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水千山总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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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并按照它来生活,这种人要么变得疯狂,要么变成一个传奇。”三毛就是这么一个只按照内心声音来生活的人,幸运的是,她没有变得疯狂,而是成为爱她文字的人们心中的一个传奇。对于三毛来说,行走在远方只是一个梦想,也是生命最后的追求,即使,无力长久地漂流下去,她还是无法停下脚步,停下追寻生命中青鸟的脚步。因此,她重又背上背包,走千山,踏万水,为了那一个凝聚着勇气和信仰的梦想。
◎五彩缤纷的国度——墨西哥
墨西哥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国度,这里以阳光与热情而闻名于世,被列入“世界十大旅游国”之一,美食、音乐、狂欢、人群以及浓郁的古文化气息让这个美丽的国度尤为吸引人,它的魅力就像墨西哥的民间舞蹈“哈拉维”里姑娘们色彩浓重的裙摆,艳丽多彩,目不暇接。在这里,古印地安人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人类文化,给墨西哥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墨西哥,作为一个环山绕水的高原之国,东临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西临太平洋,风景名胜遍布各地。尤其是在东西海岸上,更是散布着许多世界闻名的海滨旅游城,如加勒比海边的坎昆,太平洋沿岸的阿卡普尔科、马萨特兰等等。那里碧水蓝天,细沙平滩,椰树成荫,的确是人们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这里除了美丽的自然景色及闻名世界的古文化外,更有处处渗透着浓墨重彩的墨西哥风情吸引着各地的游客,风味独特的龙舌兰酒、玉米原产国独有的“搭哥”、极具乡土特色的民族服饰“大氅”……相信都会让你被这个民族深深的魅力所吸引。
美丽的传说
在很久很久以前,太阳神向四处漂泊的阿兹特克人发出指示,要他们去寻找一个地方,那里有一只站立在仙人掌上叼着一条长蛇的老鹰,太阳神要他们去那里定居并建立自己的国家。在两个多世纪的寻找中,阿兹特克人不断地由北向南迁移。终于在1325年的一天,他们来到了墨西哥特斯科科谷地,在一个美丽的蓝色的咸水湖畔,有一块褐色的巨石上长着一棵巨大的仙人掌,上面是正是叼着一条长蛇的雄鹰。这就是太阳神预示的地方啊!阿兹特克人举族欢腾,从此便在这里定居下来。在印第安语中,这座城市的名字就是“石头上的仙人掌”,也就是现在美丽的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
如今,雄鹰叼着长蛇屹立在仙人掌上的图案已成为墨西哥国徽的图案,并被搬上了高高飘扬的国旗,而仙人掌也被奉为墨西哥的国花。而这个关于寻找的美妙传说,把坚强倔强的仙人掌和墨西哥民族的命运、前途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传承着拉丁美洲这个文明古国自强不息的民族之魂。而墨西哥的国名起源于阿兹特克人传说中的太阳神墨西哥特耳,“哥”即“地方”之意。这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正是墨西哥印第安人创造了辉煌的古玛雅文化、托尔特克文化和阿兹特克文化。
踏访古文明的印迹
墨西哥城的古老可以追溯到印第安人时期,它的前身是1325年阿兹特克人建立的特诺奇拉兰城,它的创建者在这里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在当时他们修筑城池水道,建起了一座座宏伟壮丽的庙宇、宫殿,整个城市已经相当繁华。1521年西班牙入侵后,又修筑了许多华美的欧式宫殿、教堂等。并在此时定名为墨西哥城,可以说这座城市既保留了浓郁的民族文化色彩,又富有现代绚丽多姿的艺术气息。
来到墨西哥,的确是为这个民族对古文明的尊崇所震撼。这本不是一个一流的国家,但是却拥有世界上最周全的国家人类学博物馆,拥有在西班牙文中被称作“金字塔”的日神庙和月神庙,拥有对古文明最完整的保留。
墨西哥是一个神祗很多的地方,三毛甚至在这里看到了前所未闻的“玉米神”与“自杀神”,关于自杀神,三毛如是说道:
“世上无论那一种宗教都是不允许人自杀,只有在墨西哥发现了这么一个书上都不提起的小神,我倒觉得这种宗教给了人类最大的尊重和自由,居然还在创造出一个如此的神,是非常有趣而别具意义的。”
墨西哥城是古玛雅文化、阿兹特克文化和托尔特克文化的发祥地。这在陈列详尽、分类细腻的国家人类博物馆都可以略见一斑。这是一个无论在面积还是人口都是在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城市。当然,使它闻名于世的原因不止如此——它是全世界公认的文化古都。这里向来都是文人墨客汇聚之地:这里曾经居住过智利大诗人聂鲁达;这里是人称“第十个缪斯”的修女胡安娜·伊内斯的故乡;当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加西亚·马尔克斯在这里写出不朽著作《百年孤独》,之后他一夜成名,旧居也迅速升职,甚至如今连他自己都买不起;墨西哥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奥克塔维奥·帕斯在这里写成他的代表作《太阳石》。此外,它还哺育出诸如卡洛斯·富恩特斯这样的文学大师。
来到墨西哥城,有几个地方是必须要去的——国家人类学博物馆、日神庙和月神庙以及爪达路沛大教堂。我们踏访古文明的印迹,便从这里开始。
墨西哥国家人类学博物馆(Anthropological Museum),绿树掩映,是一片难得的宁静安详的人文静土。博物馆坐落于墨西哥城查普尔特佩克公园内,是拉美最大和最著名的博物馆之一。在这个集传统印第安艺术与现代文明完美结合的建筑里汇集了古印第安人文物的精华。就连对于参观大教堂和博物馆已经感觉乏味的三毛来说,也不得不赞叹这里的大气磅礴。“与欧美各大博物馆不同,墨西哥国家人类学博物馆汇集了最全面、也最独一无二的墨西哥珍贵文物,展品凝聚了墨西哥人灿烂的文明和历史,是墨西哥人最值得自豪的宝藏。”菲利佩·索利斯馆长在对博物馆评价的话语中充满自信与骄傲。这里堪称“人类文明的殿堂”,这里气势恢宏、富丽堂皇的壁画,让墨西哥城不愧对“壁画之都”的殊荣,只可惜里面的讲解及说明文字都是西班牙文,这对于大部分只懂英文的外国游客是一个小小的不方便。
在墨西哥,最令人心驰神往的圣地是在西班牙文中被誉为“金字塔”的日月神庙。它在墨西哥的地位就相当于长城在中国的地位。日神庙是特奥蒂瓦坎古城遗址的最大建筑,坐落于纳瓦语称为“死亡街”的古城中央大道东侧。对“死亡街”,有种说法是古代把祭祀品通过这条街道送到金字塔前,宰杀祭天,而且是专门挑选最美丽最健壮的年轻男女来做祭品,令人听后不禁毛骨悚然。月神庙位于死亡街的北端。它建成于公元4世纪,比日神庙晚建成150年,规模也比不上太阳金字塔,但是由于建在比前者高的地基上,因此两塔的顶端处于同一水平。日神庙的外表铺砌和镶嵌着巨大的火山石,石头上雕刻着五彩缤纷的图案。月神庙外部叠砌的石块上绘有色彩斑斓、带羽毛项圈的蛇头和用玉米芯组成的象征雨神的壁画,塔前的宽阔广场可容纳上万人。因此特奥蒂瓦坎的太阳月亮金字塔无论从其建筑规模还是建筑艺术来说,都可与埃及的金字塔相媲美。
爪达路沛大教堂是每个天主教徒向往的“圣地”。据说在1531年的时候圣母在那里显现过三次。三毛说:“来到墨西哥,如果不去爪达路沛大教堂是一件很可惜的事。”对于荷西,三毛始终是难以忘怀的,在旅行经过墨西哥爪达路沛大教堂时,她看到一对夫妇在圣母面前一直安静地跪着,求圣母让他们做永恒的夫妻。三毛“一低头,擦掉了眼泪”,心中不由想到:
“但愿圣母你还我失去的那一半,叫我们终生跪在你的面前,直到化成一双石像……”
多么感动的画面!如果你的心中挂念亲朋好友,那么就去这里静静地祷告一会,用你的虔诚为他们祈福吧!
街头巷尾
游历墨西哥,会让人情不自禁地发出这样的感慨:这里真是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说起墨西哥的街头巷尾的特色,有一道景观是绝对不可以错过的——这里每条街道都有小巧玲珑的“甲壳虫”来回穿梭,尤其是那些白顶绿身的“甲壳虫”出租车,这已经成为墨西哥的一大景观了。自从上世纪60年代,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在墨西哥普埃布拉州设立了一条“甲壳虫”生产线以来,这款配置低端的老版“甲壳虫”迅速赢得了墨西哥民众的喜爱,成为了墨西哥真正意义上的大众车型,风靡了数十年。直至2003年7月,墨西哥大众汽车公司宣布“甲壳虫”下线。当时,在墨西哥音乐家演奏的歌曲《鸽子》的悲伤伴奏下,最后一辆“甲壳虫”缓缓开出生产线,被送往德国沃尔夫斯堡博物馆。不难想象这是一幅多么让人感伤的画面!但是就像一位墨西哥朋友说的:
“虽然“甲壳虫”将慢慢地淡出墨西哥人的生活,但是所有墨西哥人都会怀念它的。”
如果你走在路上听到这样指路的话:“顺着好运街一直往前走就会看到希望街,记得右转,否则就会进到死胡同里面去”千万别惊讶,在墨西哥城有700多条街道,每条街道都有自己充满诗意的名字。这些街名包罗万象,和拉美文学一样魔幻写实:“回忆花园街”“梦之海街”“火树街”“光之林街”“水之镜街”“希望之泉街”……这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地方。所以如果有一天你收到一封来自“好运街29号”的信,千万别惊讶,也许这封信就来自墨西哥。
信步走在墨西哥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大都是一些浓眉大眼、厚嘴唇、棕色皮肤、看起来很结实的墨西哥人。想到三毛贴切的形容:
“大部分我所见的墨西哥人,便如上帝造出来的泥娃娃,没有用刀子雕刻,也没有上釉,做好了,只等太阳晒干,便放到世界上来了。”
今天的墨西哥人都是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的后裔,但是看上去他们仍是不接近欧洲人而更接近印第安人。当然还有少数纯印第安人,不过他们居住在山区。而另一种墨西哥人则相反,他们是金发碧眼的白种人。据说他们有的拥有和掌握大型企业,拥有人人羡慕的工作和财富。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墨西哥人,来自不同的社会层面,各司其职,扮演着自己的角色。然而,他们却生活在同一国度,继承着这个民族的特性。这让人不禁想到来到墨西哥见到的一番景象:沿着浩瀚无边的太平洋驱车行驶几小时,路的右边闯入眼帘的是与沙滩海水相接的西班牙式别墅,或豪华典雅、色彩斑斓,或花丛掩映、高墙深宅;而路的左边却是依山而建的贫民住宅区,或杂乱无章、拥挤不堪,或垃圾成堆、污水横流。
这是怎样的一番景色啊!可是对此,我们除了无能为力的感慨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浓郁的民族风情
曾有人说只要一说起墨西哥风情,脑海里立即会像条件反射似的想这样的场景——在仙人掌丛生的荒漠里,路过一个小镇,小餐馆里,热情的墨西哥男人正在弹着吉他,放声歌唱;高大黝黑的侍应头戴宽大的草帽,斜披彩色条纹的披巾,脚踏马靴,用粗糙的大手为你端上有浓浓辣味和番茄味的玉米饼,而玉米饼里面夹着的往往是带有仙人掌的馅儿。这的确是一番鲜活而生动的描述!
关于吃,墨西哥的菜以色彩鲜艳、味道丰富而著名,但三毛却说:“吃在墨西哥是贫乏而没有文化的”,这是因为一般的墨西哥人都是吃一种主食——“搭哥(taco)”,就是在一张玉米面饼里面卷上不同的馅,然后半卷着吃。关于“搭哥”的样子,三毛给出了这样的形容——“土黄色的抹布”,这是一张用玉米煎制的薄饼,煎好后形成一种荷包状,硬硬的,脆脆的,吃的时候,顾客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加入碳烤的鸡肉条或是牛肉酱,然后再加入蕃茄、生菜丝、玉米饼起司等配料,看上去颜色格外丰富,就好似一件艺术品一般。它还有的好处就像三毛说的“不必用刀叉,用手便就可以解决一顿生计,倒也方便简单”。如果你现在去墨西哥,会发现这里吃的不只有“搭哥”,但辣椒、玉米和仙人掌这三样是这里林林总总的各色小吃的总合。
都说墨西哥人的血液里流淌的只有浓烈的龙舌兰酒精和激情的拉丁派足球,在这里就不得不介绍这种很特殊的酒——用龙舌兰叶酿制成的龙舌兰酒(Tequila)。在旅馆里一个人慢慢品味这种度数较高的酒,一股腥辣而带香甜的感觉绕于舌尖,缠绵于喉,有种说不出的味道。用龙舌兰叶酿制成的龙舌兰酒是墨西哥一大特产。龙舌兰对于墨西哥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龙舌兰的叶子可以造纸,而它的的花朵十分尖锐,据说可以当做武器。而如今,龙舌兰最重要的作用是制造龙舌兰酒。
说完了吃喝,当然要再说一下墨西哥人的穿着。三毛的书中写道:
“在城内的游客区里,看见美丽而价格并不便宜的墨西哥人的‘大氅’,那种西班牙文叫做‘蹦裘’(PONCHO)的衣物。事实上它们只是一块厚料子,中间开一个洞套进颈子里,便是御寒的好东西了。我过去有过两三个“蹦裘”,都因朋友喜欢而送掉了。”
漂亮、便宜而且绝对乡土的“大氅”是墨西哥传统的服装,但是实际上现在这种传统的衣服却并不是最受墨西哥人欢迎的服饰了,而彩色的尼龙衣服在他们眼里才是现在最流行最时尚的衣物。
◎高原的百合花——玻利维亚
玻利维亚——南美的西藏,一直以来,都是三毛“神秘的向往”,这里有神秘莫测的女巫一条街、有满是魔鬼的狂欢节、有整个南美洲最好吃的美食、还有骨子里流着印第安之血的善良居民。玻利维亚,在“南美洲的脊背”安第斯山脉以及高不可攀的印加圣湖的的喀喀湖的呵护下,是那么的平和而美丽。就如三毛所说的:
“便是只在机场吧,那苍苍茫茫的大草原已呈现了不凡而极静的美。”
来到玻利维亚,你会感觉神秘、隐遁、魔幻好像始终环绕在你的周围,让你惊讶,让你欢喜,更让你着迷,也让你怀念。
三毛就曾彻底被玻利维亚的景色所征服:
“一望无际的草原在寒冷的空气里迎着朝阳苏醒,远天边冻结着的一排大雪山,便是粉红色的霞光也暖不了它们,那么明净的一片高原,洗净了人世间各样的悲欢情怀。什么叫草原,什么叫真正的高山,是上了安地斯高地之后才得的领悟,如果说大地的风景也能感化一个人的心灵,那么我是得道了的一个。”
这时候,三毛的内在是平静而安详的,仿佛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宁静。
投身商海的女巫们
黑夜降临,在一片全是枯枝的黑色树林上方,有一轮惨白的圆月,月球上坑坑洼洼的凹洞让月面看上去像一张诡异而扭曲的脸,这时,一个影子飞快地从圆月之间划了过去,那是一个骑着扫帚的女人,头戴尖帽、身穿黑袍,手里握着一支泛着神秘紫光的魔杖,怀里则抱着一只拥有金绿色漂亮眼睛的黑色猫咪。这样的场景通常只在《哈利波特》或《指环王》里出现。女巫,一般是指会运用各种黑白魔法,熟悉各种草药以及使用魔杖的女性巫师,又称魔女、巫女或者巫婆等。所有的女巫身边通常都会带有一只宠物,最常见的就是猫咪和猫头鹰,它们的职责就是监督以及提醒女巫的行动并且帮助女巫。
像女巫这种只在神话或幻想故事中出现的角色,在现实当中其实是存在的,那就是玻利维亚巫术街的女巫们,这里也被称为女巫市场。没有想到,女巫这种存在了几千年的“生物”,居然在玻利维亚长久地生存了下来。据说,玻利维亚的女巫数量,是居全南美洲之冠的。既然如此,好奇的游客又怎会放过这里,自然是络绎不绝地赶来一睹传说中女巫的神采。三毛也算是慕名而来的:
“没来玻利维亚之前,参考书中提到几次此地的巫术街,说是不能错过的。”
因此,女巫市场的顾客们也是形形色色的,有游客,有当地的印第安人,有西班牙裔的玻利维亚人,甚至还有秘鲁人……
在玻利维亚的首都拉巴斯,巫术街藏在了一片西班牙欧式建筑的下面:
“石板砌的街道斜斜地往城中心滑下去,那份欧式老城的情怀,却因当年西班牙人的进占南美远远地将这欧风一路建到另一个大洲来。”
这个街道上云集了女巫、占卜师、江湖医生、阴阳师、算卦的、魔术师等等,是个充满神秘感的地方。初次看到女巫市场的女巫们时,恐怕会让你有点失望了,因为她们外貌打扮与人们印象中的女巫相差太多了,与其说她们是女巫,倒不如说更像隔壁邻居温和的婆婆,三毛把她们称为“嬷嬷”:
“守摊子的嬷嬷们,披着丝质绣本色花拖着长流苏的披肩,穿着齐膝而多褶的大裙子,梳着双条粗辫子,一个个胖墩墩地在卖她们深信的巫术道具。”
这里的巫术道具都非常的古怪,而且种类繁多,可以用琳琅满目和匪夷所思来形容,有骆马胎儿、干蛇、癞蛤蟆辟邪物、石头护身符等等,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就连动物的死胎也有很多用法,骆马胎儿是用来祈求好运的,猪死胎是保健康、羊死胎则是用来复仇的,有的甚至可以用来做印第安的药物,除此之外,还有用来算命的古柯叶,节数越多法力越强的响尾蛇尾巴,能够保健康祝事业找桃花的各种造型的石头等等,一切的一切都充满了远古时代的迷信感。而三毛则另有一番看法:
“与其说这些五光十色的摊子是一份迷信,不如将它们视为一份珍贵的民俗和神话。”
而对于那些女巫嬷嬷,三毛则觉得她们比起女巫来说则更像商人:
“在那无数次的散步里,我的巫术嬷嬷卖了金钱、幸福、爱情、健康、平安的每一个代表给我。她们在做生意,我买下了一个人平生所有的愿望,比较之下,赚的人应当是我。”
无论如何,这个女巫市场还是会继续存在下去,因为它的神秘,它所代表的民俗文化,最重要的是人们对它的需求,神话,还在继续。
魔鬼、狂欢、China
三毛笔下的欧鲁鲁嘉年华会其实是个译名上的错误,这个嘉年华会指的就是现今玻利维亚一年一度的奥鲁罗狂欢节——南美洲最盛大的民间文化盛会。每年4月都在玻利维亚西部的安第斯山脉地区的奥鲁罗小城举行,持续10天,这个狂欢节从始至终都弥漫着浓郁的社会文化特点,那独特的音乐、独特的舞蹈以及独特的工艺品,每年都吸引着包括三毛在内的成百上千的人前来观看。为了能够观赏这场盛会,三毛甚至放弃了巴西里约热内卢的嘉年华会狂欢,因为对于三毛来说,这是场独特的盛会:“玻利维亚一样庆祝嘉年华会,只是有着任何国家所没有的另一种形式。”
三毛对于奥鲁罗狂欢节上的舞蹈充满了极大的兴趣:
“他们跳一种完全民俗风味的舞蹈,算做嘉年华会的大典,那种舞,叫做——魔鬼舞。魔鬼们有太太,太太们也会出来街上游行,鬼的太太叫做‘China’,与中国女人的称呼同音。”
而在去往奥鲁罗小城的路上,欣赏着路边的风景,三毛内心在不停地翻滚变化,感触颇多:
“魔鬼舞实在并不重要,只是这一路的风景,便是一次灵魂的洗涤,如果一个人,能死在如此干净雄伟的蓝天之下,也是一种幸福吧!在美的极致下,我没有另一个念头,只想就此死去,将这一霎成为永恒。”
对于三毛来说,死亡也许是永生的另一种方式,是另一种生命的继续存在,自从荷西早逝之后,幻想自己的死亡几乎成了三毛的一种习惯,尤其在对待死亡方面,三毛一向是坦然甚至乐于接受的。
嘉年华狂欢节上,果然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每个人都身着艳丽的服装,脸上洋溢着欢乐的表情。这时还要特别小心,因为有人正拿着水枪,准备随时狂射,被射中的人是不能生气,也不能有任何怨言的,根据当地的风俗,你被水射中的越多,运气反而越好,越幸运。这倒是与中国云南当地傣族的泼水节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泼水节这天,一群群傣族的青年男女用各种各样的容器盛满清水,欢快地涌出大街小巷,相互追逐嬉戏,逢人便泼水。“泼湿一身、幸福终身”,“水花放,傣家狂”。一朵朵水花象征着吉祥、幸福与健康,散落在人们的身上。不多一会儿,奥鲁罗狂欢节嘉年华会正式开始了:
“舞蹈队共有四十五组,大半是欧鲁鲁城内人自己组成的。这个在平日勤劳采锡矿的苦城,今日一片狂欢,快乐得那么勇敢,便是一种智慧吧!
魔鬼群出场了,先是乐队打头阵,闹了好半天,在大家的掌声及叫声下,那一群群戴着面具的魔鬼载歌载舞而来。
本以为来的是一群披头散发,青面獠牙的鬼,结果看见了极似中国狮面,漆成红红绿绿,瞪着大眼球,披着绣龙绣凤披肩,胸前明明一只麒麟伏着的所谓魔鬼们的打扮。”
三毛震惊了,这些魔鬼,还有他们的穿着打扮,甚至连他们太太的叫法,都是那么的中国化。
“他们实在是中国的,狮口里还含着一把宝刀,不正是台南安平一带许多老房子门上刻着的辟邪图画吗?
据说,在欧鲁鲁城郊外的湖水旁边,仍然住着一群有着中国人脸谱的居民,在他们的语言中,依然带着与中国话相似的字眼,至于这群人实在的居所在哪儿,便不能考察了。
看到欧鲁鲁的魔鬼舞,使人深深地觉得,如果做一场长时期的追查,可能有希望查出南美印第安人及亚洲的关系。
这些事情虽说茫无头绪,可是例如此地的一些村落的印第安人,在喝酒的时候,必先将一些酒洒在地上,便与中国古时祭过往鬼魂的风俗有相同之处,实在是有趣的事情。”
三毛对于玻利维亚的印第安人,至少是奥鲁罗小城的印第安人是否与中国人同根同族的怀疑确实是有道理的,理由甚至是很充分的。除了在奥鲁罗当地的狂欢节上,跳魔鬼舞的奥鲁罗人脸上戴的“鬼脸”很像中国的“舞狮脸”,魔鬼们的太太,女魔鬼们则被称为“China”(中国的英文拼写)之外,在奥鲁罗城郊外的湖边,仍然有至少一个部落的人长着类似中国人那样的脸,口音与中国话也很相似,由此一来,三毛在中南美洲的旅行中经常被误认为是印第安人也可以合理解释了;不仅如此,当地人在有重大节日时还有朝拜“大地妈妈”和灶神的习俗,感觉当地人口中所说的“大地妈妈”就是咱们中国人所说的“土地娘娘”,也可说是土地神吧,至于灶神,基本上是一样的;而在当地其他节日游行时也会穿上特别定制的服装,服装上常常绣有蛟龙的图案,因为龙是当地人崇拜的图腾,而对于中国来说,龙就是一个象征,尊贵而不可侵犯,看看中国古代帝王龙袍龙椅就能理解了,另外中国人不也经常说自己是“龙的传人”嘛。也许是由于“同根同族”以及同样是高原气候的“熏陶”这两个因素,玻利维亚首都,“世界海拔最高首都”拉巴斯人的衣着、长相也与中国西藏地区的藏族人颇为相似。难怪当初西藏的十世班禅大师来访问拉巴斯时感慨,到了拉巴斯就像到了家一样,因为从自然状况和某些民族风俗和习惯来看,拉巴斯就犹如西藏的翻版。
集平民美食于大成
对食物一向很讲究的三毛对玻利维亚当地的风味小吃大加赞赏,基本上已经认定玻利维亚的美食是南美洲第一了:
“玻利维亚的本地风味比起其他的南美国家来,真是另有文化及口味,实在是极好,一点也不土的。如果说,一个国家的食物也算做是文明的一部分,那么玻利维亚的文明是值得称道的。在这儿,观光旅馆中几十美金亦是一顿好菜,而街头,菜场和一般的平民小饭店中亦有不同而价廉物美的食物。”
由于美食,使得三毛对玻利维亚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
“许多人听说玻利维亚落后,来了之后才知道传闻的不实在和可笑,明明是一个极好的国家。”
在玻利维亚,比起昂贵的高级美食,物美价廉的路边摊、平民小吃更能获得三毛的青睐:
“在这儿,没有太差的食物,便是街头印地安妇人点着烛火摆的小摊,吃起来都是一流调味的。”
南美唯一的辣味鸡、牛舌、各种精致的餐馆菜三毛都非常喜欢,其中最爱的还要属“沙嗲娘”了:
“特别爱吃的是一种本地风味的烤饺子,我喜欢将它译成“沙嗲娘”,烤过的面粉外皮,里面包着多汁辣味的鸡肉、猪肉、马铃薯和洋葱,一只只放在温火烘着的玻璃柜内,二毛五美金一只,小皮夹的大小。
这是一种最最平民化的食物,每天早晨,我出了旅馆,必在附近一家印第安人的小咖啡店中喝一杯新鲜牛奶,外加两只‘纱嗲娘’。
几乎每一个本地人进了咖啡馆,必吃一两只这样的东西当早饭,牛奶面包之类的欧式早餐也许是因为我太平民化,倒没见到有人吃。
在我吃早点的那家小店内,每天批进一百只‘纱嗲娘’,不到中午已经卖完。
我个人,是吃了第36个“纱嗲娘”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玻利维亚。”
三毛对“沙嗲娘”到底喜欢到何种程度,这谁也说不准,只能用非常非常喜欢来形容,甚至在明知出门就会遭到善意袭击的情况下也要去吃“沙嗲娘”:
“阳台下面不敢走人,随时会有水桶浇下来。路边的小孩子买气球的皮,里面灌足了水,成为一只只胖水弹,经过的人便请吃一只。我的毛线衣是褪色的,站在旅馆的玻璃门内不敢出去。在秘鲁利马时已经吃了一个水弹,三楼丢下来的,正好打在头上,那边挨了一只之后便来玻利维亚。不敢出门便吃不到沙嗲娘,衡量了一下之后还是出门了。”
别人是在要江山还是美人之间挣扎,而三毛则在要毛衣还是“沙嗲娘”之间徘徊,最终,三毛不负众望地选择了可爱的“沙嗲娘”。
玻利维亚的各个地方都有独特的传统菜式。高原上盛产马铃薯,特别是在的的喀喀湖区域,这里是印第安人培植马铃薯的原产地。所出的马铃薯形状小巧、味道不俗、种类繁多且颜色鲜艳,是当地最常见的配菜。
在玻利维亚的高原上,的的喀喀湖的鳟鱼也是最出名的,三毛也提过,“因为这个国家有着世界最高的大湖‘第第各各’,鳟鱼在此并不算太名贵的东西。”这个说法在当时的年代还行,但现在就有点不恰当了,因为这几年的滥捕过度,鳟鱼数量急剧下降,目前秘鲁和玻利维亚政府都已经制订禁止滥捕鳟鱼的法令了,所以现在鳟鱼的身价大涨,鳟鱼做的菜已经是很精贵的东西了。还好,还有其他一些淡水鱼能够供人品尝且价格适中,如:鲱鱼、剑鱼和当地的Surubi鱼,都是值得品尝的美味,如果是现抓现做现吃的话,味道更加鲜美,肉质也更加滑嫩。
波利维亚最常见的地道菜色有Chairo(一种羊肉加上马铃薯和蔬菜做的料理)、黑胡椒鸡、厚牛排、辣酱肉、炸肉排、Pique a lo macho(一种洋葱、牛排加上蔬菜做的料理)。玻利维亚人早餐习惯吃Saltenas(三毛的“沙嗲娘”),呈肉团状,馅料有鸡肉、牛肉、橄榄、豆类、马铃薯、蛋、洋葱以及萝卜等。
玻利维亚的典型地方饮料有古柯茶和Api茶。Api茶只在早餐才喝,是香甜的玉米口味,再加上柠檬和肉桂等配料,大部分市场都有卖,口味独特,所以强烈推荐。玻利维亚的啤酒口味也很多,但当地人最爱喝的还是一种玉米酿造酒,主要在科恰班巴地区生产。
和平之城的善良居民
刚来到玻利维亚,三毛就对这个国家充满了好感以及期待,一切从机场开始:
“对于一个旅客来说,一个国家的机场是否豪华其实并不是很重要的,查照的海关人员是不是办事快捷,态度亲不亲切,才是旅客对这国家最初步的印象。玻利维亚的机场虽然不算太气派,可是无论在哪一方面,他们都给了旅客至诚的欢迎和周到,使人宾至如归。”
在拉巴斯城里,三毛对玻利维亚以及拉巴斯的好感更是强烈,而且与日俱增。不管是出租车司机、旅馆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公交车车掌、当地的老百姓,都是那么的忠厚善良。拉巴斯,是“和平”的意思,而这里的人们,对得起这个词的含义。这可能与他们的血液内多少含有印第安人的血液有关系:
“这一路来,只要进入了掺杂着印第安人血液的国家,在我的经验中,总多了一份他们待人的忠厚善良。”
印第安人有着鲜明的民族性格,质朴好客、道德高尚、勇敢尚武。而三毛在玻利维亚遇到的人们无不处处体现着这些性格特征:
“进城的公车说是没有的,计程车可以与人合并一辆,收费非常合理,一块五毛美金一个人。司机先生不但热心,同坐的三位玻利维亚人也是极好,他们替我们想出来的旅社,却因价格太低了,令人有些茫然。车子因为找旅馆,绕了好几个弯,结果停在旧区女巫市场斜斜的街道边。一看那地方风味如此浓烈,先就喜欢了,下得旅馆来一看,又是好的,便留住了。付车钱的时候,因为麻烦了司机,心中过意不去,多付了百分之三十的小费。没有多少钱,那位司机先生感激的态度,又一次使人觉得这个国家的淳朴和忠厚。”
“玻利维亚在一般的传闻中它是一个落后的国家,可是我们的公车,是对号的宾士牌大巴士,它不但准时清洁豪华,而且服务的态度是那么的诚恳——中南美洲数它最好。车站的建设非常现代化,弄不错班车,挤不到人,一般乘客都是本地人,衣着不豪华可是绝对不寒酸,那份教养,那份和气,可能世上再找不着。车掌看见我上不去,伸出手来用力拉我,将我塞安全了,一双手托住我,才叫开车。这份人情,是玻利维亚的象征,每一个人,都是神的子女,他们没有羞耻了这个名字。”
“我眼中所看到的拉巴斯,是一个和平之城。在这儿,街道清洁,公车快速,车厢全新。计程车司机和气,商店有礼,餐馆的服务无论大小贵廉都是亲切。”
三毛爱上了这个可爱而亲切的国家,在这里她没有身为异乡人的感觉,反而有种在家一般的感觉,除了自己的国家——中国以外,三毛也向玻利维亚献出了自己深沉的爱与欣赏,即将离开玻利维亚时,三毛心中充满了深深的怅然,因为,她舍不得这个令人感动的国家,舍不得那朵她心中的高原百合,她只希望能够再次回到这个地方,重温一次这个国家的温馨与爱。
◎寂寞的深渊与原封不动的天堂——洪都拉斯
洪都拉斯,一个三毛认为“寂寞而哀愁”、“贫穷而幽暗”的地方,它是拉美最贫穷国家之一,“生活的艰难和挣扎,初入洪国的国门便看了个清楚。”洪都拉斯盛产香蕉,也被称为“香蕉之国”,但这并没有为这个国家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改变。“洪都拉斯”,在西班牙语里意思是深水之地、深渊,也许是受这影响,三毛在洪都拉斯的整个旅行中,也始终保持着淡淡的寂寞、忧伤、压抑与悲观:
“生活在城市中,却又总觉得它是悲伤而气闷的,也许是一切房舍的颜色太浓而街道太脏,总使人喘不过气来似的不舒服。
这个哀愁的国家啊!才进入你十多天,你的忧伤怎么重重地感染到了我?”
上帝关闭了一扇门,却总会为你开一扇窗,洪都拉斯虽然贫困,但它与生俱来的自然美景以及毫不造作的人文景观却是毋庸置疑的出色。具有野性之美的加勒比海、被精美珊瑚礁填充的港湾、雕工细腻的圣母像、神秘莫测的科潘废墟、“精灵森林”以及“银色的山丘”等等,无不是洪都拉斯值得骄傲的资本。对于洪都拉斯旅游天堂的身份,三毛也并不否认:
“洪都拉斯的确是景色如画,松林,河流,大山,深蓝的天空,成群的绿草牛羊,实在是一幅幅大气魄的风景。”
洪都拉斯就是这样一个有着两种极端但又不相互矛盾的国家,一个满街都是“青鸟”,却没人能找到“青鸟”的国家。
玛雅秘境——科潘遗址
1839年,美国探险学家得到了一个古老传说的暗示,决定寻找真相,于是他和助手披荆斩棘,毫不畏惧地深入到浓荫蔽日的雨林当中,然而,等待他们的不是被魔法催眠的睡美人,而是一座已经荒废了千年的古代城市遗址,这就是科潘遗址。放眼望去,高大的石刻纪念碑被藤条密密缠绕,完全湮没在荆棘之中;一地的散石完全被青苔所覆盖;雄伟的金字塔上长满了粗壮的树木,类似爬山虎的植物厚厚地覆盖在墙上;在附近的丛林中还有巨大的石头人脸。探险家们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这些他们看在眼里的建筑就是灿烂辉煌的玛雅文明代表。只不知道当时他们的身边是否也围绕着三毛所说的千年灵魂:
“千古不灭的灵魂,在我专注的呼唤里复活再生。神秘安静布满青苔的雨林里,一时鬼影憧憧。”
如果真的有,这些灵魂是在高兴终于可以重见天日,为世人所知;还是愤怒探险家的多事扰了自己的清幽,谁又知道呢?
对于科潘遗址的历史背景,三毛是很清楚的:
“这片马雅人的废墟是一八三九年被发现的,当时它们在密密的雨林中已被泥土和树木掩盖了近九个世纪。”
“据考证,那是公元后八百年左右马雅人的一个城镇。直到一九三〇年,在发现了它快一百年之后,才有英国人和美国人组队来此挖掘、重建、整理。可惜最最完整的石雕,而今并不在洪都拉斯的原地,而是在大英博物馆和波士顿了。”
科潘遗址的确是玛雅人建造的,但它不仅仅是当时的一个城镇,而是整个玛雅王国的首都,是当时的政治与宗教中心。宗教建筑是整个遗址的核心部分,主要有金字塔祭坛、庙宇、广场、石碑、石阶以及雕刻等;最接近宗教建筑的是玛雅祭司们的住房,其次是玛雅各个部落的首领、贵族以及大商人的住房,最远处则是平民们的住房,可见当时宗教祭司的尊贵以及森严的等级制度。在广场的附近,其中一座庙宇的台阶上立着一个非常巨大的刻着金星的人头石像,那是太阳神。相对的另一座庙宇的台阶上,是两个手握象征着雨神的火炬与蛇的狮头人身像。在周围的山坡以及其他庙宇的台阶上,也分别耸立着一些表情迥异而又巨大的人头石像。据说,玛雅人的第一位祭司伊特桑纳死后,就被雕刻成掌管众神的主神并供奉于此,他发明了象形文字和日历。还有一个祭坛上,刻着四个身上刻有象形文字、盘腿而坐的祭司,他们每个人手中各拿着一本书。除此之外,还有用黑色岩石的碎片镶嵌而成的花斑状石虎及石龟,石刻的倒悬花斑大蟒等等。在广场的中央,还有两座由地道相通的庙宇,那就是太阳神庙宇以及月亮神庙宇。
科潘的玛雅遗址中,还发现了一个面积有几百平方米的长方形球场,地面上还铺着平整的石砖,两边则各有一个坡度较大的平台,像是观众席,虽然已过千年,但现在台上仍能看出些许痕迹。
“在那微雨寒冷的清晨,我坐在废墟最高的石阶顶端,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脚下古时称为“球场”,而今已被一片绿茵铺满的旷野,幻想一群高大身躯的马雅人正在打美式橄榄球,口中狂啸着满场飞奔。”
根据考证,科潘的玛雅人的确是有球赛的,不过只在举行祭祀仪式时才开始比赛,因此,这个比赛其实就是一场宗教活动,有点类似现在的足球,并不是三毛所说的美式橄榄球。关于这个球赛,有一种说法是用宗教活动来选拔部落中的勇士;还有一种说法是赢得比赛的队长将会被送到神的身边服侍神,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祭神,这个时候死对这些人来说不是恐惧,而是一种荣耀,这个将要祭神的队长,他的家人不仅不难过,反而替他高兴,他将被众人簇拥着送上祭坛。其中,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玛雅人本就以被用做祭祀为荣的。
《启示录》这部电影正是以玛雅帝国的兴衰成败为背景,其中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应该就是那血腥暴力的祭祀场面。活人献祭是人类历史上最血腥、最不可思议也是最无法理解的事情,但是这一风俗的历史却相当古远,也相当普遍,许多国家、许多民族都曾流行过这种做法,比如欧洲中世纪的猎杀女巫以及中国古代的帝王陪葬,都是变相的活人祭,而玛雅人的活人献祭仪式则是最直接的。对于古代玛雅人来说,祭祀活动有着远比吃饭睡觉还重要的意义,他们认为太阳会随时走向毁灭,所以必须通过一些自我牺牲来保留住太阳的光芒,阻止太阳的灭亡,这也与玛雅人崇拜太阳神以及不了解日食的原理有着极大的关系。正因为他们这种偏激而狭隘的认识,导致了以人的心脏和血液来喂养太阳的事情时有发生。在古代玛雅,人祭的方式最常见的是剖胸挖心。作为牺牲的人,先是全身被涂成蓝色,头上戴上一个尖顶头饰,然后在古城的最高处——金字塔之巅受死。他被仰面放倒在凸起的祭坛上,这样可以使他的头和四肢下垂,而胸腹部隆起,更方便于主祭司开膛破肚挖心。其他四个祭司则分别抓住他的四肢,在按紧祭品不让其乱动的同时,还尽量把他拉直。而主祭司则准确地在牺牲者的左边肋骨处下刀剖开,然后将手伸进划开的口子,将跳动的心脏抓出并放在盘子里,展示给所有人看。整个祭祀仪式的完整过程在《启示录》中都得到了完美再现,血腥的冲击力让人不寒而栗。
玛雅文明是印第安人文化的摇篮,在古代世界文明史上,玛雅文明似乎是从天而降、突然出现,而在其最为辉煌的时期又瞬间消失殆尽。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前,这个神秘的民族就失踪已久,而他们璀璨异常的文化也突然间中断了,给世人留下了众多谜题与困惑。
寻找幸福的青鸟
传说中有一种鸟,名为青鸟,遇见它就能得到幸福,可没人知道它的样子,也没有人知道它究竟在哪里?然而仍然有人得到了幸福,也有人终其一生在追寻着它……
在洪都拉斯,三毛与象征着幸福的“青鸟”相遇了:
“这儿,一种漆成纯白色加红杠的大巴士,满街地跑着。街上不同颜色和形式的公车,川流不息地在载人,他们的交通出人意料的方便快捷。
特别喜欢那种最美的大巴士,只因它取了一个童话故事中的名字——青鸟。
青鸟在这多少年来,已成了一种幸福的象征,那遥不可及而人人向往的梦啊,却在洪都拉斯的街道上穿梭。”
对于三毛来说与“青鸟”相遇无疑是一种痛苦的快乐,因为即使她置身于这满是“青鸟”的城市之中,她也始终无法去到她想去的那个地方,最终只能在一个黄昏,在寂寞的口琴声中,向这个明明有“青鸟”却只能让人无限怀念的国家作最后的告别。毕竟,不同处境下,人们领悟幸福的含义也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幸福的青鸟从来不会长久地眷顾某一个人,一个时段过去了,就必须要再去追寻新的幸福……
“就在这样一个看似失落园的大图画里,那一辆辆叫做“青鸟”的公车,慢慢地驶过,而幸福,总是在开着,在流过去,广场上的芸芸众生,包括我,是上不了这街车。
‘不,你要去的是青鸟不到的地方!’长途总车站的人缓缓地回答我。
“什么青鸟?这是个青鸟不到的地方!
没有看见什么青鸟呢!”
曾经的三毛找到过青鸟,至少与荷西共同生活在撒哈拉时,她每天都能看到青鸟,还记得《素人渔夫》里有这么一段:
“国家旅馆是西班牙官方办的,餐厅布置得好似阿拉伯的皇宫,很有地方色彩,灯光很柔和,吃饭的人一向不太多,这儿的空气新鲜,没有尘土味,刀叉擦得雪亮,桌布烫得笔挺,若有若无的音乐像溪水似的流泻着。我坐在里面,常常忘了自己是在沙漠,好似又回到了从前的那些好日子里一样。一会儿,菜来了,美丽的大银盘子里,用碧绿的生菜衬着一大排炸明虾,杯子里是深红色的葡萄酒。
‘啊!幸福的青鸟来了!’我看着这个大菜感动得叹息起来。”
就是这样一段话,让人看了好几遍,沙漠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偶尔能在一个环境优雅的地方美餐一顿,就让三毛觉得非常幸福,所以,有时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没有人能够控制自己的人生道路,所以只能抓住自己身边最微小的幸福,让自己随时快乐,这样才能在任何时候感受到最平凡的幸福,而这时,青鸟就在你的身边。有时候,幸福其实就是一大盘炸明虾。
青鸟是幸福的象征,一切来源于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砍柴人,他有一双儿女——吉琪和美琪,在圣诞节前他们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蓓丽吕的仙女,委托他去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重病的小女儿,因为只有这只青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于是他们在猫、狗以及各种东西(糖、面包、水火)的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寻找这只青鸟。他们走过了回忆之乡、夜之宫、幸福之宫、坟地、未来王国以及光神的庙宇,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每次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没能找到。他们只好回家,早晨醒来,邻居的太太为她生病中的孩子来索讨圣诞礼物,吉琪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她。不料,这时鸽子突然变成青色,成为一只“青鸟”,而邻居的女孩也病好了。
这部童话的主题在书中就已出现:“我们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近幸福。”而光神指给两兄妹寻找青鸟的路是一条“通过善良、仁爱、慷慨而到达幸福的道路。”这篇童话的作者也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寻求着自己的幸福,其实幸福并不是这样难得的,如果我们经常怀着无私、良好的意愿,那幸福就近在咫尺之间。”
在中国也有青鸟的说法。传说中,青鸟是伴随在西王母身边的鸟,而诗人李商隐也有一首关于青鸟的诗,《无题》: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在洪都拉斯,某个夜晚,青鸟来到了三毛的梦中,“殷勤为探看”,三毛终于如愿见到了那个人:
“也是那一晚,做了一个梦,梦中,大巴士——那种叫做青鸟的干净巴士,载了我去了一个棕榈满布的热带海滩,清洁无比的我,在沙上用枯枝画一个人的名字。画着画着,那人从海里升出来了,我狂叫着向海内跑去,他握住了我的双手,真的感到还是湿湿的,不像在梦中。”
但是梦终究是要醒的,对三毛,只想说,如果所爱的人已经离你而去,请不要气馁,因为只要心中还存在着希望,青鸟一定会再次从你头顶飞过。虽然这句话已经无人能听,但总归还是说出来好。
银矿之都——特古西加尔巴
特古西加尔巴,洪都拉斯的首都,以出产银矿而闻名,特古西加尔巴在印第安语里就是“银山”的意思,但这并没有为它带来多大的利益,基本上,特古西加尔巴是个不太有特色的城市:
“三十万人的首都没有什么特别可看的东西,十六世纪初叶它本是一个矿区小镇,到了现在,西班牙殖民式的教堂和建筑仍是存在的,有些街道也仍是石块砌成的。”
刚下飞机,三毛就害怕了:
“下飞机便看见扛枪的军人,虽说不是生平第一次经验,可是仍然改不掉害怕制服的毛病。对我,制服象征一种隐藏的权力,是个人所无能为力的。”
在洪都拉斯,个人是可以持枪,大多数有钱人都会雇佣保镖以防不测。不过在街上总是看到这种荷枪实弹的景色,多少还是让人有些恐怖的,虽说他们极为谨慎,走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面对这些长短枪支,甚至有时还有机关枪,说没有不安其实是假的,心里都不知抖多少遍了。
对于特古西加尔巴,三毛是不抱任何期待的,更何况刚来的第一天就病的死去活来,随着每天看到的贫困景象,三毛“心中总是一阵又一阵说不出的黯然”。而城里的景色,对于旅行惯了的三毛来说也不算什么,但还是有一番艺术美的:
“虽说整个的山城是杂乱而没有秩序的,可是一般的建筑在灰尘下细看仍是美丽,窄窄的石砌老街,添得红黄蓝绿有若儿童图画的房子,怎么看仍有它艺术的美。”
终于,在三毛觉得去无可去、无事可做的时候,她与助手来到了西班牙殖民时期修筑的天主教堂。这个教堂就在离历史博物馆不远的老市区里,教堂的建筑风格看上去简约工整。教堂的钟楼上则有六个铜钟:
“六个大铜钟是西班牙菲利普二世时代送过来的礼物,到如今它仍是小城的灵魂。”
教堂的房顶上落着一些灰色的鸽子,这让教堂多了几分美感。在教堂前有一个小广场,那里有一个黑色的大理石基座,上面高高安放着一个类似汉白玉做的头像。看着那张充满欧洲风味的脸,猜想应该是这座教堂的设计者,在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从欧洲过来的建筑师。
在特古西加尔巴很难见到高楼大厦,到处都是低矮破败的小房屋,就连普通的高层楼房也很少。尤其是在市中心,矮房子与矮房子之间彼此连接着,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山村小镇。后来才知道这是有特殊原因的。南美洲的西海岸处在一条极不稳定的地震带上,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许多次极其严重的地震,伤亡非常惨重。当年美国的旧金山大地震,给人们带来了重大损失,当时的恐怖回忆人们至今还记忆犹新。因此,洪都拉斯虽说是这条地震带上相对平稳的地区,可人们仍然感觉像是坐在火山口上,而这个火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发。所以,防患于未然,特古西加尔巴的高楼大厦鲜少见到,反而是独立的小楼房较多。正因如此,特古西加尔巴也就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钢筋水泥,具有现代气派,而是依旧保留着复古但并不原始的古老风貌。
◎南北半球的分水岭——厄瓜多尔
厄瓜多尔,南美洲的珍珠之国,它是如此的美丽,有着多姿多彩的文化、独特非凡的民族节日、绝美悠然的风景。在这里,你还可以去观赏最高的活火山,去有千年历史的商品市场讨价还价,去印第安人的古老部落寻宝……同时,这里也是三毛前世的起源之地:
“眼前的景色,该是梦中来过千百次了,那份眼熟,令人有若回归,乡愁般的心境啊,怎么竟是这儿!”
前世的三毛在这块土地上度过了她生如夏花,死如秋叶的短暂一生,而今世的她则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来到这在梦中极为熟悉的地方,只为了却前世今生的夙愿。
距离地心最远的雪山——钦博拉索雪山
钦博拉索雪山,地球上最厚的地方。所谓最厚指的是从地心到山峰峰顶的距离,之所以说钦博拉索雪山最厚,是因为地球的赤道半径最大,而钦博拉索峰则位于赤道上面,就地心到峰顶的距离来说,甚至比珠穆朗玛峰要远。有人也许认为,珠穆朗玛峰是世界的最高峰,那么它的顶峰自然也是距离地心最远的山峰,事实却并非如此。最终,“离地心最远山峰”这个特殊的称号归属于南美洲的钦博拉索雪山。光凭这一点,钦博拉索雪山已经足以位列世界最著名的雪山之列。
钦博拉索雪山险峻、洁白、温雅、绰约,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幽远而美好、深沉而圣洁,但同时又具有一种不可忽略的雄浑之美。钦博拉索雪山虽然不能给人一种“水际轻烟,沙边微雨,荷花芳草垂杨渡”的浪漫感觉,但却让人为之倾倒、为之迷恋。雪峰之顶,湛蓝天空,晶莹四射,闪耀着熠熠的光彩。这种得天独厚的景观是大自然赋予的:既有巍峨耸立的雪山,又有绿草如茵的草原,以及幽深如玉的湖泊。
在三毛的前世,有两个始终如一的朋友,那就是心湖与雪山。它们一直默默地陪在那时的三毛——哈娃身边,那时,哈娃与外祖父住在大雪山与湖水的对面,每天都过着平静而安详的日子:
“外祖父和我,很少在夜间点灯,我们喜欢坐在小屋门口的石阶上,看湖水和雪山在寂静平和的黄昏里隐去,我们不说什么多余的话。”
直到哈娃死时,她的最后一眼依然是分给了这些让她内心平静的景色: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月光下的雪山、湖水和故乡茫茫的草原。”
今世的三毛对钦博拉索雪山也充满了特殊的感情,从她第一眼看到雪山开始,那种熟悉的感觉如潮水般涌来:
“车子转了一个弯,大雪山‘侵咆拉索’巨兽似的扑面而来。
只因没有防备这座在高原上仍然拔地而起的大山是这么突然出现的,我往后一靠,仍是吃了一惊。
看见山的那一骇,我的灵魂冲了出去,飞过油加利树梢,飞过田野,飞过草原,绕着这座冷冰积雪的山峰怎么也回不下来。
我定定地望着那座就似扑压在胸前的六千多公尺高的雪山,觉着它的寒冷和熟悉,整个人完全飘浮起来,又要飞出去了。
一时里,今生今世的种种历练,电影般快速地掠过,那些悲欢岁月,那些在世和去世的亲人,想起来竟然完全没有丝毫感觉,好似在看别人的事情一般。”
之后三毛又发出了感叹,对死的感叹,“大概死,便是这样明净如雪般的清朗和淡漠吧!”既是为了体现哈娃死的时候是平静如水以及纤尘不染的,也淡淡透露出三毛对这样死亡的一种渴望。
雪山
伫立在高原的峰线,
静穆在四处的荒凉,
倒映在碧波的湖底。
冰川自由组合的奇迹,
镶嵌着钻石似的光芒,
常引我离魂随你而去。
白昼邀着林木吟想,
暗夜携同星斗调侃,
与明月齐放光。
神圣的雪山,
端庄的面庞,
迷幻的容颜,
睿智的忧伤。
不管前世还是今生,雪山始终是沉默的,因为见过太多的风霜雨露,经历过太多的万物兴衰,所以雪山没有言语,始终只是默默地注视着一切。与雪山有缘的人,心底一定是柔和而灵动的,有时心静如止水,有时心动如惊涛。上善若水,如水的心必是趋于善的,如哈娃,也像三毛。纯净如雪山,将至灿而无华,雪满山中之时亦是雪满心中之时。此时,满眼里都是雪山,而满心里亦是雪山。
三毛的前世今生
三毛出生于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家庭,受到父母耳濡目染的熏陶及影响,三毛也成为了一名基督教徒。但这并不影响三毛接受佛教思想,而佛教中“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因情悟道,因色悟空”的思想反而更适合感情几度受挫的三毛,所以,玄妙的佛学也更能契合三毛灵魂的需要。三毛的一生可以说是丰富但又崎岖的,受佛学思想的影响,三毛认为人的一生是“背后往往承接流传着万千因果的”,也就是所谓的“因果报应”。对于来世,三毛没曾多想,只觉得只要不与前世和今生相同即可。所以三毛将心中的念想都放到了前世上面,努力寻找灵魂最深沉的记忆,关于前世相貌的记忆,于是三毛有了一个前生——印第安加纳基族的一位药师的孙女,一个与三毛一样,同样喜爱梳辫子以及相信轮回转世的女孩:
“每天早晨,我(哈娃)汲完了水,在大石块上洗好了衣服,一定在湖边将自己的长发用骨头梳子理好,编成一条光洁的辫子才回来。”
“村中一间有着大镜子人家的男人,正在给我(三毛)梳头,长长的红色布条,将辫子缠成驴尾巴似的拖在后面。”
“我们的族人相信永远的生命,也深信转世和轮回,对于自然的死亡,我们安静地接受它。”
一个加纳基族小女孩与外祖父一起生活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哈娃,是“心”的意思,钦博拉索雪山与名为“哈娃哥恰”的湖泊,也就是心湖。在哈娃六岁的时候,她的父母亲带着她的弟弟离开了故乡,被送去为印加帝王修筑由库斯科到基多的石路,从此就杳无音信。哈娃的外祖父是当地的一个药师,专为人们看病,但不收钱。所以哈娃也被人们称为“药师的孙女”,除了外祖父以外,没有人叫过她“哈娃”名字。祖孙两人的生活虽然清贫但也平静而安详,外祖父经常外出替人看病,而哈娃则在家里开始自学各种草药的知识。在哈娃十二岁时,她在当地已经小有名气。村里的妇女都很疼爱哈娃,经常送各种花头绳和零碎的珠子给哈娃,而哈娃也在采药归来时,经常给她们带香的尤加利叶子和新鲜的野蜂蜜。随着哈娃的长大,祖父的身体也越来越弱,有时甚至要用到古柯叶子来为自己维持体力,保证血液的流通。哈娃的外祖父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于是他开始经常往外跑,但却不是去看病,而是经常与族中一个年轻的猎人长坐聊天,那个猎人的父母也是被送去修路了,同样的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他和哈娃可以说是同病相连,哈娃是认识这个年轻人的,在小时候就见过了,因为两家养的狗掐架的关系而认识的,当时哈娃向外祖父告状时,外祖父只是慈爱而带点神秘的微笑。终于,外祖父在哈娃十五岁那年过世了,而没过多久,那个年轻猎人来找哈娃,他对哈娃说:“哈娃,你外祖父要你住到我家去。”原来,外祖父为了不让自己死后哈娃一个人留下来孤单生活,于是早已悄悄安排了哈娃的婚姻。那个英俊的年轻猎人成了哈娃的丈夫,他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外祖父以外另一个叫出哈娃名字的人。两人过的很幸福,而哈娃的丈夫对哈娃也是极为疼爱,可以说是爱她如命,这使得他成为了哈娃心底惦记的人。而哈娃已经继承了外祖父的职位,成为了村里新的药师。这时的哈娃,正在等待另一个生命的降生,一个她与丈夫的孩子,虽然生产很危险,村里很多女人就是这么死去的。但是哈娃并不害怕,因为丈夫答应过她,在小孩来的时候一定陪伴在她身边。而哈娃的丈夫也没有失言,产期临近时,他一刻不停地守在哈娃身边,自然也就不去打猎了,但是为了妻子的营养,他每天都到心湖里去偷偷地抓鱼,这在当时是不允许的,因此被发现的时候,族人们都说他们俩一定会遭到报应。而最终,报应果然来了,哈娃因难产而死,与她未出生的孩子一起……那年哈娃十九岁,而哈娃的丈夫在她死后仍抱着她的身体,直到已成冰冷,还不肯放下。
哈娃死去之后,转世成了一个叫做三毛的女人,于是三毛在这一世开始了她的滚滚红尘之旅。那么下一世,三毛会转世成为谁呢?
“但愿永不回到世界上去,旅程便在银湖之滨做个了断,那个叫做三毛的人,从此消失吧!”
这一世,三毛与哈娃在心湖之滨做了了断,那么下一世,又会有谁与三毛在哪里做出了断呢?
美洲艺术殿堂——基多
“厄瓜多尔的首都基多城海拔2850米,是16世纪在印加城的废墟上建立起来。尽管经过1917年的地震,基多仍然是拉丁美洲保存最好,改变最小的历史中心。圣弗朗西斯修道院和圣多明各修道院,拉孔帕尼亚的教堂和耶稣会学院,连同这些建筑华丽的内部装饰都成为了“基多巴洛克风格”的纯正典范,将西班牙,完美地融合了意大利、摩尔、佛兰芒和当地艺术的精华。”
——世界遗产委员会
基多,一座建立在印加文化遗迹上的城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及丰富的文化。它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被赤道穿过的首都,因此有着“世界中心”这一称号。这是一个不管在三毛的前世还是今生,都距离三毛很近的城市。
“那次的战役之后,加纳基族便归属于印加帝国了,因为我们的山区偏向于城市基托,于是被划分到阿达华伯国王的领地里去。”
“上安第斯高原去,跟印第安人住半个月到二十天,沿途六个大小城镇要停留,然后从首都基托坐车下山,经过低地的另外两个城,再回到这儿来搭机去秘鲁,总共跑一千几百公里吧!”
作为唯一一个被赤道穿过的城市,基多的赤道纪念碑自然是不能不提,基多总共有新旧两座赤道纪念碑。旧的纪念碑位于基多北部的小城加拉加利,纪念碑由赫红色花岗岩石块砌成整个碑体,总体来看,上窄下宽,分别由碑顶、碑身以及碑座三部分组成。碑座为正四方形,分别被东、南、西、北四面的六级阶梯抬起,据说,这块石碑的位置非常接近于实际的赤道中线。随着测量技术的发展,使得各种测量仪器更加精密,测量出来的数值自然也更加准确,因此,在基多市以北,一个三面环绕着崇山峻岭的地方,一座从建筑材料、颜色、造型结构、碑身四面表示方向等各方面来看都与旧碑相同的新的赤道纪念碑建造了起来。基多城内的建筑群也是很有名的,最有历史意义的要数位于基多城南的老城区了,因为这里遗留了许多著名的历史建筑,所以,这片城区被誉为“安第斯大博物馆”。这里古老的街道、修道院以及教堂等都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不管从建筑本身的结构来看,还是从建筑中蕴含的美学成分来看,都可称为佳作中的上品。这些建筑大多秉承西班牙及印第安的建筑风格,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弗朗西斯大教堂、拉孔帕尼亚大教堂、圣弗朗西斯科修道院以及圣多明各修道院等。尤其是当中的弗朗西斯大教堂,更是完美地融合了波斯、摩尔以及阿拉伯的建筑风格。用灰垒砌成的教堂回廊,以绿瓦铺盖的高圆顶阁,用金箔镶嵌的室内装饰物。城市创建者的姓名也用金箔镶嵌在外墙,围墙内是一片墓地,是厄瓜多尔的解放者苏克雷将军的墓地。除此之外,教堂内还收藏了一些欧洲人和印第安人的雕塑画像,因此这里也被称为美洲的“基多艺术学派”宝库。
城市的南端还有一座面包山,海拔一百多米,大概是由于外形比较像面包才取这个名字的吧。一座大型的基多女神石雕像矗立在面包山顶上,那是带翼圣母玛丽亚的雕塑,非常精致唯美,被誉为基多人民争取独立自由的象征。而在面包山山腰有一座很古老的印加神庙,面积不大,现在已被改为博物馆了,站在面包山上,可以俯瞰基多,将基多的城市全景尽收眼底。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景观,那就是基多的政府大楼。这是一幢白色的大楼,宏伟的走廊饰有坚实的圆柱。是现任总统的官邸。两个身穿漂亮制服的警卫站在大门入口处,守卫着大楼的安全。他们对面就是著名的独立广场。在这个景色别致而又美丽的广场中心,竖立了一个象征着自由的四方形纪念碑,碑顶上则饰有一个青铜色的身着长袍的人物塑像,周围不少游客在拍摄这个纪念碑,因为这可是一个重要景点,几乎已经成了独立广场的标志了。
◎神秘的梦之国——秘鲁
关于秘鲁,实在是有太多太多的东西,玛雅文化、黄金帝国、印加遗迹……这里有太多的惊喜:位于群山之中的马丘比丘遗迹,世界最大的泥砖城市昌昌,比印加帝国更早的奇穆文化,有“美洲的图坦卡门王陵”之称的西潘王墓,神秘莫测的那斯卡线条。每一样都能让人惊叹不已,秘鲁,当真是一个受到神眷顾的地方,世界最深的峡谷,最高的湖以及最富饶的海已经被它尽收靡下。这是一个神秘的古王国,裹着层层的面纱,等待人们来了解、探究。
安第斯山王冠上的明珠——库斯科
“古斯各的人,在对人处事上,总带着一份说不出的谦卑和气,这种情形在厄瓜多尔也是一样的。只因他们全是安地斯山脉的子孙。”
——三毛
库斯科,印加帝国曾经的都城,世界文化遗产之一。对于这个南美洲最古老的城市,世界遗产委员会这样评价到:
“库斯科古城位于秘鲁的安第斯山脉,在印加统治者帕查库蒂之下发展成为一个复杂的城市的中心,具有独特的宗教和行政的职能。古城的四周是清晰可见的农业,手工业和工业区。当十六世纪西班牙人占领这块土地时,入侵者保留了原有的建筑,但同时又在这衰落的印第安城内建造了巴洛克风格的教堂和宫殿。”
白云蓝天,草木绿荫。巍峨而壮丽的古建筑虽然饱经沧桑,但依稀可见昔日辉煌。库斯科城没有过于高大的建筑,大多数是具有典型西班牙或印加风格的马蹄形拱廊建筑,典雅而又娟秀;由石块铺就的街道,古朴而美观。
库斯科古城位于秘鲁安第斯山脉东部的丰饶山谷中。气候四季宜人,葱郁的林木与崇山峻岭团团围绕在古城四周。来到库斯科,千年悠悠,仿佛一脚踏入历史。库斯科已经见惯了人来与人往,习惯了人们的惊叹与停留。在克丘亚语中,“库斯科”意为“世界的肚脐”,也就是“世界中心”的意思。在印加帝国初期兴建的,经过一系列的战争之后,在印加帝国时代达到它的顶峰。
库斯科是一座外部用巨大石头装饰并与广场接壤的古城。印加泥瓦建筑的两个城墙间有着数量众多的狭窄的石板街道在蜿蜒盘绕,就像石头似的走廊,细细观看,小胡同里的石板路被岁月打磨得光滑发亮,喜欢并沉迷于在这里散步的感觉。离库斯科市中心较远的地方,紧凑地分布着外墙为白色的低矮民居。从库斯科附近的山上俯瞰整个库斯科古城,整个山谷布满了红色屋顶。唯有被西班牙人改为圣多明各教堂的太阳神庙在一片红色屋顶之中显得非常醒目,且历历可见。
库斯科的太阳神庙是整个印加帝国最宏伟的建筑。历代的印加帝王均居住于此。西班牙殖民者摧毁了神庙并在废墟上建立起了圣多明各教堂。教堂内部,太阳神庙的部分石墙完好地保留了下来,从中仍可窥见当年神庙是何等壮丽:加工过的花岗岩石块或大或小,且排列有序,石块与石块之间的结合处,没有用任何黏合剂却仍旧严丝合缝,甚至连薄刀片也无法插进去。据说当年太阳神庙大殿的墙壁、屋顶以及地面全部都镶上了一层厚厚的金板,因此,太阳神庙又称为“金宫”。大殿的祭坛之上,放置着一个巨大的太阳神金像,无数的金线环绕在周围,以此来表示太阳的光芒。整个神殿面向东方,当初升朝阳的阳光照射进大殿之时,太阳神金像就好像放射出了万道金光。
入夜之后,库斯科的面貌依然璀璨:房屋密密排列在山上,晚霞尚未褪尽之时,整齐的街灯就已燃起。将库斯科装点的就像是浮在低空的灯光之城一般。蓝至澄澈的夜空,轻易击倒了记忆中所有的美丽夜景,街道上萤火虫般脆弱的杏黄色灯火,使整个库斯科好比一盏法式宫廷里最华丽而剔透的水晶吊灯。这时,所有的思绪溶化在一片静默之中,顿时恍惚,今夕何夕?
库斯科曾遭受过多次被毁又被重建的命运,所幸,虽几经风雨,但城中仍保留了大量的印加帝国时代的街道、宫殿、庙宇和房屋等历史遗迹。几世纪以来,西班牙人在巨大的印加建筑物基础上面兴建了大批的建筑,他们修建了华丽的宫殿、庄严的大教堂还有清幽的修道院。从此,库斯科开始以自己独特的建筑、造型艺术、绘画在南美著称。这也使得库斯科的建筑既有印加帝国的痕迹,又有了西班牙的风格。三毛也是认同这点的:
“下机时天空是晴朗的,海拔三千五百公尺的古城,在一片草原围绕的山丘上气派非凡。印加的石基叠建着西班牙殖民时代的大建筑,两种文化的交杂,竟也产生了另一种形式的美。”
但是,说到底,库斯科仍旧还是印加人的。因为这些人祖祖辈辈都在这片安第斯高原上休养生息,他们的神殿、他们的王都在库斯科这个神圣的城市里面。
在库斯科城内中心是武器广场,这里曾是印加帝国举行庆典的场所,广场的正中耸立着一位印第安人的全身雕像,四周则环绕着四座天主教堂及西班牙式拱廊。太阳庙、月亮神庙和星神庙位于广场的东北,建在高耸的金字塔顶,左右相望的是太阳女神大厦和蛇神殿的遗迹,位于广场的东南。欢庆广场坐落在武器广场的西南,通常作为迎接帝国军队凯旋归来的场地,当地人将其称为“库西帕塔”。两个广场的附近是考古博物馆,馆里陈列着印加帝国时期的陶器、金银器皿、纺织品以及雕刻碎片等物。武器广场周围几条石板铺就的狭窄街道呈放射状通向四周,许多用土环建造的尖顶茅屋仍矗立在街道两旁,其中很多用石块做的房基还是印加帝国时期的遗物。在胜利大街,有一块12角形巨石镶嵌在印加罗加宫墙上,工艺的精巧使其非常著名,令游客称绝不已。
库斯科的最主要、最具代表性、最著名的建筑是萨克萨瓦曼圆形古堡及库斯科大教堂。萨克萨瓦曼圆形古堡声名远播、世界闻名,是印加帝国时期举行“太阳祭”的地方。也是古代印第安人最伟大的古建筑之一。它被建在了一个小山坡上面,是当时可以俯瞰库斯科全城的巨大防御系统。同时,这里曾经也是印加帝王的行宫,宏伟而壮观的建筑群显示了当时印加帝国的强大,从建筑艺术等方面来看,古堡是庞大而坚固的,其建筑结构也是新颖而复杂的,以萨克萨瓦曼圆形古堡为起点,印加人还向外修筑了一条漫长的栈道、全长二千至三千公里,是古代秘鲁的一条主要交通干线。另一主要建筑是库斯科大教堂,从一开始建立到最后竣工,前后整整花费了100年。这座教堂完美融合了文艺复兴风格和巴洛克风格两种不同形式。教堂内还有雕刻精美的布道坛以及高大华贵的镀银祭坛。一口13吨重的大钟悬挂在大教堂顶端的福音钟楼,据说这是整个南美洲大陆最大的钟,当钟声响起时,40千米之外的人都能听到。
如果说白天库斯科能让人体会到历史的深沉与凝重,那么夜晚的库斯科则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曼妙佳人。她既清纯又沧桑,仿佛不知尘世的喧嚣,但却又看惯了人间的变幻;她携着甜美微笑,缓缓向人们走来,又带着无尽的忧伤逐渐在黑暗中隐去。她是一段历史的记录、一个难舍的情结,抑或是一个时光的迷梦。历史与现实在这里融合而凝固成了一个奇妙的整体,行走在夜色中库斯科狭长而凸凹不平的石路上,看着人们倚在自家门口随意地拉着家常,手中拿着刚泡好的古柯茶;随手推开路边一扇古旧的木门,也许有一段小咖啡馆的美丽邂逅正等待着你;踏入一座昔日西班牙贵族的大宅,却发现走进的是一家华贵典雅的五星级酒店;看着从窗口中流淌出来的奶白色灯光,耳边适时地飘荡过一缕排箫的乐曲……
夕阳西下,余晖中,库斯科显得更加的古朴端庄。站在城中的最高点极目远眺,任思绪自由地飞翔,恍惚之间,我仿佛回到了那遥远的年代,见证了印加文明的辉煌与灿烂。
消失在云雾之中的城市——马丘比丘
“马丘比丘不是石头城,它是用人,用人的激情,用人的梦想,用人的血汗筑成。”
——秘鲁诗人阿尔维托·伊达尔戈
20世纪初,传说在安第斯山脉的崇山峻岭之中有一座神秘的古城。无论是长达300年的西班牙殖民统治期间,还是秘鲁独立后100年间,人们都对它一无所知,当然更无人涉足此地。在这400多年的时光,只有翱翔于天际的鸟儿方能一睹古城雄姿。而它,就是今天闻名遐迩的马丘比丘印加遗址。马丘比丘被浪漫地称为“失落之城”,是一座位于马丘·比丘和维依拉·比丘山峰间、某一山脊高处的古代印加城堡遗址。”。“马丘比丘”在印加语中意为“古老的山巅”。与此相对的还有登瓦纳比楚山峰,在印加语中的意思是“年轻的山峰”,处于马丘比丘“古老的山巅”前方,登瓦纳比楚山峰是观看马丘比丘风景的最佳地点,从这里看到的景色可谓妙不可言,能清晰地看到遗迹中小小的庙宇以及直通深渊边的梯田小路。马丘比丘,是印加人智慧与艺术的最大见证。
“嬷嬷和伊莲娜为着玛丘毕丘这两个契川字,热烈地争论着,一个说是‘老城市’的意思,一个说该译成‘老山峰’。”
从印加帝国当年的都城库斯科到马丘比丘,有一条专门为旅客建造的高山铁路。虽然这条铁路全长只有几十公里,但一路上伴水而行,盘山过洞,曲曲折折,可以说此项工程非常险峻。乌鲁班巴河在铁路旁边奔腾而过,湍急的河水猛烈拍打着从两边山上滚落下来的巨石,顿时激起了数米高的水花,因此而发出的隆隆之声不绝于耳,犹如鸣鼓一般,令人不禁想起“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等诗句。
“火车沿着‘乌日庞巴河’慢慢地开,我坐在左边窗口,整个山谷中的农田、牛羊及花草看得清清楚楚。
昨日力争要左窗的票子,卖票的人奇怪地问我:‘你去过了?怎么知道那一边风景好?’
这一招是算中了。”
这列专为旅游用的火车正沿着一条“之”字形的盘山铁路缓缓往下而行,感觉就像陷入狭窄山谷的一条巨大游龙,失去了腾空飞行的自由一般。车窗外,一排排高大的热带仙人掌不断地闪过,远处是犹如头戴银盔的雪峰,这种景象,恰似一群威武而立的武士,整齐细密地列队在蓝天白云之下,威严地守卫着这片地方。旅游火车的终点,已经快到山谷的尽头,由谷底向上仰望,只见悬崖峭壁,云雾腾空,但是仍然看不到马丘比丘的丝毫。下了火车之后,来到阿瓜苏车站,换乘汽车,途中,汽车在山路上行驶,由于道路狭窄,所以每逢两车交汇之时,必须有一辆车主动停下或是后退,这样才可顺利通行。尽管当地司机对于这种情况已经相当熟悉,处理起来也有条不紊,但透过车窗看到下面深不可测的峡谷,还是让人禁不住捏一把冷汗。当汽车到达山顶之时,高山之城马丘比丘这才豁然出现在这群峰环抱之中,展露出它那神秘的面容。踏着石块垒成的山路,行走数十里,即可见群山环抱之间,悬崖峭壁之上,马丘比丘,这座过去只能在书本上看到的神秘古城,如今竟无比真实地呈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条乌日庞巴河与整个古斯各附近的山谷用了同一个名字,由高原一直进入亚巴逊丛林,长长地奔流下去。
火车缓慢地开着,那条河紧跟不舍,水面汹汹滔滔地竟起着巨浪,一波一波地互撞着,冒起了一阵濛濛的雾花来。
天没有下雨,绿色的山谷和穿着自己服装的印地安人在田野里是那么的悦目而安然,一座座农舍的水准,比起厄瓜多尔那片同样的安地斯山高原来,又是好了很多。”
马丘比丘,一座被水滋养的城市,这里的天气永远是阴晴不定的,这会儿还是艳阳高照,没准过不了多久就阴了天,太阳在云层中躲躲闪闪,雨点一声招呼没打就降了下来,让人措手不及。由于丰沛的降雨,马丘比丘终年笼罩在一片润泽朦胧的水汽之中,这也造就了马丘比丘的奇丽一景——雾,这是马丘比丘无处不在的精灵。薄薄云雾降于群山之间,为马丘比丘披上了一件旖旎的纱衣。不经意间,更有或浓或淡的雾气从马丘比丘的各个角落逐渐升腾而起,飘逸、婀娜、慵懒地弥散开来。这些雾气宛如神灵的幻影,又仿佛是仙家的裙袂,在马丘比丘缱绻徘徊,也为这座矗立在高山之颠的古城更增加了几分欲临空而飞的气势。漫步于马丘比丘狭窄的道路上,将自己置身于轻盈缭绕的雾气之间,唯恐一不小心惊扰了在此地小憩的神明。在马丘比丘,任何华丽的赞美之言都会在绮丽而神秘的自然造化面前显得平淡苍白,也许,关于马丘比丘的一切将会永远保存在古老的石墙上、狭窄的古道间、庄严的神殿内以及每个来到马丘比丘的人心中。
“那一片迷城啊,在走出了卖票的地方,便呈现在山顶一片烟雨朦胧的平原上。
书本中、画片上看了几百回的石墙断垣,一旦亲身面对着它,还是有些说不出的激动。
曾经是我心中梦想过千万遍的一片神秘高原,真的在云雨中进入它时,一份沧桑之感却上心头,拂也拂不开。
我滑下石砌的矮墙,走到当年此地居民开垦出来的梯田中去,那些田,而今成了一片芳草,湿湿地沾住了裤管。
快速地跑在游客前面,有尚没有被喧哗污染的石墙和没有屋顶的一间间小房子内绕了一圈。
整个废墟被碧绿的草坪包围着,那份绿色的寂寞,没有其他的颜色能够取代。”
马丘比丘是在一次神奇的探险之中被人发现的,这次探险发生在20世纪之初。当年,美国耶鲁大学海勒姆·宾海姆教授仅仅骑着一匹骡子跋涉在安第斯山无数条狭窄的山路上,为了寻找一座无人知晓只在传说中出现的异邦古城。最初的一切努力均化为泡影,毫无结果,这使得探险者们都大失所望,但仍然义无反顾,继续勇敢而又充满信心地探索下去。终于,宾海姆教授决定做最后一次旅行,这将是他的最后一次努力,成功成仁只此一次。他和两位科学家住在乌鲁班巴河畔的一家旅店里,这家旅店距库斯科有6天的行程。旅店店主对他们说,在马丘比丘山中的瓦伊纳皮克丘山顶好像有片废墟,可前去查看。教授听到这个消息后兴奋异常,不禁喜上眉梢。翌日清晨,天空中下着雨,同行的两位科学家都不愿意出行。宾海姆教授只好独自前往,还好,旅店店主与一位年轻人愿意作为向导,陪同教授攀山。当时的天气十分恶劣,风雨狂暴交加,野兽频繁出没,地势松动陡滑,林木幽深茂密,使得整个旅途十分艰险。但是没有人放弃退缩,仍旧继续攀登,终于到达了山顶。教授睁大他好奇的双眼,透过浓密的树林,惊奇发现了古城的城墙、广场和屋宇。这样,经过了数百年之后,马丘比丘印加古城的遗址终于重新展现在了世人面前。而教授所在的耶鲁大学对这一发现也甚感兴趣。一年后,宾海姆教授组织了一支考察队重返马丘比丘,开始了对马丘比丘古城遗迹的发掘以及研究,将这座云中古城的神秘面纱逐步揭开。
马丘比丘高高在上,是非常接近太阳神存在,人们心目中马丘比丘是神秘而圣洁的。从山脚乘旅游车就能到达距山脚两三百米高的城堡。但是在古印加帝国时代,却只有少数被挑选的人才被允许去那里。当年住在这里的是祭师、贵族、工匠以及仆人,还有那些守护和侍奉太阳神的处女。曾经从这里发掘出了173具骸骨,而其中的150具都是女性。
“管它叫什么东西,反正那座山城内的居民一个也不剩下,挖出来的骨骸比例是十个女人对一个男子。
‘处女城啊!’嬷嬷说。
‘骨头只看得出是男是女,处不处女你怎么晓得?’伊莲娜又跟母亲辩起来。
当年的印加帝国崇拜太阳,他们极少像现今墨西哥的古代阿斯塔人或马雅人,用活人献祭,可是族中最美最好的处女,仍然被选出来侍奉太阳神,关在隔离的地方。
如有重大的祭典和祈求,处女仍是要拿出来杀的。
这座城镇的空茫,也许是慢慢没有了后裔方才完全没落的。”
马丘比丘的主要景点集中于城市区。而城市区的西部又分为宗教区和男子区。宗教区主要建筑有三窗神庙、“因蒂万塔纳”以及宗教仪式区。据说,第一代印加帝国的国王就是从一座有三个窗户的房子出发,之后建立了王国的,因此,三窗神庙显然是印加人为了缅怀先祖的创功立业而建造的。从三窗神庙极目远眺,整个古城的美景尽收眼底,顿感心旷神怡。“因蒂万塔纳”在印加语里意为“日规仪”。印加人崇拜太阳神,他们自称是“太阳的子孙”,因此在每一座印加城中都会建造一个神圣的日规仪,专门用来观测并标明太阳的一切运行情况,以便象征性地捆住并控制住太阳,防止它有一天坠落下去。比起宗教区,这里最引人注目的建筑还是印加王宫以及大塔楼。这两处建筑的石墙精美绝伦,已经可与库斯科的太阳神庙及贞女庙媲美。城市区的东部也分为两个小区:服务区和妇人区。服务区的主要建筑是磨房,是印加人为了将玉米磨成面粉而建,此外还有一些房舍及仓库。妇人区有一座三门厅,是马丘比丘这座古城里最大建筑群之一,里面包括了16个小区。另一个建筑名叫圣石区,也被称为“帕查妈妈”神庙。“帕查妈妈”是大地女神,也是印加人继太阳神之后崇拜的偶像,象征着丰产,是他们心目中的造物之神。西部和东部之间有一座巨大的广场——神圣广场。这里视野开阔,古城全貌一览无余。神圣广场与库斯科城中的武器广场一样,是举行宗教仪式的重要场所,只要出现这种场合,这个地区方圆5公里以内的人们就从各个山间小路赶来,有的人甚至直接涉过乌鲁巴班河来到这座神圣的古城进行朝拜。
印加帝国的境内散布有数百个城堡、要塞以及城市,而马丘比丘仅是其中之一。但是马丘比丘对世人来说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这魅力有一部分来自发现它的历史学家或探险家的精彩故事,也许就像斯蒂文·斯皮尔伯格制作的影片《夺宝奇兵》中精神抖擞的大学历史教授、考古学家印第安纳·琼斯那样,是一位也戴着帽沿下垂的宽边帽,穿着卡其布茄克衫的冒险者;而另一部分的魅力,则来自于更早一些时期的马丘比丘,因为马丘比丘像当初的科潘遗址那样,被它的建设者们抛弃了,至于原因至今成谜。
“只因这座在一九一一年方被美国人希兰姆·宾汉(Hiram Bingham)发现的废城至今考证不出它的居民何以一个也不存在,便罩上了‘失落的印加城市’的名称,慢慢知名于世了。
那片即将来临的废城,在瑞士作家凡恩·登尼肯的书中亦有过介绍;偏说全城的人神秘失踪,不是当年弃城而去,是被外太空来的人接走了。
这我是不相信的,不知倪匡又怎么想?
书中的考证说,这个城市一直到十七世纪,都已证实是有人居住的,那么为何突然消失了呢?”
当今,马丘比丘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以及世界上已知的最庞大印加帝国之一的遗迹而屹立于世上。而凡是来到库斯科的外国游人,多半都是冲着马丘比丘来的。如今,古代的明珠将会释放出更为璀璨的光芒,将会有更多的人不远万里,来到魂牵梦绕的马丘比丘。
印第安的古朴韵律
“这是一片用音乐和大自然秀丽景色装点的和谐和富有艺术的国土。”
——古巴诗人何塞·马蒂
三毛的秘鲁之行中,大部分时间都在等待中度过,因为去马丘比丘的机会不是随时都有的,所以需要等待,对于马丘比丘,三毛有种近乎顽固的执着:
“我们还在古斯各,等待着去玛丘毕丘的火车。不看见那个地方是不肯离开秘鲁的。”不过,这种漫无目的、不知何时到头的等待的确容易让人徒生压力,“无尽的等待,成了日常生活中的煎熬,就如那永不停歇的雨水,慢慢在身体里面聚成了一份全新而缓慢加重的压力。旅程在这古老的城市中暂时中断了。”
直到机缘巧合之下,三毛看了一场印第安民族音乐舞蹈,这才为她苍白的等待生活抹上了一笔重彩。灯灭,夜戏开始:
“便在那个时候,布幔缓缓地拉开来。
舞台的地竟是光滑的木板,正正式式的场地,在这样的老城里,实在难得了。
四个乐师坐在舞台后方凹进去的一块地方,抱着不同的乐器,其中那位销票的中年人,也在里面。
他们的服装,换了蹦裘外衣和本地人的白长裤,下面是有风味的凉鞋,只有匆忙赶回来那人的长裤没有换。
那时,其中一个大男孩子站出来报幕,问候欢迎观众在先,介绍乐师在后,有板有眼。”
印第安人的音乐与舞蹈都是极具特色的,旋律美妙,节奏独特,和声浓郁。随时都以它那充沛的活力、无比的热情以及神奇的风貌使世界各地的音乐爱好者们为之瞩目。
印第安的传统音乐通常分为民歌、舞蹈和器乐三类,民歌是其中最重要的类别,按照生活内容可以分为巫术歌、情歌、挽歌等。除此之外,演唱方式也是多样化的,分为独唱、对唱、合唱、齐唱、一领众和等形式。除民歌外,舞蹈在印第安人的生活中也是必须的。舞蹈多为载歌载舞的踏歌形式,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舞蹈本身就是一种宗教仪式。用于伴奏民歌和舞蹈的乐器也是各种各样的,多为打击型乐器,主要用来暗示超自然的声音或是模拟自然界的声音。
印第安人的音乐一般都为庆功、祭祀以及部族节日吟唱,不过,除此之外,还有各种不同的乐器。比如印第安的切诺基族,他们的笛以及鼓,声音有时欢快而激昂,有时高亢而幽远,显然已经成为了世界音乐的一部分。印第安人传统的娱乐活动还有舞蹈。为了胜利凯旋而跳,为了狩猎丰收而跳,全族的人都围坐在篝火旁,欢快地载歌载舞:
“舞台的后帘一掀,六对打扮活泼美丽的印地安男女,唱着契川语,脸上荡着淡淡的笑容。眼光一溜一溜的偷看台下也是梳着辫子,穿着蹦裘的人,载歌载舞的跳了起来。”
舞蹈的内容除了即兴表演之外,还有一些表演都是有主题的。一般族内的唱歌者都是自编自唱的,众人则在周围配唱,歌词内容大都是表达对高尚的神灵与首领的感激之情,歌颂太阳、雨水、高山、雷鸣、闪电等大自然元素,抑或是祈祷神灵保佑身体健康、万事顺利等等。
印第安人的音乐大致可以按生活水平分为两类:一类是处于偏僻、孤立、落后地区的印第安人音乐,如亚马逊热带雨林的印第安人,因为处于较原始的状态,他们的音乐也比较简单;还有就是厄瓜多尔的希法罗印第安人,他们的音乐仅仅只采用了三个音;而巴西的卡马尤拉印第安人的音乐也很简单,但是他们却拥有世界上最长的管乐器——用两根植物茎(长度分别为1.6米和2.2米)捆绑在一起的一种乐器。这些落后地区的印第安人的音乐与舞蹈通常是紧密相连的,而且只在各种仪式或庆典上才表演。这些落后地区的印第安音乐虽然简单,但却对研究音乐的起源及发展起到很大作用。另一类是比较复杂、发展的较高的印第安人音乐,比如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等国的安第斯高原音乐,它们都是印加传统音乐的继承以及发展。他们用排箫和竖笛演奏出来的音乐都很有特点,尤其是在表现高原印第安人的风情方面十分出色,安第斯高原的印第安音乐种类丰富,有抒情忧郁的亚拉维情歌,庄严肃穆的太阳神颂歌,欢快活泼的瓦衣诺舞曲,美妙动人的民间花腔女高音唱法(也被称为安第斯高原唱法),这些都是印第安人智慧的创造,是世界民间音乐中的瑰宝。如果想看传统的印地安人音乐歌舞表演,可以到印加古都库斯科,那里被称为“美洲考古之乡”,每年的6月24日是当地著名的太阳祭节日,在隆重的庆典上你将如愿以偿,看到那美妙的歌舞。三毛在库斯科看到的那场歌舞,就是纯正的印第安传统歌舞:
“这些舞者乐者,不是街上随便凑来的,举手投足之间,那深植在他们身体里的‘艺骨’,便算只是跳给观光客看的东西,仍然挡也挡不住地流露出来。”
而玻利维亚高原的普诺也被誉为“美洲大陆民间歌舞之乡”。
印第安人进行音乐创作时有点像作家要写文章,要不停地寻找素材,也就是需要采风,在传统的印第安族群里,基本上是没有职业音乐家的,自然也就没有职业化的音乐教育体系。印第安歌曲的创作以及传播过程经常被“神化”,因为许多部落的印第安歌手们都确信他们的创作灵感来自于梦境,来自于神的启示,甚至有些地区的印第安人们确信这是唯一的创作手法,他们认为:音乐创作的灵感一定是来自于大自然的某种启迪,有时当一个人骑着马在一片空旷无边的草原上漫游时,看着星空,会突然想到一首全新的歌,就这样,一首新歌的创作完成。而且,印第安人有时很古板,他们认为在白天得到的歌就只能在白天演唱,同样的,在黑夜里演唱的歌通常大部分是在梦中学会的。在这种情况下,印第安的音乐往往被赋予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或者是神力。音乐成为了人类与神灵之间的“媒介”,神灵通过教唱歌曲将旨意传达给本族的印第安人们,人类则通过唱歌表达自己对神的敬仰,并且向神诉说自己的需求。
印第安的乐器在制作时通常都是就地取材,非常方便,因此制作出来的乐器也比较简陋,随便捡一块儿野兽骨头或者一张野兽皮,再经过简单制作,一件乐器就完成了……在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生活中,笛子等吹奏类的乐器可以说占据了重要地位。印第安的吹奏类乐器主要是由笛哨和号角组成,三毛提到的“给诺”(一种印第安人特有的七孔芦笛)也是其中之一:
“那个身体宽矮的印地安人,慢慢地走上了舞台,神情很安详,手中那支已经吹抚了千万次的芦笛,又被粗糙短胖的手指轻轻擦过。
灯光只照到他一个人,他的双手,缓缓地举了起来。
演奏的人,闭上了眼睛,将自己化为笛,化为曲,化为最初的世界,在那里面,一个神秘的音乐灵魂,低沉缓慢地狂流而出。
刚才的民族舞蹈和演奏再不存在,全室的饱满,是那支音色惊人浑厚的笛,交付出来的生命。
一只简单的笛子,表露了全部的情感和才华,这场演奏,是个人一生知音未得的尽情倾诉,而他竟将这份情怀,交给了一个广场上的陌生人。奏啊奏啊,那个悲苦潦倒的印地安人全身奏出了光华,这时的他,在台上,是一个真正的君王。
我凝视着这个伟大的灵魂,不能瞬眼地将他看进永恒。
不死的凤凰,你怎么藏在这儿?
那只魔笛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整个大厅仍然在它的笼罩下不能醒来。没有掌声,不能有掌声,雨中一场因缘,对方交付出的是一次完整的生命,我,没有法子回报。”
笛子在各印第安部落的音乐中大多是用于吹奏旋律的,尤其是吹奏主旋律或是独奏时使用。
“那只笛子站出来独奏,悠长的笛声,安静了刚才的一场热闹,如泣如诉的笛,在那人站得笔直的腰脊上,吹出了一个没落印地安人悲凉的心声。他们是骄傲的,他们不是丐者,这些艺人除了金钱之外,要的是真心诚意的共鸣。那么还等什么呢?尽可能地将这份心,化做喝采,丢上去给他们吧!”
不同地区的印第安人根据本地的情况可以用不同的材料或工艺来制做笛子。比如:西北海岸地区喜欢用骨头作为笛子原料,而更多的地区则普遍用植物的茎来制作笛子,在西南地区则盛产陶笛,卖相很好。在演奏方法,则以竖吹为主,极个别地区甚至有用鼻子吹奏的习惯,有些西南地区的印第安部落中还发现了将几支笛子捆绑在一起吹奏的现象,有点类似中国的笙。而印第安的号角类乐器大多只能发单音,主要是用于模拟动物的叫声,模拟最多的应该是犀牛或大象之类的叫声。还有些乐器是专门用来控制节奏的,被称为节奏响器或节奏性乐器,这些乐器不同于鼓类乐器外,自成一派,可以根据不同的发声特征来分类,比如:各种梆子类乐器、手摇响器以及摩擦类乐器。印第安的梆子类乐器是由各种不同类型的石条,木棍组成,用其他物体击打,然后在物体的叩击声中,就形成了特殊的音响。印第安的手摇响器种类非常之多,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制作方法,因此统计起来非常困难。有的部落是将一些物体穿孔,然后将它们串在一起,再通过摇晃产生特定的音响。也有的部落是在一些空心的果壳之中装入沙土或碎石子,通过晃动来产生所需的节奏效果。印第安的摩擦类乐器则是通过两件物体的相互磨擦而产生的特定声音,有时为了突出声音的效果,常在物体上刻有凹口。
印第安音乐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最受人们欢迎的就是:吟唱和鼓点。印第安人传统音乐生活中除了笛子以外,最重要的乐器就是鼓,从外观上看大致可分三种,单面鼓、双面鼓以及“水鼓”。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单面鼓就是手鼓(又称铃鼓),大部分的印第安部落在表演音乐时都会用这种手鼓来作为伴奏的乐器。演奏时,印第安鼓手一手持鼓,而另一只手则拿着鼓槌敲击。不同地区的单面鼓在制作材料、外形或尺寸上都会有所不同,所以在功能和作用上也是有所区别。为了使声音能传远一些,有些鼓会制作的直径很大。也有些鼓是专门用在流动演出中的,因此为了方便携带这个需要,鼓身会制作的很小。与单面鼓相比,印第安的双面鼓其流行范围就要狭窄得多了,只有少数部落或地区会使用双面鼓。“水鼓”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要在鼓体内盛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调整音高。在很多地区和部落,一些体积较大的鼓经常要由几名鼓手同时演奏才行,虽然演奏的人较多,但是鼓点节奏是基本统一的。
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与东方各民族音乐文化有些地方是相似的,尤其是与中国的音乐文化,两者之间经常有一些惊人的共同特征。
通过各种考证及史料记载推断,印第安人的祖先大约是在两万多年前,甚至是更早的时候从亚洲的东北部渡过白令海峡而移居到美洲大陆的。根据对印第安人生活地区的出土文物以及各种体质人类学资料进行比较与研究,许多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都认为印第安人的祖先起源于中国的华北以及蒙古高原一带,因此美洲印第安人的音乐同我国一些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存在一定的共同特点并不奇怪,比如生活在草原的印第安人歌曲的调式就与我国的阿尔泰语系民族民歌极为相似。除此之外还有音调的结构,印第安达科他人的《幽灵舞之歌》和中国满族民歌《背神灯》旋律框架就很相似,均是由三音组为主的结构构成的,而这首《幽灵舞之歌》与中国的鄂伦春族民歌《伊荷茹》的旋律也极为相似。印第安人的民间音乐大多数都具有吟诵性,速度控制上也很自由,这又类似于中国蒙古族的民歌。
“幕落了,我松了口气,长长的一夜,终于结束,这场戏,大家都尽了全力。
静坐在那儿发愣,台上一片叽叽喳喳的声音,幕又打开了。
全体舞蹈的人奔下台来拉我,音乐又吹弹起来。
我笑着将米夏推给他们,女孩子们喊着:‘要你!要你!’
我上了台,四周的男女将我放在中间,他们围住我,手拉手,唱起最后告别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