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毛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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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毛求疵”语出《韩非子·大体》,说的是把毛发吹开,寻找皮肤上不起眼的疤痕。此语寓意明显:挑刺儿、找麻烦。写文章必须具备这样的精神。一个字的计较,常关乎一篇文章的气韵。更有些时候,关于一个字的斟酌、考较、穷究与研商也可以看出为文之心。

在我的读书笔记里,有很多不成文章的小段子,多是随手摭拾。时日既久,根本忘了出处,其中有几条是跟改文章有关的,统其绪而抄录下来,虽然感觉微酸,似也有正襟危坐以面对文字的庄重。

先说一个人,叫苏伯衡,字平仲,金华人。生年不详,元代至正二十年(西元一三六一年)前后在世。明太祖辟礼贤馆,亦为当局所延致,曾擢翰林编修。他的同乡宋濂辞官退休的时候,曾经荐以自代;称他“文词蔚赡有法,殆非虚美”。苏伯衡一生数度称病辞官,闹得明太祖十分介意,最后还是找了个上表用字舛误的过失,把他给杀了。偏偏这个人是讲究作文的,其罪与死,恐怕还有深刻的用意——求仁得仁乎?亦未可知也。

回头说我的读书小笔记,苏伯衡只占其中一条,但是它影响我的写作十分深重。先抄在这里:

答尉迟楚问“文章宜简宜繁?”曰:“不在繁,不在简,状情写物在辞达,辞达则一二言而非不足,辞未达则千百言而非有余。”

和苏伯衡这些话抄在一起的,是刘知几《史通·叙事》论《汉书·张苍传》的一段话。《汉书》此篇有几个字:“年老,口中无齿。”刘知几就以为“年”、“口中”三字为“烦字”,是可以删去而无碍的。刘氏的立论是:“言虽简略,理皆要害,故能疏而不遗,俭而无阙。”

抄在刘知几隔壁的,是以横挑鼻子竖挑眼著称的王若虚。王若虚《滹南遗老集》中,讲究精简文字的议论也不少,而且专拿大经典《史记》开刀。司马迁在《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有这么一段文字:

须贾谓范雎曰:“非大车驷马,吾固不出。”范雎曰:“愿为君借大车驷马于主人翁。”范雎归,取大车驷马。

王若虚这一刀砍得很深广,剔筋刓肉带去骨,中间一大段全不要了,他以为“范雎曰”以下,司马迁的后半段应该写成:“愿为君借于主人翁,即归取车马。”显得干净清爽。

不过,我却不能同意王若虚的意见。司马迁显然是刻意要三次赘用“大车驷马”,第一次用“非”带头,第二次用“借”、第三次用“取”,强调须贾求索意志之强,也强调范雎践履一诺之切。

看起来比较有道理的删削,是《史记》的《周本纪》、《齐世家》中称武王观兵的一节:“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王若虚删去后面的两“诸侯”。此外,《史记·李斯列传》里也出现了的确像是衍字的一段叙述:“李斯出狱,与其中子(即他的第二个儿子)具执,顾谓其中子曰……”王若虚以为第二处“其中子”可以省略。就简炼、明快、不冗赘的要求而言,司马迁不能不承认原文小疵。

也有实在不知道该同意还是不该同意的改动。

《史记·李将军列传》:

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石矣。

王若虚认为这段叙述多了两个“石”字,应该改成:“尝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没镞,既知其石,因复更射,终不能入。”这一改动有没有道理?见仁见智。就像《史记·陈涉世家》中准备造反的陈涉的话:“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若不重复冗赘,那“死”字看来会不够沉重。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相如既病免,家居茂陵。天子曰:“司马相如病甚,可往从悉取其书;若不然,后失之矣。”使所忠往,而相如已死,家无书。问其妻,对曰:“长卿固未尝有书也。时时著书,人又取去,即空居。长卿未死时,为一卷书,曰:有使者来求书,奏之。无他书。”其遗札书言封禅事,奏所忠。忠奏其书,天子异之。其书曰……

这一段原本写得委婉缠绵,后来被改得明快简约,我却总觉得缺少一点回荡之气。

王若虚是这么改的:“相如已死,其妻曰:‘长卿固未尝有书,时有所著,人又取去。且死,独遗一卷,曰:有使者来,即奏之。’其书乃言封禅事,既奏,天子异焉。其辞曰……”

当我们玩味这些文字的时候,必然会有自己的感觉和意见,有的人喜欢简练,有的人喜欢丰饶。徘徊二端之间,一般比较容易体会排比整齐、对仗凝重的句子,比较不容易滋味出清简疏淡、化骈入散的功夫。然而,文章就是一回生、二回熟,哪怕是觉来带些古涩轻酸的文言文,多体会两遍,不过是几眨眼的工夫,揣摩出用意与驾驭之道,文章就不只是流利,还显得铿锵琳琅。

例1 

一枚真字动江湖

西元一九二七到一九三七年间,曹纕蘅主编《国闻周报·采风录》,前后五百期, 有推激骚雅、恢阔宗风的成就。曹纕蘅,四川绵竹人,在同光、光宣一脉相承的宋诗格调当令了半世纪之后,他能够排除门户之见、扞格之说;以温柔敦厚、兼容并包的胸怀,让取材、取径、取法、取义不同的诗,都能在这个园地上绽现姿彩。而曹纕蘅自己的诗也兼得唐、宋两朝气格,呈现一种大方无隅的圆融神理。

曹纕蘅年寿不永,五十四岁上便辞世了,留下了一千多首诗,以及无数曾经在《采风录》上分润中国旧文坛最后一掬膏露的读者和作者的怀念。他主要的诗作收录在《借槐庐诗集》里,这个集子之所以能够付梓传世,还历经辗转拖磨。先是由曹纕蘅的入室弟子曾学孔一笔一划,以钢笔抄录在劣质的纸上,字小如粟。曾学孔于“文革”中“挫折以殁”,手抄本之借槐庐诗尚未成编,居然堪称海内孤本,是曾学孔的友人许伯建颇有眼力,将之赠送给声名斐然的前辈女诗人黄稚荃。

黄稚荃是民国女词人吕碧城的弟子,于曹纕蘅也算是晚一辈人,原本并无深刻的交往,可是她却小心庋藏起这一部手抄稿,留待多年之后,交付曹氏后人,黄稚荃在一九九二年为此集做序,隔年便以八五高龄仙逝了。这本《借槐庐诗集》终于在一九九七年问世。

论世知人,论诗亦可知人。我将曹纕蘅的这个集子,反复读过几遍,发现此老爱用“真”字提神,其意颇见幽微。什么是“用真字提神”呢?粗略地说:“真”字之义,不外本原天性、实在不假、正直清楚数端,尽管旁及道教仙人、容貌画像、甚至汉字书体等等,皆可于日常体会,并非罕僻。不过,用之于诗,则别有一种刻意作惊诧状、居然如此、不忍置信的情态。比方说《柬范老》:“掌故待从前辈问,鬓霜真遣远人知”;如《寄怀海上》:“真成浩劫哀猿鹤,孰向遗编辨鲁鱼”;再如《庚午春游杂诗十五首之十四》:“莺花微惜匆匆别,葵麦真成岁岁新”;或如《秋草再和味云四首之一》:“黏天曾作无边碧,匝地真成一片黄”;还有《沽上喜晤醇士,即送南归》:“扬尘真见海桑枯,喜子朱颜了不殊”之类,以及《鲁南大捷》:“问天终信哀军胜,背水真从死地生”;《默君来渝枉谈,赋柬》:“君话双枞似隔生,泪河真欲为君倾”……可以说是多得不胜枚举。

在诗句中夸张其情,本来是熟手惯技。不过能仅以一个“真”字用在各种经过“讶异感”而催化鲜明的境遇之中,诗史上大概没有第二人。这让我不禁想起《庄子·养生主》里面那个十九年没换一把刀的庖丁,真觉其游刃有余!所谓诗法,有从大处谋方略者,有从细处得窾窍者,尤其是善用一二普通用语,却灵活周转,从容不疲,曹纕蘅的这个“真”,应该可以用“四两拨千斤”名之。

《石遗室诗话》堪称巨著,作者陈石遗曾经在苏州胭脂桥畔购屋僦居,为晚清词家朱强村写过一首《避兵上海答古微》,曹纕蘅隐括其意,也写了一首《石遗买宅吴门胭脂桥畔,赋贺兼柬松岑》,起句所用的一个“真”字最为传神,明明说的是逃避战乱,却被这个带有强调意味的字敷衍成有些可疑、有些犹豫、有些不知道该向谁发出“天问”的讽谑,兹录其原作全文:

浮家真为避兵来,笑口因君得暂开。花竹料量宜晚计,江山弹压要诗才。讨春好买横塘棹,冲雪新探邓尉梅。子美方回先例在,遥飞一盏贺苏台。

整首诗自然是庆贺酬酢之属,洋溢着一种轻松、愉悦、即目赏心的和畅之感,通篇读过之后,回头在独独品味那个“真”字,你不能不喟叹:藏在如梦似幻的好景佳会之下的,是令人不堪相信又不敢不相信的兵灾,它看似在远方,诗人和读诗的人已经躲过了,然而——真的躲过了吗?真的吗?

例2 

百无聊赖之事

除非百无聊赖,不可能将网友的随口一问拿来当学问作;也除非百无聊赖,不会从头到尾读一遍《论语》。但是百无聊赖有个好处:在不可疑处生出疑惑来,一旦求解,就读了书。

曾有位网友来我博客说他看李敖的节目,讲到《论语》里的一段话:“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李敖举证历历说这里的“易”应该通“亦”,重新标点后应该为:“加我数年,五、十,以学,亦可以无大过矣。”(再给我几年寿命,或者五年、或者十年,来学习,也就没有什么大的过错了。)

这位网友的结论是:“老实讲,我被说服了,但是这种说法始终与我初高中的学法不同,我去问了几位初高中的国文老师,全都一致说课本是对的。”

他想听听我的解释。

李敖的原说何所据?我欠学。仅就那翻案之说来看,大约李敖是指出“易”为“亦”的同义字。

在古籍上,的确有这样通用的地方,《列子·黄帝》:“常胜之道曰柔,常不胜之道曰强;二者亦知,而人未之知。”此处的“亦”,张湛的注是这么说的:“亦,易也。”换言之,亦通“易”。

此外,《素问·气厥论》:“大肠移热于胃,善食而瘦,又谓之食亦。”在此处,王冰的注是这样说的:“食亦者,谓食入移易而过,不生肌肤也。亦,易也。”

写“亦”而表达的却是“易”若成立,那么写“易”能不能也表达了“亦”呢?也有这例子,同样是在《素问·骨空论》:“扁骨有渗理凑,无髓孔,易髓无空。”王冰的注说:“易,亦也。骨有孔,则髓有孔;骨若无恐,髓亦无孔也。”

这样的方法可以说明:在《列子》、《素问》成书的时代,此二字有通假的情况。《列子》这本书极可疑,历来学者多认为这是晋代道家之士拼凑成章之作;而《素问》成书也在战国以后。

回头再看:在孔子及孔子以前的时代,似未见任何书中有此一通假的例子。这是学者判断的依据之一。一般说来,在儒家经典上立新说颇不易,一个常见的方法是:比较《论语》内部有没有同样的“亦”、“易”通假的用法。我将《论语》全书查考了一遍,除了“不亦”、“抑亦”这一类的连用语不论之外,发现“亦”作为介词和连词的用法都有,像是“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君子亦有穷乎?”这一类的例子共有十七个;而“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这一类的例子则有十一个。不过,“亦”、“易”通假之例,则一个都没有。

另外,就文义判断:“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可以和孔子的“五十而知天命”相对应,其义自显。如果断读成:“加我数年,五、十,以学,亦可以无大过矣。”在语感上,那孤悬的“五、十”两个数字很突兀,而“十”已经是整数,很难说是“几年”的范围,与《论语》其他的内容相勘,也没有以将孤立的两个数字断读而成义的例子。

然而,经典例有“歧读异解”之趣,何妨李敖有他一说?既然李敖可以有他的一说,我干嘛分辩这一场?道理亦很简单,百无聊赖读《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