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学的崇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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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崇高者的名称解说
我们把绝对地大的东西称为崇高的。但是,“是大的”和“是一个大小”,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magnitudo[大]和quantitas[量])。同样,直截了当地(simpliciter[简单地])说某种东西是大的,这也完全不同于说它是绝对地大的(absolute,non comparative magnum[绝对地、并非相比地大的])。后者是超越于一切比较之上的大的东西。———但是,说某种东西是大的,或者是小的,或者是中等的,这种表述想要说的是什么呢?由此所表示的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知性概念;更不是一个感官直观;同样也不是一个理性概念,因为它根本不带有任何知识原则。因此,它必定是一个判断力的概念,或者是起源自这样一个概念,并以表象与判断力相关的主观合目的性为基础。说某种东西是一个大小(quantum[量]),这可以从事物本身中无须与其他事物作任何比较就认识到,也就是说,如果同质的东西的多一起构成一的话。但它有多大,这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本身也是大小的某种别的东西来作为它的尺度。因为在对大小作出评判时,不仅取决于多(数目),而且也取决于单位(尺度)的大小,而单位的大小总是又需要它能够与之比较的某种别的东西来作为尺度;于是我们看到,对显象的一切大小的规定完全不能提供关于一个大小的任何绝对的概念,而是永远只能提供一个比较的概念。
如果我现在绝对地说某种东西是大的,那么看起来,我根本无意作任何比较,至少是无意与客观的尺度作比较,因为由此根本没有确定该对象有多大。但是,尽管比较的尺度是纯然主观的,判断也依然要求普遍的赞同;用“这个人是美的”和“这个人是高大的”这两个判断都并不仅仅局限在作判断的主体上,而是和理论判断一样要求每个人的赞同。
但是,由于在把某种东西绝对地称为大的所借助的一个判断中,并不仅仅是要说该对象具有一个大小,而是要说这个大小同时是优先于许多其他的同类对象而赋予该对象的,但又没有明确地指明这种优先性;于是,当然就为这种优先性奠立了一种尺度来作为基础,人们预设这种尺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可以当做同样的尺度来采用,但它却不能用于对大小的逻辑评判(数学上确定的评判),而只能用于对大小的审美评判,因为它是纯然主观地为对大小作出反思的判断奠立基础的尺度。此外,它可以是经验性的,例如我们熟悉的那些人、某个物种的动物、树木、房子、山岭等诸如此类的事物的中等大小;或者它是一个先天地被给予的尺度,这尺度由于作评判的主体的缺陷而被具体地限制在展示的主观条件上,例如在实践上某种德性或者一个国家里公共自由和正义的大小,或者在理论上所作出的一种观测或者测量的正确性或者不正确性的大小,诸如此类。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我们对客体根本没有任何兴趣,亦即客体的实存对于我们来说是无所谓的,但仅仅客体的大小,哪怕它被视为无形式的,也就能够带来一种愉悦,这种愉悦是可以普遍传达的,因而包含着我们的认识能力的应用中有一种主观的合目的性的意识;但绝不像在美者(因为它可以是无形式的)那里一样是对客体的愉悦,而是对想象力自身的扩展的愉悦。在美者那里,反思性的判断力则是与一般知识相关来合目的地调整的。
如果我们(在上述限制之下)关于一个对象直截了当地说它是大的,那么,这就不是一个数学上的规定性判断,而只是关于该对象的表象的一个反思判断,这表象对于我们的认识能力在大小估量上的某种应用来说是主观上合目的的;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在任何时候都把一种敬重与这个表象结合起来,就像把一种轻视与我们直截了当地称之为小的东西结合起来一样。此外,事物或大或小的评判,关涉一切东西,甚至关涉事物的一切性状;因此,我们甚至把美也称为大的或者小的,对此应当到这里来寻找根据,即但凡我们能够按照判断力的规定在直观中展示(因而在审美上表现)的东西,全都是显象,因而也是一种量。
但是,如果我们不仅仅把某种东西称为大的,而且完全地、绝对地、在一切意图中(超越一切比较)把它称为大的,亦即把它称为崇高的,那么人们马上就会看出,我们不允许在该事物之外,而只允许在该事物之中去为它寻找与它相适合的尺度。这是一种仅仅与自身相等的大小。因此,说崇高者不应当到自然的事物中,而只应当到我们的理念中去寻找,就是由此得出的;但它存在于哪些理念中,这却必须留给演绎去谈。
上面的解说也可以这样来表达:与之相比别的一切都是小的,这种东西就是崇高的。这里很容易看出:在自然中不可能给出任何东西,即便被我们评判得如此之大,也不会在另一种关系中来看时被贬低到无限小的东西;而反过来,也没有任何东西如此之小,不会在与更小的尺度相比时对于我们的想象力来说被扩展到一个世界的大小。望远镜对前者的说明,显微镜对后者的说明,都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因此,没有任何能够是感官的对象的东西,立足于此来看可以被称为崇高的。但正因为在我们的想象力中有一种无限前进的努力,在我们的理性中却有一种对绝对的总体性亦即对一个真实的理念的要求;所以甚至我们对感官世界的事物作出大小估量的能力对于这个理念的不适应性,也在我们心中唤醒着一种超感性能力的情感;而且,是判断力为了后者(情感)起见自然而然地在某些对象上的应用,而非感官的对象是绝对地大的,但与这种应用相比任何别的应用都是小的。因此,是因某种使反思性的判断力活动起来的表象而来的精神情调,而非客体应当被称为崇高的。
因此,我们还可以给解说崇高者的上述语式再加上如下语式:哪怕只是能够设想地表明心灵有一种超越感官尺度的能力的东西,就是崇高的。
第26节 崇高者的理念所要求的对自然事物的大小估量
通过数目概念(或者它们在代数中的符号)所作的大小估量是数学的,但在纯然直观中(根据目测)所作的大小估量则是审美的。如今,我们虽然只能通过尺度为其单位的数目(必要时通过由延伸至无限的数目系列而来的接近)来获得某种东西有多大的确定概念;就此而言一切逻辑的大小估量都是数学的。然而,既然尺度的大小毕竟必须被假定为已知的,所以,如果它现在又应当只是通过另一个尺度为其单位的数目来估量,因而在数学上来估量的话,我们就会永远也不能拥有一个第一的或者基本的尺度,因而也不能拥有关于一个被给予的大小的任何确定概念。因此,对基本尺度的大小的估量必定仅仅在于,人们能够在一个直观中直接把握它,并通过想象力把它用于展示数目概念,也就是说,对自然对象的一切大小估量最终都是审美的(亦即主观上确定的,而不是客观上确定的)。
如今,虽然对于数学的大小估量来说没有任何最大的东西(因为数目的权限延伸至无限);但是,对于审美的大小估量来说,却当然有一个最大的东西;而关于这个东西我要说:如果它被评判为绝对的尺度,主观上(对于评判主体来说)不可能有更大的尺度超过它,那么,它就会带有崇高者的理念,并且产生出没有一种通过数目所作的数学的大小估量(除非那个审美的基本尺度此际被生动地保持在想象力之中)所能够造成的感动;因为数学的估量总是通过与其他同类大小的比较仅仅展示相对的大小,而前一种估量则展示绝对的大小,只要心灵能够在一个直观中把握它。
直观地把一个量接纳入想象力,以便能够把它用做尺度,或者作为单位用于通过数目所作的大小估量,这就需要这种能力的两个行动:把握(apprehensio[把捉])和总括(comprehensio aethetica[审美的总揽])。把握没有什么困难,因为它是能够无限进行的;但是,把握推进得越远,总括就越变得困难,并且很快就达到其最大值,亦即其大小估量在审美上最大的基本尺度。因为如果把握达到如此之远,以至于感性直观的那些最初把握到的局部表象在想象力中已经开始淡化,而想象力却继续推进去把握更多的东西,那么,想象力在一方面所丢失的就与它在另一方面所获得的一样多,而在总括中就有一个它不能超越的最大的东西。
由此就可以解释萨瓦里在他关于埃及的报道中所说明的东西了:为了对金字塔的伟大获得完全的感动,人们就必须不走得离它太近,同样也不离它太远。因为如果离它太远,那么,把握到的那些部分(它的那些层层叠叠的石块)就只是被模糊地表象出来,而它们的表象就对主体的审美判断造不成什么影响。但如果离得太近,那么,眼睛就需要一些时间来完成从底部直到尖顶的把握;但在想象力接受尖顶之前,底部就在把握中部分淡化,而总括就永远不是完备的。———正是这一点,也足以能够解释有人所讲述的参观者第一次进入罗马圣彼得大教堂时突然向他袭来的震惊和某种困惑。因为这里有一种不适合的情感,即对于一个整体的理念来说他的想象力不适合于展示它,在这里想象力达到了它的最大值,而在努力扩展这最大值时就降回到自身,但却因此被置入一种动人的愉悦之中。
我现在还不想就这种愉悦的理由列举任何东西,这种愉悦是与一个人们最不应当有所指望的表象结合在一起的,因为这表象使我们察觉到表象对于判断力在大小估量方面的不适合性,因而也察觉其主观的不合目的性;相反,我仅仅说明,如果审美判断应当纯粹地(不与作为理性判断的任何目的论判断相混淆地)给出,而且就此应当给出一个完全适合审美判断力批判的实例,那么,人们就必须不是去指明艺术产品(例如建筑、柱子等)上的崇高者,那里有一个属人的目的既规定着形式也规定着大小,也不去指明自然事物上的崇高者,它们的概念已经带有一个确定的目的(例如具有已知的自然规定的动物),而是去指明未经加工的自然(而且只是就它不带有任何魅力,或者不带有出自现实危险的感动而言)上的崇高者,这是仅仅就它包含着大小而言的。因为在这种方式的表象中,自然不包含任何过大的东西(也不包含壮观的或者可怖的东西);把握到的大小可以增长到任意的规模,只要它能够被想象力总括在一个整体中。如果一个对象消除了构成它的概念的那个目的,该对象就是过大的。但庞大的却只是指称某种概念的展示,该概念对于一切展示来说都几乎太大了(接近于相对过大的东西),因为展示一个概念的目的由于对象的直观对于我们的把握能力来说几乎太大而变得困难。———但是,一个关于崇高者的纯粹判断必须根本不以任何客体的目的为规定根据,如果它应当是审美的并且不与任何一种知性判断或者理性判断相混淆的话。
由于一切应当使纯然反思性的判断力不带兴趣地喜欢的东西,都必然在其表象中带有主观的,并且作为主观的而普遍有效的合目的性,但尽管如此这里却没有对象的形式的合目的性(就像在美者那里)作为评判的基础,所以问题是:这种主观的合目的性是什么东西呢? 而且,它是通过什么被预先规定为基准,以便在纯然的大小估量中,确切地说在一直被推进到我们想象力的能力在展示一个大小的概念时的不适合性的那种大小估量中,充当普遍有效的愉悦的一个根据呢?
想象力在大小表象所需要的那种总括中自行无限前进,没有某种东西会阻碍它;但是,知性通过数目概念来引导它,那个大小表象则必须为它提供图型;而在这种属于逻辑的大小估量的行事方式中,虽然有某种按照关于一个目的的概念客观合目的的东西(每一次测量都是这类东西),但却没有任何对于审美判断力来说合目的的和让人喜欢的东西。即便在这种有意的合目的性之中,也没有任何东西强迫尺度的大小;因而强迫把多纳入一个直观的那种总括的大小一直推进到想象力的能力的界限,推进到想象力在展示中哪怕能达到的地步。因为在对大小的知性估量(算术)中,人们所达到的正是这么远,无论是把单位的总括一直推进到10(在十进制中),还是仅仅推进到4(在四进制中);但是,大小进一步的产生却是在复合中,或者当量在直观中被给予的时候在把握中,只是累进地(而非总揽地)按照一种假定的累进原则完成的。知性在这种数学的大小估量中都得到了同样好的服务和满足,无论想象力是选择一个人们一眼就能够把握的大小作单位,例如1英尺或者1竿,还是选择想象力虽然有可能去把握、但却不可能将之总括进一个直观中去(即不能通过comprehensio aethetica[审美的总揽]总括进一个直观中去,尽管完全可以通过comprehensio logica[逻辑的总揽]而总括进一个数目概念中去)的1德里或者干脆地球直径作单位。在这两个场合,逻辑的大小估量都毫无阻碍地无限前进。
但现在,心灵在自身中倾听着理性的声音,理性对所有被给予的大小,甚至对那些虽然永远也不能完全把握,尽管如此却(在感性表象中)被评判为完整地被给予的大小,都要求总体性,因而要求总括进一个直观中去,并为一个日益增长的数目序列的所有那些环节都要求作出展示,甚至也不把无限的东西(空间和流逝的时间)排除在这一要求之外,反倒是不可避免地导致把它设想为完整地(按照其总体性)被给予的。
但是,无限的东西是绝对地(而不是比较地)大的。与这种东西相比较,一切别的东西(具有同一种量度的东西)都是小的。但最重要的是,哪怕只是能够把它设想为一个整体,这也表明心灵有一种超越感官的一切尺度的能力。因为这就会要求一种总括,它提供一个作为单位的尺度,这尺度要与无限的东西有一种确定的、可以用数目来说明的比例关系,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哪怕只是能够设想被给予的无限者而不矛盾,这也就要求心灵中有一种能力,它本身是超感性的。因为惟有通过这种能力及其一个本身不允许有直观,但却给作为纯然显象的世界直观奠定基底的本体的理念,感官世界的无限者才在纯粹理智的大小估量中被完整地总括在一个概念之下,尽管它在数学的大小估量中通过数目概念永远也不能被完整地思考。甚至一种能够把超感性直观的无限者设想为(在其理知基底中)被给予的能力,本身就超越了感性的一切尺度,大得甚至超过与数学估量能力的一切比较;当然,这不是在理论的意图中为了认识能力,但毕竟是作为心灵的扩展,心灵感到自己有能力在别的(实践的)意图中超越感性的局限。
因此,自然在它的这样一些显象中是崇高的,这些显象的直观带有其无限性的理念。这后一种情况,只是由于我们的想象力在一个对象的大小估量中即使作出了最大努力也不适合,才会发生。但现在,对于数学的大小估量来说,想象力能对付任何对象,以便为这种大小估量提供充分的尺度,因为知性的数目概念能够通过累进而使任何尺度适合任何一种被给予的大小。因此,必定是审美的大小估量,在其中人们感觉到超越想象力的能力而将累进的把握包括到一个直观整体中去的这种总括努力,而与此同时也察觉到这种在进展中不受限制的能力不适合于领会以秩序的最小消耗适宜于大小估量的基本尺度,不适合于用于大小估量。现在,自然的真正不变的基本尺度就是它的绝对整体,它在自然那里就是被总括为显象的无限性。但是,既然这个基本尺度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因为一个无终点的累进的绝对总体性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个自然客体的这种大小,即想象力徒劳地把自己全部的总括能力运用于其上的大小,必然把自然的概念引导到一个超感性的基底(这基底既是自然的基础,同时也是我们的思维能力的基础),这基底大得超越感官的一切尺度,因而不是那么让人把对象,而反倒是让人把估量对象时的心灵情调评判为崇高的。
因此,就像审美的判断力在评判美者时把想象力在其自由游戏中与知性联系起来,以便与知性的一般概念(无须规定这些概念)协调一致那样,它也在把一个事物评判为崇高的时把同一种能力与理性联系起来,以便主观上与理性的理念(不确定是哪些理念)协调一致,也就是说,产生出一种心灵情调,这种情调是与确定的理念(实践的理念)对心灵的影响所会造成的那种心灵情调是相称的,也是能够与之共容的。
人们由此也看出,真正的崇高必须只在判断者的心灵中,而不是在对其评判引起判断者的这种情调的自然客体中去寻找。谁会愿意把不成形的、乱七八糟地堆积起来的山峦以及它们的那些冰峰,或者阴沉沉的汹涌大海等等称为崇高的呢? 但是,心灵在它自己的评判中感到被提高了,如果它在观看它们的时候不考虑它们的形式而委身于想象力,并委身于一种尽管完全没有确定的目的而与之相结合、只是扩展着那个想象力的理性,却发现想象力的全部威力仍然不适合于理性的理念的话。
自然在纯然直观中的数学崇高者的例子,全都是这样一些场合提供给我们的,在这些场合里,被给予我们的与其说是一个更大的数目概念,倒不如说是作为想象力的尺度的大单位(为的是压缩数的序列)。我们按照人的身高来估量的一棵树,也许为一座山提供了尺度;而如果这座山例如有一英里高,它就可以用做表达地球直径的数目的单位,以便使地球的直径直观化,而地球的直径对于我们已知的行星系、行星系对于银河系来说亦复如是;这样一些银河系以星云为名的无法测量的集合,也许在它们中间又构成一个诸如此类的系统,使我们在这里就别预期任何界限了。现在,在对一个如此无法测量的整体的审美评判中,崇高者与其说在于数目的大,倒不如说在于我们在这一进展中总是达到越来越大的单位;有助于此的是对宇宙大厦的系统划分,它把自然里面一切大的东西都一再对我们表现为小的,但真正说来是把我们完全无边无际的想象力,以及与它一起把自然表现为对于理性的理念来说微不足道的,如果想象力要作出一种与这些理念相适合的展示的话。
第27节 在对崇高者的评判中愉悦的质
感到我们的能力不适合于达到一个对我们来说是法则的理念,这种情感就是敬重。现在,把每一个可能被给予我们的显象都总括进一个整体的直观中去的理念,就是这样一个由理性法则托付给我们的理念,它除了绝对整体之外,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确定的、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效的和不变的尺度。但是,我们的想象力即使作出了最大的努力,就它所要求的把一个被给予的对象总括进一个直观整体中去(因而是为了展示理性的理念)而言,也表现出它的局限和不适合性,但毕竟同时表现出它的使命,即造就与这个作为法则的理念的适合性。因此,对自然中的崇高者的情感就是对我们自己的使命的敬重,我们通过某种偷换(用对于客体的敬重替换对于我们主体里面人性理念的敬重)对一个自然客体表现出这种敬重,这就仿佛把我们的认识能力的理性使命对感性的最大能力的优越性对我们直观化了。
因此,对崇高者的情感就是由于想象力在审美的大小估量中不适合于通过理性进行的估量而产生的不快情感,而且是一种与此同时被唤起的愉快,它是出自恰恰对最大的感性能力的不适合性的这个判断与理性理念的协调一致,如果对理性理念的追求毕竟对于我们来说是法则的话。因为对于我们来说是(理性的)法则并且属于我们的使命的是,把自然作为感官对象所包含的一切对我们来说大的东西,与理性的理念作比较都估量为小的;而在我们心中激起对这个超感性的使命的情感的东西,则与那个法则是协调一致的。现在,想象力在展示大小估量的单位时的最大努力,就是与某种绝对大的东西的关系,因而也是与只把这个绝对大的东西接受为大小的至上尺度的理性法则的关系。因此,对一切感性尺度不适合于理性的大小估量的内在知觉,就是与理性法则的协调一致,而且是一种不愉快,它在我们心中激起我们的超感性使命的情感,按照这种使命,发现任何感性尺度都与理性的理念不适合,这是合目的的,因而是愉快。
心灵在自然里面的崇高者的表象中感到激动,而它在对自然的美者的审美判断中则是处在平静的静观中。这种激动可以(尤其是在它开始的时候)比做一种震动,亦即对同一个客体的迅速变换的排斥和吸引。对于想象力来说越界的东西(想象力在直观的把握中一直被推进到这种东西)仿佛是一个深渊,它害怕自己会失足跌入这个深渊;但毕竟对关于超感性东西的理性理念来说,产生出想象力的这样一种努力,却不是越界的,而是合乎法则的;因而它对纯然的感性是排斥的,但在同等程度上又是吸引的。但是,判断本身在这里总还只是审美的,因为它并不把关于客体的一个确定概念作为基础,而只是把心灵力量(感性和理性)本身的主观游戏通过它们的对照表现为和谐的。因为就像想象力和知性在对美者的评判中通过它们的一致性产生出心灵力量的主观合目的性那样,想象力和理性在这里则通过它们的冲突产生出这种主观合目的性,亦即对我们拥有纯粹的、独立的理性或者拥有一种大小估量能力的情感,这种能力的优越性只能通过那种在展示(感性对象的)大小时不受限制的能力的不足才能被直观化。
对一个空间的测量(作为把握)同时就是对它的描述,因而是想象中的一种客观运动和一种累进;与此相反,把多总括进一中去,不是思想的一,而是直观的一,因而是把相继把握到的东西总括进一个瞬间中去,这却是一种回归,它又取消掉想象力的累进中的时间条件,使同时存在直观化。因此,这种总括(由于时间序列是内部感官的一个条件,而且是一个直观)就是想象力的一个主观运动,通过这个运动,想象力对内部感官施加强制力,想象力总括进直观中去的量越大,这种强制力就越是显著。因此,把一个大小尺度纳入个别的直观,把握这一点需要可察觉到的时间,而这种努力则是一种主观上看与目的相悖、客观上却是大小估量所需要的、因而是合目的的表象方式;但在这里却正是通过想象力而使主体遭受到的这种强制力,对于心灵的整个规定来说被评判为合目的的。
崇高者的情感的质就是:它是在一个对象上关于审美评判能力的一种不快的情感,这种不快在其中毕竟同时被表现为合目的的;这之所以可能,乃是由于这种特有的无能揭示出同一个主体的不受限制的能力的意识,而心灵惟有通过前者才能对后者作出审美的评判。
在逻辑的大小估量中,通过在时间和空间中测量感官世界的事物的累进在某个时候达到绝对的总体性的不可能性,被认做是客观的,也就是说,是不可能把无限者设想为被给予的,而不是认做纯然主观的,亦即没有能力把握无限者;因为这里所留意的,根本不是把总括进一个直观的程度当做尺度,而是一切都取决于一个数目概念。然而在一个审美的大小估量中,数目概念必须去除或者被改变,而惟有把想象力总揽到尺度的单位上(因而避开大小概念相继产生的某种法则的概念),才对它来说是合目的的。———现在,当一个大小几乎达到了我们总括进一个直观中的能力的极致,而想象力却由于数目大小(对于这种大小,我们意识到我们的能力是不受限制的)而被要求在审美上总括进一个更大的单位中去的时候,我们在心灵中就感到审美上被封锁在界限之中了;但是,就想象力必然扩展到与我们的理性能力中不受限制的东西,亦即绝对整体的理念的适合性而言,这种不快,因而想象力的能力的不合目的性,对于理性理念及其唤醒来说就被表现为合目的的。但正是由于这一点,审美判断本身对于作为理念源泉的理性,作为这样一种理智总括的源泉的理性来说,就成为主观合目的的,对于这样一种理智总括来说,一切审美的总括都是小的;而对象也就作为崇高的,被以一种愉快接受,这种愉快惟有凭借一种不快才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