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探究存在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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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存在之谜

如同一切“文化热”一样,所谓“昆德拉热”也是以误解为前提的。人们把道具看成了主角,误以为眼前正在上演的是一出政治剧,于是这位移居巴黎的捷克作家便被当作一个持不同政见的文学英雄受到了欢迎或者警惕。

现在,随着昆德拉的文论集《小说的艺术》中译本的出版,我祝愿他能重获一位智者应得的宁静。

昆德拉最欣赏的现代作家是卡夫卡。当评论家们纷纷把卡夫卡小说解释为一种批评资本主义异化的政治寓言的时候,昆德拉却赞扬它们是“小说的彻底自主性的出色样板”,指出其意义恰恰在于它们的“不介入”,即在所有政治纲领和意识形态面前保持完全的自主。

“不介入”并非袖手旁观,“自主”并非中立。卡夫卡也好,昆德拉也好,他们的作品即使在政治的层面上也是富于批判意义的。但是,他们始终站得比政治更高,能够超越政治的层面而达于哲学的层面。如同昆德拉自己所说,在他的小说中,历史本身是被当作存在境况而给予理解和分析的。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政治批判也就具有了超出政治的人生思考的意义。

高度政治化的环境对于人的思考力具有一种威慑作用,一个人哪怕他是笛卡儿,在身历其境时恐怕也难以怡然从事“形而上学的沉思”。面对血与火的事实,那种对于宇宙和生命意义的“终极关切”未免显得奢侈。然而,我相信,一个人如果真是一位现代的笛卡儿,那么,无论他写小说还是研究哲学,他都终能摆脱政治的威慑作用,使得异乎寻常的政治阅历不是阻断而是深化他的人生思考。

鲁迅曾经谈到一种情况:呼唤革命的作家在革命到来时反而沉寂了。我们可以补充一种类似的情况:呼唤自由的作家在自由到来时也可能会沉寂。仅仅在政治层面上思考和写作的作家,其作品的动机和效果均系于那个高度政治化的环境,一旦政治淡化(自由正意味着政治淡化),他们的写作生命就结束了。他们的优势在于敢写不允许写的东西,既然什么都允许写,他们还有什么可写的呢?

比较起来,立足于人生层面的作家有更耐久的写作生命,因为政治淡化原本就是他们的一个心灵事实。他们的使命不是捍卫或推翻某种教义,而是探究存在之谜。教义会过时,而存在之谜的谜底是不可能有朝一日被穷尽的。

所以,在移居巴黎之后,昆德拉的作品仍然源源不断地问世,我对此丝毫不感到奇怪。

在《小说的艺术》中,昆德拉称小说家为“存在的勘探者”,而把小说的使命确定为“通过想象出的人物对存在进行深思”,“揭示存在的不为人知的方面”。

昆德拉所说的“存在”,直接引自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尽管这部巨著整个是在谈论“存在”,却始终不曾给“存在”下过一个定义。海德格尔承认:“‘存在’这个概念是不可定义的。”我们只能约略推断,它是一个关涉人和世界的本质的范畴。正因为如此,存在是一个永恒的谜。按照尼采的说法,哲学家和诗人都是“猜谜者”,致力于探究存在之谜。那么,小说的特点何在?在昆德拉看来,小说的使命与哲学、诗并无二致,只是小说拥有更丰富的手段,它具有“非凡的合并能力”,能把哲学和诗包容在自身中,而哲学和诗却无能包容小说。

在勘探存在方面,哲学和诗的确各有自己的尴尬。哲学的手段是概念和逻辑,但逻辑的绳索不能套住活的存在。诗的手段是感觉和意象,但意象的碎片难以映显完整的存在。很久以来,哲学和诗试图通过联姻走出困境,结果好像并不理想,我们读到了许多美文和玄诗,也就是说,许多化装为哲学的诗和化装为诗的哲学。我不认为小说是唯一的乃至最后的出路,然而,设计出一些基本情境或情境之组合,用它们来包容、联结、贯通哲学的体悟和诗的感觉,也许是值得一试的途径。

昆德拉把他小说里的人物称作“实验性的自我”,其实质是对存在的某个方面的疑问。例如,在《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中,托马斯大夫是对存在之轻的疑问,特丽莎是对灵与肉的疑问。事实上,它们都是作者自己的疑问,推而广之,也是每一个自我对于存在所可能具有的一些根本性困惑,昆德拉为之设计了相应的人物和情境,而小说的展开便是对这些疑问的深入追究。

关于“存在之轻”的译法和含义,批评界至今众说纷纭。其实,只要考虑到昆德拉使用的“存在”一词的海德格尔来源,许多无谓的争论即可避免。“存在之轻”就是人生缺乏实质,人生的实质太轻飘,所以使人不能承受。在《小说的艺术》中,昆德拉自己有一个说明:“如果上帝已经走了,人不再是主人,谁是主人呢?地球没有任何主人,在虚空中前进。这就是存在的不可承受之轻。”可见其含义与“上帝死了”的命题一脉相承,即指人生根本价值的失落。对托马斯来说,人生实质的空无尤其表现在人生受偶然性支配上,使得一切真正的选择成为不可能,而他所爱上的特丽莎便是绝对偶然性的化身。另一方面,特丽莎之受灵与肉问题的困扰,又是和托马斯既爱她又同众多女人发生性关系这一情形分不开的。两个主人公各自代表对存在的一个基本困惑,同时又构成诱发对方困惑的一个基本情境。在这样一种颇为巧妙的结构中,昆德拉把人物的性格和存在的思考同步推向了深入。

我终归相信,探究存在之谜还是可以用多种方式的,不必是小说;用小说探究存在之谜还是可以有多种写法的,不必如昆德拉。但是,我同时也相信昆德拉的话:“没有发现过去始终未知的一部分存在的小说是不道德的。”不但小说,一切精神创作,唯有对人生基本境况做出了新的揭示,才称得上伟大。

昆德拉之所以要重提小说的使命问题,是因为他看到了现代人的深刻的精神危机,这个危机可以用海德格尔的一句名言来概括,就是“存在的被遗忘”。

存在是如何被遗忘的?昆德拉说:“人处在一个真正的缩减的旋涡中,胡塞尔所讲的‘生活的世界’在旋涡中宿命般地黯淡,存在堕入遗忘。”

缩减仿佛是一种宿命。我们刚刚告别生活一切领域缩减为政治的时代,一个新的缩减旋涡又更加有力地罩住了我们。在这个旋涡中,爱情缩减为性,友谊缩减为交际和公共关系,读书和思考缩减为看电视,大自然缩减为豪华宾馆里的室内风景,对土地的依恋缩减为旅游业,真正的精神冒险缩减为假冒险的游乐设施。要之,一切精神价值都缩减成了实用价值,永恒的怀念和追求缩减成了当下的官能享受。当我看到孩子们不再玩沙和泥土,而是玩电子游戏机,不再知道白雪公主,而是津津乐道卡通片里的机器人的时候,我心中明白一个真正可怕的过程正在地球上悄悄进行。我也懂得了昆德拉说这话的沉痛:“明天当自然从地球上消失的时候,谁会发现呢?……末日并不是世界末日的爆炸,也许没有什么比末日更为平静的了。”我知道他绝非危言耸听,因为和自然一起消失的还有我们的灵魂,我们的整个心灵生活。上帝之死不足以造成末日,真正的世界末日是在人不图自救、不复寻求生命意义的那一天到来的。

可悲的是,包括小说在内的现代文化也卷入了这个缩减的旋涡,甚至为之推波助澜。文化缩减成了大众传播媒介,人们不复孕育和创造,只求在公众面前频繁亮相。小说家不甘心于默默无闻地在存在的某个未知领域里勘探,而是把眼睛盯着市场,揣摩和迎合大众心理,用广告手段提高知名度,热衷于挤进影星、歌星、体育明星的行列,和他们一起成为电视和小报上的新闻人物。如同昆德拉所说,小说不再是作品,而成了一种动作,一个没有未来的当下事件。他建议比自己的作品聪明的小说家改行,事实上他们已经改行了——他们如今是电视制片人、文化经纪人、大腕、款爷。

正是面对他称之为“媚俗”的时代精神,昆德拉举起了他的堂吉诃德之剑,要用小说来对抗世界性的平庸化潮流,唤回对被遗忘的存在的记忆。

然而,当昆德拉谴责媚俗时,他主要还不是指那种制造大众文化消费品的通俗畅销作家,而是指诸如阿波利内尔、兰波、马雅可夫斯基、未来派、前卫派这样的响当当的现代派。这里我不想去探讨他对某个具体作家或流派的评价是否公正,只想对他抨击“那些形式上追求现代主义的作品的媚俗精神”表示一种快意的共鸣。当然,艺术形式上的严肃的试验是永远值得赞赏的,但是,看到一些艺术家怀着唯恐自己不现代的焦虑和力争最现代超现代的激情,不断好新骛奇,渴望制造轰动效应,我不由得断定,支配着他们的仍是大众传播媒介的那种哗众取宠精神。

现代主义原是作为对现代文明的反叛崛起的,它的生命在于真诚,即对虚妄信仰的厌恶和对信仰失落的悲痛。不知何时,现代主义也成了一种时髦,做现代派不再意味着超越于时代之上,而是意味着站在时代前列,领受的不是冷落,而是喝彩。于是,现代世界的无信仰状态不再使人感到悲凉,反倒被标榜为一种新的价值大放其光芒,而现代主义也就蜕变成了掩盖现代文明之空虚的花哨饰物。

所以,有必要区分两种现代主义:一种是向现代世界认同的时髦的现代主义,另一种是批判现代世界的“反现代的现代主义”。昆德拉强调后一种现代主义的反激情性质,指出现代最伟大的小说家都是反激情的,并且提出一个公式:小说=反激情的诗。一般而言,艺术作品中激情外露终归是不成熟的表现,无论在艺术史上还是对于艺术家个人而言,浪漫主义均属于一个较为幼稚的阶段。尤其在现代,面对无信仰,一个人如何能怀有以信仰为前提的激情?其中包含着的矫情和媚俗是不言而喻的了。一个严肃的现代作家则敢于正视上帝死后重新勘探存在的艰难使命,他是现代主义的,因为他怀着价值失落的根本性困惑,他又是反现代的,因为他不肯在根本价值问题上随波逐流。那么,由于在价值问题上的认真态度,毋宁说“反现代的现代主义”蕴含着一种受挫的激情。这种激情不外露,默默推动着作家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上继续探索存在的真理。

倘若一个作家清醒地知道世上并无绝对真理,同时他又不能抵御内心那种形而上的关切,他该如何向本不存在的绝对真理挺进呢?昆德拉用他的作品和文论告诉我们,小说的智慧是非独断的智慧,小说对存在的思考是疑问式的、假说式的。我们确实看到,昆德拉在他的小说中是一位调侃能手,他调侃一切神圣和非神圣的事物,调侃历史、政治、理想、爱情、性、不朽,借此把一切价值置于问题的领域。然而,在这种貌似玩世不恭下面,却蕴藏着一种根本性的严肃,便是对于人类存在境况的始终一贯的关注。他自己不无理由地把这种写作风格称作“轻浮的形式与严肃的内容的结合”。说到底,昆德拉是严肃的,一切伟大的现代作家是严肃的。倘无这种内在的严肃,轻浮也可流为媚俗。在当今文坛上,那种借调侃一切来取悦公众的表演不是正在走红吗?

我们都是孤独的行路人

从生存向存在的途中

兽和神大约都不会无聊。兽活命而已,只有纯粹的生存。神充实自足,具备完满的存在。兽、人、神三界,唯有夹在中间的人才会无聊,才可能有活得没意思的感觉和叹息。

无聊的前提是闲。当人类必须为生存苦斗的时候,想必也无聊不起来。我们在《诗经》或《荷马史诗》里几乎找不到无聊这种奢侈的情绪。要能闲得无聊,首先必须仓廪实,衣食足,不愁吃穿。吃穿有余,甚至可以惠及畜生,受人豢养的猫狗之类的宠物也会生出类似无聊的举态,但它们已经无权称作兽。

当然,物质的进步永无止境,仓廪再实,衣食再足,人类未必闲得下来。世上总有闲不住的阔人、忙人和勤人,另当别论。

一般来说,只要人类在求温饱之余还有精力,无聊的可能性就存在了。席勒用剩余精力解释美感的发生。其实,人类特有的一切好东西坏东西,其发生盖赖于此,无聊也不例外。

有了剩余精力,不释放出来是很难受的。“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孔子就很明白这难受劲,所以他劝人不妨赌博下棋,也比闲着什么事不做好。“难矣哉”,林语堂解为“真难为他们”“真亏他们做得出来”,颇传神,比别的注家高明。闲着什么事不做,是极难的,一般人无此功夫。所谓闲,是指没有非做不可的事,遂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做自己感兴趣的事。闲的可贵就在于此。兴趣有雅俗宽窄之别,但大约人人都有自己感兴趣的事。麻将扑克是一种兴趣,琴棋诗画是一种兴趣,拥被夜读是一种兴趣,坐在桌前,点一支烟,沉思遐想,也是一种兴趣。闲了未必无聊,闲着没事干才会无聊。有了自由支配的时间,却找不到兴趣所在,或者做不成感兴趣的事,剩余精力茫茫然无所寄托,这种滋味就叫无聊。

闲是福气,无聊却是痛苦。勤勤恳恳一辈子的公务员,除了公务别无兴趣,一旦退休闲居,多有不久便弃世的,致命的因素正是无聊。治狱者很懂得无聊的厉害,所以对犯人最严重的惩罚不是苦役而是单独监禁。苦役是精力的过度释放,单独监禁则是人为地堵塞释放精力的一切途径,除吃睡外不准做任何事。这种强制性的无聊,其痛苦远在苦役之上。在自由状态下,多半可以找到法子排遣无聊。排遣的方式因人而异,最能见出一个人的性情。愈浅薄的人,其无聊愈容易排遣,现成的法子有的是。“不有博弈者乎?”如今更好办,不有电视机乎?面对电视机一坐几个钟点,天天坐到头昏脑涨然后上床去,差不多是现代人最常见的消磨闲暇的方式——或者说,糟蹋闲暇的方式。

时间就是生命。奇怪的是,人人都爱惜生命,不愿其速逝,却害怕时间,唯恐其停滞。我们好歹要做点什么事来打发时间,一旦无所事事,时间就仿佛在我们面前停住了。我们面对这脱去事件外衣的赤裸裸的时间,发现它原来空无所有,心中隐约对生命的实质也起了恐慌。无聊的可怕也许就在于此,所以要加以排遣。

但是,人生中有些时候,我们会感觉到一种无可排遣的无聊。我们心不在焉,百事无心,觉得做什么都没意思。并不是疲倦了,因为我们有精力,只是茫无出路。并不是看透了,因为我们有欲望,只是空无对象。这种心境无端而来,无端而去,昙花一现,却是一种直接暴露人生根底的深邃的无聊。

人到世上,无非活一场罢了,本无目的可言。因此,在有了超出维持生存以上的精力以后,这剩余精力投放的对象却付诸阙如。人必须自己设立超出生存以上的目的。活不成问题了,就要活得有意思,为生命加一个意义。然而,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个危险的问题。若问为什么吃喝劳作,我们很明白,是为了活。活着又为了什么呢?这个问题追究下去,没有谁不糊涂的。

对此大致有两类可能的答案。一类答案可以归结为:活着为了吃喝劳作——为了一己的、全家的或者人类的吃喝劳作,为了吃喝得更奢侈,劳作得更有效,如此等等。这类答案虽然是多数人实际所奉行的,作为答案却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它等于说活着为了活着,不成其为答案。

如果一切为了活着,活着就是一切,岂不和动物没有了区别?一旦死去,岂不一切都落了空?这是生存本身不能作为意义源泉的两个重要理由。一事物的意义须从高于它的事物那里求得,生命也是如此。另一类答案就试图为生命指出一个高于生命的意义源泉,它应能克服人的生命的动物性和暂时性,因而必定是一种神性的不朽的东西。不管哲学家们如何称呼这个东西,无非是神的别名罢了。其实,神只是一个记号,记录了我们追问终极根据而不可得的迷惘。例如,从巴门尼德到雅斯贝斯,都以“存在”为生命意义之源泉,可是他们除了示意“存在”的某种不可言传的超越性和完美性之外,还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我们往往乐于相信,生命是有高出生命本身的意义的,例如真善美之类的精神价值。然而,真善美又有什么意义?可以如此无穷追问下去,但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终极根据,因为神并不存在。摆脱这个困境的唯一办法是把一切精神价值的落脚点引回到地面上来,看作人类生存的工具。各派无神论哲学家归根到底都是这样做的。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又陷入了我们试图逃避的同义反复:活着为了活着。

也许关键在于,这里作为目的的活,与动物并不相同。人要求有意义地活,意义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上述命题应当这样展开:活着为了寻求意义,而寻求意义又是为了觉得自己是在有意义地活着。即使我们所寻求的一切高于生存的目标,到头来是虚幻的,寻求本身就使我们感到生存是有意义的,从而能够充满信心地活下去。凡真正的艺术家都视创作为生命,不创作就活不下去。超出这一点去问海明威为何要写作,毕加索为何要画画,他们肯定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人类迄今所创造的灿烂文化如同美丽的云景,把人类生存的天空烘托得极其壮观。然而,若要追究云景背后有什么,便只能堕入无底的虚空了。人,永远走在从生存向存在的途中。他已经辞别兽界,却无望进入神界。他不甘于纯粹的生存,却达不到完美的存在。他有了超出生存的精力,却没有超出生存的目标。他寻求,却不知道寻求什么。人是注定要无聊的。

可是,如果人真能够成为神,就不无聊了吗?我想象不出,上帝在完成他的创世工作之后,是如何消磨他的星期天的。《圣经》对此闭口不谈,这倒不奇怪,因为上帝是完美无缺的,既不能像肉欲犹存的人类那样用美食酣睡款待自己,又不能像壮心不已的人类那样不断进行新的精神探险,他实在没事可干了。他的绝对的完美便是他的绝对的空虚。人类的无聊尚可药治,上帝的无聊宁有息日?不,我不愿意成为神。虽然人生有许多缺憾,生而为人仍然是世上最幸运的事。人生最大的缺憾便是终有一死。生命太短暂了,太珍贵了,无论用它来做什么都有点可惜。总想做最有意义的事,足以使人不虚此生、死而无恨的事,却没有一件事堪当此重责。但是,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于是,我们便做着种种微不足道的事。人生终究还是免不了无聊。

我们都是孤独的行路人

存在就是被感知吗

“存在就是被感知”——这是贝克莱提出的一个很有名的命题。为了弄清这个命题的意思,现在且假定这位哲学家还活着,让他来和我们进行一场对话。

贝克莱:此刻你面前有一只苹果,你看得见它,摸得着它。这只苹果存在吗?

答:存在。

贝克莱:你凭什么说它存在呢?

答:因为我明明看见了它,摸到了它。

贝克莱:这就是说,它被你感知到了。好,现在你闭上眼睛,把手插进衣服口袋里,看不见也摸不到这只苹果了。我再问你,它现在存在吗?

答:存在。

贝克莱:现在你并没有看见它,摸到它,凭什么还说它存在呢?

答:因为我刚才看见过它,摸到过它,我相信只要我睁开眼睛,伸出手,现在我仍然能看见它,摸到它。

贝克莱:这就是说,你之所以相信它仍然存在,是因为它刚才曾经被你感知到,这使你相信,只要你愿意,现在它仍然可以被你感知到。现在假定在离你很远的一个地方有一只苹果,你永远不会看见它,摸到它,它存在吗?

答:存在,因为那个地方的人能看见它,摸到它。

贝克莱:如果那是一片没有人烟的原始森林,那只苹果是一只野生苹果,在它腐烂之前不会有任何人见到它呢?

答: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如果那里有人,就一定能见到它。

贝克莱:好了,现在我们可以总结一下了。我们说某个东西存在,无非是说它被我们感知到。即使当我们设想存在着某个我们从未感知到的东西时,我们事实上也是在设想它以某种方式被我们感知到。我们无法把存在与被感知分离开来,离开被感知去设想存在。由此可见,存在和被感知是一回事,存在就是被感知。

谈话进行到这里,缺乏经验的读者也许被绕糊涂了,而有经验的读者很可能会提出一个反驳:尽管我们无法离开被感知设想存在,但这不能证明存在与被感知是一回事。一个东西首先必须存在着,然后才能被感知。例如,一只苹果的存在是因,它的被感知是果,两者不可混为一谈。不过,针对这个反驳,贝克莱会追问你所说的“存在”究竟是什么意思,当你谈论这只苹果的“存在”时,你的心灵中岂不出现了这只苹果的形状、颜色、香味等,所谓它的“存在”无非是指它的这些可被感知的性质在你的心灵中的呈现,因而也就是指它的被感知?那么,它的“存在”和它的被感知岂不是一回事,哪里有原因和结果的分别?

贝克莱的是与非

现在我们触及“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个命题的真正含义了。贝克莱的思路是这样的:对我来说,一只苹果的存在无非是指我看到了它的颜色,闻到了它的香味,摸到了它的形状、冷暖、软硬,尝到了它的甜味,等等,去掉这些性质就不复有苹果的存在,而颜色、形状、香味、甜味、软硬等又无非都是我的感觉,离开我的感觉就不复有这些性质。所以,这只苹果的存在与它被我感知是一回事,它仅仅是存在于我的心灵中的一些感觉。当然,我可以设想一只我未曾看到的苹果的存在,但我也只能把它设想为我的这些感觉。在这些感觉之外断定还存在着某种不可被感知的苹果的“实体”,这是徒劳的,也是没有意义的。这个道理适用于我所面对的一切对象,包括我所看见的其他人。所以,譬如说,我的父亲和母亲也只是我的心灵中的一些感觉而已,在我的心灵之外并无他们独立的存在……

说到这里,你一定会喊起来:太荒谬了,难道你是你的感觉生出来的吗?是的,连贝克莱自己也觉得太荒谬了。为了避免如此荒谬的结论,他不得不假定,除了“我”的心灵之外,还存在着别的心灵,甚至还存在着上帝的心灵,一切存在物因为被无所不在的上帝的心灵所感知而保证了它们的存在。这种假定显然是非常勉强的,我们可以不去理会。值得思考的是贝克莱的前提:我们只能通过感觉感知事物的存在,因此,对我们来说,事物的存在是与它们被我们感知分不开的。从这个前提能否推出“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结论呢?这里实际上包含两个问题:第一,事物的存在是否等同于它的可被感知的性质的存在?在这些性质背后有没有一个不可被感知的“实体”,用更加哲学化的语言说,在现象背后有没有一个“自在之物”?第二,事物的可被感知的性质是否等同于“我”(主体)的感觉?在“我”的感觉之外有没有使“我”产生这些感觉的外界现象,用更加哲学化的语言说,在“主体”之外有没有“客体”,在“意识”之外有没有客观存在的“对象”?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贝克莱主张第一个等同,否认现象背后有“自在之物”,这是今天大多数哲学家都可赞成的;但他进而主张第二个等同,否认现象在“我”之外的存在,这是今天大多数哲学家都不能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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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周梦蝶的故事

睡着了会做梦,这是一种很平常的现象。正常人都能分清梦和真实,不会把它们混淆起来。如果有谁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醒来后继续把自己当作蝴蝶,张开双臂整天在花丛草间做飞舞状,大家一定会认为他疯了。然而,两千多年前有一个名叫庄周的中国哲学家,有一回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醒来后提出了一个著名的问题:

“究竟是刚才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呢,还是现在蝴蝶梦见自己变成了庄周?”

好像没有人因为庄周提出这个问题而把他看成一个疯子,相反,大家都承认他是一个大哲学家。哲学家和疯子大约都不同于正常人,但他们是以不同的特点区别于正常人的。疯子不能弄懂某些最基本的常识,例如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分清梦与真实,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严重的障碍。哲学家完全明白常识的含义,但他们不像一般的正常人那样满足于此,而是要对人人都视为当然的常识追根究底,追问它们是否真有道理。

按照常识,不管我梦见了什么,梦只是梦,梦醒后我就回到了真实的生活中,这个真实的生活绝不是梦。可是,哲学家偏要问:你怎么知道前者是梦,后者不是梦呢?你究竟凭什么来区别梦和真实?

可不要小看了这个问题,回答起来还真不容易呢。你也许会说,你凭感觉就能分清哪是梦,哪是真实。譬如说,梦中的感觉是模糊的,醒后的感觉是清晰的;梦里的事情往往变幻不定,缺乏逻辑,现实中的事情则比较稳定,条理清楚;人做梦迟早会醒,而醒了却不能再醒;如此等等。然而,哲学家会追问你,你的感觉真的那么可靠吗?你有时候会做那样的梦,感觉相当清晰,梦境栩栩如生,以至于不知道是在做梦,还以为梦中的一切是真事。那么,你怎么知道你醒着时所经历的整个生活不会也是这样性质的一个梦,只不过时间长久得多而已呢?事实上,在大多数梦里,你的确是并不知道自己在做梦的,要到醒来时才发现原来是一个梦。那么,你之所以不知道你醒时的生活也是梦,是否仅仅因为你还没有从这个大梦中醒来呢?梦和醒之间真的有原则的区别吗?

这么看来,庄周提出的问题貌似荒唐,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便是:我们凭感官感知到的这个现象世界究竟是否真的存在着?庄周对此显然是怀疑的。在他看来,既然我们在梦中会把不存在的东西感觉为存在的,这就证明我们的感觉很不可靠,那么,我们在醒时所感觉到的我们自己以及我们周围世界的存在也很可能是一个错觉,一种像梦一样的假象。

我们都是孤独的行路人

感觉能否证明对象的存在

在中国和外国,有相当一些哲学家与庄周抱着相似的看法。他们都认为,我们只能通过感官来感知世界的存在,而感官是不可靠的,所以我们所感觉到的世界只是一种假象。至于在假象背后是否存在着一个与假象不同的真实的世界,他们的意见就有分歧了。有的说有,有的说没有,有的说没法知道有没有。也有许多哲学家反对他们的看法,认为我们的感觉基本上是可靠的,能够证明我们自己以及周围世界的真实存在。就拿庄周梦蝶的例子来说,他们会这样解释:庄周之所以会梦见自己变成一只蝴蝶,正是因为他在醒时看见过蝴蝶,如果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蝴蝶,他就不可能做这样的梦了。所以,庄周和蝴蝶的真实存在以及这个真实的庄周看见过真实的蝴蝶是一个前提,而这便证明了醒和梦是有原则区别的,醒时的感觉是基本可靠的。当然,这种解释肯定说服不了庄周,他一定会认为它不是解答了而是回避了问题,因为在他看来,问题恰恰在于,当你看见蝴蝶时,你怎么知道你不是在做梦呢?凭什么说看见蝴蝶是梦见蝴蝶的原因,其间的关系难道不会是较清晰的梦与较模糊的梦的关系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怀着一个朴素的信念,相信我们凭感官所感知的事物是真实存在的。没有这个信念,我们就不能正常地生活,哲学家也不例外。上述解释实际上是把这个朴素的信念当成了出发点,由之出发,认定醒时看见蝴蝶的经验是可靠的,然后再用它来解释梦见蝴蝶的现象。在哲学史上,这样一种从朴素信念出发的观点被称作“朴素实在论”或“朴素唯物主义”。可是,在庄周这样的哲学家看来,这种观点只停留在常识的水平上,不配叫作哲学,因为哲学正是要追问常识和朴素信念的根据。所以,如果你真的对哲学感兴趣,你就必须面对庄周提的问题。你很可能不同意他的观点,但你必须说出理由。你得说明:我们如何知道我们凭感官所感知的现象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一个幻象?感觉本身能否提供这个证据?如果不能,还有没有别的证据?只要你认真思考这些问题,不管能否找到最后的答案(很可能找不到),你都已经是在进行一种哲学思考了。

我们都是孤独的行路人

思维能否把握世界的本质

不信任感觉,认为在感官所感知的现象世界背后有一个本来的世界,这实际上是以往多数哲学家的立场。区别在于,有的哲学家断言我们永远无法认识这个本来世界,有的哲学家却相信,我们可以依靠理性思维的能力破除感觉的蒙蔽,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这个本来世界的面目。可是,最近一百多年来,这种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立场发生了根本的动摇。

理性思维真的能够把握世界的本来面目吗?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什么是理性思维。所谓理性思维,就是我们运用具有普遍性的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让我们举最简单的加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过程。譬如说,桌子上放着一个苹果,椅子上也放着一个苹果,问你一共有几个苹果,你不需要把这两个苹果挪到一起就可以回答说:“两个。”事实上,当你做出这个回答时,你已经飞快地进行了一个运算:1+1=2。这就已经是一种理性思维了。仔细分析起来,这个过程是这样的:你首先把“一个苹果”这样的具体现象变换为抽象的数字概念“1”,然后运用了一个数学公式(判断)“1+1=2”,最后又从这个公式推导出“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等于两个苹果”的具体结论。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凭感官并不能感知到像“1”“2”这样的抽象概念和“1+1=2”这样的抽象命题。那么,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有三种可能的回答:

一、我们凭感官可以感知到一个一个的具体东西,也可以感知到它们的集合,抽象的数字概念和算术命题就是从我们的感觉材料中归纳出来的。假定这个答案是对的,那么,以不可靠的感觉为基础的理性思维同样也是不可靠的,并不比感觉更接近那个本来世界。

可是,这第一种回答本身还有着极大的漏洞。我们的感官只能感知个别的具体的现象,从中怎么能得到抽象概念呢?感官所感知的现象总是有限的,从中又怎么能得到适用于一切现象的普遍真理呢?譬如说,我们只能看到一个苹果、一个茶杯、一个人等等,永远看不到抽象的“1”,思维凭什么把它们抽象为“1”?我们只能看到一个苹果和一个苹果的集合等等,思维凭什么断定1+1永远等于2?由于感性经验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抽象概念和命题的来源,有些哲学家就另找出路,于是有以下第二、第三种回答。

二、抽象观念和普遍命题是人类理性所固有的,它们如同大理石的纹理一样潜藏在人类理性之中,在认识过程中便会显现出来。像“1+1=2”这样的真理,人类理性凭直觉就能断定它们是绝对正确的。正是凭借这些先天形式,理性才能够对感觉材料进行加工整理,使之条理化。这个答案仅是一种永远无法证实的假说,我们姑且假定它是对的,那也只能得出这个结论:思维形式仅仅属于人类理性所有,与那个本来世界毫不相干。

三、那个本来世界本身具有一种理性的结构,人类理性是与这个结构相对应的。可是,这一点正是需要证明的,而主张这个观点的哲学家们没有向我们提供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

总之,无论在上述哪种情况下,凡我们不信任感觉的理由,对于思维也都成立。所以,看来我们只好承认,只要我们进行认识,不论是运用感觉还是运用思维,所把握的都是现象,它们至多只有层次深浅的不同。世界一旦进入我们的认识之中,就必定被我们的感觉所折射,被我们的思维所整理,因而就必定不再是所谓的本来世界,而成为现象世界了。

世界有没有一个“本来面目”

好吧,让我们承认,我们人类所能认识的世界只是形形色色的现象世界。那么,在这个或者这许多个现象世界背后,究竟有没有一个不是现象世界的本来世界呢?康德说有的,但我们永远无法认识,所以他称之为“自在之物”。我们且假定他说得对,让我们来设想它会是什么样子的。

可是怎么设想呢?根本无法设想!只要我们试图设想,我们就必须把自己当作一个认识者,把这个所谓本来世界置于和我们的关系之中,从而它就不再是本来世界,而是现象世界了。也许我们可以想象自己是上帝,因而能够用一种全知全能的方式把它一览无余?可是,所谓全知全能无非是有最完善的感官和最完善的思维,从而能够从一切角度、用一切方法来认识它,而这样做的结果又无非是得到了无数个现象世界。我们除非把这无数个现象世界的总和叫作本来世界,否则就根本不能设想有什么本来世界。

事实正是如此:无论人、上帝还是任何可能的生灵,只要想去认识这个世界,就必须有一个角度。你可以变换角度,但没有任何角度是不可能进行认识的。从不同角度出发,看到的只能是不同的现象世界。除去这一切可能的现象世界,就根本不存在世界了,当然也就不存在所谓本来世界了。我们面前放着一只苹果,一个小男孩见了说:我要吃。他看到的是作为食品现象的苹果。一个植物学家见了说:这是某种植物的果实。他看到的是作为植物现象的苹果。一个生物学家见了说:这只苹果是由细胞组成的。他看到的是作为生物现象的苹果。一个物理学家见了说:不对,它的最基本结构是分子、原子、电子等。他看到的是作为物理现象的苹果。一个基督徒见了也许会谈论起伊甸园里的苹果和亚当夏娃的原罪,他看到的是作为宗教文化现象的苹果。还会有不同的人对这只苹果下不同的判断,把它看作不同的现象。如果你说所有这些都只是这只苹果的现象,而不是这只苹果本身,那么,请你告诉我,这只苹果本身是什么东西,它在哪里?

由于在现象世界背后不存在一个本来世界,有的哲学家就认为一切都是假象,都是梦。在这方面,佛教最彻底,认为万物皆幻象,世界整个就是一个空。可是,我们不妨转换一下思路。所谓真和假、实和幻,都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存在着一个本来世界,那么,与它相比,现象世界就是假象。现在,既然并不存在这样一个本来世界,我们岂不可以说,一切现象世界都是真实的,都有存在的权利?一位诗人吟唱道:“平坦的大地,太阳从东方升起,落入西边的丛林里。”这时候,你即使是哥白尼,也不能反驳他说:“你说得不对,地球不是平坦的,而是圆的,太阳并没有升起落下,而是地球在自转。”

我们都是孤独的行路人

你的“自我”在哪里

一个孩子摔了一跤,觉得痛,便说:“我痛了。”接着又说:“我不怕痛。”这个觉得痛的“我”和这个不怕痛的“我”是不是同一个“我”呢?

一个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可是女孩不爱他。他对自己说:“我太爱她了。”接着说:“可是我知道她不爱我。”然后发誓道:“我一定要让她爱上我!”在这里,爱上女孩的“我”、知道女孩不爱自己的“我”,以及发誓要让女孩爱上自己的“我”又是不是同一个“我”呢?

一位著名的作家叹息说:“我获得了巨大的名声,可是我仍然很孤独。”这个获得名声的“我”和这个孤独的“我”是不是同一个“我”?

我在照镜子,从镜子里审视着自己。那个审视着我自己的“我”是谁,那个被我自己审视的“我”又是谁,它们是不是同一个“我”?

你拉开抽屉,发现一张你小时候的照片,便说:“这是小时候的我。”你怎么知道这是小时候的“我”呢?小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是凭什么成为同一个“我”的呢?

夜深人静之时,你一人独处,心中是否浮现过这样的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将到哪里去?”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把“认识你自己”看作哲学的最高要求。可是,认识“自我”真是一件比认识世界更难的事。上面的例子说明,它至少包括以下三个难题:

第一,我有一个肉体,又有一个灵魂,其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有人说,灵魂只是肉体的一种功能。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灵魂有时候会反叛肉体,譬如说,会为了一种理想而忍受酷刑甚至牺牲生命?如果不是这样,灵魂是不同于肉体并且高于肉体的,那么,它也必有高于肉体的来源,那来源又是什么?如此不同的两样东西是怎么能够结合在一起的?既然它不来源于肉体,为什么还会与肉体一同死亡?或者相反,在肉体死亡之后,灵魂仍能继续存在?

第二,灵魂究竟是什么?如果说它是指我的全部心理活动和内心生活,那么,它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东西。一方面,它包括理性的思维、观念、知识、信仰等等。另一方面,它包括非理性的情绪、情感、欲望、冲动等等。其中,究竟哪一个方面代表真正的“自我”呢?有的哲学家主张前者,认为理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因而不同个人之间的真正区别也在于理性的优劣强弱。有的哲学家主张后者,认为理性只是人的社会性一面,个人的真正独特性和个人一切行为的真实动机深藏在无意识的非理性冲动之中。他们究竟谁对谁错,或者都有道理?

第三,我从小到大经历了许多变化,凭什么说我仍是那同一个“我”呢?是凭我对往事的记忆吗?那么,如果我因为某种疾病暂时或长久丧失了记忆,我还是不是“我”呢?是凭我对我自己仍然活着的一种意识,即所谓“自我意识”吗?可是,问题恰好在于,我是凭什么意识到这仍然活着的正是“我”,使我在变化中保持连续性的这个“自我意识”究竟是什么?

现在我把这些难题交给你自己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