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500年战争:欧洲(几乎)征服世界(1415~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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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成为国王的人
19世纪80年代的一个星期六的晚上——“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有着6月夜晚常有的沉闷,”讲故事的人写道——两个英国人,丹尼尔·德拉沃特(Daniel Dravot)和皮奇·卡纳汉(Peachey Carnehan)阔步走进印度北部一家报社的办公室。“关于我们的身份,说得越少越好。”他们声称。他们今晚唯一在乎的事情是怎样能到卡菲尔斯坦去。
“据我估算,”德拉沃特说,“那个地方就在阿富汗的右上角,距离白沙瓦不超过300英里。在那儿有32个异教偶像,而我们两个将成为第33个和第34个……我们就知道这些。另外,还没有人去过那里。他们一直在打仗,而在他们打仗的地方,谁懂得怎样训练人们作战,谁就能当上国王。”
德拉沃特和卡纳汉伪装成疯狂的伊斯兰教神职人员及其仆人,在两头骆驼的背上藏了20杆马提尼–亨利步枪,一路走过沙暴和暴风雪,最终来到一个广阔而平坦的积雪山谷。在那里,他们看到两伙人在用弓箭相互射击。“‘咱们的生意就从这儿开始啦。’德拉沃特一边说着,一边用两支步枪朝那20个人射击。其中一个人离他坐着的那块石头有200码之远,却被一枪放倒。其他人开始四散逃跑,但德拉沃特和卡纳汉就坐在弹药箱上,把山谷上上下下的人都给干掉了。”
幸存下来的人躲在他们能找到的掩体后面瑟瑟发抖,而德拉沃特“走过去踢他们,然后把他们拉起来,再跟他们握手,表现出友好的样子。他把他们召集起来,让他们去搬运箱子,随后开始对所有人挥手,仿佛他已经是一位国王了”。
德拉沃特现在开始着手做一名坐寇。首先,“他和卡纳汉拉着各个村子头人的胳膊,把他们带到山谷中,教给他们怎样用长矛在山谷底部划出一条线,再从那条线的两侧各取了一点土分给他们”。其次,他们召集了村民,“德拉沃特说:‘去地里面挖掘吧,我希望你们能取得丰厚的收获。’他们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接着,“德拉沃特把各个村子的祭司带到他们崇拜的偶像面前,告诉他们要坐在这里为人们主持公道,如果做得不好就会被射杀”。最后,“他和卡纳汉挑选了20个好汉,教他们怎样使用步枪,怎样组成四人一排的队伍,怎样齐步前进。这些人很乐于做这些事情”。德拉沃特和卡纳汉每到一个村子,“他们的军队就会告诉当地人,除非他们想被杀掉,不然就不要再使用他们的小破火绳钩枪”。很快,他们给卡菲尔斯坦带来了和平,德拉沃特还准备把这块土地献给维多利亚女王。
鲁德亚德·吉卜林在他1888年出版的短篇故事《将成为国王的人》中编造出了德拉沃特、卡纳汉这样的人物和卡菲尔斯坦这样一个地方,以及当地的32个异教偶像,以此满足读者对彰显帝国勇气的奇闻异事的好奇心。不过,这个故事之所以受到追捧,甚至直到今天还值得一读,是因为19世纪的现实情况与吉卜林的小说相去不远。
例如,有一个狂野的年轻人名叫詹姆斯·布鲁克(James Brooke),16岁就加入了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部队。他曾经在缅甸受过重伤。后来,他买了一艘船,在上面装上火炮,并在1838年驾船来到了婆罗洲。刚一到那儿,他就帮助文莱苏丹镇压了一场叛乱。文莱苏丹满怀感激,任命布鲁克为沙捞越总督。1841年,布鲁克把沙捞越变成了属于他的王国。他的后代——被人们称作白人拉者——在这里统治了三代,最后在1946年将沙捞越交给了英国政府,并且换取了(非常)丰厚的补偿金。直到今天,沙捞越最有名的酒店还是以布鲁克的舰船名命名的——“皇家”号。
吉卜林笔下的人物说,他们之所以来到卡菲尔斯坦,就是为了效法布鲁克的功业。“现在,这是世界上最后一个靠两个强壮的男人就能‘捞一把’的地方了。”不过,他们并非第一批试图在中亚“捞一把”的人。1838年,也就是布鲁克抵达文莱的那一年,一个名叫乔塞亚·哈伦(Josiah Harlan)的美国探险家就已经尝试了一次。失恋的哈伦加入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并且作为一位外科医生与布鲁克参加了同一场英缅战争。战争结束后,他在印度四处漂泊,最后说服了拉合尔的王公,将两个邦给他治理。从那里,哈伦带着自己的军队去了阿富汗,废黜了以奴隶贸易闻名的古尔亲王。被哈伦富有纪律性的军队推翻的古尔亲王与哈伦谈了一个条件:只要哈伦允许他做大臣,他就可以把宝座让给哈伦。
哈伦抓住了这个机会,在中亚的山岭中升起了美国的星条旗。不过,他做君主的日子就像卡菲尔斯坦的德拉沃特一样短暂。在他荣登王位的几个星期之后,英国就占领了阿富汗,废黜了这位新进亲王。回到美国之后,哈伦试图说服当时的美国战争部部长杰弗逊·戴维斯(Jefferson Davis)把他送回阿富汗,并为他的军队购买骆驼。哈伦寄希望回到阿富汗后可以接着做他的古尔亲王,他几乎成功了。计划失败后,他先是试图从阿富汗进口葡萄到美国;后来又在美国南北战争中为北军组建了一个团,但一场难堪的军事法庭审判让他的这个职务也没能干太久。1871年,哈伦在旧金山去世。
在19世纪之前,布鲁克、哈伦、德拉沃特和卡纳汉这样的人物是超乎想象的,但到了19世纪,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葡萄牙人占领休达的1415年,到这个属于“将成为国王的人”的时代,欧洲人对世界的其他地方展开了一场历时500年的战争。
这场500年的战争与其他战争一样丑陋,满是泪痕和疮痍。在世界上的每一块大陆上,都有当代的卡加库斯们在谴责这场战争,但同样也有西塞罗们赞美它:它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建设性的战争。到1914年,欧洲人和他们的殖民地居民控制了84%的陆地和100%的海洋。在环绕北大西洋沿岸的帝国中心地带,暴力死亡率降至前所未有的低点,生活水平则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当然,一如既往地,被征服者的日子往往过得没有征服者那么好,而且在很多地方,殖民征服都带来了毁灭性的后果。但当我们再一次远离细节去观察宏大的图景时,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大的特点:在整体上,征服者们压制了局部战争、匪徒劫掠以及私人对致命武力的使用,并且开始让其臣民过上更安全、更富裕的生活。建设性的战争继续发挥着其有悖常理的魔力,只不过这一次是在全球范围内。
为什么欧洲人的火器最优良
将欧洲人从占领休达的时代带到占领卡菲尔斯坦的,是一项崭新的军事革命,而这一军事革命又是由两项伟大的发明推动的。不过,这两项发明都并非产生于欧洲。
第一项发明是火器。在上一章中,我曾提到过,中国的化学家们从9世纪起就一直在试验一些杀伤力小的火药,主要用来制作烟火以及燃烧物。在12世纪或13世纪,一位姓名已经佚失的工匠发现了添加硝石制造真正的火药的方法。真正的火药在被点燃时不仅会燃烧,还会发生爆炸。如果把这样的火药放进足够结实的弹膛里,它的爆炸力就可以把弹珠或是箭矢以足以致命的速度发射出来。
我们目前能看到的最早的火器的形象,出现在一个难以置信的地方:一处佛教圣地。这一佛教圣地位于中国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重庆附近。大约在1150年,佛教信徒们为了装饰这一圣地,决定在岩壁上进行雕刻。雕刻的内容很符合常规,展现出一些魔鬼站在云端,还展现了几种魔鬼使用的兵器:一个魔鬼使用弓,另一个拿着斧头,还有一个手持长戟,另外还有四个拿着剑。不过,还有一个魔鬼拿着的武器看起来像是一种粗糙的火枪,在爆炸产生的硝烟和火焰中射出了一颗小弹丸。
这一雕刻充满争议:一些历史学家认为,这一雕刻证明,12世纪的中国军队就已经使用火器了;另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这一雕刻证明火器虽然存在,但很罕见,至少那位雕刻师就从未真正见过火器(他们指出,如果你像那个魔鬼那样手持着金属制成的火器,就会把手上的皮烫掉);还有一些历史学家认为,那个魔鬼拿着的实际上是一件乐器,而当时的人们尚未发明火器。不过,不管我们对这一雕刻如何解读,有一个事实是不容置辩的:在那之后大约一个世纪或者更长的时间,人们就已经在使用火器了,因为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件当时的火器——那是一件一英尺长的造型简单的青铜管,出土于中国东北地区的一处古战场附近,其使用时间应该不晚于1288年(见图4–1)。
图4–1 一件伟大事物的发端: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火器,它于1288年被遗弃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战场上
资料来源:版权所有©雅尼克·特罗提尔。
这件火器的使用效果可能难以预料,它不仅装填弹药极其缓慢,而且射击精度也很差。但更大、更好的火器很快就投入使用了。这些火器在中国南方非常流行。在14世纪30年代,长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区都在公然对抗蒙古统治者。因而,这一时期人们对火器的革新十分迅速。在大约一二十年的时间里,起义军就掌握了将这种新型武器的效果运用到最好的方法了。第一个要点是,这些火器要大规模使用(到14世纪50年代,起义军建立的吴政权[1]就已经拥有数百门铸铁火炮,其中有几十门流传至今);第二个要点是,要采取多兵种协同作战的战术。1363年,起义军领袖朱元璋与蒙古人在鄱阳湖上进行了决战[2]。在战斗进行的前夜,朱元璋将正确的战术传达给了他的部将们。“靠近敌舰之后,”他命令道,“先发射火器,再使用弓弩;待到靠上敌舰,再使用近身兵器发动进攻。”朱元璋的部将们依计行事。5年后,朱元璋成为明朝的开国皇帝。
被攻击的一方通常会很快地学习并制造对方使用的那些新型武器,这一规律在火器方面也同样适用。到1356年,朝鲜人的防御工事中已经开始配备火器;又过了一个世纪,火器翻越了喜马拉雅山,传到了印度,并且在1456年曼达尔加尔围攻战中投入使用;到1500年,缅甸和暹罗开始制造青铜火炮;在稍晚的1542年(或许是由于朝鲜政府的阻挠才导致了这一延迟),日本人也拥有了火器。
最令人惊奇的是,火器在遥远的欧洲取得了迅速的成功。在1326年,也就是距离我们发现的最早的中国火器仅仅不到40年(而且早于朝鲜拥有火器30年),在中国以西5 000英里的佛罗伦萨,就已经有两名官员受命购买火器和弹药。第二年,牛津的一位插图画家就在一幅手稿中描绘了小型火炮。在古代,从未有哪种发明的传播速度如此之快。
在这一迅速传播的过程中,供给一方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13世纪进行的野蛮征服之后,蒙古大汗们在草原上确立了某种意义上的“蒙古统治下的和平”。在这个环境里,商人们可以将货物从亚欧大陆的一端运送到另外一端,马可·波罗不过是这些商人中最出名的罢了。商人们运输着货物(最主要的货物是丝绸),传播着思想(特别是基督教信仰),将东西方联结在一起。同时,他们也在传播着微生物(比如黑死病),把灾难带给所有人。但不论他们传播的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都没有一样东西像火器那么重要。
与此同时,需求方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对于火器,欧洲人比这个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都更有热情,他们很快发现了它们的使用方法,并投身到对火器的改进工作当中去。1331年,也就是佛罗伦萨人第一次提到火器的短短5年之后,另外一些意大利人就在围城战中使用火炮了。到了1372年,正是火器轰倒了法国各地的城墙。
重要的事情正在发生。大约在1350年之后,东亚地区对火器的改进进程就放缓了;而在欧洲,对火器的改进正在加速进行。随着需求的增长,欧洲人发明了开采硝石的各种新方法。到了15世纪的第一个10年,硝石的生产成本已经下降了一半。与之相呼应的,金属工人开始制造规模更大、造价更低廉的熟铁火器,这些火器可以装填更多的火药,发射更重的炮弹。就在阿金库尔战役发生的7年之后,英国的炮手们就展示了重炮的价值——他们把诺曼底的石头城堡炸成了碎块。
不过,英国人的经历也展现了大型火器的弱点。大型火器过于沉重,移动不便,而且发射速度太慢。这些缺点在攻城战中无关紧要,但是在野战的战场上就使得大型火器变得基本无用武之地了。就算一支军队能把火炮拖到合适的位置,再开上一炮,但在他们完成装填之前,敌人的骑兵早就冲上来了。因此,虽然亨利五世本人就曾在1415年利用大型火器迫使哈夫勒尔的敌人投降,但他在阿金库尔战役中却没有携带任何火器。
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不懈思索的炮手们就找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简单方法。捷克宗教改革家扬·胡斯(Jan Hus)[3]的追随者们制造了几十门小火炮,并把它们绑在马车上。随后,他们驾着马车开赴战场,再把这些马车连在一起,组成一个小型的可以移动的堡垒(这通常使用一个荷兰语词laager来形容它,即马车堡垒)。火器的发射一如既往地缓慢,但藏在马车阵后方、手持长矛或剑的士兵可以抵挡冲锋的骑兵,为火器赢得再次发射的时间。
1444年,马车堡垒战术差点给敌人以重挫。在众多于中世纪从草原迁徙到幸运纬度带的突厥人中,有一支被称作奥斯曼人的突厥人从他们位于安纳托利亚的大本营出发,开始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扩张。在征服了巴尔干的大部分地区之后,奥斯曼骑射手们现在开始威胁匈牙利。教皇召集了一次十字军东征,随后便有一支基督教联军[其中包括一支特兰西瓦尼亚军队,由“穿刺公”弗拉德·德拉库尔(Vald ‘The Impaler’Dracul)[4]的兄弟率领]在今天属于保加利亚的瓦尔纳挡住了土耳其人的去路。
在当时的欧洲,土耳其人是最好的战士,而且此次战役的人数要比对手多出一倍。因此,土耳其人本可以轻松赢得这场战斗,但随着一波又一波的奥斯曼骑兵在冲击基督教军队的马车堡垒时被射倒,土耳其人的士气开始涣散。有一段时间,战事进入了相持阶段。奥斯曼人的进攻本可以就此被挡住,但是年轻的匈牙利国王决定直击土耳其人阵线的腹地,结果导致他本人和500名骑士阵亡,最终使得基督教军队输掉了战斗。
奥斯曼人不仅就此吞并了匈牙利,还从这次难分高下的战斗中吸取了教训。他们开始雇佣基督教徒作为炮手;到1448年,他们就已经开始能用马车堡垒战术反过来对付匈牙利人了。又过了5年,在奥斯曼土耳其人手下服务的一名匈牙利炮术专家布置了几十门中型火炮,这些火炮在君士坦丁堡的城墙上炸出大洞,终结了拜占庭帝国的统治。
改进仍然在继续。欧洲人学会了先将火药弄潮,再让它自然干燥成小颗粒(俗称“小米粒”),这样的小颗粒的爆炸威力更大。起初,没有哪种火炮结实到足以承受小颗粒火药的爆炸强度,但到了15世纪70年代,法国在和勃艮第之间的军备竞赛中产生了一种体形更短、炮管更厚的火炮。这种火炮可以使用小颗粒火药,发射的炮弹也不再是石头弹丸,而是铁弹丸。匈牙利人则为这种更强大的火药找到了另外一种用法:他们把少量的火药填入一种手持的枪中,这种枪被称为“火绳钩枪”,因为其上有用来减少后坐力的钩子。
1494年,这种新武器进行了令人瞩目的试演。当时的法国国王查理八世(Charles VIII)一心想要发动十字军东征夺回圣地,并且认为入侵意大利是理所应当的第一步。从宏观角度来看,他发动的战争都是一场灾难,但是至少证明了这种新的火炮给战争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凭借几十门新式的、重量较轻的火炮,查理八世轰平了挡路的一切东西。多少个世纪以来,战场上的失败者总是可以选择躲进城堡之中,祈求能坚持到围城战的结束。但意大利人此时意识到(就像经历了这场战争的马基雅维利所说的那样),“现存的城墙无论有多厚,都可以在几天内被火炮摧毁”。
这种武器造成的第一个影响是战役数量的激增。因为任何在野战中失败、并且退回防御工事内部的军队,现在注定要遭遇失败。在1495~1525年,西欧人一共打了十几场大决战,这样的高频率是前无古人的。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这种趋势又发生了变化,因为进攻方的进步也引发了防御方的进步。现在,欧洲人放弃了自史前的杰里科就开始采用的修筑高耸的石墙阻拦敌人的方式,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倾斜的土堆,用来使炮弹发生偏转,或是吸收炮弹的力量。步兵可以更轻易地爬过这种新墙,但是对此也有解决方案。“第一个要点,”马基雅维利约在1520年写道,“是要让我们的城墙呈弯曲状……这样一来,敌人如果试图靠近,那么他们在侧面和正面就都会受到袭击。”
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欧洲开始到处出现造价不菲的新型城墙。这些城墙的形状好像海星,四周满是向外探出的半月堡、棱堡和角堡。这样一来,战败的军队又可以退回坚不可摧的堡垒里,这导致交战突然失去了吸引力。在1534~1631年,西欧人几乎总是避免进行正面冲突;即便当他们发生正面冲突时,也通常是因为其中一方试图解除围城状态。“我们打起仗来更像狐狸,而不像狮子,”一位英国士兵说,“每打一次直接交战的战斗,你总要相应地打上20次围城战。”
这听上去像是又一个红桃皇后的故事,欧洲人仿佛越跑越快,却依然停留在原地,在越来越可怕但却毫无意义的战争中挥霍着鲜血和金钱。但就像我们在第二章中看到的关于防御工事、金属武器和铠甲以及所有的古代军事革命里发生的情况一样,这样的说法并不是事实。西欧人确实没有办法超过彼此,但是他们超过了这个星球上其他所有地方的人。
几个世纪以来,欧洲人一直处于防御姿态,他们应对着蒙古人、土耳其人和其他入侵者。1453年,君士坦丁堡的陷落给欧洲大陆带来了巨大的震动;1528年,土耳其军队甚至打到了维也纳城下。在一代人的时间之后,欧洲的前景看上去更暗淡了。“我们难道能奢望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吗?”在君士坦丁堡领衔谈判的欧洲代表忧郁地自问。一边是基督教国家“空荡荡的国库、挥金如土的习惯、耗竭的资源和涣散的士气”,另一边是土耳其人“未受削弱的资源、使用武器的丰富经验、身经百战的老兵以及连续不断的胜利”。
而令大多数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个问题的答案竟然是肯定的。就在这位大使写下这段话的时候,军事力量的天平正在倒向欧洲的一侧。1600年,在匈牙利的土耳其指挥官忧郁地报告说:“那些被诅咒的人(即基督徒),大部分都是步兵,手持火绳钩枪。大部分的伊斯兰部队都是骑兵,不仅只有很少的步兵,也缺乏善于使用火绳钩枪的专家。因此,我们在战斗和围城战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在一个世纪当中,欧洲人一直在稳步增加军队中使用火器的士兵的数量。这一趋势在16世纪50年代之后提速。当时,西班牙人发明了一种新的手持火器——火枪。这种火枪可以发射2盎司[5]重的铅弹,其威力足以穿透100步之外的板甲。在16世纪20年代,持有开刃兵器(长矛、剑、斧枪)的步兵的数量通常是持火绳钩枪的士兵数量的2~3倍。但一个世纪之后,这一比例就发生了逆转。骑兵失去了其在中世纪的统治地位,转而承担侦察、前哨和保卫侧翼的任务。在17世纪的军队中,骑兵的比例很少超过1/10。
于是,在这里我们又遇到了一个矛盾。大约在1415年,蒙古人和明朝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而亨利五世和其他欧洲君主则落在后面。到了1615年,甚至早在1515年,这一趋势就发生了逆转,这个世界上已经少有什么军队能够抵挡欧洲人的火力了。欧洲人拥有了最优良的火器,而发明了火器的亚洲人则没有。
为什么中国没有能够保持住它在火器上的早期优势,并进而对这个世界展开500年的战争呢?这或许是整个军事史上最为重要的问题,但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却难以达成共识。
最流行的一个理论,也就是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谈过的理论,欧洲人受益于独特的西方式的战争。他们自古希腊人那里继承了这种战争方式,而这种战争方式也造就了他们的火药革命。“火器和爆炸物的真正关键点,并非是它们突然赋予了西方军队绝对的霸权,”军事史学家维克托·戴维斯·汉森认为,“而是因为西方以高质量和大批量地将这些武器生产出来,而这没有发生在欧洲之外的地方。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结果,是因为长期以来,西方文化都倾向于理性主义、自由探究和对知识的传播,而这些都植根于古典时代的传统。”他总结说,“鉴于欧洲文明起源于希腊”,欧洲的腾飞是“合乎逻辑的”。
这样的观点不能令我信服。你读到这里,我相信你不会惊讶于我的态度。在第二章中,我试图证明并没有所谓古代的西方式的战争这种东西,因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作战方式并非西方独有的。他们的作战方式,仅仅是遍及亚欧大陆幸运纬度带上的一种大的趋势中的地方(地中海地区)版本罢了,而我将这个大的趋势称作建设性的战争方式。接着,在第三章中,我指出在公元的第一个千年里,面对着骑兵的崛起,从中国到地中海的这种古代建设性的战争开始瓦解。我的这些观点如果是正确的,那么汉森这种继续用所谓西方式的战争解释欧洲的火药进步的方式就必然是错误的。我们如果仔细观察16世纪欧洲的现实,就会发现有太多的东西是没法用西方式的战争理论解释的。
其他一些历史学家已经深入探讨过这些细节,所以我在这里只想集中说明两个问题。如果真如汉森所说,“正是西方人这种对步兵大规模交锋和自由民在战场上用开刃的武器相互搏杀的渴望,在超过2 500年的时间里让来自非西方世界的对手感到困惑和恐惧”,那么为什么欧洲人新的作战方式却是站在远处开火,而非近身使用开刃武器?如果西方式的战争总是关注“在战场上给予敌人的力量以彻底摧毁”,“发动致命的打击,然后绝不后退地坚持下去”,那么为什么欧洲人在1534~1631年的这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只打了那么少的战役?如果“在过去的2 500年里,一直有一种西方式的作战方式,这种方式是西方人作战方式的共同基础,并不断地传承了下去。正是这种作战方式,使得欧洲人成了文明史中最具杀伤力的士兵”,那么为什么欧洲在整整一个千年的时间里(大约500~1500年),一直在来自亚洲和北非的劫掠者和入侵者面前退却?
一些历史学家给出了一个十分务实的答案解答所有这些问题。他们认为,欧洲的火器革命与文化传统无关,欧洲人火器用得好,只是因为他们仗打得多。这是由于欧洲分裂成了众多的小国家,彼此争斗不休。而与之相反,中国在1368~1911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统一的帝国。因此,中国人很少打仗,也没有理由在改进火器方面太下功夫。而对于征战不休的欧洲人来说,改进火器的效果却事关生死。因此,欧洲人使得火器趋于完美,而中国人没能做到这一点。
但这种说法回避了关键的问题。中国尽管在1368~1911年之间的大部分时间是统一的,但是也经历了很多战争,而且其战争规模往往会让欧洲人之间的小打小闹相形见绌。在1411年和1449年,明朝皇帝两次派遣超过50万人的大军对抗蒙古人;16世纪,明朝一直在抗击海盗;16世纪90年代,明朝与日本在朝鲜半岛发生了惨烈的大战;1600年,中央政府又征调25万人镇压四川的叛乱。那么,为什么这些战争都没能引发欧洲式的对火器的改进呢?
由历史学家转行做了律师的肯尼思·切斯(Kenneth Chase)在他杰出的著作《火器:1700年前的全球历史》(Firearms: A Global History to 1700)中说,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欧洲和亚洲人打了多少次仗,而在于他们进行的战争的类型。最初的火器笨重、缓慢,射速不能以一分钟几发计算,而要以几分钟一发计算。它们只能适用于打击同样笨重、缓慢的目标,比如城墙。这也是为什么火器最初的重要改进出现在攻城火炮上。
火器最早的革新温床在中国南方。因为在14世纪中叶长江流域对抗蒙古统治者的战争中,取得战争胜利的方式通常是攻克城池,以及在行动受限的河段上击沉对方的大船。早期的火器可以很好地完成这两项任务。但在长江流域的战争于1368年结束后,主要的战场就转到了中国北方的草原。在这里,没有什么可供轰击的城池,而射速缓慢的火器在移动迅速的骑兵面前毫无用处。中国的将领们也都是些理性的人,他们因此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增加骑兵的数量和兴建长城方面,而不是用于火器的进一步改进。
而欧洲,至少其在刚接触到火器时,与中国南方的情况有更多的相似点。欧洲到处都是堡垒,有着大量的地形阻隔可以限制军队的行动。而且,由于欧洲远离草原(这导致骑兵十分昂贵),欧洲的军队中总是包括大量的移动缓慢的步兵。在这样的环境下,对火器加以微小的改进就可以取得显著的功效。到了1600年,长久以来日积月累的改进,使得欧洲军队成了世界上最好的军队。
如果明朝皇帝有一颗水晶球,能预见到在17世纪火器可以有效对抗游牧民族骑兵的话,他们肯定也会从长期着眼,对火器的改进进行投资,最终研制出小颗粒火药、火枪和铸铁火炮。但在现实世界,没人能预见未来(尽管有些人很努力地想做到这一点)。我们能做的只是对当下面临的挑战做出反应。欧洲人潜心于火器的改进,是因为在当时这是有意义的行为;中国人没有潜心于火器的改进,是因为在当时这对他们来说是没有意义的行为。而这一切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欧洲人(几乎)征服了世界。
回报
14世纪,由于旅行者、商人和军队将火器沿亚欧大陆向西传播,欧洲人学会了使用火器。到了16世纪,由于旅行者、商人和军队将火器沿亚欧大陆向东传播,亚洲人也学会了使用欧洲人改良过的火器。在某种意义上,这算是一种回报。
横跨欧亚两洲的奥斯曼土耳其人率先了解到了欧洲的火器。土耳其人的火器水平通常落后于欧洲人,但是也要比其东方和南方的国家领先几十年。在1514年的查尔迪兰战役和其后两年进行的达比克草场之战中,正是置于马车上的火炮屠杀了波斯和埃及最优秀的骑兵,使得奥斯曼帝国统治了中东。
在一代人的时间之后,另一个横跨欧亚两洲的国家——莫斯科大公国,同样学会了使用西方的火器。从13世纪开始,俄国人就一直靠着每年向蒙古人进贡而苟且偷生。但到了16世纪,伊凡雷帝(Tsar Ivan the Terrible)对他们进行了报复。在与瑞典和波兰的血腥战争中,俄国人学到了使用火器的基本方法。伊凡扫荡了伏尔加河,用火炮摧毁了挡在路上的蒙古人防御工事。到他于1584年去世时,以莫斯科为中心的帝国疆域已经扩大了一倍,而这才仅仅是个开始。1598年,装备着新型火枪的俄国毛皮猎人翻越了乌拉尔山脉;到1639年,他们已经出现在了太平洋之滨。
如果这一切继续下去,商队一定会一路沿着丝绸之路向东前进,把先进的欧洲火器带到中国去。但商队的步伐却被这个时代另外一项伟大的发明超越了,那就是可以进行远洋航行的船舶。
就像火器一样,远洋船只的基本技术也出现于亚洲,但在欧洲臻于完美。比如,在1119年,只有中国的船长们在使用磁罗盘。这项技术随后传到了印度洋上的阿拉伯商人手中,继而在1180年传播到了地中海海域的意大利人那里。在接下来的3个世纪中,东亚地区的造船工人在索具、船舵和船体制造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的突破。到1403年,中国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干船坞,其中可以容下有史以来建造的最大的船只。这些船只拥有大量的水密舱,用防水涂料密封,还配备有储存淡水的船只辅助航行。因此,中国的水手们可以驾驶这些船只前往他们想去的任何地方。在1405~1433年,著名航海家郑和率领着上万名水手,乘坐着上百艘船只,抵达了东非、麦加和爪哇。
与之相比,西方的船只就显得很简陋了。但就像火器一样,欧洲人可以把亚洲人的灵感用在迥异的方向。这一次的驱动因素仍然来自一个根本点:欧洲的地理环境决定了欧洲人面临着与亚洲人不同的挑战,而欧洲人为了应对这些挑战而付出的努力,最终使得相对劣势的环境反而变成了他们的优势。
在15世纪亚欧大陆的幸运纬度带上,西欧的位置看起来再糟糕不过了。一位经济学家曾把西欧称作“一个遥远而边缘的半岛”,远离位于南亚和东亚的中心区域。欧洲商人深知中国和印度的富庶,几个世纪来一直试图找到通往东方蓬勃发展的市场的快捷途径。但情况在1400年之后开始变得糟糕了。蒙古人建立的各个汗国开始分崩离析,这导致穿越草原的丝绸之路变得更加危险;与此同时,奥斯曼土耳其人在另一条路线(经由叙利亚抵达波斯湾)上征收关税,使得这条道路的通行成本更加高昂。此时,最佳的方案似乎就是通过海路,绕过非洲的南端抵达亚洲,从而可以避开那些在陆上插手的国家。但是没人知道这条道路是否真的可行。
在想要一探究竟的欧洲人当中,葡萄牙人所处的位置是最有利的。在占领休达多年之后,葡萄牙船只逐渐向南探索着非洲的西海岸。在地中海地区,占统治地位的船只是以桨为主要动力的船只,但这样的船只并不适应大西洋的长途航行以及那里的风浪。这一问题的解决十分紧迫,因此葡萄牙的亨利王子(休达的征服者之一,葡萄牙王位的第三顺位继承人)决定亲自推动建造更好的船只。
他的努力很快获得了成效,葡萄牙人建造了卡拉维尔帆船。这些小船通常只有50~100英尺长,排水量几乎不到50吨,如果郑和看到这些船,一定会觉得很可笑,但它们足以完成使命。它们的浅底可以通过充满淤泥的非洲河口水域,方形的横帆可以让它们行驶得更快,而大三角帆则让它们更灵活。1420年,葡萄牙人的船队发现了马德拉;1427年发现了亚速尔群岛,几年的工夫,这些岛屿上就已经遍布欣欣向荣的种植园;1444年,水手们抵达了塞内加尔河,借由塞内加尔河,他们可以把非洲金矿中的黄金运送出来。1473年,葡萄牙人穿越了赤道;1482年,他们驶抵了波澜壮阔的刚果河河口。
一切都很顺利。但一旦过了刚果,卡拉维尔帆船(以及后来更新型的克拉克帆船)就遇到了强烈的逆风。航行就此止步,直到无所畏惧的欧洲水手们找到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巴尔托洛梅乌·迪亚士(Bartolomeu Dias)在1487年的奇思妙想:“从海上回来”(volta do mar)。这个方案的意思是,驾船驶向未知的大西洋远处,寄希望于会遇到可以将帆船带到非洲南端的风。迪亚士成功地绕过了好望角。不过,迪亚士当时把这个地方称作风暴角(我曾经有一次坐船经过此处,狂风巨浪使我难以入睡;这一经历让我觉得迪亚士取的名字是正确的)。不论我们怎么称呼这个地方,当时的葡萄牙水手发动了哗变,拒绝在如此糟糕的条件下继续航行。继续前进的任务留给了瓦斯科·达·伽马(Vasco da Gama)。1498年,他第二次绕过了非洲的南端,驶入了印度洋。
第二个方案是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的方案,它显得更加不可思议。像所有受过教育的欧洲人一样,哥伦布知道地球是圆的。那么,从理论上说,如果从葡萄牙向西一直航行,最终总会到达东方。大多数受过教育的欧洲人也知道,绕世界一周大约要24 000英里。因此,通过这条路径前往印度群岛实在太过遥远,无利可图。但哥伦布不相信这一点,坚持认为只需要航行3 000英里就能达到日本。1492年,他终于获得了足够的资金验证自己的观点。
一直到他去世,哥伦布都相信他到达的地方是亚洲。但人们渐渐意识到,他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新世界,而这一成就更令人兴奋。一些欧洲人发了大财:他们先是把美洲的财富——黄金、白银、烟草,甚至还有巧克力——运回欧洲,再把非洲人运到美洲生产这些东西。欧洲水手们把大西洋从一个天然屏障变成了一条高速公路。
不过,这是一条危险的高速公路。就像被罗马人征服前的地中海地区和被蒙古人统治前的草原一样,大西洋上也基本不受利维坦们的法律约束。一旦船只驶离加的斯或里斯本,一切约束就不复存在了。任何有一艘小船、两门火炮的无所顾忌的人都可以让他自己(偶尔是她自己)享用美洲大陆的财富。海盗的黄金时代开始了。
16世纪,从加勒比海到台湾海峡,全世界都在进行着对抗海盗的战争。这又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如果利维坦们想赢得这场战争,它们总是可以赢的,但伟大的庞培曾经在公元前1世纪采用过的那套占领、坚守、建设的策略需要花钱。政府经过计算,发现放任海盗造成的损失要小于对海盗开战的成本,那么还何必对付这些海盗呢?聪明的官员甚至把海盗变为己用,收取贿赂后就放任他们恣意妄为,或是干脆承认这些亡命之徒的“私掠船”的合法地位,使其可以合法抢劫其他国家的船只。一些粗心的航海者可能会倒霉,但是这似乎只是很微小的代价。
不过,对于航海者而言,这个代价却是高昂的。因此,他们做出了一个很自然的选择:武装起来。卡拉维尔帆船和克拉克帆船都能搭载一些火炮。到了1530年,葡萄牙的造船工人们开始制作一种新的船只——加利恩帆船,这种船基本上就是一艘漂在海上的火力平台(见图4–2)。加利恩帆船的船身更长、更窄,其上拥有四根桅杆,船首楼和船尾楼都较小,因此可以航行得更快。不过,这种船最大的特点是其船侧布满了火炮。在刚刚超过水线的地方留出了炮门,火炮可以在这里发射8磅重的铁质炮弹,射程可达500码。
图4–2 漂浮着的火力平台:大约在1562年,法国和葡萄牙的加利恩帆船在巴西海岸交火
资料来源:吉亚尼·达利·奥尔蒂/艺术资源档案,纽约。
2 000年以来,海战的方式都一直是靠近敌舰、冲撞敌舰,再接舷登舰作战。但现在,船长们学会了用船侧面对敌舰,再在刺鼻的硝烟中向敌人倾泻炮弹的做法。弯刀和匕首依然派得上用场,不过如今最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是炮弹击穿船体时朝四面八方迸溅而出的木头碎片。这些碎片参差不齐,有的长度在一英尺以上,可以把人的头和四肢削掉。一位目击者称,甲板“被鲜血染红,桅杆和索具上沾满了脑浆、头发和颅骨的碎片”。
火炮不仅可以用来抵挡海盗,它们本身也可以作为商品换取利润,因为亚洲人愿意为这些可怕的武器支付大价钱。达·伽马的一些手下离开了他的船队,转而为卡利卡特的苏丹做火炮制造商,一年之内卖给他400门火炮。1521年,第一批抵达中国的葡萄牙人也开始铸造火炮供应当地市场。到了1524年,明朝的工匠已经开始自己铸造火炮,并且制作小颗粒火药了。
日本是一个极端的例子。1542年,一场风暴把3名葡萄牙人送上了日本海岸,他们有可能将他们最先进的火枪出售给了当地领主,并且教会领主手下的工匠制作更多火枪。到了16世纪60年代,日本的火枪就像欧洲的一样精良,并且同样让传统的防御工事变成了过时的事物。不过,与欧洲不同,日本在防御方面的进步远远落在了其进攻能力的后面,这或许是因为先进的火枪是突然出现在那里的,而不像在欧洲那样经历了至少两个世纪的演进。不过,不管究竟是何原因,就像我们在第三章中看到的那样,统一的政府在16世纪80年代控制了整个日本列岛。
欧式火器大受欢迎,亚洲的军人们很快开始把所有的现代火器都统称为“法兰克的”(在波斯被称作farangi,在印度被称作firingi,在中国则被称作佛郎机)。他们也采用了欧洲的战术,懂得装备了现代火枪和火炮的马车可以有效抵御草原骑兵的进攻。
札希尔·乌德丁·穆罕默德·巴布尔(Prince Zahir al–Din Muhammad Babur)的经历是很典型的。在1501~1511年,他手下那些装备着弓和长矛的阿富汗人没能抵挡住乌兹别克骑兵对撒马尔罕和喀布尔的进攻,他不得不逃到了印度。巴布尔一到达印度,就雇用了奥斯曼顾问,这些顾问要求他购买火器和马车。1526年,他在帕尼帕特大破敌军,夺回了他失去的一切。他创立的莫卧儿帝国后来成了印度历史上最大的帝国。
中国的士兵们则似乎独立发明了马车火炮战术。16世纪70年代,指挥北京防务的将领指出:“马车可以作为野外的城墙使用,也可以替代铠甲的作用。就算敌人的骑兵涌上前来,他们也无法突破马车。这些马车就像是有脚的城墙,或是不用吃草料的战马。不过,这一切还要依靠火器。如果火器部队失败了,这些马车又怎能独自坚守呢?”
有的时候,火器部队确实也会战败,马车也因而无法坚守。即便到了1739年,阿富汗骑兵还曾经淹没了莫卧儿帝国的火枪手,洗劫了德里,并且掳走了莫卧儿帝国镶嵌着蓝宝石的孔雀宝座。不过,总的来看,大约在1550~1750年,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拥有了新型火器的幸运纬度带上的各帝国终于控制了草原,打破了建设性的战争和反建设性的战争的循环。
皇帝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靠的不是派步兵深入不毛之地追击骑兵(这种做法的成本依旧高昂),而是靠农民一点一点地蚕食草原的边缘地区。农民们挖掘壕沟,修建栅栏,甚至用火枪开火,逐渐限制了游牧民族的行动路线,把骑手挡在了外面。最终,游牧民族再也无处可藏。直到这时,皇帝们才亮出他们的新型火炮,这些火炮的重量已经轻到可以被长途跋涉地运往草原了。
他们的右边是火炮,
他们的左边是火炮,
他们的前面是火炮,
万炮齐鸣,响彻云霄。
诗人丁尼生这样描绘巴拉克拉瓦战役——这场发生在骑兵和火炮之间的最著名的战役。不过,巴拉克拉瓦战役中轻骑兵所遭遇的灾难在17、18世纪的草原上上演了无数次。游牧民族就这样冲向了敌人的枪口和防御工事,也就冲进了地狱的大门,罕有人幸存。
在1500~1650年,俄国人和奥斯曼人挤占了草原的西端;在中亚地区,莫卧儿帝国和波斯人于1600~1700年击退了乌兹别克人和阿富汗人;而在东方,中国人在1650~1750年吞并了新疆无尽的荒地。1727年,俄国和清朝的官员在恰克图会面,签署条约,确定了两国在蒙古北部地区的边界。至此,使用火药的帝国实际上封锁了草原这条高速公路。
没有了游牧民族的制衡,建设性的战争很快就恢复了。从土耳其到中国,随着草原被封锁,安全的环境孕育出非凡的大帝国。在确保了中亚一线的安全之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征服了北非,并且推进到多瑙河;俄国吞并了西伯利亚;萨非王朝则建立起在过去1 000年的波斯历史中最强大的帝国;莫卧儿帝国几乎占领了整个印度;清王朝的疆域甚至超过了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各地的情况各异,尽管有太多君主沉湎于酒精和毒品,生活十分堕落,但他们仍然像古时候一样变成了坐寇。他们聘任官员,为军队支付薪饷而非放纵劫掠。而且,鉴于置办攻守武器都要花钱(更不用提后宫和鸦片的开销),皇帝们必须想方设法促进农业和商业的发展,因为这两者是税收的主要源泉。“善待商人吧,”一位典型的奥斯曼帝国官员对他的苏丹说,“关心他们,不要允许他们被骚扰,因为正是通过他们的贸易,这块土地才变得繁荣。”
大多数官员继续收受贿赂,欺压穷人,但也有一些开始试图厘清产权,设置合理的税率,鼓励投资。他们鼓励种植一些来自美洲的了不起的新作物:土豆、甘薯、花生、笋瓜和玉米,这些作物产量极高。政府修桥筑路、抓捕强盗、颁布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法律,让农民可以放心地种植诸如棉花、咖啡这样的经济作物,并且去纺丝。到160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可能是世界上最具生产力的农民,而印度南部和孟加拉地区的农民们可能也不会逊色太多。
苏丹和波斯国王很喜欢新的统治方式,因为他们现在有足够的财力兴建泰姬陵和清真寺了。不过,这样的统治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善了普通亚洲人的生活,我们还不清楚。有迹象表明,当利维坦扩张时,人们的收入水平会提高;而当政府崩溃时,人们的收入会减少。不过,要想完全确认这一趋势,我们还需要对那些分散在晦涩难懂的史料中的信息做更多的研究。
我们可以更加确定的一点是,政府能够减少暴力的发生。在情况最为糟糕的波斯,在16世纪前,部落间的争斗已经使这个国家陷入瘫痪。“多年以来,”波斯国王塔赫玛斯普(Tahmasp)在1524年悲叹道,“我一直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部落间的流血冲突,我也试图从中发现神的旨意究竟为何。”而在70年之后,阿拔斯大帝(Abbas)则采取了更强硬的态度。“他刚一登上王位,”他的传记中写道,“就要求各个省份找出主要的劫匪,他决心要消灭这种人。”阿拔斯对安全问题的躬亲努力(1593年,他本人亲自斩首了一名罪犯)收到了成效。在17世纪70年代,一位法国旅行者曾惊奇地写道:“亚洲的道路都很安全,尤其是在波斯。”
事实上,在中国,我们有一些数据作为依据。在1368~1506年,处于统治前半段的明朝建立起了一个利维坦。在这段时间中,仅仅记载了108起匪徒犯罪事件和叛乱事件。然而,到了1507~1644年,明朝的官员逐渐失去了对国家的控制,各种事件的总数也上升到了522起。在1506年之前,匪徒们通常做的事情是抢劫、强奸、杀人,然后在政府出面前逃之夭夭;而到了1506年之后,匪徒们经常对抗明朝军队,而且还屡屡取胜。
终于,到了1644年,明朝的统治崩溃了。尽管在接下来的明清之际的大灾难中有数以百万计,甚至上千万人死于非命,此时的情况也与以往的王朝崩溃时的情况不尽相同了。这一次,王朝的崩溃并没有引来一波又一波趁火打劫的草原骑兵,中国没有再次滑入血腥的危机之中。新兴的清王朝巩固了边境,镇压了叛乱,建成了一个更加强大的利维坦。
对于一个生活在1650年甚至1700年的人来说,似乎很容易认为亚洲是火器发明后最大的受益者。亚洲人把火器和远洋船舶带给了欧洲人,欧洲人则连本带利地用经过改进的船只把同样经过改良的火器又带给了亚洲人。使用着欧式火器的亚洲人重新开始进行建设性的战争,封锁了草原,建立起前所未有的更大、更安全、更富有的帝国。而在欧洲,即便是奥斯曼帝国也没办法在愈演愈烈的军备竞赛中领先其他对手太多,因此这片大陆仍然是分裂的,国王、王子、沙皇,再加上一些共和国彼此争斗不休。不少欧洲人充满敬畏地看着光辉灿烂的东方,认为欧洲人正越来越落后。
训练啊,宝贝儿,训练
他们错了。欧洲人非但没有落后,反而越来越领先。因为他们知道怎样待在自己应该待的位置上。
我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欧洲人学会了让士兵和水手排列成阵,并且坚守自己的位置,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火力。到1650年,欧洲人已经发现了前机械化时代热兵器作战的基本原则,并且在接下来的150年中将这些原则不断优化。亚洲帝国重新开始进行建设性的战争,而欧洲人则在重新发明建设性的战争,彻彻底底地重新发明它。
一直到1590年,欧洲军队和舰队最大的弱点仍然是他们使用的火枪和火炮射速太慢、精度太低。因此,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时机,再加上几分运气,骑兵或海盗的突然袭击可能会在火器完成重新装填前就将其消灭。据传说,拿骚伯爵威廉·路易(Count William Louis of Nassau)在1594年想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当时,荷兰正在与西班牙进行一场残酷的战争,以争取国家的独立,而威廉·路易是荷兰军队的统帅之一。
威廉·路易在阅读古罗马人一份记述如何更好地使用标枪的文件时受到了启发。他赶忙给他的堂弟毛里茨写了一封信(见图4–3)。威廉·路易在信中说,合格的火枪手可以在大约30秒的时间里完成一次齐射。但如果他们不一齐进行射击,而是像罗马的标枪手一样排成6排,每一排一齐射击,效果是不是会有不同呢?第一排先开火,然后向后转,穿过其他几排人走到队伍后面去;就在他们向后走的时候,第二排可以开火;而在第二排向后走时,第三排再开火;依此类推,等到第六排也完成了开火并向后走时,第一排就已经准备好再次开火了。因此,火枪手们不再是每30秒进行一次大齐射,而是每隔5秒钟进行一次小型的齐射。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近乎不停地发射弹丸,阻挡住那些冲上来的骑兵或是海盗了。
图4–3 欧洲成功的秘诀:拿骚伯爵威廉·路易于1594年写给堂弟毛里茨的那封著名的信,其中解释了齐射的原则
资料来源:荷兰皇家档案馆,荷兰海牙。
不过,事实证明,在现实中实践这一做法,尤其是对垒那些会用火枪还击的敌人,要比理论上听起来困难得多。但到了17世纪20年代,瑞典军队把威廉·路易的理论变成了现实。瑞典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改变了“射击–后退”的做法,而是让士兵前进10步射击,随后停留在原地装填弹药。用古斯塔夫军中的一位苏格兰军官的话说,其他“几排人向前超过第一排,随后用同样的方式进行射击,直到所有人都开过一轮火,再继续循环……士兵们只向前进,决不后退,要么战死,要么取胜”。
同时,古斯塔夫发现,要想让步兵齐射的效果发挥到极致,其他兵种也需要重新部署。野战火炮需要集中部署,从而可以用这些可移动的炮位加强步兵的火力,而骑兵则要放弃使用火器。在16世纪,骑兵通常双手各持一把手枪,冲向敌人的步兵,并在近距离开火,随后逃开。但这样的作战方式在连排发射的火枪面前等于自杀。古斯塔夫让骑兵们回到了冷兵器时代。他通常让骑兵远离敌军步兵,直到敌人不小心暴露出自己的侧翼,或是敌人的步兵团士气溃散,开始逃跑时,他才会派遣骑兵手持马刀发动冲锋。
古斯塔夫意识到,要顺利地达到这些目标,军队的规模也要更大。在1415年的阿金库尔战役中,法军可能投入了大约30 000人;而当古斯塔夫的军事改革席卷全欧洲时,军队人数激增。在17世纪40年代,大国一般都拥有15万人的军队(这大约相当于阿古利可拉时代罗马军队总数的一半)。法国军队的数量在17世纪70年代达到了20万人,到1691年和1696年则分别达到27.3万人和39.5万人。在1701~1713年,又有65万法国人参军入伍,最终使得法国的军人数量超过了牧师的数量。
就在欧洲的陆军将军们想方设法最大化陆上火力的同时,欧洲的海军将领们也攻克了海上同样的课题。在海上,目标是怎样最大限度地发挥船舷一侧的火力。在16世纪,舰队通常会直接驶向敌舰。但由于加利恩帆船上的火炮几乎都位于船侧,因此直到双方非常接近之前,都没有什么机会向对方开火。双方舰只贴近之后,战斗就变成了一场混乱的厮杀。在弥漫的硝烟当中,火炮很容易击中己方的船只。
在17世纪30~50年代,荷兰的海军将领们创造出了纵队阵形:一种进行海上齐射的方式。舰队不再直接冲向敌人,而是组成首尾相接的队形,与敌舰平行行驶,从而可以充分发挥舷炮的威力。很自然地,英国人、法国人和西班牙人很快都学会了这种战术。两支舰队可能会平行着行驶上几个小时之久,相互开火,直到夜幕降临,或是一方的指挥官决定脱离战斗。一旦在敌军的队列中打出一个缺口,舰队就会穿越这个缺口,从而可以用自己的舷炮肆意攻击敌舰脆弱的船头和船尾。
围绕着这一原理,海军将领们重新设计了他们的舰队。风帆战列舰(可以用来组成纵队的强大军舰)成为海军的主力,一些较小的舰只则用来保护纵队、进行侦查,或是(至少在1700年以前)被用作“火船”,即故意将这些船只点燃,再冲进敌阵制造混乱。
无论在陆地还是在海上,线性战术的关键都是标准化。早在1599年,荷兰的军需官们就开始给士兵们配备同样的火枪,这样一来他们装填弹药的时间就可以是相同的。古斯塔夫将16世纪五花八门的火炮种类削减到了3种,分别使用3磅、12磅和24磅的炮弹。法国人则发明了一种排列军队火炮的方法,即在两层或三层甲板上一共布置74门火炮。如此,当风向突然发生变化时,纵队里的军舰会保持同样的运动轨迹,从而维持了纵队的完整。
可想而知,在战争这部机器中,最难标准化的部分就是人。按照1607年荷兰的士兵手册规定,齐射一共包括43个步骤,每一个火枪手都必须牢记这些步骤,并且在战火中严格执行这些步骤。火炮有着其复杂的使用流程,而要让军舰保持在纵队之中则是最难的一个任务。几千名训练有素的水手必须爬上索具,在同一时间里完成收帆、卷帆、变换航向、转舵等动作,而且这些动作都是在硝烟弥漫、弹片四溅的环境中完成的。人们必须被改造成可以互换的零件。
在这场军事革命发生的4个世纪后,参加2008年美国共和党全国大会的代表们想出了一句很易上口的口号,用来总结他们对汽油价格陡增的应对策略。“钻啊,宝贝儿,钻。”他们呼吁美国在本土开采更多的石油。古斯塔夫·阿道夫和他同时代的人获得标准化的军人的方法,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6]。训练可以让人变成“可互换零件”式的军人。毫不留情的严苛教官们[此词源自法国一位以严苛著称的军官的名字:让·马蒂内(Jean Martinet)]训练士兵们研磨火药,填塞火药,再把弹丸装进前膛枪中。他们不停地训练,直到士兵们可以闭着眼睛完成这些动作;水手们则不停练习打结,一直练到手指都红肿了。人类还从未被彻底改造成机器上的零件过,但17世纪的教官们做得已经很接近这一点了。
最难以标准化的人是军官。新的军事体系需要很多军官(在16世纪90年代,荷兰军队一个连的组成人员从250名士兵和11名军官变成了120名士兵和12名军官,而且这种10∶1的比例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但是那些显而易见可以做军官的人(上流阶层)首先把自己视为贵族,其次(其实是非常次要的位置)才把自己视作机器上的零件。一位法国军官写道:“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属于国王,我们的灵魂属于上帝,我们的荣誉属于我们自己。”下级军官在对上司表达不同意见时,经常就逾越了礼节中难以把握的界限;而对大多数贵族来说,穿上制服,把自己的个性埋没于标准化的等级之中,是一种巨大的侮辱。
到了18世纪,军官们在战场上的衣着就如同他们在参加舞会时的一样。他们戴着涂了粉的假发,穿着扣紧了搭扣的鞋子和绸缎的裤子,所到之处都会留下一阵香水的气息。“哦,天哪,”18世纪一出喜剧里的主人公说道,“想想看吧,这些香喷喷的伙计们是怎么睡在地上的,他们还要穿着丝质长袜和蕾丝褶边厮杀。”(在1745年的丰特努瓦战役中,一位法国军官带了7双备用的丝质长袜——以防万一嘛。)到了1747年,才有一群在咖啡馆里秘密聚会的年轻的英国海军军官们提出:“对于现役军官来说,统一的制服是有用的,也是必需的。”
抛开穿着上的散漫不说,新创建的军官学校开始在1600年以后塑造出一个职业军官阶层。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是一位日记作家、花花公子,同时也是一位管理天才。1677年,他负责整顿英格兰[7]海军的训练,提出了清晰的训练目标:培养出“头脑清醒、做事勤勉、服从命令、热衷于航海术理论与实践”的军官。除了有时候不太清醒,塞缪尔·佩皮斯完美地做到了其他各项,他还要求每一位军官——不论私交有多么好——都要通过天文、炮术、航海和信号等科目的考试。
到1700年,欧洲人陆上和海上阵列的火力之强都毫无疑问是世界上前有未见的。佩皮斯认为,他们的一项弱点是,“由于缺乏资金,所有事情,尤其是海军,都乱了套”。在士兵和火炮全都标准化的时代,进行军备竞赛的代价高昂得令人瞠目,即便是最富裕的国家也无力应付全部开支。在财政上取得收支平衡很快成了各国政府面对的最大挑战。
最粗陋的解决方案就是做假账。政府满不在乎地让债务违约,放任通货膨胀;而在其他手段都行不通时,干脆停发薪饷。但这种做法的结果通常都很糟糕。得不到薪水的英格兰水手发明了“罢工”这个概念,他们把船帆扯下来,使得舰队无法航行,直到政府付钱才罢手。1667年,英格兰的舰队正在罢工之中,佩皮斯也无法履职(“贫困的水手因为没钱而躺在大街上挨饿,发出阵阵呻吟”)。利用这一时机,一支荷兰舰队沿着泰晤士河上溯,将英格兰最好的船只要么焚毁,要么拖走。水手的妻子在伦敦街头揪住议员们尖叫道:“这就是不给我丈夫付薪水的后果!”
除了降低战争成本之外,另一种办法就是增加收入。政府在这一方面也确实做了更多的努力。其中一种手段叫专制主义,即把贵族、城镇、神职人员在过去1 000年中积累下来的各种权利全部抹杀,使得君主可以对其统治下的任何事物进行征收。自然地,这种手段对国王们颇具吸引力,但那些被剥夺了权利的阶层就会感到不满意。此举经常导致的结果就是内战。
当事情的进展不大顺利时,国王最终可能就会丢掉自己的脑袋,就像1649年的英格兰和1793年的法国那样。但即便一切顺利,国王仍然无法弄到足够的钱。即便是最伟大的专制主义者——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他的名言是“朕即国家”),也没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打败那些联合起来反对他的王国。当他于1715年驾崩时,法国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
第三种选择,是更高效地调动资金。在这方面,荷兰人走在了前面。荷兰人创造了政府债券的二级市场,使得资本家们可以购买一部分国债,再连本带息卖给其他的投资者,就像今天的银行销售按揭贷款。荷兰政府还出台了法律,降低投资者对主权债务违约的担忧。如此,荷兰政府就有能力动用更多的资金,其调集资金的速度要快于其对手,且成本也更低。在17世纪,荷兰人经常处于战争状态之中,其债务也由1632年的5 000万荷兰盾增长到1752年的2.5亿荷兰盾。不过,由于投资者对荷兰国债的信心,荷兰政府所需要支付的利率在稳步下降,到1747年已经降到了2.5%以下。
1694年,英格兰更进一步,开办了国家银行,用以管理公共债务,并分配特定税款用来偿付债券利息。强有力的财政措施带来了巨额财富。对于那些信用较差的国家来说,一场大败仗可能就会迫使它屈服,而阿姆斯特丹和伦敦的政府看上去几乎可以随意地组建、训练、派遣新的舰队和陆军。用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的话说,“有了信贷,我们似乎可以不发薪饷、不准备补给就让士兵和军队去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