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论纯粹理性的绝对必须能够被解决的先验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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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一切课题和回答一切问题,这会是一种不知羞耻的自吹自擂和一种如此过分的自高自大,以至于人们会必然由此立刻丧失一切信任。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科学,其本性就造成,每一个在其中出现的问题都绝对必须能够从人们知道的东西出发得到回答,因为答案必然产生自问题由以产生的同一源泉,而且在这里,绝对不允许借口不可避免的无知,而是能够要求解决。人们按照规则必须能够知道,在所有可能的场合里什么是对的或者不对的,因为这涉及我们的责任。而对于我们不能知道的东西来说,我们就也没有责任。然而,在说明自然的显象时,必然有许多东西是我们不确知的,一些问题依然是不能解决的,因为我们关于自然所知道的东西,对于我们应当说明的东西来说远非在所有的场合都是充足的。如今的问题是:在先验哲学里面,是否有涉及呈现给理性的一个客体的某个问题,是通过这同一个纯粹理性所无法回答的,以及人们是否能够通过把这作为(从我们能够认识的一切出发)绝对不确知的而归为我们虽然有如此之多的概念来提出问题,但我们却完全缺乏手段或者能力来随时回答该问题的东西,来合理地放弃对问题作出决定性的回答。

如今我断言,先验哲学在一切思辨知识中间具有这样的特点:根本没有任何一个涉及被给予纯粹理性的对象的问题对于这同一个人类理性来说是无法解决的,没有一种不可避免的无知和课题艰深莫测的借口能够解除缜密而且完备地回答该问题的责任,因为使我们能够提问的同一个概念,绝对必然也使我们有能力对该问题作出回答,对象根本不是在概念之外遇到的(像在法与非法那里一样)。

但在先验哲学中,惟有宇宙论的问题人们才能够有理由要求作出一种令人满意的、涉及对象性状的回答,并不容许哲学家借口无法参透的晦暗而逃避回答;而且这些问题只能涉及宇宙论的理念。因为对象必须是被经验性地给予的,而且问题仅仅关涉对象与一个理念相符合。如果对象是先验的,从而本身是未知的,例如其显象(在我们里面)是思维的某物(灵魂)是否是一个就自身而言单纯的存在物,一切事物是否共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原因,等等,那么,我们就应当为我们的理念寻找一个我们可以承认其不为我们所知,但却毕竟并不因此就不可能的对象。(对于一个先验对象具有什么样的性状,即它是什么的问题,人们虽然不能给出回答,但却可以说这个问题本身没有意义,因为没有给出问题的对象。因此,先验灵魂说的一切问题也都是可回答的,并且确实得到了回答;因为它们都涉及一切内在显象的先验主体,这个主体本身却不是显象,从而不是作为对象被给予的,而且范畴(问题提出所真正指向的范畴)中没有一个找到运用于该主体之上的条件。因此,这里就是俗语所谓无回答亦是回答的情况,也就是说,关于因完全被置于能够被给予我们的对象的领域之外而不能通过任何确定的谓词来思维的某物的性状的问题,是完全无意义和空洞的。——康德自注)惟独宇宙论的理念才自身具有这种独特之处,即它们能够把自己的对象和对象的概念所必需的经验性综合预设为已被给予的;从它们里面产生的问题仅仅涉及这种综合应当包含绝对总体性的进展,这种绝对总体性由于不能在任何经验中被给予,所以就不再是经验性的东西。在这里,既然我们所谈论的仅仅是作为一个可能经验的对象的东西,而不是作为一个事物自身的东西,所以对超验的宇宙论问题的回答就不可能在理念之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因为它不涉及任何对象自身;而就可能的经验而言,所问的并不是具体地在某个经验中能够被给予的东西,而是蕴涵在经验性的综合仅仅应当接近的理念之中的东西。因此,它必然只能从理念出发得到解决;因为理念纯然是理性的造物,因此理性就不能推卸责任,将它推诿给未知的对象。

一门科学就所有属于其整体的问题(quaestiones domesticae[内部的问题])而言完全能够要求并期待某些解答,尽管这些解答目前也许还没有被找到,这也并不像乍一看那样非同寻常。除了先验哲学之外,还有两门纯粹的理性科学,一门具有纯然思辨的内容,另一门则具有实践的内容,即纯粹数学和纯粹道德。人们不是曾经听到过,仿佛是由于对种种条件的必然无知,无论是在有理数中还是在无理数中,直径与圆周具有什么样的比例,被说成是不确定的吗?既然这种比例通过有理数根本不能被准确地给予,而通过无理数还没有被找到,所以人们就作出判断:至少这样的解答的不可能性是能够确切地认识到的,而且兰贝特也曾对此作出过证明。在道德的普遍原则中,不可能有任何不确定东西,因为种种命题要么是完全空洞、毫无意义,要么是必须纯然出自我们的理性概念。与此相反,在自然科学中有无限多的猜测,就它们而言永远不能期待确定性,因为自然显象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概念被给予我们的对象,因而解开它们的钥匙不在我们和我们的纯粹思维里面,而是在我们之外,也正是因此之故,在许多场合找不到,从而也不能期待可靠的解释。我并不把涉及我们纯粹知识的演绎的先验分析论的问题列入其内,因为我们现在仅仅是就对象而言讨论判断的确定性,而不是就我们的概念的起源而言讨论判断的确定性。

因此,我们不能通过对我们理性的狭隘限制提出抱怨,并以一种谦卑的自知之明的外表承认澄清下述问题超出了我们的理性,来逃避对提出的理性问题作出一种至少是批判的解答的责任。这些问题是:世界是永恒存在的,还是有一个开端;宇宙空间是以至无限都被存在物所充满,还是被封闭在某些界限之内;在世界上是有某种东西是单纯的,还是一切都必定可无限分割;是有一种出自自由的产生和创造,还是一切都取决于自然秩序的链环;最后,是有某种完全无条件的、就自身而言必然的存在物,还是一切在自己的存在上都是有条件的,从而在外部是依赖性的、就自身而言是偶然的。因为所有这些问题都涉及一个除了在我们的思想中之外不能在其他任何地方被给予的对象,亦即显象之综合的绝对无条件的总体性。如果我们从我们自己的概念出发不能对此说出和澄清任何确定的东西,那么,我们就不可以归咎于对我们将自身隐蔽起来的事物;因为诸如此类的事物(由于它在我们的理念之外的任何地方都未被遇到)根本不能被给予我们,而是我们必须在我们的理念中寻找本身是一个不允许有任何解答的问题的原因,而且关于它,我们毕竟还固执地假定有一个现实的对象与我们的理念相符合。对在我们的概念本身中蕴涵的辩证法的一种清晰的阐明,会使我们对于我们就这样一个问题而言应当做出判断的东西,很快达到完全的确定性。

对于你们提出的在这些问题方面的不确定性的借口,人们可以提出你们至少必须清晰地予以回答的这个问题来反驳:你们是从哪里得到其解答令你们在此陷入这样一些困难的理念的?你们需要作出说明的是显象,而且关于显象你们只能根据这些理念寻找其阐释的原则或者规则吗?假定自然在你们面前已得到完全的揭示;呈现给你们的直观的一切都没有任何东西对你们的感官和意识隐蔽起来,但是,你们毕竟不能通过任何经验具体地认识你们的理念的对象(因为除了这种完备的直观之外,还要求有一种完成了的综合及其绝对总体性的认识,而这根本不可能通过任何经验性的认识实现);因此,你们的问题绝不可能是为说明某个呈现的显象而必然地、因而仿佛是通过对象本身提出的。这种对象绝不能呈现给你们,因为它不能通过任何可能的经验被给予。你们尽管有一切可能的知觉,也依然无论是就空间而言还是就时间而言,始终囿于条件,达不到任何无条件的东西,来发现这个无条件的东西是应当设置在综合的绝对开端中,还是应当设置在没有任何开端的序列的总体性中。但是,经验性意义上的大全在任何时候都仅仅是比较的。量的绝对大全(宇宙),一般存在的分割、起源、条件的绝对大全,连同它是通过有限的综合还是通过进展到无限的综合来完成的所有问题,都不与任何可能的经验有某种关系。例如,无论你们假定物体由单纯的部分构成,还是假定它无一例外地总是由复合的部分构成,都丝毫不会更好地或者哪怕只是别样地说明物体的显象;因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有单纯的显象呈现给你们,也同样不可能有一种无限的复合呈现给你们。显象只是就其解释根据在知觉中被给予而言才要求得到解释,但就显象而言,在某个时候能够被给予的一切,复合在一个绝对的整体中,自身并不是一个知觉。但是,这个大全本来就是在先验的理性课题中所要求说明的东西。

因此,既然这些课题的解决绝不可能在经验中呈现出来,所以你们就不能说,就此而言应当归之于对象的东西是不确定的。因为你们的对象仅仅在你们的大脑中,在你们的大脑之外根本不能被给予;所以,你们只需要关注与你们自己一致,避免使你们的理念成为一个经验性地被给予,从而也可以按照经验规律来认识的客体的所谓表象的那种歧义。因此,独断论的解决并不是不确定,而是不可能。而能够完全确定的批判性解决则根本不是客观地考察问题,而是根据它们所依据的知识之基础来考察问题。