位。而且由于这个“小传统”一直支援着“大传统”,即使佛教东来,朝野翕从,却不但没能在政教体系上动摇儒学(佛学本无政治学说的内容),而且即使在意识观念、民情风俗、心理状态上,也未能改变汉民族的基本面貌和精神。恰好相反,正是这个以“儒”为主的汉民族的文化心理的深层结构,引导了在“大传统”中的佛学中国化(从禅宗到理学)和“小传统”中的“三教合一”(如和尚念经、道士念咒、儒生“喊礼”,在丧事活动中并行不悖)。这个以“儒”为主干的华夏文化心理结构,一方面不断地沉积巩固,积淀下历史的成果,另方面又不断地吸取、融解、同化新的文化因素,以发展和更新自己。与此平行,并反射到“大传统”的意识形态和理论领域上,于是朱熹的孔子不同于董仲舒的孔子,康有为的孔子不同于朱熹的孔子,以及今天的孔子又将大不同于一切以前的孔子,如此等等。

在这意义上,表层结构如何转化为深层结构,后者又如何制约和改变前者以及改变自身,这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便值得继续深究。一般说来,许多表层结构已随时间而消逝或动摇,但积淀在深层结构层次上的那些东西却常常顽强地保存下来。其中既有适用和有益于现代生活的方面,也有阻碍现代生活的方面;今天对此无意识加以意识,搞清它的来龙去脉,正是认识儒学的真正面目,以卜测未来的重要途径。

【注释】

[1]参阅余英时《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一文。见余著《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第167—258页,联经出版公司,台北,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