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论纯粹知性概念的图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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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把一个对象归摄在一个概念之下时,对象的表象都必须是与后者同类的,也就是说,概念必须包含着可以归摄在它下面的对象中被表象的东西,因为“一个对象被包含在一个概念之下”这种表述所说的正是这种意思。这样,一个盘子的经验性概念与一个圆的纯粹几何学概念就具有同类性,因为在前者中所思维的圆形可以在后者中直观到。

但现在,纯粹知性概念与经验性的(甚至完全感性的)直观相比是完全异类的,绝不能在任何直观中遇到。那么,把后者归摄在前者之下、从而把范畴运用于经验是如何可能的呢?因为毕竟没有人会说:这些范畴,例如因果性,也可以通过感官被直观,并且包含在显象中。这一如此自然而又显著的问题,如今真正说来就是使得一种判断力的先验学说成为必要的原因,也就是说,为的是指明纯粹知性概念如何能够被运用于一般而言的显象这种可能性。在所有其他科学中,如果对象被普遍地思维所凭借的概念与具体地像对象被给予的那样表象对象的概念并不如此有别和属于不同的种类,就没有必要就前者在后者上的运用而予以特别的讨论了。

如今显而易见的是,必须有一个第三者,它一方面必须与范畴同类,另一方面必须与显象同类,并使前者运用于后者成为可能。这个中介性的表象必须是纯粹的(没有任何经验性的东西),并且毕竟一方面是理智的,另一方面是感性的。这样一个表象就是先验的图型。

知性概念包含着一般杂多的纯粹综合统一。时间作为内感官的杂多的形式条件,从而作为所有表象的联结的条件,包含着纯直观中的一种先天杂多。于是,一种先验的时间规定就它是普遍的并且依据一种先天规则而言,与范畴(构成时间规定的统一性的范畴)是同类的。但另一方面,就杂多的任何经验性直观都包含时间而言,时间规定又与显象是同类的。因此,范畴应用于显象凭借先验的时间规定就成为可能,先验的时间规定作为知性概念的图型促成后者被归摄在前者之下。

按照在范畴的演绎中所指明的那种东西,但愿没有人在对下述问题作出决断上心存疑虑,这一问题就是:这些纯粹知性概念是只有经验性的应用还是也有先验的应用,也就是说,它们是否仅仅作为一种可能经验的条件才先天地与显象发生关系,或者它们是否能够作为一般事物可能性的条件而扩展到对象自身(不限制在我们的感性上)。因为在此我们已经看到,如果不是一个对象要么被给予概念,要么至少被给予这些概念由以构成的要素,那么,概念就是完全不可能的(这种措辞取消了范畴演绎的决定性预设,即纯粹的也就是说不与感性相关的范畴不仅能够而且必须被思维成一般对象的概念。康德在其第一版手写样书中正确地把“完全不可能的”改进为“对于我们来说没有意义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补遗》,第LⅢ条)。——科学院版编者注),也不可能有某种意义,从而根本不可能关涉物自身(不考虑它们是否以及如何被给予我们);此外,对象被给予我们的惟一方式是我们感性的变形;最后,纯粹先天概念除了知性在范畴中的功能之外还必须包含感性的(即内感官的)先天形式条件,这些先天形式条件必须包含范畴能够被运用于某个对象所必需的普遍条件。我们想把知性概念在其应用中被限制于其上的感性的这种形式的和纯粹的条件称为该知性概念的图型,把知性使用这些图型的做法称为纯粹知性的图型法。

图型自身在任何时候都是想象力的产物;但是,由于想象力的综合并不以单个的直观、而是仅仅以规定感性时的统一性为目的,所以图型毕竟要与图像区别开来。这样,如果我逐一标出5个点:·····,这就是数字5的图像。与此相反,如果我只是思维一个一般而言的数字,它可以是5也可以是100,那么这一思维与其说是一个图像本身,倒不如说是按照某个概念在一个图像中表象一个量(例如1000)的方法的表象,我在后一事例中将很难综览这一图像,并把它与概念进行比较。这样,关于想象力为一个概念提供其图像的普遍做法的表象,我称为该概念的图型。

事实上,我们的纯粹感性概念的基础不是对象的图像,而是图型。对于一个一般而言的三角形的概念,根本不会有一个三角形的图像与其相符。因为图像达不到概念那种使得该概念适用于直角的或者锐角的等等一切三角形的普遍性,而是始终仅仅局限于这个领域的一个部分。三角形的图型永远不能实存于别处,而是只能实存于思想中,它意味着想象力的综合就空间中的纯粹形状而言的一条规则。一个经验的对象或者该对象的图像就更谈不上在某个时候达到经验性的概念了,相反,经验性的概念在任何时候都是按照某个普遍的概念直接与作为规定我们直观的规则的想象力的图型发生关系。狗的概念意味着一条规则,我们的想象力可以根据这条规则普遍地描画一个四足动物的形象,不用局限于经验呈现给我的一个惟一的特殊形象,或者局限于我可以具体地描述的任何一个可能的图像。我们知性就显象及其纯然形式而言的这种图型法是人类灵魂深处的一种隐秘的技艺,我们很难在某个时候从自然中猜测出它的真正操作技巧,并将它毫无遮蔽地展现在我们眼前。我们只能够说:图像是生产的想象力的经验性能力的一个产物(也就是说,生产的想象力在其经验性的应用中的产物。例如参见《康德全集》第4卷74页、87页注。即便上文B151也不包含任何矛盾的东西。——科学院版编者注),感性概念(作为空间中的图形)的图型则是纯粹先天想象力的一个产物,仿佛是它的一个符号,种种图像是通过它并且根据它才成为可能的,但种种图像永远必须凭借它们所标示的图型才与概念相结合,就其自身而言并不与概念完全相应。与此相反,一个纯粹知性概念的图型是某种根本不能被带入任何图像之中的东西,它只是根据统一性的规则按照范畴所表达的一般概念所进行的纯粹综合,是想象力的先验产物,这个产物就所有应当根据统觉的统一性而在一个概念中联系起来的表象而言,按照一般而言内感官的形式(时间)的种种条件而与内感官的规定相关。

我们不再为枯燥无聊地分析一般纯粹知性概念的先验图型所要求的东西耽搁时间了,我们宁可按照范畴的秩序并与范畴相结合来阐述这些图型。

一切对于外感官来说的量(quantorum)的纯粹图像是空间,而一般感官的一切对象的纯粹图像则是时间。但是,作为一个知性概念的量(quantitatis)的纯粹图型是数,数是对一个又一个(同类的东西)的连续相加进行概括的表象。因此,数无非是一般同类的直观的杂多之

综合的统一,因为我是在直观的把握中产生出时间本身的。

实在性在纯粹知性概念中是与一般感觉相应的东西,因而是其概念自身表明某种(在时间中的)存在的东西;否定性则是其概念表明一种(在时间中的)不存在的东西。因此,二者的对立乃是发生在同一个时间是作为充实的时间还是作为空虚的时间的区分中。既然时间只不过是直观的形式,从而只不过是作为显象的对象的形式,所以这些对象中与感觉相应的东西就是一切作为物自身的对象的先验质料(实际性、实在性)。现在,每一感觉都有一种程度或者大小,它凭借这种程度或者大小就能够就一个对象的同一个表象而言或多或少地充实同一个时间,即内感官,直到这感觉在无(=0=否定)中停止。因此,从实在性到否定性有一种关系和联系,或者毋宁说有一种过渡,它把任何实在性都表现为一个量;而作为某物如果充实时间就具有的量的实在性,其图型正是这个量在时间中连续而又均匀的产生,因为人们是在时间中从具有某种程度的感觉一直下降到该感觉的消失,或者从否定逐渐地上升到它的这种大小。

实体的图型是实在物在时间中的持久性,也就是说,是作为一般经验性时间规定的一个基底的实在物的表象,因此,该实在物在其他一切都变易的时候保持不变(时间并不流逝,而是可变的东西的存在在时间中流逝。因此,时间本身是不变的和常驻的,显象中与它相应的是存在中不变的东西,即实体,而且只有根据实体,显象的相继和同时才能按照时间予以规定)。

一般事物的原因和因果性的图型是实在物,只要任意地设定它,任何时候都有某种别的东西接踵而至。因此,该图型就在于杂多的演替,只要这演替服从某种规则。

共联性(交互作用)或者种种实体就其偶性而言的交互因果性的图型就是一个实体的规定和另一个实体的规定按照一条普遍规则的同时并存。

可能性的图型是各种不同表象的综合与一般时间的种种条件的一致(例如,因为对立的东西不能在一个事物中同时存在,而是只能相继存在),所以是一个事物在某一时间里的表象的规定。

现实性的图型是在一定的时间中的存在。

必然性的图型是一个对象在一切时间中的存在。

于是人们从这一切可以看出,每一个范畴的图型,作为量的图型就包含和表现着在对一个对象的相继把握中时间本身的产生(综合),作为质的图型就包含和表现着感觉(知觉)与时间表象的综合或者时间的充实,作为关系的图型就包含和表现着种种知觉在一切时间中(即根据时间规定的一条规则)的相互关系,最后,作为模态及其各范畴的图型就包含和表现着作为一个对象是否以及如何属于时间的规定的相关物的时间本身。因此,图型无非就是按照规则的先天时间规定,这些规则按照范畴的顺序,关涉到就一切可能对象而言的时间序列、时间内容、时间顺序,最后还有时间总和。

由此可见,知性的图型法通过想象力的先验综合所产生的结果,无非是直观的一切杂多在感官中的统一,并如此间接地是作为与内感官(一种感受性)相应的功能的统觉的统一。因此,纯粹知性概念的各图型就是给这些概念提供一种与客体的关系、从而提供意义的真正的和惟一的条件,而因此之故,各范畴归根结底就除了一种可能的经验性的应用之外没有别的应用,因为它们仅仅被用于通过一种先天必然的统一(为了一切意识在一个源始的统觉中的必然结合)的诸般根据使显象服从综合的普遍规则,并由此使它们适宜于无一例外地结合在一个经验中。

但是,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处于一切可能经验的整体中,而先行于一切经验性真理并使它们成为可能的先验真理就在于与这些可能经验的普遍关系。

但是,引人注意的毕竟还有:虽然感性的图型首先使范畴得以实现,但它们毕竟也还是限制范畴,也就是说,把它们限制在处于知性之外(即处于感性之中)的条件上。因此,图型真正说来只不过是现象或者一个对象与范畴一致的感性概念(Numerusest quantitas phaenomenon,sensatio realitas phaenomenon, constanset perdurabile rerum subsatantiaphaenomenonaeternitas necessitas phaenomenon etc.[数是作为量的现象,感觉是作为实在性的现象,事物中常驻和持久的东西是作为实体的现象,永恒性是作为必然性的现象,等等])。现在,如果我们删去一个限制性条件,那么,我们看起来就把前面限制过的概念扩大了;于是,范畴就应当在其纯粹的意义上,无须一切感性条件,如事物所是的那样适用于一般的事物,而不是范畴的图型仅仅如它们显现的那样表象它们,因而范畴就有了一种不依赖于一切图型的、大大扩展了的意义。事实上,即便在脱离一切感性条件之后,纯粹知性概念也当然还留有一种意义,但仅仅是种种表象的纯然统一的逻辑意义,但对这些表象来说,并没有一个对象被给予,从而也没有一种能够提供关于客体的一个概念(参见B178。康德在其手写样书中改进为:关于客体的一种知识(《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补遗》,第LⅪ条)。——科学院版编者注)的意义被给予。例如实体,如果人们删去持久性的感性规定,则它就只不过是意味着一个能够被当做主词(不是关于某种别的东西的谓词)来思维的某物。我不能用这个表象做任何事情,因为它根本没有向我表明,应当被视为这样一个最初的主词的事物有哪些规定。因此,没有图型的范畴只不过是知性对概念的功能,但并不表象对象。这种意义之属于范畴乃是出自感性,感性通过同时限制知性而使知性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