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住,本朝不供应“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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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成功穿唐后,首先奔赴首都长安的太极宫或者大明宫正殿,列席参观“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壮观朝会场面,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开始。但是如果您期待着在朝会上有一个大太监手捧背面写着“圣旨”二字的金装玉轴,站在台阶上尖声尖气地喊“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钦此”,那您可就要失望了。

唐代的“圣旨”,其实更常用的称呼是“敕旨”,大致上可以分两大种七小类,无论哪种,都没有“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头和“钦此”结尾。

那么唐代敕旨是什么样子的呢?

这么说吧,如果您的穿越质量高、效果好,直接穿成了皇帝本人,再乱斗一番坐稳了皇位,下一步应该做啥?

应该先大肆封赏自己的亲属死党有功之臣对吧。顺便再把旧有规章制度里看不顺眼、对自己不利的重大条文修改修改。

这时候发出的敕旨,就是第一大种“制书”。具体说,下面还要再分三小类,立皇后、立太子、封亲王和三品以上大官的,叫“册书”,是写在竹简上的——对,很有范儿的仿古风竹简;第二小类正经叫“制书”,用来行大赏罚、授大官爵、改革重大旧制度、赦免战俘什么的,写在不会生虫虫的绢黄纸上;第三小类叫“慰劳制书”,是颁发给大臣们的表扬信和奖状,应该也是写在绢黄纸上。

这三类敕旨,内容和格式大同小异,所以可以统称为“制书式敕旨”。一般格式如下:

——————胡编圣旨内容的分割线——————

门下:【这里填圣旨内容,如:我老婆很彪悍,我要封她当皇后/张三跟我JQ浓厚,我要拜他为宰相/那个不准老子赖床上朝迟到的旧规章太坑爹了,我要废掉,等等】。主者施行。

A年B月C日(这个C的数字,有时候原件要皇帝亲笔填写)

中书令臣【赵阿大】      宣

中书侍郎臣【钱阿二】    奉

中书舍人臣【孙阿三】    行

侍中臣【李阿四】

黄门侍郎臣【周阿五】

给事中臣【吴阿六】     等言:

制书如右,请奉

制付外施行,谨言

D年E月F日

制可(这个“可”字原件由皇帝亲笔签署)

H年I月J日

尚书省负责实施政务的具体部门

尚书左仆射臣【郑阿七】

尚书右仆射臣【王阿八】

某部尚书臣······某部侍郎臣······(以上是尚书省一堆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签名)

告【政务内容当事人冯阿九】

奉被

制书如右,符到奉行

主事【陈阿十】

令史【褚十一】······(以上是负责抄写制书和存档的低级办事员签名)

X年Y月Z日  下

——————圣旨结束的分割线——————

您说什么?看得眼圈圈了不明白什么意思?唉,作为刚穿越过去新上手的皇帝,这也是正常的。多解释几句吧。

如果对中学历史课本内容还有印象的话,应该记得唐代的政治制度一般是叫作“三省六部制”的,对不?三省就是中书省(里面的官员是大大小小的皇帝秘书)、门下省(里面官员是大大小小的审查员)、尚书省及其下属六部(相当于国务院和下属的各部各司,真正落实政策干活的地方)。

那么这个“制书式敕旨”的出台流程是这样的:

1.某天有人提醒皇帝您,或者您睡醒了自己想起来,有个人要封拜啦,有件大事要办啦。您就叫来中书省的官员,也就是秘书们,叫他们写个关于这事的公文。

2.这件公文呢,因为按制度写好以后要送门下省审查,所以公文开头都是“门下:(当然那时候没有标点哈)”,后面接政务内容,一般要写得骈四俪六文辞华丽用典深奥,以显示我这个政府班子是有文化的。然后署上起草文件的日期“A年B月  日”,“日”之前的数字空着,写好以后,把文件先送给皇帝你过目。

3.皇帝看后,感觉可以,就提笔蘸朱砂把“日”之前的数字C填上,作为“我看过了,这是我的意思”的凭证,这个步骤叫“画日”,随后发回中书省。

4.中书省秘书们接到皇帝你发回来的文书,要照抄一份,而把有你亲笔“画日”的原件存档留起来(以防止你耍赖说这个公文我没看过,你们欺君造假)。

5.原样抄好的文件,中书省的秘书们要在后面签名。一般是三个等级的秘书按照官大官小依次签,就是“中书令臣【赵阿大】、 中书侍郎臣【钱阿二】、 中书舍人臣【孙阿三】”这样。“宣、奉、行”都是政务术语,不详细解释了。签完名以后的文件,发到门下省去审核。

6.门下省的各位审查员大佬们看完,如果没啥修改意见,就也按官大官小依次签名,再写上审查意见和审查日期,就是制书里“侍中臣【李阿四】、黄门侍郎臣【周阿五】、给事中臣【吴阿六】等言:制书如右,请奉制付外施行,谨言(意思是上面的内容没问题,拿给尚书省各部门去执行吧) D年E月F日”这部分。

7.门下省把签完意见的文书,再次上送给皇帝您看,您想批准,就提笔在文书后面写一个“可”字,这个步骤叫“画可”,再发回门下省。

8.门下省官员把你发回来的文书,照抄一份,有你亲笔“画可”的原件存档留起来(还是为了防止你耍赖说这个公文我没批准过,你们欺君造假)。原件上由你亲笔写了一个“可”字的地方,抄件上是由门下省的大头头侍中写两个字“制可”,意思是“皇帝在这里签字同意了”,再把抄件发给尚书省里具体负责实施这项政务的部门。

9.尚书省里的具体部门接到这份公文后,先在上面注明收文时间和承办单位,如“H年I月J日 左司郎中”,然后从尚书省大头头到具体办事员,排队来签名一遍。

10.尚书省的签名完毕,办事员拿着这份公文,跑去向封拜或表彰的当事人宣读,并在公文上写明:“告【当事人冯阿九】奉被,制书如右,符到奉行”,意思是“已经向当事人告知了圣旨内容,现在圣旨生效,他已经被封拜表彰了”。

11.最后,负责抄写这份制书并存档的几个低级办事员,也要签名并注明抄写、存档时间,即“主事【陈阿十】、令史【褚十一】……X年Y月Z日  下”。

啥?您说这圣旨上签名太多真麻烦,问能不能省省?对不起,不能,当官的公务员们拿着国家俸禄,严禁空岗旷工不打卡不签名……当然,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那也可以特事特办,比如:

如果三省的大头目官位空着,发敕旨的时候皇帝你还没任命中书令、侍中、左仆射等大官,那就由三省工作人员在本该由大官签名的地方写一个“阙”字;如果大官们休假了不上班,就写个“假”;如果大官们出差了不在官署办公,就写个“在某地”;如果……总之可以没人签名,但是官职不能少,格式不能乱,否则这件“制书”的合法性、严肃性、神圣性就降低了。

唉,您不要扶额捏头一脸痛苦相嘛,上面说过了,唐代的“圣旨”或曰“敕旨”可以分为两大种七小类,咱们这刚刚才说完第一大种“制书”,还剩另一种咱没说呢。

“制书”其实是应用在一些所谓意义重大,但实际程序简单的事务上,比如立个皇后、封个宰相啥的,只用相关部门准备好东西办个仪式就行了。在治理国家中,最复杂、最占精力、数量也最大的,是那些无穷无尽的事务性工作,比如行政区划调整啦,任免中低级官员啦,审判罪犯啦,准备打仗啦,纳粮收税赈灾济民啦……处理这些工作的圣旨,统称为“敕书”,大部分是写在“黄麻纸”上。

与“制书”相比,“敕书”的特点是:程序简单、环节少、实质内容丰富。

比如某天皇帝您上朝了,正坐在御床上发呆梦游,忽听某宰相出班启奏:“不好啦,草原十八部又在边疆攻打俺们的城堡烧杀抢掠来啦,陛下您说怎么办?”

这时候,按惯例您要学习韦公小宝,反问回去:“你们说怎么办?——各位宰相你们商议一下拿个办法,写成奏状给我看。”

于是“敕书”的制作流程开始启动,半天后,您收到了宰相们联合递上来的公文。

——————敕书内容的分割线——————

【官职名甲】臣【姓名甲】、【官职名乙】臣【姓名乙】、【官职名丙】臣【姓名丙】等言:

【此处写政务处理意见,如:草原十八部欺人太甚,俺们要狠狠打,把战场周围的各部驻军都调过去增援,限他们什么时间赶到,粮食从哪个仓库运送,兵器从哪个武库调拨……】奉状以闻,伏听敕旨。

A年B月C日

——————敕书内容暂时结束的分割线——————

你把这篇公文看了几遍,提笔批复。如果你想偷懒,表示完全同意宰相们的意见,叫他们直接去办理,那写个【依奏】【宜依】就可以了。如果你不同意,需要他们修改处理办法,或者虽然同意但有很多话想吐槽,也可以长篇大论地写一堆朱砂红字批复回去,比如:【喵了个咪的草原十八部年年都来打,你们年年头痛医头,只想着混过去就行,就不能想个长远办法解决一下嘛。你们说的办法我同意实施,但是还要另外选兵培养将领,争取三年内打出关外直踹十八部老巢,做不到,你们几个就给我集体辞职让贤,你妹的。——敕(这里的“敕”相当于皇帝自己签名)D年E月F日】

宰相们接到了写满你吐槽的批复,一边擦汗,一边拿纸重抄一份,如下:

——————敕书升级版内容的分割线——————

【官职名甲】臣【姓名甲】、【官职名乙】臣【姓名乙】、【官职名丙】臣【姓名丙】等言:

【政务处理意见:草原十八部欺人太甚……】奉状以闻,伏听敕旨。

A年B月C日

敕旨:【喵了个咪的草原十八部年年都来打……让贤,你妹的。 D年E月F日】

——————敕书主要内容结束的分割线——————

老规矩,有皇帝御笔的原件存档收藏防您耍赖,抄件经中书省官员签名【宣……奉……行】后发门下省,门下省审核签名后直接发尚书省执行,既不用再向皇帝你复奏,也不用那么多官员排队签名(只有与此件政务直接相关的人员需要签名办理)。

以上说的这两种圣旨,“制书”和大部分“敕书”,都是需要皇帝亲笔签字,才能下发办理的。但是“敕书”里还有一小类叫“敕牒”的,用来处理大量不重要的、有前例可循的琐碎政务,这种就不需要皇帝亲笔签名,而由宰相注上一句“此事我们已经告知皇帝,他同意我们的意见【奉敕依奏】”完事。

行文至此,如果您觉得穿越过去做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累死个人又拘死个人了,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以上说的这些制书、敕书什么的,其实都是国家正式公开的文件,所以程序要求很严格。但是事实上,皇帝和高官重臣处理政务的时候,并不都是使用这些正式公文来办事,而是经常写一些无格式要求的简单小纸条私相传递、指挥各部门人员,如【某某:有件事你帮我办一下,这么这么回事……敕】。

但是严格来说,这些由皇帝手写、没经过宰相审核商议的小纸条,不是国家正式公文,不能叫“圣旨”或“敕旨”,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收纸条的人按不按纸条上的意见办事,全看他跟皇帝之间的个人感情好不好了(有不好的吗?)。

最后说两个细节问题:

第一个是有人问,这一份圣旨动不动需要N个部门的大几十个人签名来签名去,这办公效率得多慢啊?这个,其实也要看官员们的个人素质和整体工作氛围。比如昭陵出土的一件封临川公主制书,政务发生时皇帝和一些宰相在洛阳,另一些部门在长安,十几个人签名办事,但是制书从启动到办完,也就用了两三天。

第二个,俺们听惯了所谓的“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但是从上面圣旨的产生过程中您就能感觉到,至少在唐代的大部分时期,皇帝的权力还是很受制约的。三省中“门下省”的核心工作,就是约束皇帝。在唐代前期特别是贞观时代,理论上,如果门下省的官员审核不过关不签名,这份圣旨就发不出去,哪怕皇帝在公文上亲笔画了“可”,门下省官员照样有权把这份公文打回中书省叫秘书们重拟,甚至自己提笔上阵,在皇帝已经批准的敕旨上乱改一气再扔回去,制度上也是允许的。

本篇主要参考资料&深度了解推荐:

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公文形态·政务运行与制度变迁.济南:齐鲁书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