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析论第一章的总附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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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们从上述剖析引出结果,那么出现的就是,一切都归结到鉴赏的概念:鉴赏是与想象力自由的合法则性相关的对一个对象的评判能力。如果这里在鉴赏判断中想象力必须在其自由中被考察,那么,它首先就不是被设想为再生的,如同它服从联想法则那样,而是被设想为生产的和主动的(作为可能直观的任意形式的创造者);而且尽管它在把握一个被给予的感官对象时被束缚在这个客体的一个确定形式之上,就此而言没有任何自由的游戏(就像在作诗时那样),但却毕竟还可以很好地理解:对象能够恰好把这样一种形式交到它手上,这形式包含着杂多的一种复合,就像是想象力在自由地放任自己时,与一般的知性合法则性相一致地设计了这形式。然而,说想象力是自由的,却又是自发地合法则的,亦即说它带有一种自律,这是一个矛盾。惟有知性才立法。但是,如果想象力被迫按照某个确定的法则来行事,那么,它的产品在形式上就像应有的那样,是由概念来规定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愉悦如上面已指出的,就不是对美者的愉悦,而是对善者(完善,或许仅仅是形式上的完善)的愉悦,而判断也就不是通过鉴赏的判断。因此,一种合法则性而没有法则,以及想象力与知性的一种主观的协调一致而没有在表象与关于一个对象的确定概念相关时的客观的协调一致,就将是惟一能够与知性自由的合法则性(这种合法则性也被称为合目的性而没有目的)以及与一个鉴赏判断共存的。
于是,几何学上合乎规则的形象,即一个圆形、一个正方形、一个正立方体等,通常都被鉴赏的批评家们当做美的最单纯、最无可怀疑的实例来引用;而尽管如此,它们之所以被称为合乎规则的,乃是因为人们只能这样来表现它们,即它们被视为仅仅是一个确定的概念的展现,这个概念为那个形象指定规则(该形象惟有按照这规则才是可能的)。因此,二者必有一错:要么是批评家的那个判断,即把美赋予上述形象;要么是我们的判断,它认为对于美来说需要无概念的合目的性。
没有人会轻易地认为,要在一个圆形上比在一个乱画的轮廓上获得更多的愉悦,要在一个等边等角的四边形上比在一个歪斜的、不等边的、仿佛是畸形的四边形上获得更多的愉悦,就需要一个具有鉴赏的人;因为为此只需要普通的知性,根本不需要鉴赏。在觉察到某种意图的地方,例如在评判一个场地的大小,或者把握一种划分中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与整体的关系的时候,就需要合乎规则的形象,确切地说需要具有最单纯性质的形象;而愉悦并不是直接基于这形象的外观,而是基于这形象对于各种各样的可能意图的可用性。一个墙壁构成斜角的房间、一块具有这样的风格的园地,甚至一切对于对称性的损害,无论是在动物的形象上(例如独眼)还是在建筑或者花卉画的形象上,都是不讨人喜欢的,因为这是违背目的的,不仅是实践上就对这些事物的一种确定的应用而言,而且对于在各种各样的可能意图上作出的评判来说亦是如此;在鉴赏判断中就不是这种情况,鉴赏判断如果是纯粹的,就不考虑应用或者某个目的,而把愉悦或者不悦直接与对对象的纯然观赏结合起来。
导向关于一个对象的概念的那种合规则性,虽然是在一个惟一的表象中把握对象并在对象的形式中规定杂多的必不可少的条件(conditio sine qua non)。这种规定是一个就知识而言的目的;而且与知识相关,这种规定也是任何时候都与愉悦(它与任何一种哪怕是仅仅或然的意图相伴随)结合在一起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愉悦就仅仅是对适合于一个任务的那种解决的赞成,而不是各种心灵能力以我们称为美的那种东西所作的一种自由的、不确定地合目的的娱乐,而且在后者中,是知性为想象力效力,而不是想象力为知性效力。
在一个惟有通过某种意图才有可能的事物上,在一座建筑上,甚至在一个动物身上,存在于对称性之中的那种合规则性,必须把直观的那种伴随着目的概念并同属于知识的统一性表达出来。但是,在只应当让各种想象力的自由游戏(但却是在知性此时不受任何阻碍的条件下)得到娱乐的地方,在游乐园里,在室内装饰中,在各种各样富有鉴赏的器具上,等等诸如此类,那预示着强制的合规则性就被尽可能地避免;因此,园林中的英国式鉴赏、家具上的巴洛克式鉴赏,都宁可把想象力的自由一直推进到接近于怪诞的地步,而在对规则的一切强制的这种摆脱中,正好确立了鉴赏能够在想象力的设计中展示其最大的完善性的场合。
一切呆板地合乎规则的东西(它接近于数学上的合规则性),本身都有违背鉴赏的成分:它并不以对它的观赏提供长久的娱乐,而是如果它并不明确地以知识或者一种确定的实践目的为意图的话,就将造成无聊。与此相反,想象力能够自然而然地和合目的地以之游戏的东西,对于我们来说任何时候都是新颖的,而且人们不会对观看它感到厌倦。马斯登在其关于苏门答腊的描述中评说道,那里大自然的自由的美到处包围着参观者,因而对他来说很少再有吸引力;与此相反,他在森林中央遇到的一个胡椒园,那里攀绕着这种植物的支架以平行的直线构成了中间的林荫道,对他来说很有魅力;由此推论出,野生的、表面上没有规则的美,只是对于看腻了合乎规则的美的人来说,为了变换口味,才是让人喜欢的。不过,他只需要尝试一下在他的胡椒园里呆一天,就可以领悟到:当知性通过合规则性而置身于它到处都需要的与秩序的相称之中的时候,对象就不再使他得到娱乐,反倒使想象力遭受到一种难受的强制;与此相反,在那里多样性过分丰富到肆无忌惮的大自然,不服从任何人为规则的强制,却能够给它的鉴赏不断地提供营养。———甚至我们不能将之置于任何音乐规则之下的鸟类歌唱,也比哪怕是按照一切音乐艺术规则进行的人类歌唱显得包含有更多的自由,因而包含有更多可鉴赏的东西;因为如果后者经常地和长时间地重复的话,人们就将对它感到厌倦。不过在这里,我们也许把我们对一个可爱小动物的欢乐的同感与它的歌唱的美混为一谈了,这种歌唱,如果由人来完全准确地加以模仿(就像人们有时模仿夜莺的鸣啭一样)的话,我们的耳朵就会觉得全无趣味。
还要把美的对象与对对象(常常是由于遥远而不再能被清晰辨认的对象)的美的眺望区别开来。在后者中,鉴赏显得不仅不是附着于想象力在这一领域所把握的东西,反倒是附着于想象力在这里有机会去虚构的东西,亦即附着于心灵在连续地被触目所见的多样性所唤醒时用以自娱的真正的想象;就像在注视一团壁炉的火焰或者一条潺潺小溪那变化无常的形象时一样,这二者都不是什么美,但毕竟对想象力带有一种魅力,因为它们使想象力的自由游戏得到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