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书籍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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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肃书籍

残雪

我是伴着书籍长大的。从很小的时候起,我脑子里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印象,即,有些书籍是“严肃书籍”,不是一下子可以看得懂的,要等我“长大了”才能接触。爸爸书架上的那几排书就是“严肃”的,里头有西方哲学,马列主义,最显眼的是那套蓝色布面精装的《资本论》,还有几套大部头的中国古典文学史。我多年里头司空见惯的事就是,他每天都在读这些书,大部分都是一遍又一遍地读。

在台灯下,这些书散发出一种特殊的味道,说不出那是什么味道,总之引人遐想。那时候,我喜欢趁家人不在之际将那些书一本一本地摊到桌子上面细细打量。我用鼻子凑近了去嗅,用手反复地摩挲。那些书的装订全都朴素而精致,书里头则布满了父亲的的笔迹,也许,用“仰慕”、“欣喜”这些词都远远不能概括我那种朦胧的、神往的少年心理。那时我自己也开始读书了,大都是一些通俗书,我是不会将它们归到父亲的书那一类去的。我如饥似渴,什么书的短期刺激性最强就读什么,读完后那些书就不见了,没有收藏的冲动,也没有条件收藏,大部分书是借来的。那个时候谁买得起书啊。

父亲的书静静地躺在书架上,始终对我有种无言的诱惑,它们的存在让我下意识里感到,某些书籍里头有一个无比深邃的世界。如果一个人想进入那种地方去弄清某些事,他就得花费掉一生的时间。那灯下长年累月的夜读,那镜片后面冥思的眼神,当然不是为了装门面,当然也同我读那些通俗书产生的激动是迥异的。那么,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呢?那个时候,没人说得出,父亲也说不出,他只是说:“将来,我的这些书你都要读。”那么,将来我也会像他一样长年累月面前放着同一本书,既看又不看,沉浸在冥想之中吗?我不知道。

那一天终究到来了,那是我同文学正式结缘的时候。我手头也有了几本“严肃书”,并且它们的数目还在慢慢地增长着。在后来的探索的日子里,我越来越感到,某些书籍是会变魔术的。在密密麻麻的文字的下面,有一个莫测的世界,这个世界可以称作语言的世界,也可以称作文学、艺术、哲学或人性的世界。最奇怪的就是对于阅读者来说,这是一个互动的世界,只有你通过冥想的发力真正感觉到了她时,她才会延展,并显出自己的丰富层次。而如果你的阅读是懒惰的阅读,那么,哪怕你是一个有天分的人,那个奇妙的世界对于你来说也始终处在“偶尔露峥嵘”的阶段。你进去不了,只能为之叹息。一名现代读者不但要反复读,反复冥想,甚至还要动笔,在写的当中去拓展被你感到的那个世界。这是最辛苦,也是最有收获的阅读。

一名高级的具有现代精神的读者其实也是一名侦察,他能够在书籍的树林里根据某些蛛丝马迹发现下面的巨大宝藏。那些严肃书籍向他发出信息,他自己体内浓缩的精神接受了信息,并立刻产生新的信息。这种混合的信息引领着他进入精神的隧道,就在那个地方开始了伟大的揭示。那是既迷惘又清醒的过程,是人与神一次次晤面的瞬间。那些严肃的书籍都具有这类属性。我们作为读者,如果想要获得现代阅读的快感,就得从体内压榨出精神,就得去进行那种艰辛的冒险。

你已经有了伴随在身旁的严肃书籍吗?如果你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那就说明了你是一个真正有精神追求的人。

2.《金发公主》和《牛虻》

残雪

爸爸的书架上只有马列主义哲学书,书脊上面的一些字都被我记熟了,另一些我记不住,因为太抽象了。我每天在爸爸的书架前流连。忽然有一天,爸爸从图书馆借回了几本外国的童话书(他在图书馆被监督劳动,称之为“劳教”)。爸爸是借回来给姐姐看的,因为姐姐上小学了,认得好多字了。其中有一本叫“金发公主”,爸爸说了一遍,我就永远记住了那几个字。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名少女,生着金黄色的长发,一直拖到脚踝那里。我的眼珠鼓得老大,久久地盯着那张画像。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美丽的头发呢?要是我能得到一根那样的金头发,该有多么好!

好多天里头,只要拿起那本小书,便会有异样的激情在胸膛里高涨。我常趁着没人时仔细端详我的金发公主,我以为金发就是黄金的头发。而且那张脸多么的谦和秀气!想入了神之际,我就将书的封面贴在自己的脸颊上。要是坏人来了,我就要将金发公主藏在最最秘密的,谁都找不到的地方(比如说后面山坡上的那个土洞里),等坏人走了再接她出来;如果她没有东西吃饿坏了,我就要把家里惟一的黑母鸡生的蛋都拿出来送给她;还有爸爸昨天给的一粒糖,也送给她。我一定要和她好。

那本书久久都没有还给图书馆,我就把它当作我家的东西了。和邻居小孩吵架时,我突然提高了嗓门叫道:“哼,我有金发公主!你有吗?你有吗?!”当然,她没有,她被我的气势压倒了。

书后来的下落我不记得了,也不怎么关心了。因为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字,可以看童话书和其他小人书了,文字里面的世界比那张简单的图画更有意思,有意思不知多少倍!然而,阅读的模式仍是一个——联想。我们生来便会联想,而我,最善于在虚拟的世界和我身处的世俗世界之间搭起桥梁,以便自由地来来往往。或许,这是演出的冲动吧。把生活变成戏,有我本人参演的激情戏,那是我每隔几日就要做的操练,在大部分时候,那媒介就是文学,当然偶尔还有电影。我不是像别人那样简单地读或看,每一次我都要同作者一道扮演角色,同作者一道在他们的崇高的境界里生活。

《金发公主》之后的另一本书是《牛虻》。大约在十四、五岁时,我得到了这本书。我是一个在某方面晚熟的、有点懵懂的女孩,所以《牛虻》这部小说里头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我并不完全懂得。不过因为家庭氛围的熏陶,那里头的崇高境界从一开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开始是废寝忘食地一口气读完,然后重复读,再后来便将书藏在大箱子后面,以免被家里人拿走,像干坏事一样,时不时偷偷拿出来重温。我时常想,牛虻是如何做到忍受一切的呢?一个人怎能像他那样对付疼痛的呢?像那个时候的很多孩子一样,我自己也是非常有忍耐力的。我记得那时风湿痛几乎常年伴随着我,又没有药吃,我便训练自己在疼痛中入睡,我果然做到了。时常,晚上睡觉前两腿疼得厉害,到了第二天早上仍然很疼。但是必须去上学,一活动,就将疼痛暂时抛开了。然而,自从读了《牛虻》,我感到我的忍痛能力同他比较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还有,他的忍痛方式也给我非常深的感染,我朦胧地懂得了“独自承受”这几个字的含义。不但要能忍,还要保持沉默,不向任何人诉苦。只有这样的人才是有理想的能干大事的人。我将书中的每一个有关疼痛的细节设想了又设想,似乎是在测试我自己能否具有他那种超人的毅力。毫无疑问,我同他比,那距离太遥远了。不过我还小,还可以努力嘛。

在那个特殊年代里,很多青年都在模仿牛虻,而我对他的身体力行的模仿,也许是同时代风气的一种巧合吧。好多好多年过去了,绝大部分人都从虚幻的理想主义的高处坠下来,为世俗的嘈杂所淹没,我仍然在继续我的白日梦的演出,只不过角色和背景都大大深化了而已。

3.只有一本书的日子

残雪

父亲被安排在郊区劳教,我们全家也就随父亲住到了郊区。房子只有两小间加一个更小的厨房,极其简陋,一家八口人挤着住在里头。白天里,哥哥姐姐上学去了,我和两个弟弟在家。这栋房是那种一长排的宿舍房,傍着山坡盖起来的,一打开门就看见山。天晴天,我们整天都在山上,找野果和野毛栗子吃,要不就到溪水里抓螃蟹小虾,有时也帮外婆捡柴。除了肚子饿以外倒也一点不觉得“苦日子”有什么苦。

可是下雨天就有些无聊了,江南的淫雨要落好几个月,三个人呆在没有任何一件玩具的家里免不了吵吵闹闹,有时还小小地打一架。虽然总可以想出点花样来玩,比起晴天来到底差远了。忽有一日,我们得到了一本小人书,书名大概是《桃园结义》(这是现在的推测,因为那时我和弟弟们都还不认得字)。是哥哥或姐姐借了别人的,忘记还给人家了,于是落到了我们手里。啊,那一天真是一个充满了欢欣喜悦的日子!我们三个人并排坐着,我拿着书,将那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不懂的地方就问外婆,外婆对三国的故事是很精通的。终于我们将每一个细节都搞得清清楚楚了。我们一致认为,最值得喜欢的人物是张飞,每次我翻到黑脸汉子出场那一页,三个人就要欢呼起来:“张飞!!”那骑在马上,双手握着丈八蛇矛的形象是多么的威风,多么的扬眉吐气啊,简直百看不厌!当然关公也是很好看的,一个长胡须的红脸汉子(外婆说他是红脸),不论摆出什么姿势都令我们羡慕不已。只有刘备没有什么印象。好像是个矮个子的普通人,穿着长衫。我记得那本书很厚,封面是彩色的,里面是黑白的。我们一连看了好多天,兴奋也一点点地下降。然而只要翻到张飞那一页,尤其是骑在马背上打仗的场面,仍然忍不住要欢呼:“张――飞!!”黑脸的大胡子的张飞是我们三个人的偶像。

后来当然又找到了一些其它的好玩的事。可是只要一静下来。三个人就会不约而同地想到:看图书去!于是拿了那本书到厨房后面的山坡下去欣赏。厨房傍着山坡,中间只隔了一条下水沟,这里是最最不受打扰的地方。每次我们都要在那里消磨一个多钟头。总是那同一本书,总是那同样的欢呼,三个人一起看书是何等的畅快!“到后面去。”这句话成了我们三个人的暗语。后来那本书就总放在那里的一张破凳子上,隔一阵我们就要去那里充一充电。那大概是我们儿时看的时间最长的一本书。到后来封面都破了,书页也掉下来一些,但在我们无聊时,它仍然是解闷的法宝。

到底是书中的什么东西吸引着我和弟弟们呢?我记得我们三个并不关注书中的情节,而且以我们当时的年龄(3岁、4岁、5岁)也不可能理解那些情节。我们只看画,看张飞的表演。不论已看了多少次,我们仍要兴奋,并且会情不自禁地欢呼。是什么在刺激着我们呢?

后来我有了儿子,儿子两岁时,我给他买了《大象巴伯的故事》。那是一本在大人看起来平平淡淡的外国图画书,讲的是动物大象巴伯的日常故事。儿子看得多么的专注,多么激动啊。那种情景立刻令我想起了我的张飞的图书。幼儿的内心都有强烈的表演欲,那时我们的阅读是将自己全身心地摆进去的,不论是张飞还是大象巴伯,那就是我们自己。那是真正的、一去不复返的纯洁的阅读,没有任何功利,也不会让俗套的思考来干扰。所以才会有那种出自内心深处的欢呼啊。想想卡尔维诺那位童年时代坐在鸡圈里读书的编辑吧。

今天我所写下的这种文学,就是要唤醒人们早已失去的那种阅读能力。可是失去的东西是很难再找回来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的读者需要重新训练才能进入到那里,他们将遇见的是他们童年曾有过的那些奇异欲望。

4.光感

残雪

说不清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获得那种清晰强烈的光感的。

我最早崇拜的人物是刘胡兰。我从课堂上知道她是一个小姑娘,但居然不怕死,一身铮铮铁骨。我反复地设身处地——如果是我的话,当脖子放在铡刀下面时,我会怎样呢?想了又想,还是觉得自己肯定做不到像她那么勇敢。那可是实实在在的脑袋落地啊!虽然我扪心自问,深感自己做不到让自己的肉体虚无化,但那种崇高的意境令我久久地沉醉。我爱这种敢于牺牲自己的人,不论是刘胡兰,还是《红岩》里面的江姐。我感到在英雄的末日境界里,有一束光芒在照耀。

稍大一点,我便深深地为安娜·卡列妮娜的死亡境界所吸引了。那样一种黑沉沉的、绝望的死,似乎扑灭了一切想象。然而并不是这样,我之所以愿意让自己停留在那个境界里,一轮又一轮地体验,扮演,不是因为黑暗,而是因为光。那种迷人的、能穿透五脏的光。一口气读完死亡的描述之后,又翻到前面去读她的日常生活,读她同儿子那令人心碎的会面,读她同情人的初次邂逅……在阅读之际,光芒始终照射着大脑里幽暗的深处,调动起体内的能量,使我能运用自身的经验重新构思美的世界。

再后来,很久很久之后,吸引着我的便是艺术家的死亡境界了。我终于明白了,我不是世俗中的英雄,我非常害怕肉体上的伤害。如果有那种事发生,我说不定会是一个懦夫。但我又太爱人的牺牲的姿态,太爱那种境界里的永恒之光,似乎我活着的宗旨就在那里头。那么,能够实现我的这种爱的,只能是模拟那种境界的实验了。这种实验可以令奇迹出现,而在奇迹中,灵光照亮幽暗的心田。

对于光的感觉和向往,似乎是从我很小的时候(大约3岁)就开始了。谁说幼儿只是自私的呢?一切都是很难界定的,所谓天性,难道不是从一开始就包含了光感吗?和煦的阳光照在窗外的杨树叶子上,幼小灵魂与肉身的分野在悄悄地进行。我幸运地在一个充满镜像的世界里成长起来,我周围有那么多的镜子在暗示引导着我,所以辨认就自然而然地开始了。整个的过程就如一场趋光的运动。现在回忆起来,儿童时代竟有过那么多的美丽的瞬间!从幼儿时期对家人的依恋,到文革少年时期产生出保护父亲的豪气,这段过程里镜子的作用是关键的。我的父亲是一名真正的孤胆英雄,我做不到像父亲那样,但我将他传给我的内在气质转化成了搞文学的天赋。我通过文学创作的演习,一次次重现了父辈追求过的永恒之光。

文学的创造过程就是一场趋光运动,我不过是延续了幼儿时期的本能。也就是说,趋光,是人类的本性,人对于理想的追求是最符合人的本性的。自私自利与自我牺牲这个人性矛盾的两面,将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对峙下去,只因为人懂得从镜像中认识自己。

5.达吉娅娜

残雪

少女时代没有爱情,可是有爱的欲望。

我描过一幅插画,名叫“达吉娅娜在小树林里”。普希金的苗条的贵族少女,白的衣裙,忧郁的眼神,庄园里的静谧。我不喜欢普希金,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浅薄的诗人,有点像现在的二流流行歌手。可是达吉娅娜,这是另外一回事了。达吉娅娜是梦,像我这样的少女的梦。当然,你也可以将她的名字换成阿霞,换成卡杰琳娜等等。那种永恒不破的忧郁,那种由敏感多变而导致的苍白……

如今是看不到这样的人了。美少女是在心的深渊里成形的。她徐徐上升,脱离了脚下的尘埃,成为异质的大自然里面的幽灵。在压抑的梅雨天结束之际,我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开始跃动,我迎着那道彩虹走出去。“啊,达吉娅娜!”我默念道。我一身轻灵,如同这蒸腾的地气一样上升。这里有松树,银杏树,地上有三叶草、蒲公英和野草莓。达吉娅娜的白裙在那棵巨松的树干后面飘荡。她手里拿着什么书?抑或什么都不拿,只作为书中的主角出现在这里?唉,达吉娅娜!从前有过,现在没有了,你已经到了将来的世界里。

对于达吉娅娜的阅读必须悄悄地进行。星期三下午不上课,家里又没有人,我就翻开了那本书。那几章熟悉的诗句,那两幅插画,让我整整一个下午沉浸在里头。俄罗斯的天空和小树林同我们这里的天空和小树林有区别吗?当然没有。达吉娅娜属于我们每一个人,只要你想,你就能变成她。也许,我本来就像她,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在暖洋洋的季节里,我们整天追追跑跑,历险的游戏一个接一个,情绪总是那么高昂。可是只要一静下来,内部就会产生那种空白,而达吉娅娜,就会从那空白的中心现身。她,俄国的美女,用那样幽深的目光注视着我这个平凡的,有点灰色的中国少女。沟通是多么奇异啊,就像电击,又如初恋,虽然并不是异性相吸的那种冲动。我在房里走动,将窗子打开,看见小鸟儿将红果啄落,我便流泪了。达吉娅娜啊,没有你,我会如何样成长?

从前,在一个毫无特色的日子里,我得到了普希金的这本书。我将书藏起来,等到家人外出时再拿出来一遍又一遍地重温。在达吉娅娜的小树林里,没有世俗的沉渣。和煦的阳光在聚精会神地演绎草莓的奇迹,幼鹿在草地上奔跑。那么白的裙子,只能属于她——少女梦里的异国偶像,一生中永恒的情人。对于年轻的阅读者来说,那个男人不存在。达吉娅娜暗恋着他,这又有什么!真相是:阅读者暗恋着达吉娅娜。听,伙伴们在院子里疯吵,马路上有柴油车隆隆驶过,而东边,军人在操场上吹响号角。自来水在灶上的瓦壶里冒泡,我在冥想。达吉娅娜,我爱你!

我没有问过她是谁。我很可能已经问过了,成千上万次无声的叩问,夏日的风慵懒地吹着,精神却无比的亢奋。达吉娅娜在小树林里,她在那里,我能听到白纱裙扫过草尖发出的沙沙声。她在异域,她又在我们当中,难道不是吗?将手放在胸口,便能感到心跳,感到血流,这就是真相啊。

从前,在一个毫无特色的下午,我同俄国贵族少女达吉娅娜相遇了。

6.心的定力

残雪

我是属于很不会干活,手笨腿也笨的那种小孩。如果某件工作需要掌握物体的性能,并运用我的肢体的活动去顺从那种性能的话,我往往会在实践中一败涂地,要通过加倍的努力才能达到中下等的水平。比如给煤火灶搭围子,比如挑担子,比如到井里打水等等,我都多次练习过,但进展还是那么微小,简直可说是没有进展。唉,物体是多么的不可捉摸,我的模仿算计能力又是何等的低下!

我在同学家看她用一把简陋的火钳在泥地上滚出一个个细小的湿煤球,然后将煤球一个一个地叠放在出口很小的、长长的灶膛里。那是多么高超的技术活儿,煤球要放得恰到好处,中间的火眼要空,架子要搭得稳。一会儿功夫,蓝色的火苗就窜起老高,朝里头一望,黄通通、红艳艳的,燃烧得多么充分。由于是湿煤,燃烧的时间又更长,节省了燃料。“我每天都要做这个。”她自豪地说。我却很惭愧,我在家里弄火,常把火弄灭了。每次弄灭了,就沮丧得要哭出来。

干活,意味着将心力和肢体运动同外部的事物相结合,我大概是很不擅长于这个的。我仅仅擅长于技巧很少的,近似本能的体育运动,比如跑,跳,荡秋千之类。搞这类运动时,你的注意力不用投向外部,只要凝聚在心头就可以了。而且也不用构思和策划,屏住气就可以解决一切。

回头看看我几十年的阅读生涯,我发现,我的阅读从来就丝毫不关注“现实主义”的那些技巧和方法,我也几乎从来不去注意文章的表面结构,叙事的所谓策略等等。我每阅读一部喜欢的作品,都是“屏住气”,让语言发出的暗示信息在我心头开花。十三四岁读《红楼梦》时是这样,今天读《堂·吉诃德》时仍然是这样,只不过现在比少年时代更自觉了而已。我的阅读方法始终没变。从前并没有人教我,应该说,那正是出自本能的阅读。

也许就是这种特殊的阅读方法在多年里暗中铸成了我的非理性小说。我的所有的小说都是“屏住气”的产物,是一种垂直的运动,是肢体力量与心力合一的自发律动。当太阳照耀着万物时,我的心底便会酝酿出一轮又一轮的这类运动。我几乎是刚一开始创作就体验到了自由,因为自由,就是心力的解放啊。同样,刚一开始创作,我就懂得了保存体力的重要,一定份量的体力才能保证心力的创造性发挥。如果我哪天感冒了,就会坐在桌边一个字都写不出。我的写作不需要任何技巧,唯一需要的就是心的定力。而保持这种定力,是需要很多很复杂的“活”的技巧的。也就是说,我必须艺术地活,才有可能将自己的创造状态维持下去。我现在也可以自豪地说这句话了:“我每天都要做这个。”

我的心跃跃欲试,时刻准备着去进行那种异质的发挥。我要维持创作的状态,就必须尽量脱离同社会的直接联系,并具备在创作的瞬间将自己转化为“超人”的技能。当我专注于这种活法时,律奏便会自然而然形成。我跑步,锻炼身体,我同体内的疾病抗争,不敢有丝毫懈怠。每天,我坐下来写作两次——上午和下午。

我就快54岁了,我的心依然在跃跃欲试,我的目光远比年轻时深邃。

7.恶魔

残雪

那是我读过的最入迷的一本书——在小学三年级时。书名叫《孤魂鬼影》。内容已经差不多全忘记了,似乎是写一个本地人成了一个受“美蒋”操纵的特务,住在坟地里,夜里出来搞破坏活动。有一个情节至今记得:那个坏人为了让村里的人认不出他来,就将黄豆炒热,倒在盘子里,然后将自己的脸压在滚烫的黄豆上面,烫成一个麻脸,像出过天花一样。我无数次想象这件事,就仿佛那些黄豆陷进了我自己的脸颊,我将它们一粒一粒地抠出来。那一定疼得钻心吧。

那本书就像一块磁石,我一做完作业就捧着它坐在那里再也不动了。我看得慢,因为书里头有些生字,但我又急于了解情节的发展,所以我的情绪就如火烧火燎一样。那些场景是多么的恐怖啊,深更半夜,一个影子在坟茔间窜来窜去,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白天里,公安人员去那地方寻找,无论如何也发现不了这个鬼影的痕迹。看到这里,我全身都在发抖。屋外寒风呼啸,屋内的人全睡着了,我的思维在走钢丝。那个鬼会不会就藏在我家的床底下呢?或者窗户外头?有一刻,我看到有张模糊的脸在玻璃上晃动了一下,啊,我简直要发疯了!我应该钻到被窝里头去,钻进去就好了,谁也伤害不到我了。但是我还想看,我想知道结局。唉,结局!不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越来越恐怖。我还在坚持。我瞟了一眼闹钟――两点三十分!明早还得上学,我吓坏了,放下书,钻进被窝,在寒冷的黑暗里,我全身发麻,但我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一连好多天,我心神恍惚,不断回想着《孤魂鬼影》里头的情节。我已经知道了结局,结局很没意思。可是那些情节,实在是给我太强烈的印象。我一遍又一遍地翻回那些惊心动魄的地方重读:黑森林啊,墓地里的鬼窟啊,同恶魔面对面的较量啊,平静的表面底下深藏的阴谋啊等等,还有什么比这更符合一个九岁女孩的想象力呢?当我沉浸在恐怖情节中时,我身上的疯狂就被激发出来了。也许其实,我以为自己就是那个恶魔?但恶魔终于被揪出来了,他脸上的麻洞凄惨地面对着白天的强光。真是不可思议啊,这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表演?

在课堂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在夜半醒来的时分,我常常会产生那种黑色的念头:魔鬼(书里说他是披着人皮的狼)会不会就在我们当中?如果被魔鬼盯上了,我会不会死路一条?多么可怕的家伙,竟然住在坟墓里头!我脑海里反复出现这样的画面:一个模糊的人影,提着一盏马灯在坟茔间悠转,有人发现了他,他跳起来,机警地躲在一块墓碑后面。为什么摆不脱这个鬼影?看来我太想扮演他了,他对我有着无穷的吸引力!

终于。那本书还回图书馆了。从那个时候起,或许我模糊地揣测到了自己心底的嗜好吧——我喜欢恐怖体验。但在那个时代,恐怖体验是不容易找到的,它只会不期而至,那时你往往要被危及生命。于是我有限的几次可怕体验(从车上摔下,掉进水塘,踩塌屋顶的椽子等)成了我终生的收藏,隔一段时期它们又会像幻灯片一样回放。而我自己在片中,永远是那个夏天穿无袖衫,瘦骨伶仃的小孩,目光迷茫。

如今真的魔鬼是离我越来越近了,我还在不遗余力地扮演他。一旦结缘,终生相伴。无论我已经走得多远,那山间某地的林涛,依然如我孩童时代那样呜咽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