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阅读生物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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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伟大学科的两种影响
大约在36年以前,就是我17岁的时候,读过一本书《比一千个太阳还亮》(容克,1966)。这本书讲述的是原子弹问世的过程。书中的一个情节令我记忆犹新。原子弹的产生有赖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理论物理学一连串的重大突破。那是物理学如日中天的时代。该书讲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天分很高又酷爱哲学的年轻人碰到了一位物理学家,物理学家听说他要学习哲学后,轻蔑地说道:“在当今这个时代,不懂物理学还能搞哲学吗?”以后那个年轻人真的皈依了物理学。我没有缘分学习起码的物理学知识,哲学或许可以算个半吊子,但是上述那个段子不知为何深深地刻写在我心中。
无独有偶。在我30余年后开始阅读生物学的时候,又读到了一个段子。一个早年笃信人类天性利他的年轻人接触到了威廉·D·汉米尔顿的思想。汉米尔顿是最先提出系统的“亲缘选择”理论,并否认无条件利他存在的可能性,在探讨人类天生是利己还是利他问题上作出了杰出贡献的生物学家。这个年轻人企图驳倒汉米尔顿的思想,但找到的都是相反的证据。最后这位纯真的年轻人皈依了汉米尔顿的思想,开始与汉氏的合作。但或许是心理深层的感情冲突从来也没有平复,几年以后他自杀身亡。(Ridley,1996:19)我被这一凄美的故事深深地感动。
这两位不同时代的年轻人之所以分别皈依了物理学和生物学,在于这两个学科方法论与哲学观上的征服人心的伟大力量。
我以为,一个伟大学科之所以伟大,在于它拥有两种影响。第一种影响源于它自身的内容,即它对世界的某一方面的认识。第二种影响源自它的方法论和哲学观,它将极大地改变我们的世界观。物理学曾经是这样的伟大的学科,而生物学正在取代物理学曾经占有的万流归宗的地位。一切迹象说明,这个世纪将是生物学的世纪。生物学将改变这个世界,改变人类的身体,同时它的深层的哲学观也将极大地改变我们的思想方法。
二、生命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似特征
说到底,人不是天使,是动物;不是机器,是生命。人类的这种本质特征决定了,生命科学将比一切非生命的科学给予社会科学更大的启示。物理学曾经对人类的思想方法产生了最大的影响,只是因为物理学是科学中的先行者,人类对物理现象的探讨曾经领先于对生命现象的探讨。
举个例子。什么是个体?这个概念对于每一个搞社会科学的人,乃至于每个社会生活中的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概念。可是我们该怎样定义它呢?我们所看到的很多东西能叫个体吗?比如螺丝钉能叫个体吗?我的答案是不能。因为螺丝钉是模子造出来的,每一个都一样,这不能叫个体。个体应该是有个性的,所谓个性就是各自的特点,没有个性的东西不可以叫做个体。个体不是物理现象,所以物理学在认识和定义个体上面很难帮我们的忙。
个体是一种生命现象。是有性繁殖的产物。有性繁殖导致了子代中的成员既相似又不同。个体的最基础的特征是这种繁殖方式注入的。个体是唯一的、独自的。正如同出生是唯一的、独自的,死亡是唯一的、独自的。关于个体的这些特征及其与生殖的关系,我们将在第八章中专门讨论。在此只想指出,只有生物学的思想能够帮助我们深入认识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司空见惯的概念。
生命与非生命是如此不同。生命的世界有着非生命的世界决然不具有的如下特征:有序、组织、整体性、机遇、偶然性、自我复制、自我调节、历史。这些内在的特征使得生命科学与社会科学天然地联姻,成为密切联系的姊妹学科。
三、学习生物学思想的社会科学家们
生物科学家与社会科学家的相互学习开始于两个学科的奠基之时。这可以从这两个学科的奠基人身上清楚地看到。植物分类学之父林奈(1707—1778)将他的巨著冠名《自然的经济体系》(1749)。他把生态比作经济,他认为上帝是设计了地球大家庭的超级经济师,他使大自然中的生产和效率最大化。林奈和他以后的生态学家一直将生态比作经济,并一直从经济学中获取营养。这几乎令今天的社会科学家大为吃惊,因为自然科学似乎早已走在了社会科学的前面。
几乎同样令人吃惊的是,不仅可以称做近代经济学之父,而且可以称做近代社会科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的亚当·斯密(1723—1790)曾经是林奈的门徒。斯密的两部巨著中都没有提到林奈,但是看不见的手所操纵的市场经济和上帝(其实还是看不见的手)所操纵的大自然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对偶。斯密究竟从林奈那里获得了什么思想,绝对是学术史上一个极富魅力的问题。
自然,两学科相互催化的最大佳话是马尔萨斯《人口论》启发了苦苦思索中的达尔文,完成了他的进化论。
作为一名社会科学家,笔者打算花费更多笔墨去叙述我们营垒中的先驱和同仁从生物学思想中获得的营养和借鉴。
堪称社会学教父的孔德在其著名的学科划分中自下而上列出的是: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社会学。生物学和社会学比邻而居,且处于最高的位置。
斯宾塞比孔德更重视社会与生物体的对比。他提出了社会进化论,即后来声名狼藉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还提出了社会有机论的理论。他认为社会与生物体有五个共同点:随着生长,二者的复杂程度都在增长,功能都在分化,各部分相互依存,各部分自成一体,整体死亡后部分还存在一段时间。
杜尔凯姆是一位最强烈地意识到要为社会学争取独立地位的社会学奠基人之一。他执意从社会因素去解释曾经隶属于生理学家的自杀问题。但是杜尔凯姆同样没有忘记人类与动物的对比,没有忘记从中获得灵感。他在《社会分工论》(1893)中提出:猩猩头盖骨的最大体积和最小体积相差200立方厘米,近代成年人的最大头盖骨和最小头盖骨相差600—700立方厘米;越是发达的民族比起落后民族,其内部成员服饰上的差距越大;杜尔凯姆由此概括:越是进化,物种内部从体质到文化的离散就越大。显然,他是看重人与动物的最基础的比较的。
美国城市社会学之父罗伯特·帕克身后留下的最有生命力的概念大约要算urban ecology了。这是什么意思呢?帕克的学生和后来人根据城市不同地段的不同功能提出了同心圆、扇形、多中心三种模式。中国老一辈社会学家由这三种模式推测,将帕克的那个关键词urban ecology翻译成了区位。最初我很难理解urban ecology,于是觉得城市区位学翻译得真好,可是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帕克要用ecology这个词。直到后来知道当时芝加哥大学校园中社会学家与生物学家、生态学家的密切交往,才明白这个词汇的产生,以及区位学的误译。当时世界生态学的研究中心刚刚从哈佛大学转移到芝加哥大学,生态学的思想和词汇,诸如群落、食物链、生态位、共生、依存,等等,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1941年9月在芝加哥大学召开了社会科学家和生物学家共同参与的题为“生物系统和人类系统融合的层次”的学术讨论会。出席大会的社会科学家有帕克、雷德菲尔德、克鲁伯等人。与会者一致认为:有机体和人类社会不仅类似,简直就是同一种现象。帕克比以往的社会科学家受到生态学更深刻的影响,所以他提出urban ecology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参阅帕克,1987;沃特斯,1994:380—383)
197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赫伯特·西蒙是当时最重视从生物学中获取思想营养的经济学家。他在1983年在斯坦福大学所作的演讲《论事理》(这篇演讲收录在中译本《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中)集中地体现了他对生物学思想的全面借鉴。他讨论了适应、生境、利他、社会的进化、文化的进化、理性的进化,努力融合经济学与生物学的思想。他可以称为当代经济学家中迈向生物学的先驱。他同帕克一样不是满足于借助生物学作生动的表达和肤浅的类别,而是真正吸收生物学的本质思想。
在被称为保守主义经济学的《圣经》的《财富与贫困》一书中,吉尔德也作出过杜尔凯姆式的比较生物学的表述。我们索性引用一下。他在推崇资本主义冒险精神时说:“千百万个精子中只有一个精子孕育这个生物学上的要点,说明摸彩是生命的首要事实。就我们生命的基础和氧核糖核酸来说,我们从一开始就是千百万分之一机会的彩票中奖者。即使一切学科中最具宿命论特点的生物学,在论述人的形成这个最深刻和最具有决定性的问题上,也认为那是一种偶然的随机现象。……只有在漫长的人类冒险活动中才能看出机遇的作用。事实上如果理性地计算个人的利益将首先怂恿个人躲开风险,寻求安全。”(吉尔德,1981:401)
哈耶克也没有忘记阅读和借鉴生物学。他在1988年出版的《致命的自负》的第一章“在本能和理性之间”,讨论了自组织、自生长、秩序的扩张这些贯穿于生物的世界和人类的社会中的现象。
在对当下正在发生的事物作出深入思考的思想家中,我很偏爱两个人。一个是罗伯特·弗兰克。在其1995年出版的《赢家通吃的社会》中他从正在发生的事情中提炼出令人惊叹的一番又一番的道理。这以后我开始阅读生物学。而当我在2002年读到弗兰克1998年出版的《奢侈病》的中译本时,发现他已经开始大量地参考和引用生物学的知识和思想。
我偏爱的另一个当代学者是福山。我们曾经共享两种学术兴趣:对经济学帝国主义和理性观的批评,对信任的研究。他的信任研究做在我的前面,而我的生物学阅读在他前面。我的《信任论》里面已经大段地讲述生物学的思想。那时候他的著作里还没有生物学的痕迹。但是以福山的智慧,当然可以敏锐地感知生物学对这个世界的冲击。他在其1999年出版的《大分裂》中已经开始借鉴生物学的思想。2002年他的《后人类未来:生物技术革命的后果》问世。果然这本书更属反省生物技术的后果,而不是借鉴生物学思想的著作。但是福山显然开始大量阅读生物学了。
社会科学家们一百余年来不绝如缕、愈演愈烈的阅读生物学的轨迹,昭示着一个重要的事实:生物学对社会科学家的巨大的吸引力。我们无法拒绝新知,无法拒绝一个最富创造力的学科理论上的召唤。
四、意义与趣味
说到根本,人类学、社会学和当代生物学中的一些重要分支都是研究行为的。生物学家有一句名言:事实比想象更离奇。其他生物不计其数的行为机制和行为方式为人类的研究提供了无比丰富的参照系和最可宝贵的借鉴。这些思想资源当然不能代替社会科学对人类的解释,但是忽略了它们几乎将陷入坐井观天的地步。
社会生物学的教父爱德华·威尔逊的话咄咄逼人,却无法反驳:“一种题材的法则对于其上位的学科(社会科学是生物学的‘上位学科’——笔者注)来说是必要的,因为那些法则可以激起挑战,并逼使心智形成更为有效的重组。但是它们对该学科的目的而言则并不充分。生物学是解开人类本性之谜的一个关键,如果忽视了它所提供的那些快捷有效的原则,其损失之大就不是社会科学家负担得起的了。”(威尔逊,1978:1314)
而除了意义之外,笔者在这一节要对读者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生物学的思想趣味无穷,阅读生物学根本不是工作,而是一种智力上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