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张勋和他的北洋 3.唯一的一次全民选举

04-16Ctrl+D 收藏本站

关灯 直达底部

讲完了张勋的为人,接下来回到正题,张勋复辟的舞台是谁给他搭建的?

从辛亥革命开始,大家推翻了清朝,就着手办共和,到了张勋1917年复辟的时候,共和已经办了六年,这时候出现了一个很严重的大问题,那就是府院之争,“府”就是总统府,“院”就是国务院。所谓的“府院之争”,就是在争到底是总统的权力大,还是总理的权力大?总统和总理到底谁说了算?就为了这一件事,大家闹得一塌糊涂。

不过,当时的闹,大家还规规矩矩地只是在辩法理,大家把宪法拿出来,从里面找依据,这本宪法其实就是临时约法,结果发现宪法本身就写得有问题。说到宪法的问题,我就要回过头去讲一下民国是怎么办起来的,共和是怎么办起来的了。我们的民国和共和,不像俄国的十月革命和法国的大革命,我们的革命没有彻底地取得成功,而是有点像英国,是妥协的结果,因为是妥协而成,所以就导致了写宪法的时候出现了极为仓促的情况。当时,驻守南京的张勋终于被打跑了,各省的代表赶紧从武汉来到了南京,就有点像美国独立时的各州的代表。

南京变成了南方最大的中心,成立了临时参议院。临时参议院是干什么的呢?它有点相当于美国写独立宣言的立宪委员会,是一个写宪法的委员会。临时参议院成立前,各省代表会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其实当时我们根本还没有政府,应该叫作“政治组织大纲”,但我们当时刚刚开始办共和,脑子还不太清楚,而且这个东西虽然叫“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但实际上写的是对整个国家怎么办共和这件事的基本法。

这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一份总统制的大纲,有点像美国的宪法,美国就是总统的权力很大,甚至美国都没有总理,美国的国务卿不能叫总理,国务卿相当于总理大臣或外交部长,主管外交。起草完了之后,紧接着就南北议和了。孙中山总统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非常满意的,因为规定了总统的权力非常大,他革命了这么多年,终于当上了大总统,如果权力都是虚的,他当然不愿意了。可是,当制定了这份大纲之后,孙先生发现他还是统一不了中国。

因为光靠武昌的第八镇、第二十一协,以及南京的第九镇,是没有办法统一全中国的,主力部队的北洋六镇都在袁世凯手里,所以大家还得进行南北议和,进行妥协,而且妥协之前还得痛打你一顿。冯国璋先攻下了汉口和汉阳,正准备进兵武昌的时候,袁世凯突然喊停,说慢慢打,不着急。为什么呢?我先把你打疼了,让你知道你不是我的对手,你要想完成革命理想,还得靠我。于是袁世凯对孙中山说,咱们南北议和吧?大家都同意,谁能让清帝退位,就让谁来担任中华民国的第一个大总统。袁世凯一听到这话,立刻就来精神了,于是他就去逼清帝退位了。但是,清帝一退位,袁世凯要当大总统,他立即就要把参议院搬到北京去。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是想守住一个底线的,让袁世凯无论如何要离开北京,到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来就任大总统,包括孙中山也亲口说,袁世凯你不来南京,我就不把大总统职位交接给你。因为袁世凯的北洋六镇都在北方,如果他本人也留在北京,那肯定会变成独裁政府,所以大家坚持让袁世凯到南京来就职,袁世凯也坚持不去南京。两边僵持不下,孙先生说,袁世凯不来南京我就不交权;参议院说,我们不去北京;各省代表也不去北京,大家都说这不符合法理。由此可见,在那个年代,大家都还是很讲法理的,袁世凯也是很讲理的,他不像后来的北洋军头,一言不合就开打,袁世凯不打,他想从法理上解决这个问题,要怎么做才能让对方来北京呢?结果,袁世凯想出了一个有点耍流氓性质的办法。

在讲袁世凯这个耍流氓的办法之前,我要再一次提醒大家,在张勋复辟之前,大家都还是讲法理的,最后也就是像袁世凯这样耍两下流氓,但即便是耍流氓,也是为了让自己的行为符合法理而被逼出来的下策。袁世凯是怎么耍流氓呢?他鼓动他手底下的一个大老粗,让他在北京闹点事,让孙中山那边看看,北京离不开袁世凯,袁世凯一离开北京,北京就要乱。这个大老粗叫曹锟,曹锟跟张勋一样,也是草莽出身,而且曹锟后来干出来的事也跟张勋差不多。

曹锟是北洋六镇的主力统制,也就是北洋的主力师长,而且他特别听袁世凯的话,袁世凯让他闹事,他就真的干起来了,结果北京城就倒了一下霉。曹锟纵兵在北京城里抢劫,虽说北洋军的军纪还算不错,远比张勋的“辫子军”军纪好,但既然长官发话让士兵抢劫,再好的军纪也都没用了。曹锟手下的士兵在北京的大栅栏和前门一带演起了抢劫,一开始还是演的,演着演着就成真的了,不仅真的开了枪,抢了一堆的店铺,还烧了几家店铺,甚至也有极个别的强奸事件发生。曹锟这么一闹,袁世凯就对南京说,北京不稳,我没有办法南下。

没办法,最后还是南方妥协了。其实孙中山怎么可能不明白袁世凯是在耍流氓?但他没有办法,他跟袁世凯耗不起,只好去了北京,到了北京之后才发现,这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里,总统的权力太大了,这样一来,袁世凯肯定是要走向独裁的。所以,孙中山二月把大总统的位子交接给袁世凯的时候,并没有把这份“基本大法”给他,只给了袁世凯临时总统的印章。直到三月,南京的临时参议院通过了一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仓促地规定说,虽然总统有很大的权力,但责任内阁也有很大的权力,但两者之间的权力界定十分模糊,至于总统到底能不能罢免总理,以及大家如何弹劾总统,《临时约法》都没有写,只是勉强地把大总统的权力给硬拉了下来。

然后跟袁世凯说,你现在已经是大总统了,但我们要交给你一份《临时约法》,几个月前的那个《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就作废了,刚过几个月,我们的宪法就改了,改成目前这个限制大总统权力的宪法。好在双方都有所妥协,袁世凯能留在北京就心满意足了,也欣然接受了《临时约法》,到了这个时候,南京的参议院才正式搬到了北京。参议院到了北京之后,大家彼此之间都还算客气,其实也不是客气,而是那个时候大家心中确实都怀着一种把中国建设得更好的理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国家能昂扬向上,袁世凯也一样,他也希望中国好,也希望自己能名垂青史,没有人天生的理想就是要给国家添乱。中国从鸦片战争开始,就一直被人打,大家都把原因归结为我们的制度出了问题,因为外国的制度好,所以他们的国家才能强盛,我们中国想要变得强盛,也要学习外国的制度。袁世凯也希望中国能富国强兵。

袁世凯的北洋政府统治的前期两方还是处于蜜月期的,参议院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袁世凯基本都没有否定过,于是参议院通过了一系列的选举法,通过了国会的组织章程以及国会的选举办法,等等,这一套东西基本上都是在学习美国的两院制。美国的两院制就是为了促进各个州之间的平等,也考虑到了人口数量的加权,所以美国不管是大州还是小州,每个州都有两位参议员,众议员的数量则是按照各个州的人口来确定,现在美国差不多是每70万人口选1名众议员,虽然最初的时候美国还没有这么多的人口,但也是按人口来决定众议员的数量。这样一来,大州和小州的参议员都是平等的,但人口多的州,就会相应地有较多的众议员,因为参议院是代表各州的,而众议院是代表人民的,这就是美国基本宪法的立法原则。

因为没有经过选举,所以中国当时的第一个参议院是临时参议院,临时参议院的组成完全参考美国,由各省直接派代表。当时中国有22个行省,不管省的大小,每个行省都派出10名参议员,而且每一个行省的10名参议员的地位是平等的。美国的众议员有一个加权,当一个州的人口少于70万,不足一个选区的基数时,也给它至少一个众议员的权利,所以在美国,即便是最小的州,也有3票选举人票,那就是2名参议员加上1名众议员。我们的众议员选举方式也完全参照美国,按照每80万人为一个选区来进行分配和选举,也就是每80万人就可以有一名众议员,如果行省的人口特别少,也至少保证该行省有10名众议员,也就是说,每个行省都至少有10名参议员、10名众议员。此外还有内外蒙古、西藏和青海,参议员的人数不同于行省。

为什么我们当时会完全照搬美国的制度呢?其实很简单,当时大量的精英分子都是留美归来的,孙中山先生本人就曾经留过美,大家都很希望能学习欧美。日本的制度也不错,但我们和日本有仇,而且日本的二元制也不好学,因为日本是个有皇帝的国家,而中国当时已经推翻皇权。总之,对于临时参议院提出的各项举措,袁世凯完全都没有意见。在1916年复辟之前的五年,包括袁世凯在内,所有人都在一起积极地努力地办共和,没有人暗中作梗,也没有人耍流氓,袁世凯除了想要留在北京而指使曹锟抢了一次劫之外,没有干涉过选举法,也没有干涉过选举的过程,所以也导致南方的革命党国民党成为第一大党。大家都真心真意地想要携手把这个国家办好,然而这样辛苦了五年,却因为张勋复辟而功亏一篑,实在是值得长叹一声。

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期间发生了很多值得回味和纪念的事情,比如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全中国人民都参加了投票的民主选举,这次选举使得民国第二年诞生了民选国会,这是真真正正的第一次全中国人民的选举。后来的安福国会,就已经受到张勋复辟的影响了,全国好多的行省根本就没有参加选举,因为好多省根本就是独立的。再后来到国民党的时候,局面就更混乱了,国民党最开始上台的时候,首先东北就不是我们的了。后来国民党在一九四几年抗战后选举的时候,边区和解放区又没参加,所以民国元年的这次民选国会,是唯一的一次全国人民都参加的选举。

当然了,所谓的“全国人民”,其实也只是西方的说法,实际上应该叫“有产者投票权”,投票者虽然来自全国,但是是有门槛限制的,在那个时候,全世界的投票都是有门槛限制的。我们在1912年开始投票选举的时候,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女性都没有选举权。所以,我们也仿照美国和西方,为这次选举设置了四道门槛,其中前两道门槛是有关财产的,我觉得还是比较合理的。第一道门槛叫作“当年纳过两块大洋的税的人”,意思就是,你要是想参加投票,你首先得是纳税人,而且两块大洋在那个年代是相当多的,这个门槛一下子就把大部分的人都排除在外了;第二道门槛是,如果你不是纳税人,也不是完全就没有投票权了,假如你有500块银圆的固定资产或不动产,也是可以参与投票的,这道门槛是为了照顾家里没有劳动力、但是有继承遗产的人,这些人虽然没有纳税,但是也算是富二代或公子哥;第三道门槛是拥有小学毕业文凭的人;由于当时中国的新式小学还没有那么普及,所以又加了第四道门槛,那就是拥有相当于小学学历的人。

总之,以上四道门槛,你只要能占上一样,就可以参加投票,这已经比当时西方的投票权要改善很多了。在西方,你要想参加投票,财产绝对是硬性的指标,只要你没有符合规定的财产,你就肯定不能投票,而我们的民初国会,除了财产这一个指标外,还加了一条学历和等同学历的指标。这样一来,全中国一共登记出了四千八百多万的合格选民,当时中国全国一共只有四亿五千万人。“四亿”这个数字还是非常精确的,因为“庚子赔款”就是按照中国的人口数来确定赔款数额的,约每个人赔一两,所以最后赔款额为四亿五千万两。也就是说,参加民初国会选举的选民数,已经达到当时全中国人口的10%,这对于一个刚刚开始办共和和民主的国家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成绩了,甚至比英国和美国最开始搞全民投票选举时的情况都要好,英国刚开始办立宪选举的时候,符合规定的财产门槛的选民只有不足全国人口的2%,美国也远远不到10%。

10%已经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投票了,而且所有竞选者也都是真的在竞选,投票的人也是真的在投票。国民党当然是最强的,在宋教仁的带领下卖命竞选,还有黎元洪领头的共和党,梁启超领导的民主党,这两个党的名字都跟美国一样,还有由大乡绅张謇组织和领导的统一党。张謇绝对是民国时期的一位牛人,他是江苏省首富,同时也是清末的状元。张謇虽然是民间人士,却积极参与共和,清帝退位时的退位诏书就是张謇起草的。以上是参选的主要四个大党,还有其他的一些小党派,大家都非常认真地竞选和投票。当然了,过程中难免会混杂一些贿选和桩脚等不良竞争事件,但我要为民初国会说一句公道话,如果是已经办了几十年民主共和的国家,还出现贿选和桩脚事件,那就有点过分了,但对于刚刚开始搞民主共和的国家来说,贿选并非绝对是坏事。因为它至少代表着你的选票是值钱的,这总比选票一文不值要强得多,总比橡皮图章要强得多,因为只有选票本身有价值,才会有人愿意花钱去买。所以不论是贿选,还是桩脚,其实都是代表选票的价值,说明了这次投票选举真正地尊重了人民手中的选票。

有关民初国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贿选,我查阅了很多相关的资料,发现大部分贿选都属于同一种情况,由大族的族长负责统一卖掉族内的全部选票。中国的乡间基本上都是宗法社会,比如张家屯,里面住的应该大部分是姓张的人家,而这些人都听族内最有威望的元老的话,不论外面的世界搞什么民主,在这些大姓家族占多数的乡间,发言权还是掌握在大姓的族长手中的。所以在民初国会选举的时候,很多大姓的族长就在祠堂里,把全村的人都集合起来,呼吁所有有投票权的人都把票统一起来卖掉,然后将卖来的银两用于修建本村的学堂。在那个没有网络、信息也极度不畅通的年代,村民们其实不太认得那些候选人都是谁,因为既没有什么电视辩论赛,也没有什么竞选广播,不像今天美国大选这样,竞选者到媒体上胡说八道一通,不管能不能拉来选票,至少跟选民混个脸熟。总之,大部分村民也就是得到了一个消息,说自己手里莫名其妙有了一票选举权,你本来就不知道该选谁,刚好这个时候村里最有权威的族长说,有人要买咱们的票,换了钱统一用在村子的建设上,村民们当然一呼百应。所以大量的乡间选票,都通过这样的方式统一卖了出去,尤其是南方的村子,基本都是这么操作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贿选其实是民主选举的第一步。而民主选举的第二步,其实也就是贿选的延续。选民把手里的选票卖掉以后,某某人通过竞选成功上台了。但选民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们收了钱选出来的这个人,他上台之后就把老百姓的地都给卖了,或者是颁布了其他政策,伤害了老百姓的利益,甚至他造成的伤害,比当初老百姓卖来的那点选票钱还要多。那么下一届选举的时候,选民手中的选票,就不会再像之前一样轻易地卖出了,那下一届选举的时候该怎么操作呢?很简单,选民手里的票,不能再用钱去买了,而要用政策去买,你要承诺,如果选民把手里的票给了你,你上台之后就要推出相关的政策,去保护选民的利益,比如医疗、养老等政策,这些政策虽然不是现金,但从本质上来讲也是钱,而且对于选民来说,这样的钱更有价值和保障性。

美国的选举选的是什么?难道参选美国总统的人是为了所谓的理想吗?难道他的竞选词里要描述出一幅人类未来的宏伟蓝图吗?当然不是,他要给选民切实的利益,选民才会把手中的票投给他,他的竞选词里要说,如果他当选了,他就要减税,要给人民养老金,要给人民医保,其实大家想想,他承诺的这些,其实不就是在贿赂选民吗?不就是贿选吗?虽然他付出的不是赤裸裸的现金,但这些东西说到底不还是钱吗?他推出的这些政策,减税也好,医保也好,养老金也好,其实无外乎经济利益,还是在用钱和选民进行交易。所以,贿选并不绝对是坏事,选民第一次收了你的钱,第二次他们就醒悟过来了,钱不是恒久的,更好的政策才更重要,次数多了,不论是竞选者和选民,大家就都慢慢地更了解该怎么办选举,也更了解该怎么办共和,大家完全不必担心一开始的所谓贿选和混乱,只要坚持办下去就一定会越来越好。如果中国从民初国会选举之后,真的能一届届地继续办下去,共和是能办成的,可惜六年的办共和积累,被张勋的一朝复辟给毁了。当然这也不能完全赖在张勋的头上,毕竟他不是妄人,改变不了历史的大进程,只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