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领地、部落性与大型共同体

04-12Ctrl+D 收藏本站

关灯 直达底部

一、领地的必要性

迄今为止的动物群体和最初的人类群体统统是血缘群体。而血缘群体与领地有着天然的不解之缘,并以领地为基础开始其进化的历程。其原因如下。任何一个物种的生存都需要一定的空间。这是自明之理。同时,任何一个物种要生存下去,都需要一个稳定的生态环境。尽管它有时不得不适应环境的变迁,但那只是非常时期,在漫长的生存历史中,它总是要努力置身于稳定的生态环境中,从而继续自己的行为方式。对空间与稳定性的共同需求,导致了领地的产生。换言之,只有领地才能满足物种对稳定的空间的需求,因而领地行为成为生物世界中普遍的生存战略。多数鸟类、脊椎类、哺乳类动物,乃至很多其他物种,都保持着领地行为。

什么是领地?领地的概念基本上是指同物种之间划分出的排外性势力范围。不同的物种因摄取的资源不同,即使在同一个地域,也是生活在不同的“生境”(niche)中,因而无冲突,可共存。不同物种领地重叠的现象颇为常见。如果是相克的不同动物,彼此间只有追逐和逃避,没有隔离和分治,也不属领地范畴。对领地作出过专门研究的阿德雷(Robert Ardrey)说:“领地是被一个或一群动物保护着的单独占有的区域,或是水域,或是地域,或是空域。”(Ardrey,1967:1)多数其他学者的定义与之仿佛。但德国学者雷豪森(Paul Leyhausen)认为,保卫不是领地行为的必要内容,排外才是关键点,比如狒狒不打仗,彼此不闯入对方的领地。(Ardrey,1967:110)这一说法亦有其道理。就概念而言,领地可以指一对配偶的占有地,也可以指一个群体的占有地,我们的关注点是后者。

在多数情况下,领地的形成是竞争的结果。如洛伦兹所说:“领土的边界决定于权力的均衡。”(洛伦兹,1966:44)

领地行为作为一种生存策略,完成着以下功能。

领地为其占有者提供着稳定的食物资源。食物资源的密集程度往往决定了领地的规模,占有领地的动物往往根据历年来食物收成最坏的年份决定其领地的大小。

领地是择偶与交配的场所。领地为择偶和交配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一方面,如果不划分领地,成员密集,择偶的竞争将过于惨烈;另一方面,如果不要领地,听凭个体均匀地分布在大自然中,将增加择偶的寻觅难度,使物种难以繁衍。择偶与生殖的需要,要求一个领地上的物种保持在最低数量以上。科学家对各地野人传说表示怀疑的主要根据是,群体太小了,不能维持繁衍,而繁衍所需要的起码规模又决定了它与人类遭遇的次数不该那么稀少。因此可以说,领地是缓冲器,既不使种群暴增,又防止种群灭绝。(威尔逊,1988:100)

领地更是养幼的场所。幼崽是最需要安全的。对很多物种来说,领地是繁衍后代所必需的。阿德雷说:“多数领地物种中的雌性,对没有领地的雄性不作反应。”(Ardrey,1967:3)即使有了配偶,没有领地,育幼和养幼仍然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没有或丧失领地,意味着后代的灭绝。而有了领地,不可能找不到配偶。阿德雷的说法耸人听闻,却未必没有道理,他说:“在动物进化的世界中,领地是比性别还要古老的力量。男人与他脚下的土地的纽带要比与他睡觉的女人的纽带更强有力。在你的一生中,你知道多少人为他的国家而死,多少人为女人而死?”(Ardrey,1967:5—6)

从很多哺乳动物到人类的一以贯之的领地行为,使我们很难将人类的领地视为纯粹的文化现象或人类的创造发明。毋宁说,它是披上了文化外衣的一种并未彻底脱去的本能。何况领地在现代人的社会生活中仍然行使着不可或缺的功能。因此,文化与源自本能的领地行为的关系,不是否定和断裂,而是衔接和变异。海德格(Heini Hediger)说:“可以认为动物王国中的领地的自然史是人类财产史的第一章。”又如希普(W. Heape)所说:“对领地的权利的承认是文明的最重要的属性,它不是靠着人类进化的,而是动物生命史中的一个与生俱来的因素。”(Ardrey,1967:101,102)

二、边界

奥地利动物学家洛伦兹曾经为暖海中珊瑚鱼的华丽色彩而困惑不已:“这种有黑天鹅绒似的扁平半圆横带,闪着亮黄边,而下缘镶有闪亮湛蓝边的东西,真的是鱼吗?或这独一无二的小片深蓝星空,洒布着微小的白青色亮光,正从我下面的一珊瑚块中冒出来,好像是倒悬着的天空,这东西,也是鱼吗?这是多么神奇的颜色,多么不可思议的图案。令人以为是绘旗或广告。”(洛伦兹,1966:126)经过长期的观察和思考他才明白,这色彩就是它们领地的界标:“珊瑚鱼的华丽色彩在种族生存上的功能是:使每条鱼在自己的版图内,对同类——也只是同类——引起激烈的防卫举动,它也代表着恐惧感鼓舞出来的预备信号,准备对领域的入侵者发起攻击。这鱼群中的每个成员都排斥其他的同类鱼,不准它们在它的领域内定居,而用其他方式谋生的专家则不影响它的谋生,就像同一村子中的医生的行医不影响到技工的行业。”(洛伦兹,1966:126,40)

每一种领地动物都创造了自己独特的领地边界的标志。鱼靠自己的色彩,鸟类以及某些猴子靠自己的叫声作领地的界标:“可以从鸟的歌声中听出:一只公鸟正在一个选定的地方上宣布它的土地所有权。”(洛伦兹,1966:41)多数哺乳动物是用“鼻子思考的动物”,它们“用气味来表示土地权”。海马利用喷溅的粪便来标记领地,某些有袋类和啮齿类用唾液标记领地,食肉类动物以及犀牛、猿猴用尿来标记领地。与其他标记相比,嗅觉标记的优点是,危险性小,持续时间长,在领地主人不在时仍发生作用。(伊梅尔曼,1990:153—157)

同领地动物一样,人类也制造着他的领地界标。阿德雷说:“狗对你叫与其主人修篱笆在动机上没有什么两样。不仅如此,狗的叫声与篱笆在功能上没什么两样。”(Ardrey,1967:5)所不同的只是,人类造就的边界的标志比动物具有更大的多样性。

动物凭借自己的身体特征来提供领地的边界标志。人类的身体特征也不乏这种功能。不同领地上的人们的服饰有鲜明的差别,服饰发挥着动物身体色彩的功能。不同领地上的人们的语言以及口音的差别,使之与鸟叫异曲同工。人类习俗的差别则可以理解为动物体味差异的扩大化。

人类更多的是凭借非身体的标记作领地边界的标志。

人类的边界标志与动物的差别,体现在截然不同的几个方面。其一,人类的某些领地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是固定不变的,比如国界、省界、州界、县界,等等。与之相伴的边界标志是有形的、物理的。其中自然的界线如高山、大河、沙漠、湖泊;人造的界线如城堡、长城、柏林墙、三八线。其二,人类发展出这样一些领地,它仍然保持其排外性的空间,但这空间不是物理的而是文化的,比如传统社会中封闭的等级,又如同乡会、秘密社会。其边界的标志是趣味、风尚、习俗、背景、乡音、黑话、切口,等等。其三,意识形态的联盟和人类现存的几大文明形态,为人民提供着排外性认同,比如冷战时代的两大阵营,比如基督教世界、佛教世界、伊斯兰世界和儒教世界。意识形态(或文明形态)的边界有时与某国国界重合,但它显然含有超越民族国家的又一重意义;有时则索性切割了民族国家。边界、领地、认同在人类文明中的重大功能,使我们不可轻视亨廷顿在世纪末发出的文明冲突的预言。自然,以上几种边界在清晰性、识别性、牢固性、封闭程度,乃至功能上,都是大相异趣的。将它们归为一个类别,是为了从中透视出人类行为中的一种内在的机制和意义。

边界及其标志的功能是什么呢?边界没有独立于领地的功能,边界服务于领地,边界就是领地的组成部分。没有领地就没有边界,没有边界也同样没有领地。领地使得复杂的、合作的、信任的社会关系得以产生,边界努力找到合适的标志,去适应人类形形色色的关系和领地行为。找不到恰当的边界标志的领地是不能存在的。

三、部落性与团粒结构

博弈论思想家艾克斯罗德一针见血地指出:“生存下来的策略一般都是结成大小不等的群。”(艾克斯罗德,1984:126)不是一切动物都以群体为生存策略。很多鸟类(候鸟除外)是不结群的,它们似乎不需要。智力卓越的海豚也不结群,原因恐怕在于它们在海洋中几乎是一人(鲸鱼)之下万人之上,以个体为生存单位没有任何困难和危险。但是灵长目动物统统是群体动物,或者说“部落型”动物。毫无疑问那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领地的占有者,要么是个体或家庭,要么是部落。因为灵长目动物统统是部落型动物,所以它们是以部落划分领地的。换句话说,在灵长目动物和人类这里,领地最初是以部落划分的。

我们很难说清楚,为什么人类乃至全部灵长目动物都是群居动物。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统统地都离不开群体,群体是我们生存的基本条件和必然前提。它是被规定了的。而群的规模,虽然是变动着的,却也受到一些因素的强有力的制约。阿德雷说,原始时代的狩猎部落大约50人。因为这种规模的部落中拥有10名左右的成年男子,它们是狩猎的最佳人数组合。再少了不够用,再多了不必要。在满足生存与生产的基本合作人数的前提下,规模越小越好。因为小团体有更好的机动性,更因为小团体便于解决“识别性”,进而便于解决“向心力”的问题。当部落成员增长到一定程度时,便会分裂出另一个部落,殖民到一个新的领地中去。

宏观地看,只要生存就必须结成群,小团体是基本生活与生产的最佳选择,于是整个社会就形成了“团粒结构”,特别是当社会变得复杂并开始分层后。社会的复杂化没有打碎小团体。因为基层团体太大了难于整合,缺少向心力,不便利。以大型团体取代小团体,最终的结果是个体“原子化”,社会“一盘散沙”。一盘散沙的结构显然不如“团粒结构”。狩猎时代的小型部落,在人类进化的历史中应该是寿命最长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和规模一定在人类的性格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但是今天的人类仍然以小团体为其基层单位,不仅仅是“部落性”的遗产,而且是现实生活的逻辑,即团粒结构仍然具有最大的合理性。约翰斯顿在《情感之源》中引用王晓天的研究成果:小群体比大群体的成员相互依赖性强,利他性强,肯为对方冒风险。当群体成员为120人时,选择肯与不肯为对方冒风险的人数各半,由这种规模开始,群体越小,成员越肯为对方冒风险。(约翰斯顿,1999:189—190)

博爱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存在的。在今天仍然是理想,在早期的历史中更属奢侈品。基督教不是宣传博爱吗?宗教在本质上就不是现实的东西。而更多的宗教是不讲博爱的。基督教的教义带有更多的博爱是因为它是圣保罗流亡时的产物,而流浪不是人类生活的常态。但即使是这样一支宗教在历史上也屡屡显露出它不宽容的一面。其原因与世俗生活是一致的。那是我们下一节要讨论的内容,即敌友情节。为什么小团体之上又要结成更大的共同体,则是第五节要讨论的内容。当代社会学家指出,我们进入了很多两分法式的思想误区,“个人与社会”也是其中一种。个人不可能孤零零地置身在社会中的。小群体的研究告诉我们应该建立三分法:个人、小群体、社会。在现代社会中,个人是一脚踏在密切合作的小群体中,一脚踏在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中的。

虽然部落之上已经有了中型共同体和大型共同体。但是部落所养育出的“归属感”根深蒂固。自然除了性格之外,还有社会结构的原因。结果是,人类永远要在区别与对峙中寻找均衡:我的部落(或曰社区)与他人部落的对峙,我的城市与其他城市的对峙,我的国家与其他国家的对峙,等等。

一句话,人类是不可救药的“部落性”动物。

四、敌友情结及其他心理满足

领地在其行使着物质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之上,还满足了动物与人类的一些心理需求。

领地为其占有者提供了安全感。这安全不仅来自它们对领地的保卫——如是,似乎是它们自己而不是领地给了它们安全,还来自领地神秘的力量。在动物的世界中,入侵者几乎无例外地败绩于领地占有者。最通常的说法认为占有者对地形地貌更熟悉,这一解释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一些优秀的生态学家从对熟悉的信任与对陌生的恐惧来解释这种现象。”(Ardrey,1967:105)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真实的原因尚未找到。

领地提供的其实不仅是安全感,而是安全感与适量刺激的结合。达林(Frank Fraser Darling)说:“我愿提出一个假说,领地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提供边缘。领地是一个有着两个焦点的地带:巢穴与边缘。”(Ardrey,1967:170)在领地的中心享有的是安全,而在边缘则可以找到与邻居发生摩擦和争执的刺激。没有安全将是焦虑,没有刺激则是无聊。人类的这两种心理需求是冲突的,安全的绝对保障将导致无聊,刺激过大又会牺牲安全。在其他情况下,二者难于两全,领地的生存策略则可兼收二者。

领地提供的第三种,也是更为微妙的心理满足,是认同感。认同的反面是老子所说,为万物之始的“无名”之状。但这认同所追求的无名之反面并非著名,而是区别性,不是他人对我的认可,而是我对自己的确认和归属。区分是非常艰难和微妙的工作。完成区分的一个最便利的手段是划定范畴,而领地是最硬性的、易辨认的,很可能也是最古老的范畴,“领地化就是这样(便利区别)一个机制”。(艾克斯罗德,1984:78)

领地和部落在其形成过程中造就了一种简单化和扩大化的心理机制,这一机制反过来加强了领地内外的差别,这机制被阿德雷概括为“友-敌情结”(amity- enmity complex)。阿德雷认为:“友善即使在大自然中存在,也是不充分的,必须制造。”如何制造呢?他提出这样一个公式“A=E+F”,A为友善,E为同一物种成员中生长出的敌意,F为偶然性的灾害。即同类中外部的敌对与灾难的压力愈大,内部的友善和团结愈强。(Ardrey,1967:269—270)

这一认识并非新鲜的思想。制造外部矛盾以强化内部团结,是政治家们屡试不爽的手段。理论家们也早已洞悉了外部冲突对内部认同的促进。马克思说:“只有在对另一个阶级进行的斗争中,单独的个人才会形成一个阶级;否则,它们只是作为竞争者而处于敌对状态。”斯宾塞提出,社会的人必须服从两种法则:友善的法则(amity code)和敌对的法则(enmity code),过多的社会成员不服从友善法则社会将成为碎片,过多的成员不服从敌对的法则该社会将被击溃。科塞概括齐美尔的思想:“冲突有助于建立和维持社会或群体的身份和边界线。与外群体的冲突,可以对群体身份的建立和重新肯定作出贡献,并维持它与周围社会环境的界限。模式化的憎恨和相互对立可以起保护社会分工和分层系统的作用。”(科塞,1964:23)萨姆纳说:“本组织内部的友谊与和睦关系及对其他组织的敌意和冲突是相互关联的。”(科塞,1964:4)

古典社会学家在冲突理论方面给我们留下了丰饶的遗产。从亨廷顿引起巨大争论的《文明的冲突》中,我们可以看到古典冲突思想的复活。亨廷顿引述当代小说家迪布丁的话:“如果没有真正的敌人,也就没有真正的朋友。除非我们憎恨非我族类,我们便不可能爱我族类。”(亨廷顿,1996:4)而在当代学术界,为冲突话语引进新的思想资源的当属生物学家们,他们的独特之处在于跨出了人类与文化的范畴,以生物进化的理论去解释生物世界中一以贯之的敌友关系。在这一思潮中,基思(Arthur Keith)是发端者,而洛伦兹的《攻击论》和阿德雷的《领地的必然性》是这一思想之集大成。基思说:“人类的进化建立在不公平的基础上,人们偏执的心理使之愿意服从二元法则。我们欣然相信我们的朋友处处都好,我们的敌人处处都坏。我们的心理隶属于我们的偏见,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人类的本性是一种二元构成,爱与恨同样都是其中的一部分。意识要求我们有恨的义务,正如同要求我们有爱的义务。士兵的意识中有两重角色:保护人民,摧毁敌人。”(Ardrey,1967:286—287)阿德雷则说:“敌对是相反意向(cross-purposes)的生物学状态,它是一个生物体对自己物种中的任何乃至全部成员的天然的反应。只有在保卫共同的利益而将敌对一同转移对外时,才谈得到有效的社会友善。”(Ardrey,1967:272)

领地给予其占有者的物质报偿和心理满足,最终对社会结构有哪些积极的影响呢?换言之,以领地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在进化中的优势是什么?

领地的进化优势是其可望产生和发展复杂而稳定的社会关系。原因如下。第一,领地为其成员带来了识别性。这种识别性不仅是上述的领地内外的鲜明区别,而且因为领地规模的有限,增加了内部成员间的识别性。识别性是持续关系的基础,而持续性关系,即“重复性博弈”,是合作,乃至一切复杂关系的基础。第二,人类的很多本领和规范是靠模仿,而不是个体独自的“试错”得来的。领地是模仿的必要条件。更高明的本领,更合理的规范和以模仿为基础的学习,无疑都会促进更复杂的、合作的社会关系。第三,当一个领地中物种数量膨胀时,领地中的部分成员会一同殖民到其他地域,建立新的领地。这就促进了更大范围中的模仿,进而导致了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领地行为的另一优势在于它是一个稳定的进化策略。与领地对立的是“游动”的策略。我们在前面说过,动物世界中的经验证明,领地的占有者总是能够成功地击败入侵者。当然,这入侵者既包括其他的领地占有者,也包括同物种中奉行“流动不居”策略的成员们。我们在前面还说过,我们尚不能充分说明,领地占有者较之入侵者所具有的优势源自何处。这是在微观的意义上,即功能生物学所面对的“怎么样”的意义上而言的。在宏观的意义上,即进化生物学所面对的“为什么”的意义上,占有者较之入侵者的优势是可以得到雄辩的说明的。因为“入侵者胜”的策略有一种自我毁灭的倾向。“稳定的进化策略”的提出者梅纳德-史密斯称之为自相矛盾的策略,即如果“入侵者胜”,那么一旦入侵者胜利后就必须千方百计地避免成为领地占有者,便将永远充当入侵者。而永远流浪和入侵过分浪费精力、始终不得安宁,且当所有成员都采取这一策略后,将是无休止的血战,因此它不可能成为稳定的进化策略。由此反证,领地行为是稳定的进化策略。人类历史上似乎有过与之相反的例证,游牧民族屡屡击败定居的农业民族。这是因为,在微观的层次上,人类确实以其文化的力量使战争脱离了生物学的轨道。我们后面将对此作出专门论述。但在宏观的层次上,游牧最终被定居彻底取代,它符合领地是稳定的进化策略的命题。

五、领地之争与大型共同体的产生

领地行为是战争的根源吗?领地必然导致战争吗?我们在前面引述过雷豪森的观点:保卫不是领地行为的必要内容,排外是关键点。不错,其他哺乳类物种中也有领地冲突导致相互残杀的现象。但是大多数灵长目动物不再靠侵略,而是靠回避来保持各自的排外的空间。动物学家观察到,一个大群狒狒偶然闯进了一个小群狒狒领地的中心,当小群狒狒返回时,大群狒狒立刻撤退。狼似乎以侵略和残杀著称,但大群狼从不进入小群狼的领地。或许是因为领地占有者在与入侵者的战斗中保有优势,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灵长目动物基本上选择了回避,放弃了侵略。不仅如此,多数哺乳类动物,在面对领地内与领地外的冲突时,基本上表现为仪式化的战斗。“大量的侵犯行为是由威吓和仪式程序组成的。动物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便诱使它们的对手相信它们是有力的、危险的。当同一物种的成员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最常见的是仪式化的争斗形式。在这种较量中,那些被摔倒在地上,被推出竞技场地之外的竞争者,通常是承认自己的失败。它会在不受伤的情况下离席而去,到别的地方去碰运气。”(拉姆斯登,威尔逊,1983:45)很多动物在进化中发展出“防止伤害同类分子的可靠的抑制力。嗜杀同类在混血脊椎动物中是罕见的,哺乳动物中根本没有。最嗜杀的肉食动物,尤其是狼,却是所有动物世界中抑制力最可靠的。”(洛伦斯,1966:10章)

为什么在领地行为中动物以回避取代了侵略和战争,而人类却未能做到,是个异常深刻和重要的问题。我们对其原因作如下猜想。首先是因为人类早已成为杂食动物。他不仅素肉兼食,并在素肉中都容纳了极宽的食谱。因此本能不使他局限于某地,相反,资源不同的地域都会对他构成诱惑。第二,也是最关键的,是人类自第三纪中新世始,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狩猎者。这一身体弱小、智能优越的物种,在生存压力下,完成了两个重大选择:拿起了石头——开始了其武器的进化,结成了狩猎的群体——实行了最成功的合作。食肉类动物的领地一向是比较大的,但靠着生物链的约束,各物种的数量均不会有突破性增长,故其领地也无须大肆扩展。而人类以武器与合作为基础的高超的狩猎本领,使其人口激增。以狩猎为生存基本手段的部落需要保持一个最佳的有限规模。于是部落不断分家和殖民。寻找猎物、开辟殖民地与领地稀缺、人满为患的矛盾,导致了回避的终结,进而是侵略与战争的发生。这不是说,人类以侵略彻底地取代了领地,而是意味着两种倾向和双重身份的出现。如阿德雷说:“侵略者与领地占有者是在古老干燥的非洲大草原出生的异卵双生子,是人类精神深处的亚伯和该隐。”(二人为《圣经》中亚当之子,后该隐杀死其弟亚伯——笔者注)(Ardrey,1967:267)第三,自部落时代(最初为血缘群体)起,各部落就有了自己的文化——禁忌、规范、崇拜物。文化的特征在于靠模仿来传递,遂导致了部落内文化的一致性和部落间文化的巨大差异。久而久之,各部落间的文化差异远远大于它们的生理差异。这样,部落间的文化差异又强化了前面所说的“认同”所需要的“敌对”。而这类禁忌和崇拜的不同所导致的战争,正是现代意识形态战争的古老的前身。

物种内部的战争使人类脱离了生物亿万年进化的轨道。而离轨意味着:要么创新,要么灭绝。战争为人类带来了什么新鲜东西呢?动物的群体是血缘的群体。因而在领地型动物那里,领地与血缘是合一的。由此推论,人类最初也必定如是,即其领地与血缘是合一的。而现代语言中的“地缘”大多已不必包含血缘的含义。从血缘迈向地缘,是人类的社会关系不断扩展,走向复杂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战争在这一转化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战争导致的掠夺、通婚、融合,打破了原初的领地上血缘的纯洁性。以后,战争在人类历史上不断扮演摧毁陈旧的社会关系的功能。甚至先前武器的出现已经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在原始社会中,武器的出现和应用,曾经意味着平等。为什么很多灵长目动物是一夫多妻,而人类得享一夫一妻?人类的这一倾向和制度,很可能是在漫长的原始时代形成的。雄性体魄的差距,很可能是获得异性多寡的根源。武器的出现在极大的程度上弭平了身体的差距。相互的威慑和力量的均衡是促进异性均分的重要原因,而无发情期的生理特征加大了垄断的难度。以后的多妻制只是漫长历史中主流制度之外的少数人的小插曲。在一切场合中靠威慑都比靠实战解决问题更理想,但不要忘了威慑是靠间断性的开战建立其信度的。当仅靠和平的手段不能解决问题时,威慑与战争仍是人类建立秩序的手段之一。

尽管武器和战争在社会历史中发挥过积极的功能,但从来都是以有限的使用为前提的,不然就将是生物进化历程中从未发生过的物种的自我灭绝。那么该如何抑制战争呢?大约可以在三个方面努力。其一,交换的畅通和生境的开发。努力使强者与弱者通过市场交换而非战场交战,来实现各自的收益和社会定位。领地之争之所以主要发生在同物种间,在于它们生存在同样的“生境”中。人类的进化已经造成人类生存环境中“准生境”的产生,它是削减冲突的重要手段。其二,动物的仪式化争斗是进化的珍贵礼品,值得人类借鉴。人类竞争场上的胜者其实不需要超量的物质财富,他们更需要的是精致而稀缺的荣誉象征。人类应该在创造象征物上面更有作为。其三,是我们下面将要讨论的大共同体的建立。

人类的杂食习性与不同地域的兼容性,人类狩猎本领的提高造成的领地扩张的欲求,人口的增长导致的殖民地的稀缺,三位一体地将人类塑造成最富侵略性的生物。而为了免于同归于尽,人类又不得不制约战争。制约战争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部落间结成更大的共同体。其最初的方式是部落结盟,结盟方式有平等的,有臣属的,有松散的,有密切的。一个较大地域上的无数小部落间的平等联盟,极难制约战争,保持稳定。而在征伐基础上,靠着对原有部落关系的妥协和重组而建立起的带有等级臣属关系的共同体,证明是稳定和持久的。这就是封建制。

那么奴隶制呢?它不是先于封建制吗?奴隶制和封建制不是一个层次上的制度。封建制因其在漫长的历史中在人类社会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而造就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形态。以“奴隶制本身作为占支配地位的劳动方式的社会是罕见的”。(戴维·莱文语,见于《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奴隶制”词条),因而历史上有“奴隶制”,没有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量齐观的“奴隶社会”。根本原因在于,这一制度不是一种“稳定的生存战略”。其一,抢夺或廉价购买成年奴隶确实是一本万利的勾当,因为奴隶主没有支付或充分支付奴隶的成长费用。但是这种暴利难以为继,准确地说,暴利的限期只有一代。奴隶主必须为下一代奴隶的再生产支付费用,因而收益远远低于掠夺的奴隶。其二,人力资源的有限和掠夺由近及远中成本的递增,导致可持续性掠夺或廉价购买近乎不可能。极而言之,即使全世界都经掠夺沦为奴隶社会,炫目的暴利也只存在于第一代掠夺的成年奴隶,以后必将是利润递减,丧失制度上的吸引力。第三,奴隶制导致一个社会内部关系的高度紧张,注定了它是不稳定的。考斯基在其《基督教之基础》(1908)中雄辩地揭示出罗马帝国创造了炫目辉煌后急剧衰落的原因——奴隶制。部落战争时代就有了奴隶制,封建社会中保留着奴隶制,以后有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方种植园,苏联的古拉格群岛。人身占有的巨大刺激力使其星罗棋布在漫长历史的各个阶段中,而其内在的脆弱又决定了它只是社会肌体中某一部分的癌变,不可能成为主导和常态的社会制度。

封建制直接产生于原始部落时代的末期。这在逻辑上几乎是当然的。而研究越是进展,封建制的起始就越是逼进部落时代。唐人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说:“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明焉,以安其封。”柳氏认为封建制几乎在生民之初即已开始。顾颉刚认为,从商代甲骨文看,武丁之时已经有了许多封国。杜正胜则认为封建不止一两次,很可能是多次。如是,最初的分封很可能是非常久远的事情。从语源学看,“封”字的最初是“起土界”、“疆界”的意思。划分界线,并建立臣属和联盟的关系,在部落时代后期一定是司空见惯的。史册上的“封建”不过是更大规模的、造成了更为持久后果的记录。

《史记》记载,周武王伐纣之前在孟津盟会了八百个诸侯国。近代史家多认为此说有所夸张。但即使只有一百或几十个拥戴的诸侯国,也说明了部落联盟的历史一定是相当漫长了,极可能其中已不乏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因此这一历史进程一定是被盟主的野心与诸侯的要求合力推动的。诸侯要求“龙头大哥”做什么?要求他摆平局面,建立秩序。大的保护人也从来是以承担这一使命自居的。

西周时代的封建大致是这样进行的。天子将征服的全部领地划分为若干部分,将这一块块土地与土地上的人口分赐给周人与友族的宗亲子弟。或曰封建包括三个要素:赐姓,即赐服属的人民;胙土,即赐领地;命氏,给予国号和礼器等象征物。诸侯国,即分封地中,包括三等人:周人(新统治者),殷人(旧统治者),当地土人。封建实际上是族群与领地的再编组。(许卓云,1987:5章)

对这一过程,我们可以用社会学语言作如下解释。部落间的冲突是商周之际面对的主要问题。为解决这一矛盾,在更大的地域中建立秩序,周朝的开创者,首先着手于划清界线。第一是各大群体的生存空间,即领地,也就是诸侯国间的界线。第二是亲族后代社会定位的界线,即嫡庶之别;这一制度从天子家系推延至诸侯、士大夫;最终演成宗法制。第三是社会成员间的等级制。这一系列界线几乎都是天然的——地界、血统、长幼,因为只有这些界线是简明和易识别的,要找到同样简明的人造界线,还须等待长时间的文化积累。这些清晰的界线,使社会中的每个成员明白无误地归属于某个群体、某种地位。划清界线后,便着手以分封解决旧部落或曰旧领地间的冲突。所谓“分封”——将亲族和友族的子弟封为各个旧领地的统治者,实际上就是将冲突的领地披上亲族温情的外衣,以亲族做异地的首领来为一个大地域匡定秩序。并以种种礼仪手段强化诸侯与天子的和睦隶属的关系,在社会意义上,就是强化以天子为象征中心的各诸侯、各领地间的和睦关系。

这种建立大共同体的制度安排的后果如何,需从每个诸侯国内和各诸侯国之间这两方面来分析。诸侯国中显然有着两种以上的文化,但分封国较少因内部的文化差异而破裂,相反都先后完成了内部的整合。这自然意味从血缘向地缘的渗透。当然远不是血缘群体的退出。被分封的统治者深入到土人居多的封地,自然保持着自群之内的密切联系。但诸侯国内的不同族群显然已能够相安无事。另一方面,各诸侯国的统治者虽然是血亲,其和睦的臣属关系却并未持久。二百余年后又是春秋多战事了。封建制,即大共同体,将无数小部落间的战争转化成诸侯国间的战争。其收益是显然的:减少了战争的频次。封建诸侯国间战争的解决,要么是在打打停停中寻找均衡,要么是建立更大的共同体。

“封建制度的本意是为了军事与政治的目的。”(许卓云,1987:162)与之对立的中央集权制同样是这样。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出现比封建制稍晚,二者共历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集权制是比封建制更大的共同体。它要以封建制为先导,却不是一切封建都会走向集权。因为后者还依赖若干语言、文化、宗教等认同媒介的具备。人类历史上最典型的中央集权制在中国。秦王嬴政结束了封建制,开启了长达两千余年的中央集权制。中央集权制与封建制有巨大差异,但也继承了周代封建制的很多特征。郡县替代了诸侯国,官僚替代了分封,而宗法制依旧。血缘、地域与文化,一同成为编织群体结构的三大因素。陈寅恪在其《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所言:“北朝汉人胡人之分别,不论其血统,只视其所受之教化”;产生隋唐两代帝王的“关陇集团本融合胡汉”——都证明了当时文化与地缘在造就认同性上已超过血缘。

六、领地、信任与三大社会制度

人类同很多动物一样,生存的策略是结成群体,以成员间合作对付生存的压力。群体需要一个边界,边界帮助群体获得其有限性,使其成员们在其中相互识别,频繁交往,进而获得信任,开始合作。边界还造就了“敌友情结”,靠着外部的压力,造就内部的信任和团结。清晰的边界是信任、合作,乃至群体本身存在的前提。最初的边界必是天然的产物,或为血缘,或为地貌,或为二者而一。战争与交换,使人类走出了封闭的血统,重组群体与领地,重铸和发展信任,并着手解决群体间的冲突。

自封建制度建立伊始,制度创造者就对信任给予了空前的重视。这很好理解。血缘群体中有着天然的信任纽带,无须人为的强调和制造。当人类的社会生活不得不走出血缘时,才发现信任和友情即使天然存在也是不够用的,必须着手制造。西周的文字记载中有大批封臣对天子的誓言,出土的西周文物中有大量的“信物”——圭、瑁、瓒、符,都说明了那是一个始造信任的时代。

封建、帝国、资本是人类最伟大的三项制度创作。封建制帮助人类从血缘走向地缘,它的等级和边界是建立在血缘、领地这些天然特征之上,它靠着亲缘、领地、等级这三种界线将社会成员划分在不同的群体中,并制定了群体间的臣属关系,在更大范围内建立了秩序。帝国在相当程度上继承了封建制的遗产——宗法、疆界。与此同时,官僚系统的再生产要求它造就一个人类历史上最庞大的非人格的制度系统——科举制,它把对熟人的信任在相当程度上转化为对学历与考核的信任。但是中国古代的集权制受其自身能力的制约,它不想也不能破坏基层社会中的领地和领地上相当程度的自治。对传统领地及其秩序的最大摧毁来自两大势力:采取全权制的现代帝国和资本主义。现代的全权制靠着现代技术手段将其政治理想和计划深入到基层,以行政单位取代和摧毁了自然过程中形成的领地、界线、私人所有权和自治。资本主义则帮助人类大大地超越天然的标志,从熟悉的人格关系全面地走向匿名的非人格的关系。

领地(无论是封建制还是集权的帝国)式的定居生存方式,曾经受到游牧生存方式的猛烈冲击。但是游牧文明无法最终摧毁领地文明。它要么是在军事胜利的表象下,屈从乃至同化于领地文明;要么是在短暂的征服和掠夺后继续奔波,将被征服地重新让位给领地(或曰农业)文明。它之所以不是一种稳定的生存策略,在于它无力为它统治的社会中的无数小群体造就种种清晰的界线,使这些小群体产生信任、合作,并相安无事。相比之下,游牧文明是较小的破坏力量。现代全权制是更大的破坏力量,它有自己的制度设计。但是因为剥夺了私人占有权和自治权,它的“单位制”与领地的逻辑貌合神离,与人类的本性大相异趣,注定是一次短暂、失败的试验。如马克思和熊彼特说,资本主义才是最大的破坏力量。在三百年前,它彻底地摧毁了封建领地。今天正以市场全球化冲击着民族国家间的神圣的界线。极可能它依旧是胜者,日程一定在以加速度推进。它之所以能胜利,是因为它携带了新的信任系统,一种非人格的制度系统;它甚至创造了自己新的领地方式——公司。它的破坏力与创造力都是空前的,我们已经见到的很可能只是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对它尚未释放的巨大的潜能,我们还没有足够的乐观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