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的不一致与焦点群体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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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个社会或“民族”上,焦点群体的成员在订立契约的过程中享有非成员所不具有的地位这一事实还是会产生一些问题的。人口的规模与组成会随着公共政策(无论是不是专门的“人口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甚至会随着社会“基本结构”(basic structure)的变化而变化。正如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所有力论述的那样,经济、政治或社会制度(包括像“差异原则”这样的规则)的重新组合,往往会通过婚姻、恋爱、同居以及其他人口再生产因素对即将出生的群体规模和构成产生影响。[1]参与选择“基本结构”的焦点群体将受到选择本身的影响,而这将使封闭的中立性具有潜在的矛盾。

为了说明这个群体可变性的问题,假设存在两种制度结构A和B,它们将分别产生500万和600万人口。当然,这些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人,但是为了揭示出即使在最有利的假设条件下,这个问题也是多么困难,我们暂且假设这600万人里包括那500万人和另外的100万人。现在我们可以问:初始状态中将会包括哪些人,由他们作出的社会决策将对A和B之间的选择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各自人口的规模与构成?

为了回避这个难题,假设我们将600万人这个更大的群体作为初始状态中的焦点群体,并假设相应的初始状态中所选择的制度结构是A,这就导致实际的人口是500万。但这样一来,焦点群体的指定就是错误的。我们还可以问:这个不存在的——事实上永远不会存在——多出的100万人是怎样参与到初始状态中来的?另一方面,如果这个焦点群体被指定为较少的500万人,那么如果在相应的初始状态中所选择的制度结构是B,其导致的实际人口是600万,那又会如何?同样,焦点群体也被错误地指定了,那么额外的100万人并没有参与初始状态,而在初始状态中所决定的制度结构将广泛地影响他们自身的生活(不仅包括他们是否会出生,还包括他们实际生活的其他方面)。如果在初始状态中作出的决策影响人口的规模与构成,而人口的规模与构成又影响初始状态或在其中所作出的决策,那么就无法保证与初始状态联系在一起的焦点群体能够始终保持一致。

即使我们采用“世界”或“全球”版的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即将全世界所有人都包括在一个大规模的契约活动中(如托马斯·波格等提议的那样),上述困难仍然存在。无论我们考虑的是一个国家的人口还是全世界的人口,人口变化的问题都是存在的。

但是当罗尔斯体系被用于世界上某个具体的“民族”时,就会出现更多的问题。事实上,出生与死亡对于基本社会结构的依赖,与社会结构对人口跨国流动的影响是基本平行的过程。这种一般性意义上的思考,与大卫·休谟对“初始契约”概念的相关性和其历史影响力所表示出的怀疑十分相似。他曾经说:

地球的面貌是不断变化的,小王国成长为大帝国,大帝国瓦解为小王国,殖民地的建立,部落的迁移……那种经常谈论到的相互间一致或自愿的联盟在哪里呢?[2]

但是当前背景下的问题并不只是(事实上,并不主要是)人口的规模与构成在不断变化(尽管这个问题很重要),而是这些变化并不独立于契约理性中通过初始状态实现的基本社会结构。

然而我们还必须进一步考察,焦点群体对基本社会结构的依赖,对于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而言是否真的是一个问题。焦点群体实际上必须通过相应的初始状态来决定基本的社会结构吗?如果初始状态中的各方正是焦点群体(即该政体或社会的全部成员,且仅有这些成员),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罗尔斯有时将“初始状态”作为“仅是一个代表机制”。[3]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认为,并不需要假设社会或政体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参与初始契约,由此还可以认为,焦点群体对初始状态中所作出的决策的依赖就不必成为一个问题。

我认为这不能成为对内部不一致问题的一个站得住脚的辩护,理由有二。第一,罗尔斯所用的“代表”这一概念,事实上并不意味着集结一群不同于该政体中现有的全新的人(或者幽灵),来作为初始状态中的各方。相反,这是在“无知之幕”下的,被看作“代表”了他们自身的同一批人(不过是从“无知之幕”的后面)。罗尔斯这样解释道:说各方位于“无知之幕”的后面是一种形象的表达。总的来说,初始状态“仅是一个代表机制”(《罗尔斯论文集》(Collected Papers),第401页)。事实上,罗尔斯通过“人民赋予的任务”(前面已经提到过)论述契约的必要性,表明了初始契约中的人们实实在在的参与(尽管是在“无知之幕”下)。[4]

第二,即使这些代表是一些的不同人(或者想象出来的幽灵),他们也必须代表焦点群体(例如,通过可能成为这个中心群体的任一成员的“无知之幕”)。因此焦点群体的变化将反映在或转化为这些代表所代表的初始状态中人员的变化上。[5]

如果第一,人口的规模对社会基本结构的组织方式没有任何影响(规模完全不变),第二,每一个人群的优先排序和价值观完全相似(价值观完全不变),那么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上述的两个条件是很难假设的,除非任何重要的公正理论的结构中有进一步的限制。[6]因此对于用于给定的焦点群体封闭的中立性来说,群体可变性仍然是一个问题。

但是我们也必须问,在由群体变化所产生的不一致方面,斯密的中立的旁观者方法是否也会遇到类似的麻烦呢?如果不会,原因是什么?事实上,它确实没有遇到类似的麻烦,因为中立的旁观者不需要来自既定的焦点群体。确实,斯密的“抽象与理想的旁观者”(abstract and ideal spectator)只是一个“旁观者”,而不是像群体契约那样是任何活动的“参与者”。在这里不存在契约群体,也不要求评估者必须与受影响群体一致。即使中立的观察者依然会面对诸如如何决定变化的人口规模这类难题(一个复杂的道德问题)[7],但在“内部封闭”的契约方法中存在的不一致性,在中立的旁观者中找不到这样直接的例子。

[1] On this,see Derek Parfit,Reasons and Persons(Oxford:Clarendon Press,1984).帕菲特的一般观点与“内部的不一致”有关,尽管他并没有对此作具体的探讨。

[2] See David Hume,‘On the Original Contract’,republished in David Hume,Selected Essays,edited by Stephen Copley and Andrew Edgar(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279.

[3] Rawls,‘Justice as Fairness:Political Not Metaphysical’,Collected Papers,p.401.

[4] Rawls,‘Reply to Alexander and Musgrave’,Collected Papers,p.249.

[5]为了防止一种可能的反应,我要强调这与代表后代(被看作人口固定的群体)中的成员的困难并不是同一个问题。当然,那里也存在问题。(例如,考虑到后代还不存在,我们应如何对他们的理智思考进行假设?)但是在实际人口随社会基本结构变化而变化的情况下对社会基本结构进行选择时,不可能有一个固定的群体的代表,与对后代群体(被看作固定的群体)一致性的设想,毕竟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6]我在提出这个观点(见我的论文“Open and Closed Impartiality”(2002))时曾经遭遇这样一种误解,即认为不同的人口不会对罗尔斯的初始状态产生任何影响,因为处于“无知之幕”下的每个个人都是一样的。避免这样一种误解很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无知之幕”使既定群体中不同的个人对他们各自的利益与价值一无所知(在既定群体中这种形式上的反思使每个人变得一样),但其本身并未使不同的人群具有同样的利益和价值。更一般地说,使封闭的中立性独立于焦点群体的规模和构成这一做法,严重地削弱了其说服力。

[7]如果这些判断必须以完整的排序形式表现出来,问题将变得更加复杂。但是如前所述,对于一个有用的公共思想框架,以及基于“极大性”的公共选择来说,并不需要如此(这个问题也可见我的“Maximization and the Act of Choice”,Econometrica,65,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