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恶俗与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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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者都同意,《De Puta Madre》这部电影的艺术性令人惊叹,演员演技一流,对话明快,节奏完美,配乐旋律极为动人,完美地烘托了电影。但批评者认为,这部电影在道德上令人厌恶,它呈现的世界观是西班牙种族优越的世界观,将苛刻对待老人视为必要的世界观,也是认定无子女的妇女应该被强奸的世界观。
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评价不一。对一些人来说,这部电影低俗的道德观破坏了自身本来很高的艺术地位;对另一些人来说,媒介与信息应该被区别开。这既是一部伟大的电影艺术作品,也是道德上的耻辱。我们可以因为前者赞美它,也可以因为后者厌恶它。
这场讨论并非只是一场理论上的论战,因为电影传达的信息让人极度厌恶,很可能因此被禁,除非它能证明它的艺术成就高到足以不需要被审查。导演警告说禁播对自由艺术表达来说将是一场灾难。他说的对吗?
这场想象中的争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例子,其中最著名的也许要算莱妮·里芬斯塔尔的《意志的胜利》(一部关于纳粹纽伦堡大集会的纪录片)和《奥林匹亚》(一部1936年拍摄的慕尼黑奥运纪录片,片中强化了对亚利安人种族优越性神话的宣传)。迄今人们仍强烈否定这两部片子有任何可取之处。对某些人来说,里芬斯塔尔是一位杰出的电影制片人,她将才华服务于邪恶。对其他人来说,她的电影具有艺术性,但是在道德上是失败的。
奥斯卡·王尔德在这场大辩论中表达了自己极端的立场。他写道:“无所谓道德不道德的书,只有写得好与写得不好的书。”王尔德认为艺术独立于道德之外,因此,将伦理标准套在艺术里就是个错误。
大部分人没有这么极端。然而,许多人还是认为可以将美学与伦理判断区分开,只就美学而非伦理观点来欣赏作品。
然而,即使大家都同意这一点,也无法终止辩论。主张伦理与美学应该分开是一回事,说因此我们可以将道德判断放在一边又是另一回事。认为《De Puta Madre》在艺术上极有成就却在道德上非常糟糕,认为道德要求应凌驾于艺术要求之上,这两种看法其实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虽然承认某部电影极具艺术性,但可能还是要禁播。
相对于王尔德的立场,另一个极端是认为艺术与道德必须紧密结合的观点。济慈写道:“美即是真,真即是美。”如果是这样,任何扭曲现实的绘画作品都会是美学与创意的失败。认为某个艺术作品道德低劣却又极具艺术性,完全是矛盾的。至于那些欣赏《De Puta Madre》的人,就更是大错特错。
显然,明智的人都会强烈反对基本教义派的极端路线,但是这些人容易因绝望而遁入“什么都可以”的相对主义中。然而在这个例子中,这一选择也无济于事。反对禁播《De Puta Madre》那些人不可能认为支持禁播的人的意见跟他一样正确,因为这么做等于要求自己承认不合理的做法(也就是禁播这部电影)最后还是合理的。同理,认为反对禁播具有合理性的人,一定也会反对审查制度。
如果两边都有一定的道理,这种道理一定有共同的基础。不过,要找到这个共同点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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